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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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IPO审核指导意见
首发审核中关注的法律问题
一、首发审核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审核原则
首发办法修改删除了独立性,但内化为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要求更高了。
2、审慎监管原则(风险导向,如:
重大诉讼)
3、合理怀疑原则(与常识、规则、逻辑相违背的,反常现象)
举例今年上半年某被否企业,从上市公司转让出来的价格与后几个月的估值存在巨大差异,有侵犯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嫌疑。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如:
税收优惠问题)
5、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
主营业务变化问题)
6、重大性原则(如:
资产合法性问题)
7、一贯性原则
8、集体决策原则
二、首发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持续经营时间问题
1)设立股份公司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指36个月,不是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有限制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可连续计算的,应以账面净资产折股,不能用评估值;
3)国务院批准可豁免的情形,同时满足:
a、央企;b地方国企需要具有行业地位,独立经营满一年。
2、关于发起人资格
不能作为发起人的:
职工持股会、工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商业银行;其他。
清理不完全的,会影响审核。
#三类股东问题,正在积极研究,预计很快出台
3、关于董、高最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没有量化指标,需重点关注原因;不会单因为这一条否决一家企业,一般是其他方面有了问题,再加上这一条,最后否决。
关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某仓储物流企业过会后老板去世,其配偶在企业有任职,更重要的是行业特点决定企业经营对老板个人依赖不大,后重新上会通过。
4、新引入股东的核查及股东的合规性
原来一年,现在改为两年;重点关注新引入股东的身份、价格、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其他利益关系;
防止“PE腐败”、保荐机构等入股等;对申报前两年的新进股东要额外核查;关注背后股东是否涉及当地官员及行业领导及关联方,关注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及资金来源是否合理;关注产业投资者入股前后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入股后交易放大的情况充分核查披露。
举例:
湖南某企业上市后暴露背后股东背景;某酒类企业,中学老师入资来源存疑。
5、国企改制或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程序存在瑕疵
1)是否符合当时的规则要求;
2)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国企要省级国资委出具意见,集体企业要省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出具意见);
3)是否取得有权部门的确认;
要引起重视,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不追原罪,主要看程序完备性,有瑕疵的需要去确认。
6、股份质押冻结问题
关注冻结或质押的比例。
关注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一旦被强制执行,是否会发生控股地位变动的情形。
7、重大诉讼问题
1)对发行人较大影响;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
3)对董、监、高存在重大影响;
4)原则上披露,特别重大的要注意对合规性的影响。
主要是披露问题。
举例说明,利润4000万,诉讼金额7000-8000万,金额重大。
披露原告、被告、诉讼事由,诉讼进展。
8、商标与专利权属问题
1)列表详细披露权属状态(是否过期)
2)披露哪些对生产经营影响重大
3)正在申请的,原则上不披露
4)是否存在纠纷
5)商标、专利、品牌的管理制度
全面披露商标和专利是否存在纠纷的,披露多了没毛病;举例说明某拟上市企业老收到律师函,不披露,保荐机构应该把关披露;某创业板企业专利有效期过期了,信息披露有误,被否决;某鸭脖企业商标被冒牌,反馈意见关注,答复发行人纵容类似行为,可以为发行人打广告,会里认为企业商标管理要合规,不要出奇招。
9、出资瑕疵问题
1)发生的时点,数额大小,行为性质
2)是否已事后弥补
3)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4)其他股东、债权人是否有纠纷
5)一旦发生争议,损失由谁承担(要有承诺,不能是上市公司,一般是实际控制人)
10、资产完整问题
1)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独立土地、知识产权、机器设备等;
3)独立产、供、销,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独立性问题主要发生在资产和业务方面。
11、同业竞争问题
1)竞争方: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三股东不作为合规性的要求,关注对业务的影响,作为信息披露
2)相同或相似业务,具有替代性
3)虽不具有替代性,但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
4)控制人近亲属从事竞争业务问题
同业不竞争,不接受;拿地域和档次来划分,不接受;如男装和女装的分别,往往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也不行。
举例今年上市某日化企业,老板的兄弟也从事日化企业,主要看两方面,一是企业是不是同源的,如是各自独立成立发展的没问题;二是供货商客户有无重叠。
12、关联交易问题
1)关联方披露要全面
2)关联交易披露要全面
3)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4)价格是否公允
5)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影响公允性
6)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
同业竞争是红线,关联交易要规范、减少,信息披露要充分。
举例:
某拟上市企业前次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更换券商后进行了披露,否决,前任券商被处罚。
处理方法中对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核查力度要加大。
通过关联交易来看发行人的独立性。
会里在审核中关注到关联交易新的表现形式:
业态;如乐视,共享生态、共享流量;如某地产公司,其物业公司申请上市,拥有同样的客户,共享生态和流量入口,类似的客户和机会在市场上获取需要大量费用,如果你的大量业务机会来自这种生态体系,价格公允性又难以说清楚,问题就比较大,这是比较新的情况,会里内部正在讨论这种情况;互联网上生态更多;不是说绝对不行,如果价格、比例没毛病也可以。
13、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
亲属不担任监事。
高校院长、处长任职是否符合规定要由高校出证明。
14、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1)办法中,主板:
发行人,创业板: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同时关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严重指罚款以上。
也不是每次都要行政机关出证明;举例某企业受到几十项行政处罚,每笔都是几百到上千块,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且反思内控制度是否有效)
3)起算时点:
法人、自然人、持续状态
4)贪污、贿赂、侵占资产、挪用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刑罚执行满3年。
15、土地使用合规性的审核
1)通常情况下,只能用出让地
2)用地不合法,处罚风险、经济风险、重大性判断
个别地方允许使用集体建设土地,当地法规允许,当地能出证明,也可以;如果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违法责任不在发行人,披露搬迁风险即可。
16、税收优惠合规性的审核
1)超越权限的,应由省级税务确认,但需要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除外;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由省级税务确认,但国家明确禁止的除外;
3)不符合规定,又不能取得省级税务确认的,要进行风险提示(如补税风险)、风险承担承诺
4)缓缴、拖欠所得税,应依法补足,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17、社会保障合规性的审核
1)欠缴社会保险费(包括住房公积金)、披露原因,是否违法,责任承担
2)初审会前,符合条件的员工应当办理
3)对发行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要求补交欠缴的社保公积金,测算对发行条件的影响。
18、环保合规性的审核
1)生产经营与募投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环保投资及费用支出
3)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4)是否有环保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注最近中央环保督察对发行人的影响。
19、信息披露问题
1)风险提示存在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2)引用的数据不够公开、客观、权威
3)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浅白
4)竞争地位披露不明晰,行业划分过细
5)材料更新不及时(如专利、商标、股东、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特许经营权等到期或即将到期)
举例:
某互联网广告公司披露为互联网整体营销方案解决商,被要求按照广告公司进行披露;某水龙头企业披露为流体控制公司。
首发审核中关注的财务问题
一、首发财务审核规则体系
1、《证券法》
2、《首发办法》
3、《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4、相关准则、公告、指引、通知、备忘录、监管问答等
说明:
(1)强调会后事项核查要仔细、到位,不要只套模板,举例说明:
核准批文之前,某企业独立董事被处罚,保荐机构报的材料中没有披露,该项目被迫停下来。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又称及时性指引,主要解决业绩变脸的问题。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主要解决信息披露过于粗糙的问题,以模具企业为例,不同企业的差异挺大,有些只做模具,有的在做模具的同时还提供冲压件,应按具体情况来分析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式。
(4)《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6年12月9日修订)》第三条,不仅要复核相关人员执业受限的情况,还要复核出具的全部项目文件。
二、否决、撤回、现场检查企业财务问题分析
(一)现场检查情况通报
两批现场检查,第一次12家,第二次35家。
现场发现的问题:
没有披露关联资金往来交易、货款打到实际控制人账户、收入确认方式与实际不符、老板与近亲属虚假转让股权、账外支付佣金、财务人员在关联方任职、大额提现到实际控制人的账户等。
四家情节严重,移交稽查。
(二)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不健全
检查发现,采购、发货单据存在跳号情况;大额现金收支,在零售企业中常见,但没有现金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没有执行到位;合同没有签署日期,甚至没有盖公章,举例某企业检查中,被抽查的没盖章合同金额达9000万,占被抽的20%;检查中发现公司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如员工、出纳、股东等,金额达1500万,或者使用发票报销把现金套出来再支付费用;检查中发现运输公司与发行人无业务往来,开具发票供公司使用,金额达3000多万。
2、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举例,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参数频繁发生调整。
3、信息披露不合规
举例,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如发行人将工程发包给工程商,工程商转给了个人,该个人为老板近亲属。
要重点关注重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是否帮助企业扩大规模、虚增利润;PE进入前后发行人是否有客户结构变化;关注关联方注销前后发行人相应交易情况,相应的资产人员的去向。
4、遗漏或者虚构交易、事项
检查办法一般是首先梳理银行流水。
5、未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或会计政策
有些企业实际操作比披露的更谨慎,是好事,但从信息披露的角度,需要统一起来。
举例,施工企业会计政策披露是根据发包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工作量确认收入,实际操作中是以前者和自己确认的工作量孰低原则,这时信息披露情况需要调整。
验收确认还是签收确认,看确认依据是否支撑。
有些贸易企业只是起到中介作用,不承担货物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净额结算比较合理;审核中有这样的企业,贸易公司存在冲排名的冲动,某企业最后被调减收入1亿左右。
6、会计处理不谨慎
1)长时间不确认应收账款,在施工企业中比较常见,压在存货中,库龄较长,借此不计提坏账准备,虚增利润。
2)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混淆。
审核中存在这种情况,回复说明预期客户短期不会回款。
3)股份支付准则
报告期发行人向职工(含职工持股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发行新股,报告期实际控制人向职工(含职工持股公司)、客户、供应商等转让股份,会计师对其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准则》发表意见。
部分不适用《股份支付准则》的情形:
明晰股权,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资产重组,持股方式转换,向股东配售新股等。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审核原则,离发行时点越远计算较宽松,越近则要严。
股份支付费用一般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