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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篇一: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

报告指

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

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新华社记者摄

2012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

民大会堂开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我

们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加强环境保护,着力

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

环境问题。

新华社记者摄

2012年,是中国发展征程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宏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28个省(区、市)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

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

2.62%、2.77%。

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

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稳步推进;环境保护部共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采取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有22家完成改制,有47家基本完成。

四是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取得新成效。

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开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专项资金54亿元治理重金属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全国治理历史遗留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置量的3倍,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生产、已停产或停产整顿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2296个,整改2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

五是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进展。

国务院先后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重点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流域水质得到初步改善;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对生态良好湖泊进行保护。

六是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

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国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七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量不断增加。

2012年,转移支付范围包括466个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达到371亿元。

八是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全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

九是政策法制科技监测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74个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细颗粒物、臭氧等项目监测并发布数据;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技术天地一体化进程,成功发射“环境一号”c卫星;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在15个省(区、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起草《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2年年会。

十是环境保护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为97%,完工率为65%;国家支持24个省(区、市)的163个县(区)开

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个基层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培训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

2012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

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基本目标

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

与2011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23.7万吨,比上年下降3.05%;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比上年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比上年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337.8万吨,比上年下降2.77%。

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同比下降。

主要措施

2012年,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监管,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强力推进减排措施落实,继续加大减排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减排长效机制。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

新增城镇(含建制镇、工业园区)污水日处理能力1294万吨、城镇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301万吨;315个造纸、印染企业新建化学氧化深度处理工艺和回用工程;分别淘汰造纸、印染落后产能735万吨、30亿米;完善863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效率分别提高9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减排:

新投运脱硫机组装机容量4725万千瓦,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7.18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例为92%;289台、1.27亿千瓦现役机组拆除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从85%提高到90%以上;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97台、烧结面积1.8万平方米。

氮氧化物减排:

250台、9670万千瓦火电机组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2.26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16.9%提高到27.6%;148条熟料产能52.3万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淘汰黄标车132万辆;截至2012年底,全国脱硝机组平均脱硝效率48%,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14个脱硝电价试点省份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全国的2/3,平均脱硝效率51.6%,较非试点省份高11个百分点;脱硝电价政策充分调动火电企业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的积极性,电力行业氮氧化物减排7.1%。

淡水环境

状况

2012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总体为轻度污染。

河流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长江流域水质良好。

16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2%、

9.4%和4.4%。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

4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7.6%和2.4%。

长江支流水质良好。

1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2.2%、11.9%和5.9%。

长江主要支流中,螳螂川、乌江、涢水、府河和釜溪河为重度污染,外秦淮河和黄浦江为中度污染,普渡河、岷江、沱江、滁河、白河、唐河和唐白河为轻度污染,其他河流水质均为优良。

省界断面水质良好。

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2.1%、14.3%和3.6%。

黔-渝交界的乌江万木断面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从水资源分区来看,长江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9.0%和8.6%。

黄河流域轻度污染。

6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0.7%、21.3%和18.0%。

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黄河干流水质为优。

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6.2%和3.8%。

黄河支流为中度污染。

3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4.3%、34.3%和31.4%。

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省界断面为轻度污染。

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3.1%、21.1%和15.8%。

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从水资源分区来看,黄河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2.7%和33.3%。

珠江流域水质为优。

5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0.7%、

5.6%和3.7%。

珠江干流水质为优。

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4.4%和5.6%。

珠江支流水质良好。

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4.6%、7.7%和7.7%。

海南岛内4条入海河流中,南渡江、万泉河和昌化江水质为优,石碌河水质良好。

省界断面水质良好。

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0%和20.0%。

从水资源分区来看,珠江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4%和2.3%。

【篇二: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全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

2003年,中央连续第七次在“两会”期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明确指出:

“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本年度全国环境质量与上年比较变化不大。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1.7%,较上年度增加7.9个百分点,但城市空气污染依然严重。

酸雨区范围基本稳定,湖南、浙江和江西的部分区域污染进一步加重。

主要水系水质与上年持平,其中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污染加重。

黄海近岸海域污染加重;渤海和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但污染仍重;南海近岸海域水质与上年持平。

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一半以上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近8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但噪声污染仍是城市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

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淡水环境

状况

2003年度七大水系407个重点监测断面中,38.1%的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要求,32.2%的断面属Ⅳ、Ⅴ类水质,29.7%的断面属劣Ⅴ类水质。

其中七大水系干流的118

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3.4%,Ⅳ、Ⅴ类水质断面占37.3%,劣Ⅴ类水质断面占9.3%。

各水系干流水质好于支流水质。

七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海河水系污染严重,劣Ⅴ类水质断面占50%以上;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0.6%;黄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支流污染普遍严重;淮河干流以Ⅳ类水体为主,支流及省界河段水质仍然较差;松花江水系以Ⅳ类水体为主;珠江水系、长江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水质良好,以Ⅱ类水体为主。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比较,2003年度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

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长江、珠江。

与上年相比,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和黄河支流污染加重。

七大水系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

长江水系国控监测断面103个,其中Ⅰ~Ⅲ水质比例占71.8%,Ⅳ~Ⅴ类占17.5%,劣Ⅴ类占10.7%。

长江水系的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

【篇三:

199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0年,我国大、中城市大气污染较重,小城镇大气污染有加重趋势。

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包括乡镇工业)为8.5万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8%。

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9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324万吨、781万吨,较上年有所下降。

1990年,城市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387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475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268微克/立方米。

总悬浮微粒污染严重的城市为石家庄、南充、吉林、乌鲁木齐、洛阳和唐山。

城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南方重于北方,污染严重的城市为重庆、贵阳、宜宾、南充、石家庄、青岛和乌鲁木齐。

城市氮氧化物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4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8微克/立方米。

我国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但有扩大的趋势,西南和华南地区较为严重。

2、水

1990年,全国废水排放量(不包括乡镇工业)为354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49亿吨,比上年下降1.4%;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5亿吨,比上年增长4.0%。

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为708万吨,比上年增长4.3%;重金属(汞、镉、铅和六价铬)排放量为2189吨,比上年增长4.7%;砷排放量为1226吨,比上年下降4.4%;氰化物排放量为3891吨,比上年下降12.9%;挥发性酚排放量为9325吨,比上年增长22.5%;石油类排放量为66560吨,比上年下降6.3%。

1990主,长江干流水质总体良好,但在沿岸城市排污口附近存在长度不等的岸边污染带,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耗氧有机物和挥发性酚。

黄河干流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无显著变化,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砷、铜和耗氧有机物。

珠江水系上游水质良好,珠江广州段、柳江柳州段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是氨氮、耗氧有机物、悬浮物和亚硝酸盐氮。

淮河水系的水质进一步恶化,枯水期尤为严重。

与上年相比,亚硝酸盐氮、汞和六价铬污染面积扩大,程度加重,氨氮污染有所减轻。

松花江水系与上年相比水质变化不入,但悬浮物、汞和铅污染有所加重,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挥发性酚和亚硝酸盐氮。

辽河水系在七大水系中污染最重,并呈发展趋势,主要污染物是挥发性酚、氨氮、亚硝酸盐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最重的河段是太子河本溪段、浑河沈阳段和大辽河营口段。

海滦河水系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氨氮、汞和镉,子牙河献县段和滦河滦县段重金属污染严重。

1990年,在评价的94个河流城市段中,65个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占69.1%。

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挥发性酚和耗氧有机物。

1990年,平原地区湖泊富营养化问题比较突出。

1990年,主要城市地下水水质较好,由于受点状或面状污染,多数城市地下水局部水质有所恶化。

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挥发性酚等。

监测的54个城市中,地下水水质良好的有西宁、兰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郑州、长沙、南宁、柳州、桂林、广州和昆明等,地下水局部水质较差的有哈尔滨、西安等城市。

由于多年来地下水过量开采,地面沉降问题日益突出,较为严重的城市有36个,其中包括上海、天津、苏州、常州等。

1990年,我国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部分近岸海域、河口海域和海湾水质较差。

与上年相比,胶州湾、杭州湾和舟山群岛海域的污染稍有减轻,渤海湾西部和珠江口海域的污染有所加重。

近海海水

中严重超标的污染物是营养盐类和石油类。

营养盐类含量最高的是珠江口海域,己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各海域石油类含量普遍增高,污染程度依次为渤海、南海和东海。

近海海域富营养化突出,赤潮发生频繁,面积有所扩大,全年共发生34起,较上年增加22起。

东海发生赤潮18起,面积达2万平方公里,是赤潮发生率最高的海域。

3、城市噪声

1990年,在城市噪声源中,道路交通噪声占32.7%,生活噪声占40.6%,工业和其它方面的噪声占26.7%。

与上年相比,生活噪声源的比重上升6.8%,道路交通噪声源的比重下降6.6%,工业和其它方面的噪声源比重下降l.1%。

城市各功能区环境噪声仍普遍超标,并呈上升趋势。

4、工业固体废物

199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包括乡镇工业)为5.8亿吨,比上年增长l.l%;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0.5亿吨,比上年下降9.5%,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1亿吨,比上年下降8.1%。

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为64.8亿吨,占地58390公顷,比上年增加2986公顷,其中占用农田4040公顷,比上年增加466公顷。

5、污染事故

1990年,全国共发生污染事故3462起,比上年增加3.9%。

其中废水污染事故1686起,废气污染事故lll0起,固体废物污染事故103起,噪声污染事故69起,其它类型事故494起。

(二)生态环境状况

1、森林与草原

1990年,全国森林资源消耗量比上年下降约2000万立方米,有半数省、自治区的林木生长量大于消耗量,但森林资源紧缺的矛盾仍未缓解。

我国草原退化严重,产草量不断下降的趋势尚未得到扭转。

2、土地

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50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5.6%。

农田面积的三分之一存在明显的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面积集中、程度重的地区是黄河中游和长江上游。

黄河中游水土流失面积为4300万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72%。

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面积为3500万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35%。

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有所缓和,但土壤质量下降的问题日益突出。

据普查,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平均低于1.5%,其中1万公顷农田有机质含量不足0.7%。

59.1%的土地缺磷,22.9%的缺钾,60%以上的缺锌、锰等微量元素。

中低产田比例由原来三分之二增加到五分之四。

目前遭受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危害的农田达667万公顷。

农药、化肥和农用地膜等化学物质的污染己影响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3、物种

我国生物种类繁多,拥有高等植物近3万种,陆栖脊椎动物超过2300种。

由于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造成部分动植物和高等真菌濒临灭绝。

野骆驼、白鳍豚、野象、坡鹿、金丝猴、熊猫、东北虎、华南虎等相当多的物种(或亚种)分布区显著缩小,种群数量骤减。

属于我国特有的物种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达312个种和种类。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和限制贸易的濒危动物中,我国有640多个种和种类。

列为国家濒危植物名录的第一批植物为354种。

4、气候变化

近十年来,我国北方冬季明显变暖,平均气温比前30年偏高0.3—1.o.c,其中东北大部、内蒙、新疆北部等地区偏高1.0一2.5c,给社会、经济和环境带来多方面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0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稳步地推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防治环境污染

1990年,我国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为74.0%,比上年提高3.9%;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为62.0%,比上年提高4.7%;锅炉改造率由上年的67.2%提高到69.7%;工业窑炉改造率由上年的44.4%提高到48.1%。

工业废水处理率由上年的29.9%提高到32.2%;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与上年持平。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量为3.7亿吨,比上年增长1.3%;综合利用量为1.7亿吨,比上年增长5.0%。

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2.3%。

己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其中12个已投入运行。

城市气化率达到42.2%,其中大城市为54.0%。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上升到5.3%。

1990年,全国防治工业污染的直接投资(未包括城市环境建设基础设施投资)为70.7亿元,比上年减少1.6亿元,下降2.2%。

其中,“三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24.5亿元,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资金为45.4亿元,用于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为0.8亿元。

(二)保护生态环境

1990年,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全国共造林553万公顷,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已达到3067万公顷。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在9省145县全面展开。

七五期间,平原绿化工程已使363个县达到平原绿化标准,占平原县总数的40%,平原耕地的60.7%实现了林网化。

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为19.2%。

全国新增人工和改良草场533万公顷,围栏草场面积288万公顷,保留牧草种子田33万公顷,治虫灭鼠累计面积1837万公顷。

全国建成鼠虫害测报站113处。

全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已达5300多万公顷,初步治理易涝地1700万公顷,改良盐碱地400万公顷,改良红黄土壤地200万公顷,基本建成高产稳产农田3300万公顷。

生态农业基地发展到900个。

]990年,国务院批准新设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达61个。

新疆博格达峰和湖北神衣架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

国家建立了一批珍稀濒危物种驯养繁殖中心,己繁殖野马17匹、糜鹿100多只、高鼻羚羊7只、东北虎35只,扬子鳄的饲养种群已达3000条,人工孵化的100多万尾中华鲟已放回长江。

国家还建立了一批珍稀濒危植物物种保存繁育基地。

(三)强化环境管理

1990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批准了11个海洋倾废区。

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等5项环境保护部门法规。

国家环境保护局与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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