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矿1102工作面巷道维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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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矿1102工作面巷道维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桥头矿1102工作面巷道维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复工整顿生产工作安排,为尽快恢复1102工作面生产系统,需要对运料顺槽280m、运输顺槽250m、工作面切眼80m进行整修,主要失修巷道总长约610m。

为保证施工安全规范,特制定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二、整修方式:

自一部皮带机尾以上50米、二部皮带机头以下75米左右,运料顺槽、运输顺槽开口位置,清理顶帮片冒煤碴,围岩表面适当找平,主要采用锚网支护方式处理失修巷道,先顶后帮,配齐锚索。

遇有顶板严重破碎、穿过构造带、应力异常区等,及时调整支护方式,采用工字钢架棚支护,或工字钢-锚网联合支护方式。

工作面切眼采用DW-1800轻型单体支柱配铰接梁支护方式。

三、支护规格:

顺槽锚网支护:

2.6×2.2m(宽×高)矩形断面,片冒严重地段根据实际断面整修。

顺槽架棚支护:

2.4×2.2m(梁×腿)梯形断面。

架棚之间打齐撑木,梁腿搭接位置各500mm、梁下一米位置各打一道。

切眼支护:

2×1.8m(梁×柱)

四、技术要求:

(一)锚网支护

①、顶锚杆采用Φ22mm,L=2200mm的螺纹钢锚杆,锚杆间排距850×850mm,误差≤±100mm;每孔一卷CK2330,一卷Z2350药卷,其预紧力不低于80N.m,锚固力不低于90KN,钢带采用φ12mm圆钢焊接梯子梁、L2400mm,安装采用切肖式快速安装系统。

操作方法:

每排先打中间孔,然后打两边孔,每打好一眼后冲孔,然后插入一卷CK2330和一卷Z2350药卷,用锚杆轻轻把药卷顶入眼底,拧上搅拌头插入锚杆孔,用锚杆机边搅拌边推进,搅拌时间控制在半分钟左右,待搅拌后1-2分钟拧紧螺母。

②、帮锚杆采用Φ16mm钢筋锚杆,L=1600mm。

锚杆间排距850×850mm,误差≤±100mm;其预紧力不小于50N.m,锚固力不低于50KN,每孔一卷CK2330和一卷Z2350(锚杆布置如图1所示)。

操作方法:

打好帮眼后冲孔,然后用锚杆把一卷CK2330和一卷Z2350药卷轻轻送入眼孔,用煤电钻边推进边搅拌,搅拌时间约半分钟,1-2分钟后将上托盘的螺母上紧。

③、锚索:

使用φ15.24mm的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长度6米,钻孔直径φ27mm,使用托盘为250×250×10mm的钢板,预紧力大于150KN,锚固力大于120KN。

布置方式:

正常情况下,锚索距帮0.5米,点锚索间距8米,顺巷双趟成组布置。

距迎头不超过16米。

操作方法:

打好顶眼后冲孔,然后向孔内放入二卷CK2330和二卷Z2350药卷,药卷要放在钢绞线正顶上,然后用钢绞线轻轻将药卷送入孔底,搅拌头上的两个螺丝必须上紧,然后用锚杆机边搅拌边推进,搅拌时的推力要恒定,注好后用锚杆机顶锚索一会儿,约3分钟后卸下锚杆机和搅拌头,15分钟后上托盘,然后用千斤顶拉紧锁具。

涨拉:

涨拉前把眼口找平,上好托盘、螺母,不接顶处用板皮等垫实,上好锁具、千斤顶后进行涨拉。

涨拉要求:

(1)液压系统用油不得用一种以上混用,现场尽量不要分离快速接头,防止杂物等堵塞液压系统。

(2)移动千斤顶及涨拉泵时,不可用手拉高压管路来回拖动。

(3)涨拉时,千斤顶应与钢绞线保持同一轴线,千斤顶后方45度范围内严禁站人。

(4)锚索固定48小时内,如发现有明显松弛,应进行补拉或补打。

④、铺联网要求:

网片规格为:

2200×1100mm、1500×1100mm的菱形金属网,单层网应铺平铺展,网的搭接应大于100mm,并用联网丝在搭接处联双排扣,扣距200mm,使用专用联网钩。

(二)架棚支护

①、巷道净高不低于2.1m。

②、迎山合理,巷道每倾斜6~8°,工字钢架棚增加1°迎山角。

③、使用2.4×2.2m(梁×腿)工字钢,棚距800±100mm/架。

④、空顶区及时摆架接顶,巷道顶帮采用“四、六”勾盘,裱褙严密,严禁出现空帮空顶。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要求:

1、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在试运转前必须把皮带机上矸石清理干净,不得有矸石、杂物与皮带机运转部位接触。

2、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绞车必须按照设备标准使用相同型号的备件。

3、机电设备达到完好,电气设备符合标准、无失爆,信号灵敏可靠,安全设施齐全,而后方可进行设备试运转。

4、清理掉落的矸石时,大于300×300×300mm大块要砸碎后,方可装上皮带运输机。

5、特殊架棚等支护方式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措施针对性强。

6、遇有地质条件变化、巷道迎头煤岩层松软、顶帮挂汗、底板突出,空气变化异常、顶帮有气体涌出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7、整修巷道替棚时逐道进行,严禁多回少支。

在所替棚梁外先加一道棚梁,而后再去掉新支棚梁下端旧棚梁,放掉棚梁上矸石,按照棚间距向下架设新棚梁,背好顶板。

清理矸石后,依此类推,向下替棚。

8、对于连续多架木棚梁朽折现象,按照设计要求由外向里逐架支设工字钢棚梁。

9、新架设的棚梁要保持合理山势,棚腿保持76°扎角,顶帮裱褙严实。

10、所有锚网支护必须进行拉拔实验,发现失效锚杆及时重新补打,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11、使用局扇通风时,局扇安装在巷道进风口外不低于10米,施工时严禁停风。

12、整修轨道必须按标准施工,扣件齐全,紧固有效,轨距600㎜,允许误差+5-2mm,轨道必须平直(以巷道中线为准),两股轨道水平差不得大于5㎜,道木基础捣固。

(二)、巷修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班组长必须将施工地点检查一遍,确保原巷道支护符合要求,否则,不得施工。

2、施工前,施工地点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影响。

3、施工时,每班不得少于5人作业,班长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施工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观山人员不得干与观山无关的工作。

5、巷修必须严格执行先外后里,先支后回的原则。

拆掉棚梁前,首先落实对周围支护的加固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放炮过程中应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敲帮问顶时,班长必须设专人观山;敲帮问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且在有效支护的掩护下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敲帮问顶人员手持工具要大于1.7m。

隐患未排除前,班组长及现场安全员不得离开现场。

6、巷修人员必须站在施工地点上方,施工时施工地点下方不得有人,严禁空顶作业。

施工地点前后3架棚子必须加固,严禁独头巷道内两个及以上地点同时施工。

备足串杆、方木、圆木等物料。

7、维修巷道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置通往运输机头的信号设施;施工人员身体各部位及工具距设备运转部位不得小于0.5米,严禁任何人员接触设备运转部位;人员跨越运输机要走过桥,需要人员站在运输设备上施工时,必须将设备停止运转,并将开关停电闭锁。

待施工完毕后,司机得到确切通知并返还信号后,并得到再次信号通知后,方可启动运输机。

8、施工时,严禁任何人员从施工地点通过,如确需通过时,必须在施工地点维护好并经的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9、二人以上抬运机器设备、工字钢等重、长物件时,必须有一人喊口号,同起同落,协调一致。

10、检修、更换运输机部件时,必须将运输机开关停电闭锁,班长设专人看守或挂上“有人施工,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待施工完毕后,司机方可启动运输机。

11、有关起吊措施:

⑴施工过程中,使用导链起吊设备前,必须必须由专人对其进行完好检查,所选导链应与起吊重量相匹配。

⑵起吊大件时,禁止利用原巷道棚梁直接起吊,必须在起吊棚梁下两端打点柱加固作起吊点,且起吊棚梁上下连续三架必须拉条齐全有效;起吊时必须稳定可靠。

⑶起吊时,上下连勾必须可靠,设专人检查,确保无误,设专人观山。

人工拉导链要站在设备斜上方,身体各部位离开重物不少于0.5m。

设备斜下方、两侧及滑动、摆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不利人员操作处,要采用远方操作,同时承吊梁提前加固,梁下严禁站人。

起吊过程中,要设专人观山,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起吊,回放设备进行处理。

12、使用绞车运输前,必须对绞车进行全面检修,钢丝绳断丝超限必须更换。

13、皮带运输机司机、刮板运输机司机、绞车司机、信号把勾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施工中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4、使用绞车时,开车前首先检查绞车压戗柱或底锚、钢丝绳、信号、绳钩与矿车之间的连接情况,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信号按钮必须灵活可靠,绳皮与卡子必须齐全,每个头不少于4个卡子。

15、把勾工在开车前,要认真检查保险绳、道挡等设施,禁止用其它物件代替。

开车时必须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16、开、停车必须使用声光信号联系,严禁用晃灯或喊话代替。

17、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脚或其它物料拔动钢丝绳或绞车转动部位,司机要精力集中,注意绳道、三角区内严禁站人。

18、装车时,司机要坚守岗位,并压紧车闸,罐车下方可用道木“十”字交叉将罐车掩牢,人员方可在车两侧装车,车下方严禁有人。

19、处理车掉道时,班组长必须现场指挥,绞车司机压紧车闸,并将开关停电,不准脱岗,车下方用圆木打好戗柱和护身柱,上道人员不得站在车下方。

人员在车的两侧上道时,必须用圆木打好护身撑柱,并有专人观察矿车摆动情况,发现情况要立即躲开。

在斜坡上处理掉道时,在紧靠车下方用Φ≥180mm的长圆木戗在顶板和轨道中间,禁止车的斜下方行人和站人。

20、绞车滚筒上留绳线最少留三圈,防止抽绳事故,绳排列要整齐,严禁有压绳错绳现象,钢丝绳压绳要符合有关规定。

21、JD-11.4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挂1个罐,严禁多挂罐,挂罐时必须使用好保险绳。

22、使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时,开车前必须对运输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23、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必须使用两根Φ22mm,L=1500mm的螺纹钢锚杆锚固或直径不小于160㎜以上的圆木打好压柱,压柱必须打在巷道顶板上,并打牢、打实。

24、刮板运输机在运转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蹬踏或跨越运输机,必要时要停机通过。

25、严禁用刮板运输机运送长件物体。

26、使用皮带输送机运送木料、单体、铰接梁、工字钢、水管等物料时,要与司机联系好,并必须做到:

⑴放置的物件前后两根间隔不少于2m,严禁堆积。

⑵严禁用皮带机运送大件等笨重设备,弯曲物件不准用皮带机输送。

⑶安排专人在运送的物件后跟行。

人员跟行时每50m停止运转一段时间,以便人员跟上。

⑷皮带机头正前方禁止站人、卸料。

⑸运送的物料不准通过皮带机头、卸料时皮带机要停电,并安排专人看守开关。

2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盲巷或其它危险地点。

28、施工时不得损坏巷道内的其它设施;收工时必将设备开关停电闭锁。

29、爆破要求: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并严格执行矿、队各项爆破制度。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

而后由爆破工运送雷管、监护其他人员运送炸药到达工作地点。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3)班组长、爆破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雷管段号、炸药量、水炮泥和炮泥量进行装填。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封泥长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

(7)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0)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m范围内进行瓦斯浓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1.0%,严禁爆破。

爆破工负责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班组长负责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11)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网路是否导通。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12)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13)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出现问题,必须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

(14)巷道施工期间,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到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内站岗担当警戒工作,每组站岗人员不少于二人,一人就位后,一人返回报告,只有经报告所有站岗人员均已就位后,方可连线爆破。

所有人员的掩护地点距迎头不低于100米。

挂绳挂牌并设临时掩护体,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线以内,爆破完毕,班组长安排专人撤岗,在未接到撤岗命令之前,站岗人不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入警戒区域。

(15)爆破工要严格执行火工品清退制度。

30、未及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采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安装、检修及更换设备时的措施及要求:

1、检修及更换设备时,要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要指定带班人,并且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更换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不得带电作业,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手把必须打到“0”位,并闭锁。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只有执行此工作的人员,才能取下此牌送电。

同一条线路有多人工作时,应分别挂牌,自停自送,不准预约停送电,应派专人停送电。

4、停电后,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操作。

在风流中,当瓦斯浓度达到1%以下时,才可对地放电。

检验无电后,并加封地线。

工作完成时,拆除封地线,确认无误后送电。

5、工作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工作票执行。

(四)、“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当顺槽巷道发生通风不畅时,应立即撤出受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及时检查瓦斯浓度并查明通风不畅原因,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2)调度室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恢复工作面正常通风。

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各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7)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1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15)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16)转载点应定期清扫煤尘及浮煤。

(17)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灵敏可靠。

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不得出现长流水。

(18)做好洒水灭尘工作,配备必要的防灭火器材,建立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和砂箱。

(19)机电设备必须完好,不得失爆,各种皮带保护装置齐全。

(20)选择合适的电缆及电器设备。

(21)及时清理检修后的各种残棉和油迹,严禁易燃品入井。

六、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1、灾害应急措施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人汇报,遇到危急情形,及时人。

2、自救方式、抢救方法

遇到危急情形,及时向避灾路线转移,当遇到火情或瓦斯爆炸时,及时使用自救器。

3、避灾路线

1)、遇水灾时:

当工作地点发生水灾时,人员要迅速利用一切通道进入较高巷道,并再沿较高巷道撤至安全地点,严禁进入盲巷避灾,其避灾路线为:

工作地点→主斜井(回风斜井)→地面

2)、遇火灾时:

当发生火灾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灭火器材直接灭火,电器着火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然后采取灭火措施,当火灾较大难于控制时,所有人员必须沿以下路线避灾:

工作地点上风侧人员→进风巷道→主斜井→地面

工作地点下风侧人员及时带好自救器由最近联络巷→进风巷道→主斜井→地面

其他有关规定,参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山西省、地、县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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