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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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摘要:

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商品批发企业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更高阶段的要求,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吸纳世界先进经验,并依据自身特点,提高国际竞争力。

因此,对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清晰而精准的定位,就成为中国商品批发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

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

前言

如果把商品生产比作源泉,批发就是商品流通的源头,直接服务于商品的生产者和零售业。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批发业发展状况的好坏是决定该国流通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着巨大影响。

一、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的现状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商品批发企业处于国有垄断阶段,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商业系统和批发体系都比较完备,商品批发的渠道较为单一。

改革开放后,商品批发企业的垄断经营基本结束,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时期。

除了原有的国营商品批发企业,私营小型商品批发企业不断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并产生了各种规模化、专业化的大、中型商品批发市场,使原有的单一流通渠道逐渐转变为多渠道的开放式格局。

进入21世纪后,商品批发企业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国营商品批发企业营业额的下降趋势日趋明显,私营批发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从而成为中国商品批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组织规模日益扩大

中国批发业的组织规模迅速扩大,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截止2013年末,全国共有批发企业法人单位174.6万个,从业人员1922.7万人,单位资产总计27万亿元,而2007年全国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万个。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批发企业的组织规模有了极大的增长,这证明了中国商品批发业确实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二)主体日渐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放开了对商品批发企业经营权的控制,并形成了四个主要的批发领域。

一是制造商批发领域。

很多工业企业成为家用电器和服装等产品领域的批发主体;

二是传统批发领域。

食品、药品、报刊书籍等商业化批发领域形成了系统化、专业化的批发企业;

三是零售批发领域。

一些具有大型仓储能力的零售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拥有完善的物流和采购体系,不仅能满足自己的正常运营,还能向其他社会企业和规模较小且不具备采购和配送能力的个人提供批发的业务;

四是小微型零售领域。

众多小型个体私营批发企业成为大型批发企业向小型零售商批发商品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从而扩大其销售范围,以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三)批发形式多样化

我国商品批发企业的批发形式日渐形成,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第一,通过代理商进行交易。

生产厂商通过代理商、经纪人或直销的方式进行批发;第二,通过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批发交易市场主要承载部分日用品和农副产品的销售;第三,通过商品展览会进行交易,按区域划分为全国和地方两种,主要对内销售;第四,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提供商家搜索、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网上结算、仓储配送、虚拟购物体验等服务,如知名网上批发交易平台淘宝网、卓越网、当当网等。

二、中国商品批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批发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方面,批发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效益不断提升,市场结构也更加合理;另一方面,由于整个商品批发业结构的剧烈变化,不同所有制方式、行业构成和地区的商品批发企业也出现了各种问题。

具体来说,中国商品批发企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仍有“重零售轻批发”思想存在

长期以来,批发环节一直被认为是多余的,认为生产商可以撇开流通部门,无需批发环节即可直销给零售商。

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往往模糊了批发与零售的界限,不愿意更多地向批发环节让利,否定流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流通自身所固有的规律性。

一些外资零售商在利用“批零兼营”的形式从事批发业务,并以多种形式向批发业渗透。

这充分说明,中国批发业的发展还没有完全走上正轨。

(二)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批发体系

受到传统体制与机制的制约,传统商品批发企业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较弱。

外资批发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后,由于对方在技术、资本和管理方面拥有的各种优势,对中国传统商品批发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一方面,有销路的产品得不到低成本的快销;另一方面,无销路的产品无法被及时淘汰,以致资源配置无法得到有效优化。

各商品批发企业既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市场体系,更缺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因此,建立与我国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匹配的高效率、快节奏的批发业和畅销的商品流通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三)结构不平衡

尽管我国批发业的所有制结构、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一直在不断调整,但由于不同结构的批发企业发展水平差别大、批发业内部的不平衡性,极大地影响我国批发业未来的发展。

一方面,批发业的主体——国有批发企业,由于其一贯的经营理念与方式之故,一直存在批发成本过高、效率低下,产销、购销、批零之间严重脱节等问题。

另一方面,民营批发企业的实力不足,还无法对整个批发业产生影响。

总体而言,商品批发企业的现代化水平与其经济发展速度相同。

华东、华北、中南地区的批发现代化水平较高,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的批发现代化水平较低,地区差距十分明显。

(四)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批发企业在信息化和标准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就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程度而言,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无论从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等角度来看,现代商品批发企业都是以现代化的商品配送中心为基础。

而在大多数商品批发企业中,与其匹配的信息系统更新缓慢。

企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管理人员分析和运用数据的能力较差,不重视现代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以致批发方式严重滞后。

与落后的批发技术相对应的,是高成本、低效益和信息闭塞等缺陷,这违背了我国推进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化流通方式的整体要求,更制约了批发商品企业的发展。

(五)现代化水平较低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还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因此,批发企业的现代化水平还较低,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与国外先进批发业组织相比,仍存在“小、散、差、乱”等各种问题。

在我国,除了进出口贸易与生产资料批发交易中有一部分规模较大的批发商以外,其他领域的大批发商严重不足,特别是缺少依托现代科技、先进管理的大批发商,阻碍了我国批发业组织运作绩效的提高及经济的集约增长。

中国商品批发企业仍缺少一大批营销和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尽管我国商品批发企业管理者的专业技术和知识水平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就整个行业而言,尤其是与国外批发业的平均水平相比,还远远不够。

另外,受传统商品流通体制的影响和制约,批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不规范,零售价有时甚至低于批发价,批发交易中不仅存在赊账、欠账的情况,还常常会有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情况出现。

三、国外商品批发企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美国和日本的批发业,代表了北美、亚洲乃至世界主要国家批发业的先进水平。

在我国批发企业现代化改革过程中,借用其他发达国家批发企业的经验,以适应现代商品流通规律和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对于中国商品批发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批发企业的现状

美国批发业主要分为独立批发、生产商销售部门和代理批发三种基本类型。

美国98%的工业消费品、20%的工业生产资料和绝大部分的农产品都是通过批发企业转售给生产者和零售商。

独立批发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批发的商业机构,约占批发机构总数的80%,批发销售额约占全部批发销售额的50%左右,就业人数约占75%,生产商的绝大多数产品由独立批发商经销,在商品流通中占有重要地位。

独立批发商除了从生产商进货、储运商品、分销给零售商以外,还提供资金信贷支持。

生产商销售部门也是重要的批发机构。

一些大型生产企业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竞争需要,为降低价格和销售成本,纷纷建立起自己的批发销售部门,直接对外开展批发业务。

生产商批发机构约占商业批发机构总数的10%,批发销售额约占全部批发销售额的35%,就业人数约占18%。

美国生产企业的批发机构形式包括:

建立直属经营部或直属销售公司等批发机构,负责本公司产品的直接对外大宗批发业务,接受零售商的直接订货,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流通费用,提高了流通效率;建立专业店、经销店、零售店、销售中心等销售网,同时开展对外批发零售业务;建立批发推销员网络,通过众多的各类推销员进行专项推销服务。

代理批发企业是以替生产商推销产品取得佣金的批发中介机构。

在美国的批发业中,代理批发商机构约占商业批发机构总数的9%,批发销售额约占全部批发销售额的10%左右,就业人数约占5%,多是小企业。

代理批发的形式主要有:

通过与生产商签订合同取得一定地区的推销代理权,主要经营一些小企业生产的相互关联的非竞争商品;对所销售的货物拥有控制权以及商品价格等销售条件的决定权;代理卖方或买方推销购进商品;通过拍卖形式销售烟草、牲畜、旧汽车等;凭借熟悉的商业渠道和专业知识代理委托人进口货物。

(二)日本批发企业的现状

日本的批发环节层次比较复杂,政府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对批发市场进行管理,批发企业则通过建立和遵循市场交易规则,维持良好的交易秩序。

一般来说,日本的批发企业基本上分为一般批发商、经销商商和代理商,有综合商社、连锁批发、工厂批发、经销代理批发和一般的批发商、农业协同组合等批发机构。

一般批发商是日本批发业的主要形式,其中100人以下的中小型批发企业占日本批发业总数的99.3%,从业人数占84.5%,年销售额占62.1%。

而100人以上的大型批发业机构数量较少,只占日本批发业机构的0.7%,从业人数占15.5%,但年销售额却占37.9%。

日本批发业的特点包括:

第一,多样化的批发组织形式。

有全国批发、区域批发和地方批发;有综合批发和专业批发;有一次批发、二次批发、三次批发,还有工厂批发;有物流功能型的批发业、批零兼营的批发业、连锁服务供应型的批发业。

这些多样的批发业为日本商业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服务。

第二,批发渠道复杂冗长。

日本批发企业的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商品约有65%要经过批发环节,其中约有40%要经过三四道环节;生产企业之间进货或国外订货、零售商向生产商进货的直接进货总额只有约35%。

第三,物流功能突出。

日本的批发业有一种城市流通中心的形式,利用现代化的设施对流通中的商品进行集散、检验、分类、包装、配送、运输,而后将各类商品配单集装,运往全国各地。

第四,综合商社在流通中具有特殊地位。

综合商社是日本商业的独特形式,规模巨大,功能齐全,跨国经营,从商品开发、生产、运输、仓储到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等等,有一套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

日本的批发代理商、经纪人一般被看作是商业辅助业,和美国的情况有所不同。

四、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批发企业生存空间在逐步缩小,生产商和大型零售连锁商排挤专业批发商的现象已出现。

作为连接制造业和零售业的中间环节,批发业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很难满足我国推进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

我国批发企业应借鉴发达国家批发企业的经验,重新定义自身的社会存在机能,抛弃传统批发企业的固有观念,建立以信息为中心的批发功能,加强与零售业间的信息网络的连接。

在集中不同的市场、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零售业态信息的基础上,为零售企业提供最佳的商品和最佳的服务,建立与零售一体化的物流信息体系。

我国批发企业还应强化调集商品、编配商品的能力,更好地满足现代零售企业的需要,以求新的发展。

(一)转变传统观念

对我国批发业的发展,一定要抛弃传统观念,要抛弃“重零售轻批发”、“批发无用论”的思想,按照市场经济的流通规律重新定义。

尤其是国有批发企业,更应该转变传统观念。

从我国流通业的现状看,生产企业的自销、零售企业向生产企业的直接进货都是批发机能的具体表现,而这一切对传统批发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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