起重机招标技术规范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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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招标技术规范书汇总.docx

起重机招标技术规范书汇总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精密铜镍合金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

设备招标文件

起重机技术规范书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金昌

目 录

 

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的使用范围,限于金川集团公司高精度铜及铜镍合金管材项目起重机订货招标。

1.2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10台套3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

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1.4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GB、GB/T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将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规范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1.6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9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期应通知招标人。

在这之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并不因此而产生任何费用。

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商定。

2工作现场条件

2.1环境条件

2.1.1安装于室内

2.1.2海拔高度:

1600m

2.1.3地震烈度:

7度(水平加速度0.2g,垂直加速度0.1g)

2.1.4温度

现场最低温度-10℃

现场最高温度+45℃

2.1.5极限最高相对湿度

冬季:

45%

夏季:

39%

所有户内电气/电子设备应能满足在室温45℃,没有空调的环境中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且运行参数保持额定值。

2.2公用条件

(1)供电系统

电源电压:

高压10kVAC;低压380VAC 控制系统220VAC

电压波动范围:

-10%~+15%

频率及波动范围:

50Hz±1Hz

电磁阀、变换器:

24V,DC

3设备规范

3.1设备名称: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3.2主要参数及招标数量

3.2.1 熔铸车间

1)工作环境

安装环境:

室内,环境为较高温、有少量烟尘。

工作温度:

-10~45℃

2)厂房的参数

厂房面积:

90×96m,厂房跨度分33m、30m、27m三跨

3)主要参数及数量

地点

主要参数

要求

数量

熔炼

1、起重量:

Q=32/5t

2、跨度:

Lk=31.5m

3、起升高度:

H=16m

4、工作级别:

A6。

1、轮压:

≤145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2200mm

3、吊车重量:

≤36t

4、带驾驶室,驾驶室配冷暖空调(家用型),既可以在驾驶操作,也可以在地面无线操纵。

1

熔炼

1、起重量:

Q=10t

2、跨度:

Lk=31.5m

3、起升高度:

H=16m

4、工作级别:

A6。

1、轮压:

≤125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800mm

3、吊车重量:

≤26t

4、带驾驶室,驾驶室配冷暖空调(家用型),既可以在驾驶操作,也可以在地面无线操纵。

1

配料

1、起重量:

Q=5t

2、跨度:

Lk=28.5m

3、起升高度:

H=12m

4、工作级别:

A6。

1、轮压:

≤72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500mm

3、吊车重量:

≤18t

4、无驾驶室,在地面既可以无线操作,也可以有线操纵。

1

配料

1、起重量:

Q=10/3t

2、跨度:

Lk=28.5m

3、起升高度:

H=12m

4、工作级别:

A6。

1、轮压:

≤112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800mm

3、吊车重量≤19t

4、无驾驶室,在地面既可以无线操作,也可以有线操纵。

1

原料

1、起重量:

Q=5t

2、跨度:

Lk=25.5m

3、起升高度:

H=12m

4、工作级别:

A6

1、轮压:

≤65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最大距离≤1300mm

3、吊车重量≤14t

4、无驾驶室,在地面既可以无线操作,也可以有线操纵。

1

合计

5

3.2.2 挤压车间

1)工作环境

安装环境:

室内,环境为局部高温、有少量烟尘、微腐蚀性气体。

工作温度:

-10~45℃

2)厂房的参数

厂房面积:

96×600m,厂房跨度分30m、33m、30m三跨

3)主要参数及数量

地点

主要参数

要求

数量

大管棒3台、棒材线2台

1、起重量:

5t

2、跨度:

28.5m

3、起升高度:

12m

4、工作级别:

A5。

1、轮压:

≤73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400mm

3、吊车重量:

≤17t

4、无驾驶室,在地面既可以无线操作,也可以有线操纵。

5

冷凝管线

1、起重量:

5t

2、跨度:

31.5m

3、起升高度:

12m

4、工作级别:

A5。

1、轮压:

≤80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500mm

3、吊车重量:

≤20t

4、无驾驶室,在地面既可以无线操作,也可以有线操纵。

2

棒材线

1、起重量:

20/5t

2、跨度:

28.5m

3、起升高度:

14m

4、工作级别:

A5。

1、轮压:

≤162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700mm

3、吊车重量≤27t

4、带驾驶室,驾驶室配冷暖空调,既可以在驾驶操作,也可以在地面无线操纵。

1

冷凝管线

1、起重量:

20/5t

2、跨度:

31.5m

3、起升高度:

12m

4、工作级别:

A5。

1、轮压:

≤177KN

2、轨顶到吊车顶部距离:

≤1800mm

3、吊车重量≤30t

4、带驾驶室,驾驶室配冷暖空调,既可以在驾驶操作,也可以在地面无线操纵。

1

合计

9

3.2.3 速度

大车运行采用Siemens变频器,无级调速:

≤45m/min;每台设备具体速度由投标人说明。

小车运行采用Siemens变频器或双速,≤20m/min;每台设备具体速度由投标人说明。

起升双速:

采用双速或Siemens变频器。

每台设备具体速度由投标人说明。

4技术要求

4.1起重机的主梁和端梁

4.1.1起重机主梁,端梁的设计应最大限度地满足设备强度和厂房面积空间最大化使用要求,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有关的标准和要求,这些标准和要求作为验收的依据. 

4.1.2起重机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方便与可能性。

在满足需求和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条件下,通过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钢结构的重量。

4.1.3起重机的钢结构主要由主梁、端横梁等组成;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主梁与端横梁为刚性连接,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强度高,确保整机精度和运行平稳。

4.1.4主梁由钢板焊接成型,投标人说明所用材料。

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应规范,刚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钢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主要钢结构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钢结构的制造、焊接、检验应按相应标准进行。

如用户要求,有关的工艺及检测项目应在设计审查时,提交用户认可。

重要受力件应采取双面焊接工艺,并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

主要焊缝必须进行射线无损探伤,并出具探伤报告。

4.1.5主梁在设计制造时应考虑上拱,上拱的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中(0.9-1.3)L/1000范围内(L为起重机跨度),应合理确定主梁组装时的初始上拱度以及桥式起重机安装完成以后计入自重的上拱度,要符合GB/T14406-93《通用桥式起重机》和其它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4.1.6所有钢板在喷漆前必须经过表面预处理,要求抛丸Sa2.5预处理方式。

4.1.7在发运途中,金属表面要有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外观不受损坏。

4.1.8起重机小车运行轨道要求平直度好,确保焊接质量,不允许焊接变形等缺陷。

4.1.9起重机大车运行轨道采用国家标准的起重机轨道。

4.2起重机大车运行装置

4.2.1大车运行采用电机+减速机+制动器三合一的原装进口装置

4.2.2驱动电机采用变频电机、无级调速

4.2.3减速机采用硬齿面静音设计,免维护,不允许有漏油现象

4.2.4起升制动器采用防尘可自动调节的盘式制动器,免维护,刹车片寿命不小于100万次,并具有自动厚度极限报警功能

4.2.5大车行走机构两端设有缓冲器,轨道的终端均有止挡装置

4.2.6大车应设有终端限位开关和遇车光电限位开关

2.2.7所有轴承选用SKF,FAG等。

4.3 小车运行及钢丝绳起升装置

4.3.1采用优化设计,使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利用率最大

4.3.2小车运行采用电机+减速机+制动器三合一原装进口装置

4.3.3驱动电机采用变频调速或双速

4.3.4减速机采用硬齿面静音设计,免维护,不允许有漏油现象

4.3.5起升制动器采用防尘可自动调节的盘式制动器,免维护,刹车片寿命不小于100万次,并具有自动厚度极限报警功能

4.3.6小车的行走机构设有安全止挡装置、缓冲器装置

4.3.7采用变频或双速起升电机,接电持续率为60%

4.3.8 绝缘等级为F级

4.3.9 防护等级为IP55

4.3.10 具有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和相序保护

4.3.11 采用防尘可自动调节的盘式制动器

4.3.11 采用镀锌高强度钢丝绳无需维护或涂防锈油,安全系数不小于5

4.3.12 导绳器材质为球墨铸铁,对钢丝绳磨损小,强度高,韧性好;

4.3.13滑轮组具有防绳索脱落装置

4.3.14吊钩可以360度旋转,具有防绳索脱落装置

4.3.15所有轴承选用SKF,FAG等。

4.4操纵装置

4.4.1操作方式见主要参数表。

采用地面遥控操作方式,距离不小于50米,要求用德国HBC成套遥控器。

遥控器必须确保安全可靠,各台天车操作频率合理分配,绝对不能相互干扰;同时起重机还必须配备备用地操,在遥控装置故障情况下,应能通过备用地操装置安全地将正在起吊的货物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行车移动到检修位置。

地操手柄防护等级IP65,内置用软细钢丝悬挂,手电门配置独立的滑道,与起升机构分离,可沿主梁自由移动。

4.5供电系统

4.5.1起重机供电系统采用安全滑触线

4.5.2起升机构小车、地操装置采用扁平电缆及小车和高强度控制电缆

4.6 电气部分

4.6.1 起重机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要把安全运行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所有电气设备都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

在所有的操作系统上都应设有应急停止专用的紧急停车开关。

4.6.2 起重机工作时,对电网的干扰不应超过供电部门的规定,其它设备不受影响。

4.6.3 起重机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

电气元器件和部件的要保证其产品的连续性,能长期保证备件的供应和可在当地方便地购买。

4.6.4 电气控制系统所采用元器件的生产厂商要尽量统一。

4.6.5 起重机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和更换、拆卸部件。

4.6.6 供配电系统:

起重机采用380V±10%、50Hz±1%交流电供电;

变压器为干式隔离、环氧树脂浇注变压器,自然冷却,绝缘等级为F级,防火、防爆、防潮并具有温度保护功能;

起重机的主、辅变压器都设有温度保护,可自动切断电源开关;

起重机配电柜,要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并应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4.7.7 驱动机构:

1) 所有起升电机(主钩和副钩)均选用鼠笼式双速电机,接电持续率不小于60%ED,电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并具有过热保护及报警功能;

2)所有大车、小车运行电机选用鼠笼式变频电机,电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接电持续率不小于40%ED;

3)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电机、变频器,投标人必须说明详细说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主要参数。

4)所有起重机配置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以及安全规范规定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所有保护措施。

5)起重机供电形式采用安全滑触线(卖方设计、买方供货、安装,卖方配合买方负责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及验收)供电,小车供电采用扁电缆及滑动拖缆机构。

6)起重机的控制系统高度自动化,所有操作可由驾驶室或遥控器或者用按钮盒完成。

7)操作系统:

采用国外公司生产的原装手柄和遥控器;如遥控操作(需确保安全可靠,各台天车操作频率合理分配,绝对不得有相互干扰;在遥控装置故障情况下,应能通过地操装置安全地将正在起吊的货物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行车移动到检修位置。

8)地操系统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65,按钮寿命不低于100万次。

9)起重机的所有电气元件选用进口或国外知名品牌中国合资产品,电控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所有接线采用接插式简易连接。

10)常规电气保护:

过流、过压、欠压、短路、过热、接地、漏电、失速、失磁、超速保护等。

11)所有大车、小车运行的限位均采用进口原装限位开关,必须具有金属外壳,防护等级IP65,具备自动复位功能。

加装光电防撞装置,避免同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发生碰撞,该开关在两台起重机相向运动,并达到给定的光电反射作用距离时,自动起作用,降低其速度。

4.7 起重机的涂装

起重机涂装的寿命要求不小于10年。

要求采用高质量防锈漆。

起重机涂料供应商要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本起重机所有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所有零部件都要作防腐处理。

制造钢结构的板材和型材都要经过抛丸予处理,管材除镀锌外,要经过化学方法或机械手工除锈。

经抛丸除锈处理的,钢材表面达到GB8923-88或相应标准(SIS)的Sa2.5级。

涂料的类型与颜色:

封闭金属结构件的内部涂环氧树脂底漆。

金属结构件外表面要涂底漆、中间漆和面漆,面漆的颜色为明黄色。

外购的机电设备的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交时不能有任何损坏。

所有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表面的涂装必须用高压无气喷气机喷涂。

每道漆喷涂前,实施预涂装。

金属结构涂装时,机械设备应给予遮蔽保护;机械设备涂装时,金属结构应遮蔽保护。

涂装必须按涂料厂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按本技术书要求进行涂装检查,涂装前工况、涂装后质量、每道工序是由卖方检验并经买方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漆膜的外观检查为湿膜不得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

干膜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

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漆膜性能检验,漆膜的干透性、粘附力参照GB9286-88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进行。

漆膜的厚度检验,每10m2不少于3处,厚度误差≤20%,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涂装记录与涂装质量检验报告,经卖方审查认定合格后,确认涂装工作结束。

4.8设备标志

4.8.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4.8.2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4.8.3铭牌上应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制造厂国别;

2)制造厂名称;

3)设备型号;

4)设备名称;

5)出厂日期编码;

6)出厂检验编码;

7)额定起重量(在地面可以清楚看到)。

4.9 安全防护要求

4.9.1卖方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不管买方是否注意到整体和局部的安全性问题,都不应排除卖方的责任。

4.9.2所有起重机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监控功能,以便提高起重机自身保护和监控,减少不合理操作对起重机带来的损害,至少包括:

1)载荷的测量、显示、过载保护及报警

2)电机过热保护及报警

3)刹车片厚度检测、保护及报警

4)斜拉保护及报警

5)缺相保护及报警

6)起升机构采用的限位开关,具备减速限位、错相保护限位等功能,运行机构所有限位开关应当密封良好且防尘;

4.9.3起重机要尽量采用各种阻燃材料从本质上来预防火灾的发生。

4.9.4所有正常工作条件下温度超过60℃的部分都应敷设适当的栅档或者应该用隔热材料进行防护。

4.9.5所有可能带电的部位,应进行绝缘处理或者用栅栏围或者把它安装在可以防止危险发生的地方。

4.9.6起重机电气系统所使用的电线和电缆一律为各种铜芯电线和电缆,必须具有耐高温、防火、防爆、机械强度高、安全可靠的特性,在室外敷设的电缆还必须有耐辐射的特性。

4.9.7所有旋转轴、联节器、齿轮和其它旋转部件应完全防护,防护罩的设计应能使人容易接近润滑油脂加注点、温度计和其他检查点,以便操作人员能够没有危险的或者不需拆除防护体的任何部分情况下,就可进行日常观察、维修。

4.9.8设备的噪音和振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9.9 起重机的全部动力电源和插座都是通过配电柜及变压器接入。

5规程、规范和标准

5.1设计和制造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设计和制造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括《起重机设计规范》)及相应的全国性行业标准或者国际通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适用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05-86  起重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14407-93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0183-8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T12467-90焊接质量保证一般原则;

GB985-80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80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JB/JQ4000.3-86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T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GB9286-8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IEC(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ttee)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有关标准;

ISO(InternationalStandardsOrgan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标准;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254-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4315起重机电控设备标准;

GB4064-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942.1-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6995.1-86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1部分:

一般规定;

GB4208-84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12602-90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5.2以上标准和规范如果出现对于同一对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定的,执行最高级别的规定。

如果被新标准和规范替代,执行新的标准和规范。

5.3测量单位:

公制。

5.4如本招标书要求与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书面说明,并与招标人共同协商解决。

5.5从订货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6质量保证及试验

6.1性能保证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上述1、2、3、4、5部分的要求。

6.2质量保证

6.2.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格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设备出厂前必须经招标人预验收。

6.2.2由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整台设备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允许投标人处理,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30天。

6.2.3设备制造需要的原材料和外购件均需符合规范书的规定,其质量由投标人完全负责。

6.2.4质保期12个月。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买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第6.2.2条规定的期限内解决该问题。

6.3设备验收

6.3.1设备的验收按照国家起重机相关的验收规范进行,分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和超载试验等。

6.2 试验前投标人提供一个完整的试验程序,每个程序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6.2.1测试说明

6.2.2测试方法和操作程序

6.2.3每一试验所依据的标准

6.4 罚款与退货条件

1)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没有达到保证值,买方将同意将性能测试延长1个月,以便投标人做出改进,例如对设备进行维修工作、更换或/和修改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及技术文件或为达到合同设备保证值而采取其他的一些措施和进一步的性能测试。

2)在延长期内,所有对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进行改进的费用以及投标人人员的花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从无负荷试车到合同设备验收测试期间,投标人可以使用买方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需要使用库存的备品备件或其他的部件,投标人要负责归还,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如果连续三次测试不合格,买方有权提出罚款或退货

5)罚款及退货

供货范围与合同不符,投标人保换;

没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每份扣1000元,买方认为重要图纸,每份扣2000元;

主要部件不符要求,投标人保换;有问题但不影响整体设备性能,每项扣合同总价1%;

因投标人原因,设备安装质量达不到要求,每项扣合同总价1%;

因设备质量问题,无法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验收合格报告,买方有权退货。

6.3.4验收

1)在卖方支付了违约赔偿金,并负责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报告,买方在10天内签署设备验收证书。

2)验收证书的签署日期即表示合同设备的验收日期。

该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保留两份。

4)设备的验收不能免除投标人对合同设备的保证义务。

5)质保期12个月。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买方有权要求投标人解决该问题。

7设计联络及监造

7.1 设计联络: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金昌召开第一次设计联络;

7.2 设备监造

1)招标人有权派遣技术人员或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制造厂,会同投标方的检验人员在制造厂对设备制造进行监造和检验,投标方应给予配合。

2)招标人参加现场检测时,投标方应给予配合,同时提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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