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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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版
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
应
急
预
案
编制:
审批:
审核:
2016年1月30日
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
3、工程概况......................................................................1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5、重点部位、重点防范..................................................2
6、具体要求......................................................................3
7、应急响应流程..............................................................4
8、监督查处......................................................................6
9、空气污染防范措施......................................................6
10、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6
11、预警发布与解除......................................................8
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2016年1月28日上午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召开市区部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落实“6个100%”(围挡、覆盖、硬化、洒水、冲洗、绿化)措施,做好工地裸露区域植绿固化降尘,全面整治扬尘污染,推动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巩固我市创文成果。
2、编制依据
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
严格落实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强制性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3、工程概况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单位
4
代建单位
5
设计单位
6
监理单位
7
勘察单位
8
施工单位
9
建设规模
10
工程工期
11
质量标准要求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对一般的扬尘点采取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
严禁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并重点对重点部位进行防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进行撒水作业,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清理工作,保证作到无扬尘,对施工现场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
5、重点部位、重点防范
对施工现场内垃圾厂、土方存放区进行重点防范。
垃圾存放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且存放的量不能太大,应及时清运。
土方存放区内应进行覆盖,在大风天气还应进行撒水处理。
6、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1、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联系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部应急24小时电话:
注;火警电话119、救援电话120、报警110
2、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
落实责任
扬尘工作领导小组
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
向项目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警级别指示牌。
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技术部门
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
向项目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警级别指示牌。
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安全
负责组织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在出现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生活区采暖设备废气控制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措施、生活垃圾运输扬尘的控制。
材料部
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检查严控道路运输撒漏。
工程部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劳资部门
负责协调做好本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配合做好公司信息发布工作。
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洒水车
配合现场大气控制措施的实施。
六、具体要求
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煤渣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用混凝土硬化、搭设隔离栅。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项目工地进行土方运输,必须覆盖,洒水防尘。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8、工地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9、非操作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一天以上)的土堆应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0、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1、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2、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臵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容易携带泥砂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13、在出入口明挖段开挖土方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上措施,以免出现扬尘的现象。
七、应急响应流程
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的教育。
并对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对项目部采取的不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一)培训教育
进场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教育培训。
施工时应按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进行交底。
(二)预警信息获取
项目部专人负责及时通过广播、手机、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取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三)预警信息的传递
安全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应急等级信息,各职能部室按分工负责空气重度污染预案措施实施。
(四)应急措施的启动
项目部安全组负责人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得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的响应信息后,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下发指令及通知,由各分包单位向下属班组及工人下发通知。
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
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的分工组织应急措施的实施。
(5)过程检查控制。
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空气污染排放的检查。
检查工作按照分项(控制措施)、分区(生产施工环保责任区域)执行,发促现缺陷及时督落实整改。
预案落实情况报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小组组长。
(6)应急状态的结束
安全组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或媒体获取预警解除信息后在1小时内通知项目各部门人员,由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将信息传达到所属分包单位及工人。
八、监督查处
公司对下属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督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期间,公司派出督查人员对所属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预案要求的行为。
九、空气污染防范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
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预警三级(黄色):
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三)预警二级(橙色):
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红色):
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十、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预警四级(蓝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预警二级(橙色)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6)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7)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8)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四)预警一级(红色)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7)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8)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9)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十一、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应急委、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指令下达。
预警一级(红色)由市应急委主任批准,由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发布。
预警二级(橙色)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布。
预警三级(黄色)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组织发布。
预警四级(蓝色)为健康防护提醒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经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通过空气质量预报、网站等信息渠道进行提示。
预警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
预警四级(蓝色)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