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公装家装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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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公装家装通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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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零一五年
使用说明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类的家庭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承包方(乙方)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承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或资格证书;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代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监理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上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及面积;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具备材料明细表)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有效期限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制,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件六:
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件六:
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款内。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打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隐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路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便使用;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禁止拆除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除、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改变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调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因乙方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为乙方的项目经理。
甲方关于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导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申请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来回托运、耗损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自己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改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由于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件四:
甲方提代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一: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用为材料采购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工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衣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
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停工;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责任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匠,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其他规定: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协调:
()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要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藏工程的验收;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中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其它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尾款。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据正式统一票据,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到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合同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予以赔偿。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有根据乙方施工现场而需要厂家定做,定做的产品需要生产周期和安装周期,在生产周期的安装周期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人为不可控制因素,可能会导致工程延误,如果发生人为不可控制因素时,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周期,施工周期以调整后的工期为准,如在调整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完成,乙方按未能完成的单项产品的单项金额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天承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执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中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工程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远程施工费;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
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甲方使用;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可转包;
甲、乙双方之间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订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工程保修单
(附件八)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
、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二年。
、保修期间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保修期间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本保修单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后生效。
监督电话: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