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技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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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艺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一环;为提高产品的产量、质量及收率,降低消耗,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
稳定状态:
是装置或设备开停过程中,可以停留较长时间,进行条件确认或问题处理,相对稳定和安全的必要过渡状态;稳定状态包括初始状态、最终状态和过渡的稳定状态;初始状态对应装置或设备开停的起步状态,最终状态是开停之后的目标状态;工艺装置或设备开停过程须经过多个稳定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对工艺技术管理的内容、程序及检查记录进行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技术部是工艺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其职责为:
(一)组织装置标定、制定公司达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公司年度装置达标考核指标;负责装置达标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协调解决公司达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达标中出现问题的装置或指标,组织有关人员诊断、核查,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负责工艺卡片管理,确保工艺卡片的有效性、适宜性;确定工艺卡片的分级原则、编制内容、语言和格式;组织工艺卡片的制(修)订、审核、会签、发布并监督、检查工艺卡片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核、发布、执行,负责监督操作规程的年度评审;负责组织操作规程中有关生产技术内容的编制审核、监督和检查;
(四)组织公司级工艺技术方案的审核与审批,并对各级工艺技术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生产工艺调整与操作变动的审批,对操作变动实施监控;
(六)组织工艺变更的审查;
(七)负责公司技术月报的编制;
(八)对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装置标定期间生产安排,对进出装置的物流及储罐进行确认和计量;组织生产装置和相关部门根据标定方案中标定记录的有关内容做好数据采集、收集工作;
(二)参与工艺卡片指标的审核、审查;
(三)参与操作规程中有关生产技术内容的编制审核;
(四)负责生产月报的编制;
(五)负责交接班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台账的检查管理;
(六)工艺连锁投用和解除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详见《生产装置联锁保护管理规定》。
第六条安环部职责
(一)负责工艺卡片中涉及的环保监控指标与装置安全运行的指标进行审查、监督执行和检查;
(二)参与操作规程中安全环保事故处理预案、安全技术规程等章节有关安全内容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生产中心编制的工艺技术方案中安全风险评价、环境评价和风险消减措施的审核.
第七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操作规程中设备操作规程、操作管理规定、电气、仪表控制系统操作、附录等章节有关设备内容的审核,和执行过程过程中监督和检查;
(二)参与工艺卡片中关于设备运行及动力工艺指标的审查,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工艺技术方案中设备、动力工艺、电气和仪表内容的审核工作.
第八条生产中心职责
(一)负责装置标定方案的编写、装置标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及装置标定报告的编写;
(二)负责所属装置工艺卡片的编制,申报;严格执行工艺指标。
根据运行情况对工艺卡片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装置达标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达标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对未达标装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四)负责操作规程的制(修)订、审报、实施及培训;并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五)负责操作规程的具体编制和执行以及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内容包括:
操作规程资料的保管,操作规程实施过程的监督;
(六)负责工艺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内部审查,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七)负责记录台账的日常管理,内部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职责
(一)负责装置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馏出口分析检测;
(二)参与工艺卡片中质量特性指标的审查、监督执行和检查;
(三)参与操作规程中工艺技术规程等章节有关质量特性内容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考核。
控制产品出厂指标。
(五)负责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
第三章装置标定管理
第十条装置标定目的
(一)装置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前对装置进行标定,为改造提供数据;技术改造完成后进行标定,考核改造效果;
(二)为解决装置上存在的问题,通过标定发现薄弱环节,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造措施;
(三)了解装置技术水平,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四)新建装置投产后,为验证设计和施工质量,明确装置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装置标定要求
(一)新建生产装置试车成功半年内,为验证设计和施工质量,明确装置水平,必须进行全面装置标定或考核;
(二)装置实施重大技改技措项目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装置标定;
(三)主要生产装置要定期进行全面装置标定,至少每五年一次;一般生产装置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装置标定;
(四)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可对装置进行物料平衡、产品质量、能耗、物耗等标定。
第十二条装置标定程序
(一)各生产中心每年一月上旬向技术部申报当年计划标定装置(附表01),技术部审核汇总后,编制年度标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主要生产装置临时需要安排标定的,生产中心向技术部提交标定申请,经审查同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进行标定;辅助生产装置临时需要安排标定的,由生产中心自行安排组织标定;
(三)生产中心根据装置标定计划安排,按期组织编写装置标定方案(附表02),经审查批准同意后,报技术部备案;主要装置的标定方案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标定方案在装置标定计划一周前审批完成;
(四)技术部根据标定方案,做好标定工作的协调工作。
生产部确定标定时间及生产安排;设备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仪中心依据其职能,做好标定的配合工作;
(五)装置标定过程中,生产部组织相关中心和部门根据标定方案中标定记录的有关内容做好数据采集、收集工作;
(六)生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对标定数据进行统计处理、数据分析和核算,写出装置标定报告(附表03),经主管领导审查后,上报技术部审核;
(七)技术标定报告也可由外协标定单位配合相关中心编写,标定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标定任务及目的、标定方案、标定时间、工艺数据汇总、化验分析数据、工艺核算结果汇总、标定结果分析与讨论。
(八)技术部对上报的装置标定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出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标定报告要求在标定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写和申报.
第四章装置达标管理
第十三条技术部在年初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和下年的生产计划安排,确定公司达标装置的目录。
制定公司年度达标方案和达标指标,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技术部每月按照年初制定的达标指标对达标装置进行考核,年底对装置达标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生产中心是达标对标工作的实施单位,认真执行公司达标工作计划,并负责制定本中心实施方案。
每月按照年初制定的达标指标对达标装置进行考核,年底对装置达标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装置达标内容和要求
(一)综合考核的项目包括:
产量、物耗、能耗、产品质量、安全环保
(二)各生产中心应定期、及时向技术部报送达标报表和相关报告;每月5日前报送经过核实的装置达标指标完成数据及简要分析;
(三)达标报表应包括:
本单位达标指标完成情况;未达标指标的原因分析;制约装置达标的瓶颈及主要技术措施;
(四)年度累计完成公司达标指标的装置,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奖励;未完成达标指标的装置,由技术部组织进行讨论,确定下一年度技术攻关措施。
第十六条技术部定期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报送达标报表和相关报告;
第五章工艺卡片管理
第十七条工艺卡片编制依据
工艺卡片指标来源于装置原设计的基础数据、装置改造设计(技改技措)的基础数据、装置长周期运行的限制条件、装置标定数据、产品质量指标控制、环保达标排放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第十八条工艺卡片内容
装置名称、工艺卡片编号、原料及化工原材料质量指标、装置关键工艺参数指标、动力工艺指标、装置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指标、装置消耗指标、环保监控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备注、指标控制部门、主管领导及部门签字、执行日期;
第十九条工艺卡片分级管理
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运行、设备、动力全面受控的原则,依据指标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将工艺卡片指标分为公司、生产中心两级控制指标:
(一)公司级控制指标(在分级一栏中填写“公司级”);公司级控制指标是指直接影响到企业环保达标排放、产品出厂合格、确保装置安全运行的重要控制指标;主要包括:
关键控制工艺指标;关键环保监控指标;装置产品质量控制指标;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指标;主要原料质量控制指标;
(二)生产中心级控制指标(在分级一栏中填写“生产中心级”);生产中心级控制指标是指影响装置经济技术水平的主要控制指标;主要包括:
主要工艺运行指标;主要设备运行指标。
第二十条工艺卡片审批程序
工艺卡片按照《工艺卡片》格式(附表04)进行编制和审批,经技术部备案后下发执行;
第二十一条临时工艺卡片管理
(一)新建装置、改扩建装置开工初期和生产新产品可以使用临时工艺卡片,试行半年,生产工艺运行稳定后,修订为正式的工艺卡片;
(二)临时工艺卡片的审批、生效程序等同工艺卡片;
(三)临时工艺卡片在工艺卡片标题中应注明,原则上使用时间限制为半年,过期自动作废。
第二十二条工艺指标监控
(一)装置工艺工程师应随时跟踪工艺卡片的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班长、运行工程师、内操、外操需熟记工艺卡片指标,在操作控制过程中随时与DCS、现场指标对比,确保工艺卡片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班长要对班组工艺卡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三)生产装置出运行过程中出现工艺指标超出工艺卡片控制范围,须尽快做出调整;工艺操作指标连续8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生产中心应及时报告技术部,并组织检查超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杜绝再次发生超指标的现象;工艺操作指标连续24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及时上报技术部,公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及时组织检查超限原因,落实措施,消除超指标现象.
第二十三条工艺卡片的评审
(一)工艺卡片每两年评审、修订、换版一次,执行时间为审批、发布之日起;除新装置投产和老装置进行大改造外,其它时间不允许换版;
(二)装置每次大检修、进行重大技术或设备改造后,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该装置检修前的工艺卡片进行评审,确定工艺卡片的有效性;
(三)评审后需要对工艺卡片指标变更的,具体要求详见第十章中工艺卡片变更的相关规定。
(四)工艺卡片换版时,生产中心和技术部同时建立“工艺卡片修订更改项目明细表”和“工艺卡片编号登记台帐”,并随工艺卡片下次换版而自动作废。
第六章操作规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操作规程编制原则和目的
(一)以基础设计、工艺包和生产实践为依据,使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科学合理;
(二)保证同一操作的统一性,成为人人遵守的操作指南;
(三)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四)应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
(五)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
(六)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五条生产中心组织各装置成立操作规程编制小组,小组应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编制人员且至少由四人组成;由装置主管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至少涵盖工艺、设备、安全专业;
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六条操作规程应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