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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家立业辩论主持稿

成家立业,辩论,主持稿

  篇一:

先成家后立业辩论稿

  一辨立论

  主席、评委、各位同事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

先成家后立业。

  人类的意识从生命的形成就开始了。

滋润生命的源泉是快乐,追逐快乐是人们行为动机。

对不择手段追逐金钱、权势的人来说,他们的满足永远高启,永远遥不可及。

而对于生性平实的人来说,普通的一粥一饭,孩子的顺利成长,老人的健康长寿就使他们心意满足。

淡泊中充满智慧,真正快乐的群体才能领悟生命的真谛。

  回到我们今天的话题:

成家、立业。

既然,我们争辩的话题是先成家还是先立业的话题,就不得不说什么是家、什么是业?

  家是什么?

家是沙漠里的绿洲,使黯然失望的人感到久违的希望;家是黑暗里的灯火,使孤寂无助的人看到美丽的方向;家是汪洋里的小岛,使疲惫不堪的人找到停歇的地方。

  业是什么?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指出“三十而立”我方观点认为:

立业,不仅仅指在物质角度上可以满足温饱,更重要的是在精神的角度上,认清生命本源,了解生活,并建立对生活的信念和自信。

有时我们会迷惑,人活着为了什么?

这就是对生命本源的迷糊,上年纪的人和有子女的人,针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绝对是“为了孩子”。

这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实际上向我们揭示了生命之源,立业之本。

人生的成功不是获取金钱的多少,而是自己的子女能否比自己的现在过得更好,在我们成家之时,父辈们便将生活的重担交给我们,也许我们会茫然,会不知所措,这个时候的我们就像蹒跚学步的孩童

  一样,在父母的呵护下直到我们学会了坚强,可以独立自信的生活,向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父母说一声“爸、妈我行”的时候,这才是人生真正的立业。

  所以,依据我方观点:

成家为立业之本。

一个人没有通过家庭考核不能算心智的真正成熟;一个对生命本源没有清楚认识的人,没有资格去谈立业;一个对生活没有信念的人,没有能力去立业。

  综上所述:

我方认为,先成家后立业,是符合人类发展需求亘古不变的真理。

  二辩质论

  主席、评委,各位同事大家好!

  首先,我很佩服对方一辨的发言,对方能将先成家后立业这亘古不变的真理说的一无是处,可见功力非比一般啊!

但是你虽然说了很多,但由于对方观点中存在根本的缺陷,所以,大家是无法认同的。

第一、你虽然提出了先立业的种种好处,但是你并没有在发言中清楚提到什么算立业?

这是问题是对方的立论基础,怎么可以这么含糊?

立业是人生的大事,怎么能没个评判的标准,实现的途径那?

我们大家在当月就在这里刚参加过有祁经理分享的目标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方怎么能忘得这么快那呢?

  第二、对方夸大了先成家的的坏处,认为家是事业的负担,不利于对方立业,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对方的立论理解为只立业,绝不成家。

这与对方辩题先立业后成家是不符合的,请对方辩友慎重考虑。

  以上的问题是对方在立论过程中犯得不可宽恕的错误,介于包容不等于尊重的原则,我方站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角度上提出,希望对方二辩在发言中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解释,以弥补对方的不足。

  立业的前提是必须成家,这是从生命个体意识的责任感而言的。

一个人的责任有多方面,只有对家庭负有责任感才能担负起对社会的责任。

我们能把整个社会责任交给一群“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吗?

  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的是先成家后立业的。

  三辩驳论

  ?

裸婚是近年来诞生的新名词,指在物质基础相对不丰富的情况下结婚。

由于及现代人越来越强调婚姻的“自由"和"独立",“裸婚”也为“80后”最新潮的结婚方式。

请对方辩友谈谈对裸婚的理解和看法?

  追问:

对方辩友难道认为裸婚一定不幸福吗?

父母那个年代不都是裸婚吗?

他们不也白手起家地过来了。

  ?

剩女:

教育部XX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

她们有

  稳定的收入,体面的工作,生活环境舒适幽雅,却在爱情上迟迟停留不下来,进而出现心理障碍,影响人生的质量。

请对方从女性的角度,分析先立业后成家的可行性。

  追问:

如果立业成功,但与男友价值取向不同,出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如何取舍?

你是选择爱情,还是选择当圣斗士?

  选择爱情,放弃事业而结婚,就等于先成家后立业。

  选择事业,成为圣斗士,就等于放弃幸福。

  三辩质论小结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回答,下面有我做质论小结。

  面对社会中出现的“裸婚”和“剩女”现象,直指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先成家还是先立业。

裸婚是一种时代的进步,是当代青年追求“独立”和“自由”的体现。

而剩女却是时代的悲哀,家业两难全,特别对于女性来说,事业和家庭的冲突更为明显,先立业后成家就显得多么的不现实和不理智。

  成家之后可以给人归属感和成就感,不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从而让人稳定下来,进而促进事业发展。

成家之后就有一份家庭的责任鞭策自己努力工作和赚钱,从情感和责任方面督促其在事业上努力,直至找到心灵的净土而享受人生的快乐。

如果事业上遇到挫折,可以在家庭的温暖中重新振作,并再次努力,可以防止受挫后极端事件的发生。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先成家后立业。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没有经济基础,怎么保证婚姻家庭?

  解答:

对方既然提到了经济基础,但是什么经济基础你知道吗?

经济基础是指:

是一种事实存在的物质条件,但并不是指金钱,地位,对应的上层建筑是一种意识形态,可以说是物资条件决定意识形态。

婚姻家庭是事实存在的物质形态,不属于意识形态。

所以说对方的理论是不成立的。

而我方观点认为,婚姻家庭的物资形态决定人生的自信,生命本源认同等意识形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成家决定立业。

  匈奴为灭何以家?

  解答:

这不是一句豪言壮语,语出自《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故事描述的是霍去病,此句中的家指汉武帝赐予的一座豪宅。

但依据史学查证,霍去病建功立业在成家之后,18岁成婚,19岁建功立业,24岁卒,但留有子嗣,这证明了先成家后立业。

  现在请对方辩友假设一个情况,你刚刚新婚,公司派你去和客户吃饭,吃饭要喝酒,吃完要唱歌,唱完要夜宵!

?

你就这么忍心让你的另一半孤独的为你的事业的等待!

  解答: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个人成家后是不分你我的,没有你的事业和我的事业,只有我们的事业。

我要提醒对方的是,如果你成家后,还分你我的话,是会影响婚姻质量的。

家和万事兴啊。

  篇二:

成家立业辩论

  身为正方目前为止唯一辩手我只想说反正的观点不过是纠结在“美满生活”和“经济来源”的问题上,而且角度一直是男性。

倘若是女性又当如何?

  这里先不论我国自古的是谁当家的问题,我只想提醒反方辩手。

题目的立意是面向大众的!

  至于反方辩手给我方立出所谓的“七处错误”,我方认为反方的每一句话都是在逃避面对“成家”所带来的责任。

因为反方只是片面的认为“金钱”就等同于“幸福”。

  确实,一切精神文明的基础都是物质文明。

那我想问,这世道中是不是所有身为房奴车奴的人都没有权利获得幸福?

我想答案必须是肯定的,不是。

  当今社会不过就是动物世界,有人吃饱就得有人饿死。

物质基础是不增不减的,那我想问反方。

当今社会有百分之多少的人可以做到真正的立业呢?

我只想说我国现今97%的人都有楼房住,可又有多少人全款,又有多少人背负着二十年的房贷?

  我相信,一个事业有成的人。

倘若没有一个全款购得的住房,没人会理直气壮的说“我成功了”。

而当今很多新婚夫妇只不过是为今后的他(她)带来了一份共同的债务,那我想问:

这样成家,算是先立业了么?

  答案当然是不!

  我们再打个最基本的例子,一个北京有稳定工作的普通白领。

一个月收入7000,那这个人应该有几年时间去购得一个在北京郊区的住房?

  数据如下:

  二环内的房子都不是人住的了,价格么,5W+/平米

  四环内几乎没有新盘了,,3W+/平米

  五环内,+/平米

  通州+

  其他周边+

  远郊的比上面便宜些

  如果说这个人不吃不喝五年内攒了40W,购得一套手机信号为“河北移动欢迎你”的住房。

那他平日里上班的路费,今后又该如何处理?

自己的另一半又当如何生活?

这叫做立业了么?

于此如此受苦,又从何谈起先立业可以给婚姻带来幸福呢?

  我只想说,片面!

  而当今人人都说先立业后成家,如果都需要媳妇老公一起还房贷。

这和先成家后立业一起拼搏又有什么区别?

  请莫要拿其他地方地区的房价车价来做比对,因为那将代表人均的收入也会大幅降低!

  所谓“立业”,立的是什么?

立的是事业!

没有自己的产业,只是为别人打工。

休要说自己立业,因为你的事业不过是为其他人的产业添砖加瓦!

  当然有写人中龙凤可以在年轻时做出了不起的事业,但这里所说的大众问题。

并非个人。

  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反方辩手,当今社会。

80%的40岁以下人群,都不可能做到真正的“立业”。

与其勉强付完首付的结婚,不如从头与心爱的另一半一起拼搏。

这才叫日子,这才叫成家!

  倘若有人真愿意奋斗到50岁再去结婚,那我恭喜这类人...真是敞亮的人生!

  反方辩手请不要拿着一腔热血去控诉“先成家”的弊端,应当正面的去看看当今社会的概况!

请不要拿着首付去谈成家,因为那只是冠冕堂皇的推脱责任。

  所谓“成家”,本就是夫妇二人一同拼搏。

不然社会只会倒退,完全没有进步。

就拿现在的新婚姻法来说。

  父母为了儿女的生活掏出半辈子的积蓄为孩子们的婚姻买房,这已经成了一种风气。

所以,婚姻法鉴于这点才明确指出婚前购得的住房,是不能够算做婚后共同财产。

而这带来的是什么舆论?

无外乎是女性再无地位可言之类的陈词滥调。

  既然购房如此艰难,也正是新婚姻法为这等现象所做出的改变。

既然年轻人鲜有能人去购得自己住房,那又有几人做到了真正的立业?

  所以现在所要找的幸福生活,不是一味的砸钱,因为那只是梦话。

日子平稳的过,家庭努力的拼。

这才是我们现在和谐社会所需要的。

  照先立业这等做法,我们的社会以后只会变成40岁的老公20岁的媳妇,男女永远无法平等。

真就对上了那句话。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

  我想这样的结果,不会就是反方认为的“所谓给予的幸福”吧?

  总之先成家,后立业。

是一种社会上人们应该做到的基本责任感,并不是一味的推脱。

一个家才能稳定的生活,不然只会是小三遍地是,各种婚外情!

  可能认为我说的严重了?

不然!

  因为愿意嫁给差自己20岁的男人的女人,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一个愿意倒插门进入女方家的男人,又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为了以后大家希望的幸福,请三思!

  本人是【反方一辩】,我依旧支持【先立业后成家】的说法。

  刚才听对方辩友一席话,我感慨颇深,对方辩友的观点有【七处错误】,待我一一纠正。

  【首先】对方辩友认为“成家立业”词语中“成家”在前,“立业”在后,所以就果断支持“先成家后立业”的观点,这是非常错误的。

经常接触古文学的学者都知道,古时候的四字成语来回颠倒是一种文风,就如同“家财万贯”之与“万贯家财”,“金戈铁马”之与“铁马金戈”,其实是一个意思,请对方辩友不要犯这种低级错误。

  【第二】对方辩友始终认为“先立业后成家,不过是他们对生活责任的一种推脱”,此话差矣!

立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家庭美满幸福,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都会选择先立业后成家,先让自己有能力去照顾家人,给妻子儿女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着,不懈努力着。

之所以有责任心,才会选择承受社会以及工作带来的沉重压力,如果这样的好男人都被谴责成“彻头彻尾地不负责任”,那也太没天理了。

  【第三】对方辩友错误地认为“立业是逃避了成家的现实”,如果这么说的话,大家只要一

  立业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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