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环保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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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环保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提高辖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溪湖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任务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配合市、区局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市、区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责任单位有关事故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区政府和区环保部门报告镇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
二、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小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
在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主任任总指挥,行政副主任、经济副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城管所所长、环保助理、纪工委副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助理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决定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区政府和区环保局提交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信息
(三)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区环保和区党委、区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街道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报告,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街道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区政府和区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
必要时,经镇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8、组织起草有关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信息。
三、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
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日常准备工作由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
街道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由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
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区政府、区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时,在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区政府、区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街道环保部门配合区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明确对区域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防。
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发生。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根据自己的职责需开展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如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培训、演练、相关知识培训、应急平台建设、新技术研发等。
(三)监测与预警
1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重点排污口进行例行监测。
2根据企业应急能力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紧急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
(三)启动条件
明确不同级别预案的启动条件。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
1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内部信息报告的形式和要求,以及事件信息的通报流程;
2明确事件信息上报的部门、方式、内容和时限等内容;
3明确事件发生后向可能遭受事件影响的单位,以及向请求援助单位发出有关信息的方式、方法。
(五)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召开应急会议、各应急组织成员的联系会议等。
(六)应急监测
1明确紧急情况下企业应按事发地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要求,配合开展工作。
2明确应急监测方案,包括污染现场、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法、仪器、药剂。
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在政府部门到达后,则配合政府部门相关机构进行监测。
(七)现场处置
1水环境污染
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水环境状况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可能受影响水体情况说明,包括水体规模、水文情况、水体功能、水质现状等;
(2)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3)事件发生后,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方法及泄漏至外环境的污染物控制、消减技术方法说明;
(4)制定水中毒事件预防措施,中毒人员救治措施;
(5)需要其他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6)跨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说明;
(7)其他说明。
2有毒气体扩散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风向、风速和地形条件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气体泄漏事件所采取的现场洗消措施或其他处置措施;
(3)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及区域环境状况;
(4)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5)可能受影响区域企业、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和路线、基本保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
(6)临时安置场所;
(7)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案;
(8)其他说明。
3溢油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溢油数量、油品种类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制定切断溢油源和控制影响范围的有效措施;
(2)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3)制定事件现场隔离警戒,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措施;
(4)制定油品回收和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
(5)制定减轻溢油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的措施;
(6)其他说明。
4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性质、污染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措施;
(3)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及区域环境状况;
(4)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5)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疏散的方式和路线、基本保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
(6)临时安置场所;
(7)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案;
(8)其他说明。
5辐射事件现场处置
(1)对于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被抢的事件,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制定放射源搜寻措施和步骤;
2)制定在指定区域内宣传放射性危害特性的方法;
3)其他说明。
(2)对于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制定措施,切断辐射范围扩大的途径;
2)制定实时监测方案;
3)制定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4)制定周边群众保护措施和预防、治疗方案;
5)其他说明。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件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医院、疾控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2)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国家中毒急救网络;
(4)伤员的现场急救常识。
七、安全防护
(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明确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制定群众安全防护措施、疏散措施及患者医疗救护方案等。
八、次生灾害防范
制定次生灾害防范措施,现场监测方案,现场人员撤离方案,防止人员中毒或引发次生环境事件。
九、应急状态解除
(一)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明确应急终止的程序;
(三)明确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方案。
应急终止后,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区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四)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区政府和区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十、善后处置
(一)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中的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三)明确开展环境恢复与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十一、应急保障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资源
应急保障责任主体依据既有应急保障计划,落实应急专家、应
急队伍、应急资金、应急物资配备、调用标准及措施。
(三)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企业依据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四)应急通讯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及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
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六)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后勤、体制机制、对外信息发布保障等)。
(七)资金来源
根据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十二、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
说明对本企业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
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二)预案演练
说明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等内容,制定企业预案演练的具体计划,并组织策划和实施,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适时组织有关企业和专家对部分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
(三)预案修订
说明应急预案修订、变更、改进的基本要求及时限,以及采取的方式等,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预案备案
说明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报备部门等内容。
十三、附则
(一)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二)预案的实施
预案至指定之日执行。
十四、附件
(1)环境风险评价文件;
(2)危险废物登记文件或企业危险废物名录;
(3)企业应急通讯录;
(4)应急专家通讯录;
(5)企业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
(6)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联系人通讯录;
(7)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联系单位通讯录;
(8)单位所处位置图、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图、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撤离路线;
(9)单位重大危险源(生产及储存装置等)分布位置图;
(10)应急设施(备)布置图;
(11)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图;
(12)企业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
(13)企业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图;
(14)各种制度、程序等,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格式)表、应急预案启动(终止)令(格式)、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等;
(15)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标准目录;
(16)其他
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