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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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住房[20XX]1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篇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3-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4-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
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5-
篇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江苏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购房人(业主)
物业名称:
红豆美墅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见《商品房买卖合同》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淮安经济开发区三亚路2号
住宅地址:
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甲方受淮安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单位)的委托,对红豆美墅的小区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开发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为依据,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自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业委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日止。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应收款项;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10日内,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等各项管理制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因违反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手册》等各项物业管理制度而造成的损失、损害,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负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对本物业外立面装修约定
1、外墙立面:
室外不允许安装遮阳棚、晒衣架、花架等;
2、屋面:
不得在斜屋面架设卫星天线等物
3、屋顶平面:
不准乱搭乱建,不得开门占用;
4、防盗窗:
确实需要安装防盗窗的,营按要求安装于窗子内侧
5、空调外机:
无安装位置的按照甲方指定位置牢固安装,无空调孔的按统一指定位置打孔
6、沿街商铺广告牌:
按统一规格、统一尺寸安装于指定位置;
7、其他:
不得有破坏外墙外观等行为;
所有需在本物业外立面装修的内容,应先书面报加分那个核准后进行。
如果属安装质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件从高空坠楼而引起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
以下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质量问题有保修方承担责任,甲方只提供常规物业管理服务: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本小区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件(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本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照明系统、下水道、沟渠、槽沟、绿化区的装置及植物、告示板等。
三、公共秩序维护
1、协助公安机关部门做好管区的安全防范事项和环境秩序管理;
2、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次出入口(消防通道)是紧急通道,平时关闭
3、对重点部位6:
00-20:
00每2小时巡查一次,20:
00-6:
00每小时巡查1次,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协助维护管区内秩序;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小区,对装修劳务人员实行出入登记管理;
5、严禁小区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生的火灾、治安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安保应急处理服务(包括自然灾害事件)等,单不承担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人身、财产面受不发侵害的义乌。
四、交通秩序管理
1、机动车辆进入小区按照规定路行驶和坏定的泊位停放,发现违规及时劝阻;
2、禁止吨(含3吨)以上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小区。
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3、临时停放的车辆不得违规乱停乱放,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交通管理规定,按指定的泊位停放;
4、对业主自有底层车库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自有车库内;
5、影响卫生的车辆应在小区外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
6、如发现装载有毒、有害、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内,要报告和协助相关部门将其清理出小区;
7、严禁在区域内随意鸣喇叭,并限速5公里/小时行驶。
五、负责本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
1、公用部位实行每日清扫2此保洁2次,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1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绿地卫生每天巡视1次,发现杂物、垃圾、果皮、纸屑及时清理;
3、楼道台阶卫生每天清扫1次,每周拖戏一次保持楼道整洁。
每周擦拭栏杆、楼道防盗门、业主防盗门、电梯门、消防柱各2次,楼梯间窗玻璃没半年清洁1次。
楼梯间或者楼道墙面。
发现蜘蛛和污迹及时清理;
4、各种设备地面保持清洁无杂物,公共设施每周清扫2次;
5、建筑装潢垃圾按指定位置堆放,及时进行清理。
六、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1、对保质期满后绿化定时进行杂草清除。
旱涝季节及时做好防旱排涝巩工作;
2、劝阻攀折花木及在树上晾晒衣服行为;
3、协助设置爱护绿化提示牌。
七、小区内房屋管理及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指定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办法,做好装修管理工作
2、按规定工作日做好业主申请审批工作;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违规予以劝阻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后应及时检查验收,对违反装修协议的提议处理意见,现实整改。
问题严重的提报有关部门处理;
5、小修及一般修理,接报后登证预约修理,7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急修接报后30分钟赶到现场,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清。
包括道路、化粪池、公用卫生间、泵房、水箱、风机房、垃圾房、消防设备控制室、电梯机房、消防通道等。
八、消防设施管理
1、定期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制定火警应急处理预案,熟悉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方法。
九、物业单干资料管理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保管制度和借阅手续,明确管理职责
十、设施设备管理
1、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
2、电子监控在无故障情况下正常运行,系统例行养护和技术故障修复期间或配件无法及时购置等除外
十一、文明建设
协助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增强业主之间交流,创建文明社区
篇四:
(范本)
(范本)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汽车泊位: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因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合同起止期限以每期竣工交付业主之日起至满三年止)。
合同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车辆停放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
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售楼部物业服务管理。
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并
负责提供物业所需装备;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日常物耗并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住宿。
售楼部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人数及需甲方提供的日常物耗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电梯公寓:
元/㎡月
商业铺面:
元/㎡月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
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
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
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
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
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
论通过后执行。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
纳金。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义务。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费。
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
主自行承担。
车位场地使用费
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
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
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部分补贴。
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
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
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
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
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收取。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房屋共用部位: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公共绿地:
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
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
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
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追收。
如果因业主(或使
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
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
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
其他补充约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