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语文文学类文本阅读解题技巧及练习题解析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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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文学类文本阅读解题技巧及练习题解析6

高三语文文学类文本阅读解题技巧及练习题解析(6)

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中村

   阿巴一个人在山道上攀爬。

   两匹马走在前面,山风吹拂,马上鬃毛翻卷。

弓着腰向上的阿巴跟在两匹马后面,他鼻梁高耸,宽大的鼻翼翕动,他闻到了牲口汗水腥膻的味道。

阿巴已经有四年多没有闻到这令人安心的味道了。

   地震爆发前的几分钟,几秒钟,他就被这种味道包围着站在天空下,那是攀爬更高山道的时候。

累了,他站在山道拐弯处休息。

他用手叉住腰,望向深深的峡谷,望向峡谷底部的岷江,再抬头仰望上方的雪山。

雪山上方停着又亮又白的云团。

汗水淋漓的马也停下来,它们身上浓烈的腥膻味聚拢过来,包围了他。

   后来,阿巴知道,地震爆发的时间是下年2点28分04秒。

他熟悉的世界和生活就在那一瞬间彻底崩塌。

   灾后,他和云中村其他幸存的人去往政府安排灾民的另一个地方。

离开大山,去往一个平原上的村庄。

当云中村人落脚在另一个世界——那个平原上的村庄,那些气味一天天消散,最后就永远消失无踪了。

   现在,离开四年多后,阿巴回来了。

   临行前,阿巴去了从云中村移民来的每一户人家。

每一户人家都住着政府统一修建的安置房。

他在每户人家坐一阵子,并不说话。

   每户人家都说,阿巴来了。

   他们打开炉灶,天然气火苗蓝幽幽的,呼呼作响。

   他说,我要回去了,你们捎点东西给那里的人吧。

   是的,每家每户都有在“那里”的人,在那个毁弃的云中村,每家人都有人在“那里”。

没有哪家人没有在地震中失去亲人。

气氛立即变得悲伤了。

他们找出酒、糖果、上小学或幼儿园的孩子的一幅画、新生儿的一张照片。

拿照片的两户人家原本是四户人家,是由四个破碎的家庭重新组建的两户人家。

他们各生了一个儿子。

孩子吃着捐助的奶粉长大,裹着捐助的尿不湿长大。

他们说,娃娃不是生在云中村的,但还是云中村人,就拿照片回去吧,给他们的哥哥看看,给他们的姐姐看看。

阿巴很惭愧,他不该又来揭开正在愈合的伤口,让这些伤口又流出血来,他说,对不起,我让大家伤心了。

乡亲们流着泪,说,请告诉他们,我们没有忘记他们。

有乡亲用额头抵着阿巴的额头,乡亲的泪水流进了阿巴的嘴里,阿巴尝到了盐的味道,悲伤的味道。

   他一户一户一家一家收集东西,装满了整整一个褡裢。

   阿巴在移民村的老板——家具厂的李老板,得知阿巴要回云中村,就把他拉到村口饭馆喝了一顿酒。

饭馆是三户移民合伙开的。

以家的山货为招牌,野菜、蘑菇、牦牛肉、藏香猪肉。

李老板把手一挥,说,今天不喝店里的青稞酒,喝五粮液。

阿巴说,你一直对我们很好。

李老板说的也是干部常说的话,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他还把一沓钱塞在阿巴口袋里,一点心意,一点心意。

阿巴把李老板塞给自己的钱掏出来,说,大家都难,我不能要你的钱。

   老子是汉族老大哥,你必须拿着!

家具厂要死要活,也不在这点钱上,拿着!

   阿巴说,我岁数比你大,你怎么是老大哥?

   我说的不是我们两个人,我说的是两个民族。

   阿巴离开那天,整个移民村都出动了。

那天,阿巴表情严肃,气度威严。

他脱下家具厂的蓝色エ装,穿上了藏袍。

哔叽呢的灰面料,闪闪发光的云龙纹的锦缎镶边,软皮靴子叽咕作响。

   有人要流泪,阿巴说,不许悲伤。

   有人想说惜别的话,阿巴说,不许舍不得。

   那我们用什么送阿巴回家?

   用歌唱,用祈祷,用祈祷歌唱,让道路笔直,让灵魂清静,

   于是,一村人都在汽车站唱起歌来。

一村人聚在一起,他们的歌声在汽车站的屋顶下飘荡,他们在水泥站台上摇晃着身体,就像被风吹动的森林一样。

歌唱像是林在风中深沉的喧哗,岩石在听,苔藓在听,鸟停在树上,鹿站在山冈,灵魂在这一切之上,在歌声之上。

   地震发生在5月,救灾的解放军走了,知道解放军要走,好多人都哭了。

彭措家断了腿的孩子是两个战士背下山去的。

孩子的父亲去替这两个战士补磨破了的鞋,去替所有的解放军补鞋,带着最结实的牛筋线,最柔状的小羊皮,琼吉家的人在废墟下埋得最深,解放军用三天时间才刨出来。

他家的老奶奶看到解故军,就说菩萨,菩萨。

老奶奶一见到解放军就拉着那些刨过泥的手,搬过石头的手,把发臭的尸体从废墟底下刨出来的手,一个劲儿亲吻。

   老奶奶在解放军官兵那里得到一个称号——“吻手阿妈”。

解放军不肯吃灾民的东西,不肯喝灾民的茶,老百姓只能吻他们的手。

   正陷于遐想的阿巴突然听到了鸟叫声,阿巴听出来是村前石碉上的红嘴鸦群在鸣叫。

黄昏降临,以石碉为巢的红嘴鸦开始进行每天例行的归巢仪式,它们绕着云中村,绕着石碉盘旋鸣叫。

这群红嘴鸦还跟几年前一样,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不只是几年前,而是几十年来,这群红嘴鸦就是这样,永运在石碉上栖息,永远不多也不少。

   阿巴想,生命以鸟的方式存在,真好。

(节选自阿来《云中记》)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地方特色鲜明,马身上的腥膻味、收集的东西放褡裢、告别乡亲时穿藏袍等日常生活细节的描写,为文章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B.小说在刻画家具厂的李老板时,主要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正面描写手法,凝练传神地塑造了其热情大方的人物形象。

C.小说后半部分描写解放军救助灾民,灾民感谢解放军的情景,是为了体现灾民知思图报的美德。

D.阿巴快到云中村时听到了鸟叫声,感叹“生命以鸟的方式存在,真好”,这看似不合常理,却传达出阿巴难以言说的情感。

(2)本文是怎样叙述云中村的故事的?

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这是一篇意蕴丰富的小说,请结合文本,联系自身对人文精神的认识,谈谈理解。

2.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十七岁的远行

   ①总会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17岁。

站台上,全家人给我送行。

我面前是一个大旅行包,还有一个硕大的行囊,用背包带捆的很紧,理念是我的衣物和一床新被子。

   ②我妈站在一旁,又递过来一个书,包装得鼓鼓囊囊的。

天气很热,我一面示意他们回去,一面把装满食物的书包递还给我妈,说:

“北京什么吃的都有用不着这些。

   ③事实上,我妈的担心,从我填报高考志愿时就开始了。

我想读北京的学校,这让她隐隐感到不安。

“为什么不报考南方的学校呢?

”她总是轻声嘟囔,“听说北京的粮食供应里还有四分之一的杂粮呢。

”母亲是中学教师,对学生说的是艰苦奋斗、建设“四化”的大道理,但回到自己家里,她还是希望儿子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④我母亲出生在江淮之间的六安,大学毕业时,为了爱情,和父亲一起来到皖东北的小县城教书。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皖北的吐槽,其中最多的是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⑤她总会用很长的篇幅,怀念大别山区我外公外婆家的小山村,风景有多秀丽,腊肉有多解馋,糍粑有多香甜,蔬菜的种类有多丰富,甚至连简单的用糯米面制作的饼子——糯米粑粑,都被她形容得神乎其神。

要用什么样的米和糯米搭配,泡多久,怎么磨,怎么蒸,怎么放到石臼里面舂,最后要放到冬水里保存……说起这些来,她如数家珍。

   ⑥其实我去过外婆家,小村子并不像母亲描述的那样山清水秀,外公家的房子也非常低矮。

家中饭食的种类更是少的可怜。

童年的我认为,淮北平原无论从地形上、气候上,还是物产上、食物上,都比大别山区好。

   ⑦不过,外婆的山村也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于我们位于淮北平原的家里。

每年冬、夏两季,父亲都会拿着包裹单去邮电局,在高高的绿色柜台后面,有外婆定期寄来的包裹。

   ⑧夏天寄来的是一种茶叶,叫瓜片,味道奇苦,但非常耐泡。

冬天寄得更多,咸肉、咸鱼、腊鸭、腊鹅,还有被我母亲称作传奇的糯米粑粑。

   ⑨外婆家的糯米粑粑是一个个实心儿的,呆头呆脑的圆坨坨。

将粑粑简单蒸一蒸,立刻会变得软糯,蘸上白砂糖可以直接吃。

我妈还喜欢将粑粑切成块,放在菜汤或肉汤里煮,口感也不错。

即便是用火钳夹着它在灶膛里轻轻的烤一烤,也会散发出奇异的谷物的香气。

   ⑩每次看到孩子们吃粑粑时流露出对食物的渴望,我妈都会特别得意,并为她是一个“南方人”而深深自豪。

南方富庶,北方贫瘠,这是我妈的逻辑。

   ⑪当然,这并没有影响一个十七岁的高中毕业生的选择。

这一年的九月,我到了北京,在崭新的环境里开始了大学生活。

   ⑫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便开始感到哪里不对,刨除想家的因素,最主要的就是食欲不振。

按说。

北京广播学院的食堂在北京高校里算做的不错的,我和同学也偶尔凑份子“进城”去吃北京的馆子,但这些都没有办法平复我对家中食物的思念。

   ⑬一个人只有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到了完全陌生的地方,才会理解所谓的故乡,不仅仅意味着熟悉的人群和熟悉的景物,熟悉的味觉习惯显然也是故乡重要的组成部分。

   ⑭我有一个科普作家朋友,叫土摩托,他对美食家笔下所谓的“故乡滋味”或者“妈妈的味道”这样解释:

除了人在童年时代养成的味觉习惯,每个人消化系统的菌群都像自己的指纹一样,有着独特的组织方式。

长时间吃惯了一种或几种食物,肠道的菌群就会相对固定下来,只要遇到类似的食物,就能熟练地进行各种分解,而遇到陌生的食物,它们就会手足无措,甚至会闹情绪。

   ⑮在北京读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我的肠胃一直在闹情绪,直到我寒假回到家,报复性的吃喝了一整天,世界才逐渐安静下来。

   ⑯等再次踏上去往北京的列车,我的包里已经塞满各种故乡的食物:

烧鸡、酥糖、腊鹅,还有我妈特地装的糯米粑粑。

至今想来,17岁那年的离家是我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⑰它让我切实感受到一个叫故乡的东西,不仅从心理层面,也从生理的层面。

与此同时,我开始主动尝试和接纳更加丰富的食物,要知道在读大学之前,我甚至不能吃辣椒。

   ⑱后来我成了一名纪录片导演,这一职业需要我不停的与人打交道,而食物恰好是人与人交流最便捷的媒介。

为此我不得不带着好奇心,品味各种匪夷所思的吃食,渐渐的,我变成了一个“世界胃”,我可以出国十几天,不吃一顿中餐,心安理得的享用几乎所有的当地食物。

   ⑲更难得的是,我开始从餐桌上发现,食物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慰藉肠胃的物质。

它身上富集的信息就有鲜明的个性,又有非常强烈的生活气息。

   ⑳食物与其所在地区气质的某种勾连,以及食物自身流变的秘密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

   ㉑就拿粑粑来说,这种稻米制品通过不同的加工手段,居然能演变出那么多美食:

粉、圆、粽、糕、糍、丸、糟、糜、堆……游走在故乡和世界之间寻找风味,寻找人和食物之间的关联,这一切都始于我17岁那年的远行。

回顾这些年吃过的饭,走过的路,《风味人间》里有句旁白很能代表我的感受:

“人的口味就是这样,有时像岩石一样顽固,有时又像流水一样豁达。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母亲是个言行不一的人,对学生说要“艰苦奋斗”,回到家又希望儿子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B.文章娓娓道来,语言亲切自然,充满生活气息;同时运用多种修辞,形象生动,又使得文章情感充沛。

C.文章描述了生活中很多有关食物的温馨场景,妈妈的形象可亲可爱,“妈妈的味道”鲜活可感。

D.文章以17岁的远行为时间节点,前后对比,写出了作者对故乡、对亲人以及对食物的看法。

(2)结合文章,谈谈你对文中画横线句子的理解。

(3)作者在文中反复提到外婆家的“糯米粑粑”有何作用?

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老舍

   近来忙得出奇。

恍惚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

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

无谄已经做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

真理是这样:

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做,而不能不做,做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

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

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六月初动笔,八月十五交卷。

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约等于32℃)以上,心中暗说不好。

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

七月十五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

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

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

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

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做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

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做那些事,而不敢不做,不做就没饭吃。

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地工作,忙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

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

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

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

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做事,全是我不爱做的。

我不能不去做,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啪”的一声碎在地上!

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

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

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

奴隶们为苏格拉底做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

这不公道!

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立刻“啪”的一声打个粉碎。

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

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做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

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

那么,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瞎忙从工作中赶出去,人人都晓得,都觉得,工作的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

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

(选自《益世报》“益世小品”第十五期,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点题,借助幽默的语言,既凸显了作者的忙碌,又可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无形中也流露出作者对瞎忙的厌恶之情。

B.文章运用对比的手法,在形象的叙述中让读者明白了“瞎忙”与“真忙”之别,暗示了作者渴望过越忙越幸福的生活。

C.“饭碗文明”时代,为了生存,人们只好强迫自己做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其忙碌大多就成了“瞎忙”。

D.文章似乎是即兴命篇,随意写成,但别有风味,其语言明白如话、清新质朴、典雅精致,确实是大家手笔,平而不凡。

(2)请简要分析文章标题“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的作用。

(3)在这篇文章中,老舍所说的“真忙”与“瞎忙”的本质内涵如何理解,请简要概述。

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故乡老了

罗星航

   ①故乡没老,年轻着呢!

   ②只身在外的人总是思念故乡,那无尽的乡情,一直萦绕在游子的心中。

有人说背着故乡走天涯,也有人说故乡永远在前方。

   ③记忆中的故乡依旧那么青春,那么富有朝气。

第一次回故乡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刚刚二十岁,在湖北出生长大,总是勾画着老家的模样,似北国的莽野森林,像苏杭的小桥流水,还似南方的椰林遍地,抑或靑藏的雪域高原。

于是我带着小弟,在春暖花开之时,从武汉乘火车去祖籍——一个三省交界的边陲小镇。

那时火车还没完全连通,需在怀化住上一晚。

几十人挤在一起,睡的是大统铺,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小弟吵着要出去玩,行李怎么办?

旁边的旅客听说我们要到湘西,连忙回答,不要紧,帮忙看着,都是老乡。

我们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上街了,回来后,那位叔叔一直坐在我们的行李边守着,还给我们湖南的零食吃。

   ④第二天中午到达乾州,下车一看,天空蔚蓝,云朵漂浮,菜花描着金黄,桃花白里透红,万溶江银波闪烁,参天大树郁葱翠绿。

许多年轻的妇女腰缠五颜六色的布裙,正在江边浣洗衣裳,苗族姑娘头上银饰的摆动声,此起彼伏的棒槌声,惊飞了树上的鸟雀,水花四溅,晶莹耀眼,怡人的风景迷倒了众多游客。

两横四竖的石板铺成主要道路,街旁的商铺大都木制结构,灰瓦屋顶,尽管很有些年月,但都保护得相当完整-----原来沈从文作品中描绘的湘西确实惊艳。

   ⑤走过一段石板路,来到了老家,这是一幢三进的木制房屋,八根立天的木柱支撑着屋脊,四周的原木面板苍劲中透着黝黑,四道门槛经百十年进出磕碰,早已磨损得凹凸不平。

我望着祖居,想象着先辈们埋锅造瓦,搬木立檩的情景,想象着成家立业,族人相拥的场面,想象着逃避战火,薪火相传的艰辛,心头不免掠过丝丝冷寂。

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人,没做过什么,哪怕挑过一担土,种过一颗树,也心无遗憾。

真是愧对故乡,愧对家人。

爷爷早已过世,奶奶还很硬朗,叔叔才三十出头,力壮如牛,充满活力,那双手长满老茧,青筋外露,他长年在外开山砸石,干的都是重体力活。

吃第一餐饭,他们就给我夹鱼头,其实我是不喜欢吃的,听说这里的鱼头专给最珍贵的客人,我很感动。

晚上,露天草场有当地的戏曲表演,甩着长袖,拖着长腔,尽管下着毛毛细雨,观众还是很多,乡亲们看得也很专注,我却不知就里。

反正,故乡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到处洋溢着靑草的芳香,听得见河水的哗哗,还有亲人间的温馨。

故乡就是这样极具诱惑,极具感染力。

   ⑥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婶婶拿出一双布鞋送给我,这几天她一直在熬夜纳鞋,不知道是专门为我赶工,我还想推辞,一双鞋有什么意义,接过时也不是很情愿。

若干年后,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叔叔婶婶也许是让我行走千里,不忘故乡,脚踏实地,心系故乡,那针针线线连接着家乡的情怀,浓缩着亲人的嘱托。

   ⑦一晃好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回故乡,再也没有见到亲人们,真想他们哪。

照说应该很容易,一张车票不就到了么,其实没那么简单,拖儿带女,也不太方便,再说还有工作,这都是借口。

是淡忘了故乡,淡忘了浓浓的乡愁?

有时梦里回故乡,走在荒芜的草地上,天空灰蒙蒙,不见人影,不见河流,像迷失的羊羔,惊慌,忐忑,急躁,想家。

醒来泪水早已浸湿枕边。

   ⑧前年一次出差的机会,我在故乡停留了五小时。

这是三十多年后第二次回故乡。

时值清明,那天下雨了,小巷有些幽深,湿漉漉的,路边的木制建筑显得破旧,残缺。

商铺里几乎没什么人,街上连叫卖声都没有,静静的。

唉,万溶江怎么这么窄,这么短,当年的波光粼粼,诗情画意呢?

故乡老了。

   ⑨奶奶去世了,叔叔已过六十,不见了那时的伟岸,脊背略显弯曲。

老屋有点苍老,斑驳的木板门已现沧桑,右边的墙壁被风钻了个洞,好像有雨点肆意飘进来。

微风吹过,墙角的靑苔左右摇晃。

周围的小伙伴们也都五十多了,他们坐在街心的石墩上打发时日。

真的变化这么大?

我不敢相信自己,摸摸下巴,也是胡须满脸。

岁月催人啊。

   ⑩回头仰望故乡,烟雨朦胧,淅淅沥沥,她老了,三十年不见就真的老了。

房屋矮小,河流窄小,道路狭小。

早知如此,我该多回来几次,即使不能拉住故乡变老的缰绳,也可以和着家乡演变的节奏,一同走过来。

记得故乡清澈的流水,记得故乡草木的余香,记得故乡烧酒的味道,记得故乡亲人的教导。

那个鱼头我怎么就没吃呢,那双布鞋我还舍不得穿呢。

转眼间,故乡就抖落了昔日的色彩。

   ⑪故乡其实没老,依旧那样。

日出东方的时候,她开始一天的忙碌,机器轰鸣,书声朗朗;夕阳西下的时候,她车水马龙,炊烟四起,;华灯初上的时候,她婀娜多姿,流光溢彩;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枕戈达旦,蓄势待发。

   ⑫故乡没老,真的。

   ⑬是我们慢慢变老。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采用对比手法,将三十年前的风味小镇、淳朴的乡民和宁静的乡村生活与三十年后的情景进行对比,表达了对昔日乡村生活的怀念之情。

B.文章第⑤段中,“想象……想象着……”运用虚写手法,突显了先辈们生活的艰辛和他们的勤苦、坚忍,表达了对先辈人生的感喟与敬重。

C.文章第⑧段中写到“一晃好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回故乡,再也没有见到亲人们”,写出“我"看似淡忘了故乡,内心深处仍眷念着故乡。

D.这篇散文融记叙、描写、抒情为一体,以“故乡老了”为线索,联系现实,无论是欣喜还是失望,是期盼还是祝福,都渗透了浓浓的思乡情。

(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文章的标题为“故乡老了”,但正文的首尾却说“故乡没老”,是否矛盾?

请结合原文分析。

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枣花开

季明

   十八岁那年,我在河西走廊一个叫石磨盘的地方支教石磨盘村是一个荒凉落后的地方,到处都是黄沙、戈壁和盐碱地,村小学除了几间破旧的房屋,一无所有。

   晚上,就只有我和老杜,住在这个学校里。

   那时候,老杜六十多岁,已经在学校里借住几十年了。

   老杜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

他和我拉闲话,说他十八岁就当团长了。

   我这才知道,老杜是个老红军。

   老杜的生活很单调,除了吃饭睡觉抽烟,就是去戈壁上垦荒。

   老杜在戈壁荒漠上,努力把一片片土地刨起来,又平整好,再播上沙枣树的种子。

这活儿,老杜已经干了几十年,他的身后,上千亩沙枣林,都是他种的。

   这令我非常钦佩,说,老杜真是个好同志啊!

   老杜翻了翻眼睛说,狗屁,老子在寻宝!

   的确,老杜干活非常仔细,他每挖几下,都会俯下身,像只大鸵鸟,奋力把脑袋扎进土坑里,似乎在寻找什么。

   寻啥宝?

我问。

   老杜长叹了一口气,说,大洋,一百九十块大洋。

   接下来,我知道了老杜的故事。

   老杜曾经是西路军的一名团长,突围时队伍被打散了,在石磨盘村,他碰上一个身负重伤的军需科长,军需科长临死前,把一个包裹交给他,说,这里边有两百块大洋,军费。

你一定要把它们带回延安。

   老杜知道,通向延安的路口,早就被马家军堵死,自己死不足惜,但军费,绝不能落到马匪手里。

于是,老杜写了张借条,拿出十块大洋作为路费,然后,把剩余的军费连同那张借条,裹在一件破羊皮袄里,深埋在一棵沙枣树下,并用刺刀在树上刻了记号。

   老杜走回延安,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按照规定,老杜必须接受审查,其他事情都好说,但关于军费的事,却死活也说不清了。

   审查者疑惑地盯着老杜,说,只拿了十块大洋,这谁知道?

谁信呢?

我们可不可以认定,你把那些军费都挪用了?

   一听这话,老杜火冒三丈,吼道,给老子一个连,杀回石磨盘,把军费挖出来!

   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军费,成了老杜的心病,也成了他的历史污点,记录在案,这对老杜的人生,影响非常大。

解放后,在老杜的强烈要求下,他带着组织上的人,来到石磨盘村,以沙枣树为参照物,疯狂地挖了几个月,却一无所获。

   组织上的人不耐烦了,撤了回去。

   但老杜坚决留了下来,他发誓,就是把石磨盘村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那些大洋。

   孤身一人的老杜,跟石磨盘村较上了劲,跟戈壁荒漠较上了劲,更确切地说,是跟沙枣树较上了劲。

他一边翻地,一边种沙枣树。

   这一干,就是三十年。

   我说,算了,不就是一百九十块大洋吗,别找啦!

   老杜倏地红了脸,脑门上青筋乱跳,吼道,不行!

难道老子的清白,就这么不值钱?

   紧接着,老杜又说,清白,比命都重要!

   两年之后,我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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