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docx
《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避免或降低因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XXXX分公司因“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3概况
积粉自燃引起的风粉混合物爆炸,可导致生产场所失火、重大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
3.1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XXXX分公司燃煤特性
锅炉燃煤资料
序号
项目
符号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单位
1
收到基碳
Car
60.06
61.1
%
2
收到基氢
Har
4.39
3.7
%
3
收到基氧
Oar
13.03
14.07
%
4
收到基氮
Nar
0.86
1.21
%
5
收到基硫
Sar
0.23
0.67
%
6
收到基水分
Mar
11.7
10
%
7
收到基灰分
Aar
9.73
9.25
%
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23100
23800
KJ/kg
9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45.14
34.2
%
10
空干基水分
Mad
9.31
2.3
%
11
哈氏可磨系数
HGI
54
58
3.2根据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XXXX分公司实际,确定2个危险点作为应急目标;
1)锅炉制粉系统
2)输煤系统
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1指挥机构
4.1.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监察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发电运行部主任运行项目部经理设备维护部主任物资供应部主任维护项目部经理综合管理部主任
4.1.2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生产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
副总工程师
成员:
发电运行部主任当值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设备维护部主任物资管理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
指挥部设在12.6米主机集控室或输煤集控楼。
4.2职责
4.2.1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本单位“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指挥部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及信号;
2)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紧急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4.2.3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
指挥“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发电运行部主任、运行项目部经理:
组织本部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
4)当值值长:
负责机组的操作、输煤系统运行的调配、消防系统的投退等以及外联系,做好应急救援的相关安全措施;火情无法控制时组织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负责应急结束后向电网调度汇报并根据调度安排指挥恢复运行。
负责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的报警。
负责及时组合当班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及时调整消防水压力,保证灭火水源充足,合理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尽量保证机组运行,如不能保证机组运行,做好机组的安全停运工作。
5)生产技术部主任:
组织制定“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技术抢修方案、协调设备抢修事宜;
6)安全监察部主任:
监督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相关规程、制度、安全措施的实施;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事故处置工作;负责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时的现场取证、灾后索赔工作。
完成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7)设备维护部主任、维护项目部经理:
负责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抢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卫生清理、损坏保温恢复工作。
负责检修过程中发生火情的报警,在检修现场发现初起火情立即进行扑救。
8)综合管理部主任:
组织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医疗卫生方面工作。
9)物资管理部主任: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与采购。
10)新疆电科院:
负责技术监控工作。
4.3应急情况下机构的运作方式
各职能部门以及每个职工都负有事故救援的责任,已经组织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担负本厂各种类型应急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在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应急救援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内部自救与上级公司、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3.1应急情况下的运作方式:
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如下
4.3.1.1通信联络队:
由安全监察部、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当值值长组成,每个部门出一人,共4人;
负责人:
安全监察部:
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摄像及对外联系任务;
4.3.1.2消防治安队:
单位消防队(全厂义务消防队员)、市消防队;
负责人:
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员:
担负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任务;
4.3.1.3抢险抢修队:
由设备维护部抢修队、维护项目部抢修队组成。
每专业抢修队由行政正职担任队长,每队组织抢救队员在10人以上;
4.3.1.4医疗救护队:
由安全监察部、综合管理部和120急救人员组成,成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
安全监察部人员:
担负抢救受伤人员;
4.3.1.5由物资管理部、设备维护部、维护项目部人员组成,成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
物资管理部主任:
担负抢救物资和备品、备件的供应任务以及运输任务;
4.3.1.6新疆电科院:
实施技术监督,帮助指挥部在重大技术问题上科学决策。
4.3.2信号规定
厂救援信号采用电话报警联络:
集控室(值长):
1212、1213;1号机组:
1215、1216;2号机组:
1217、1218;
输煤集控室:
1225;煤仓间:
1253;4号带头部值班室:
1255;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集控室(网控室)设对讲机4台以上。
危险区设警戒线,围遮拦、挂标示牌。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报警人的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7)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5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表述
5.1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
5.1.1煤粉和空气混合物,当燃料挥发份Vdaf>20%时,由于属于反应能力强的煤,此时燃料挥发份析出和着火温度均较低,容易发生自燃和爆炸事故。
烟煤气粉混合物浓度只有在0.32~4kg/m3范围内才会发生爆炸,而浓度在1.2~2kg/m3范围时爆炸危险性最大。
若采用具有自燃爆炸特性的煤种,则在爆炸范围内的气粉混合物,如遇足够的点火能源就能引起爆炸事故。
5.1.2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凡是发生煤粉沉积的地方,就能成为气粉混合物自燃和爆炸的发源地。
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包括系统管道、输煤和制粉设备及煤粉仓,一旦发生煤粉沉积,煤粉就开始氧化,放出热量促使温度升高,又加快氧化、放热、升温。
经一定时间后温度就能达到自燃温度并发生自燃,就有可能出现爆炸事故。
因此,积粉、自燃是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
5.2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危急状态分级
本预案中“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危险级别分为一级,即重大危险级别。
5.3启动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条件
制粉系统及粉尘发生爆炸起火,造成人员伤害,发电设备、厂房严重损坏应启动重大危险级别应急预案。
6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预防
6.1防止制粉系统爆炸;
6.1.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巡视及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
根据磨煤机运行情况及时排出石子煤。
6.1.2经常保持制粉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
制粉系统不能存在积粉,磨煤机油站不能有渗漏和积油。
6.1.3坚持执行原煤仓定期降煤位制度和停炉前烧空原煤仓制度。
6.1.4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应吹空磨煤机内部积粉、排空磨煤机石子煤。
6.1.5加强原煤的管理,按规程规定认真检称、检质,及时清除煤中的雷管和自然物,严防外来火源进入制粉系统。
6.1.6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1.7定期测量原煤仓温度,尤其是长期停运磨煤机对应原煤仓温度,当发现原煤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原煤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的原煤仓爆炸。
6.1.8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6.1.9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6.1.10定期检查原煤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堆粉自燃。
每次大修原煤仓应清仓,并检查原煤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与大梁搁置部位有无堆积死角。
6.1.11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
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6.2防止粉尘爆炸
6.2.1消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
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粉尘爆炸。
6.2.2原煤仓、制粉系统、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6.2.3保证输煤栈桥冲洗水及排水系统正常,上煤结束及时进行冲洗,消除输煤系统积煤和积粉。
7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应对
为在发生“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人员能正确、及时应对各类危急事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7.1加强员工思想及技能的教育,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抵程度。
因此,每半年组织与本预案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7.2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物资储备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缆线
2
应急灯
3
一氧化碳探测仪
4
7.3组织演练要求:
每年对“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组织一次演习,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由总指挥组织,具体演习内容由安监部、生技部策划。
8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生产恢复
8.1报告制度
8.1.1当发生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时,应由指挥部向新疆电力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安全检查部、乌苏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8.1.2发生生产人身伤害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事故应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候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8.2现场紧急处置
8.2.1发生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时,运行人员首先提高自我保护意思,迅速抢救受伤人员,扑灭初始火灾,应根据运行规程紧急停机停炉,隔离与事故机组相关的汽水、电系统。
8.2.2保卫部门在危险区设警戒线,围遮拦、挂标示牌,担负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任务。
8.2.3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根据粉尘爆炸部位,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参与抢修人员根据制定的技术和安全措施设施。
8.3应急预案的启动
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由总指挥宣布,进行紧急救援。
8.4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实施
指挥部成员根据“制粉系统及粉尘发生爆炸”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
8.4.1迅速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8.4.2迅速清除各部火源,扑灭初期火灾、及时向厂消防队报警。
8.4.3紧急消防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工作。
8.4.4紧急隔离与事故机组相关的水、电、汽、油公用系统,确保事故机组安全停运。
8.4.5组织技术部门制定紧急抢修方案。
8.4.6安监部门监督相关规程、制度、措施的实施;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8.4.7组织物资部门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紧急抢修方案提供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及工器具。
8.4.8参与抢修人员按照制定的技术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抢修。
8.5应急预案的结束
8.5.1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四个专门工作小组:
8.5.1.1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组成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实施,尽早恢复生产。
8.5.1.2在生产副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运行、生技、安环、保卫、维修、新疆电科院所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8.5.1.3在经营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后勤保障组,安排好生活及后勤保障工作,为抢修现场服务。
8.5.1.4在总会计师的指挥下,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报保险公司给予理赔事宜。
8.5.2当危险事故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正式结束,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进入正常运作。
9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
9.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应急预案进行分析及修编,检查预案中是否存在疏漏,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9.2为了使本预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结合生产实际和运用情况,每年修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