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三座钢结构人行天桥监理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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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和测量设备,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位。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
审核并熟悉合同段内的设计图纸、说明及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建议报业主。
参加同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监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
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资料,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审查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料,审查其分包合同,认证其可行后,由总监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配合业主审批承包人总体实施性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安全方案、审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主持审核承包商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措施,无重大难点或特殊的工程,一般由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按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做好测量、量测工作的业务协调与管理。
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审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人员资质。
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
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二、施工阶段
*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检测工作。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地铁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审核承包商进入工地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
*审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审查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
*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及监理程序进行施工;
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签署意见后报业主批准。
*监督工程进度,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月、季报所报工程量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偏离总体施工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向业主汇报。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控制及其事故自理;
发现和预测在施工中可能缺陷的工艺或材料,及时提前发布预防和修补这些缺陷的指示。
*协助业主对设计进度提出要求(需图计划),对出图质量提出意见。
*监理部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进度检查会,分别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分析评述;
并根据承包商提出了的施工活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召开临时监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定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争议,协调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有关厂家和检验单位的关系。
处理索赔和合理争议的调解。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
*对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签证;
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业主的工程竣工验收;
审查工程结算。
*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及明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
监理通知及时报业主。
*督促承包商按业主要求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材料,及时做好竣工文件。
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
*按业主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做到所有资料、文件电子化。
*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义务相关的其他的事项。
*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
三、竣工后缺陷责任期阶段
*移交工证书签发后在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承包人要:
1、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2、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
3、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4、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
*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
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病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
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签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第四节监理工作目标
坚持工程质量第一、业主利益第一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利用地下工程的监理优势,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采取强有力和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依据监理合同,圆满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任务。
1、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监理合同,投资控制目标是工程总造价不超过合同总价,防止不必要的工程索赔。
本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签订价以内。
2、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目标:
进度控制的目标是达到合同要求的关键工期和总工期。
监理工作服务期直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本监理标段工期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开工时间:
2012年5月
完工时间:
2012年8月
3、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创文明工地,并符合业主的规定要求。
第五节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如下:
1、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4、现行的国家和部门(行业)的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试验及检验规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5、业主制定或指定的验工计价、竣工验收和结算办法。
6、业主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
7、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9、业主制定的或指定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10、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11、承包商提交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12、业主有关现行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附关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项目工和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2、《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B02-01-2008)
1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5、《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第六节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
驻地监理部施工阶段确定人员组织机构。
1、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一人,根椐本阶段工作需要配齐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准备、基础桩基及建筑物调查等监理工作,监理人员构成名单其及其组织机构图见下:
3、施工阶段
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另配监理员3人,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节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部按照对“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要求做到严格按合同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以预防为主,以数据说话。
监理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的工作,行使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并对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主要有:
1、根据业主的授权与委托,全面负责和组织项目的监理工作。
2、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3、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人及政府监理机关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
4、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主持由业主、监理部和承包商三方参加的周例会。
5、保持与承包商的密切联系,确定承包商工作中需要配合的事宜。
6、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情况、发布开工令。
7、审核和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8、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9、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所列的规格和质量。
10、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11、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12、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3、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4、调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15、审查、签发和签署停工令、复工令、设计变更令、文件、报表、报告和会议纪要等。
16、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事实分析资料,提出监理方的决定意见。
1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竣工初验,督促承包商及时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并参与竣工验收。
18、总监可委托总监代表,并作为其助手代行其职责。
19、定期及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20、按规定时间向业主提交监理。
21、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c.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d.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承包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四川省、绵阳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规范、标准等;
正确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
2、参加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核实和督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文件指令的落实情况。
5、掌握工程进度,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并检查、验收分项工程的质量。
6、监督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检查文件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受理所监理的单位工程的竣工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7、按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分管工程的监理情况报告及存在的问题。
81、根据承包合同,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款报告,及时将审查后的付款申请报告提交给业主。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八节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科学地组织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业主、承包商之间要有明确的工作关系,既有合理的分工,又有紧密的协作配合,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都要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监理程序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依次进行,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建立监理组织机构。
2、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3、对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提出审查与建议意见。
4、会同业主完成对施工图的审核,协助技术交底,发现重大错误或方案性的问题书面报告业主。
5、工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经业主同意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其建议应具备技术经济比较。
二、监理准备工作
1、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介绍任务,制定监理部监理工作大纲。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并提出图纸会审监理意见。
3、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拟定出各专业监理职责。
4、确定进驻现场日期及进行现场准备工作。
三、配合业主审核承包人的工程分包
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
五、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进行控制
1、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2、审查和会签设计变更、工地洽商;
3、主要材料和设备复核;
4、核定施工试验报告;
5、核定隐蔽工作签署记录;
6、审阅施工记录和安装记录;
7、与业主共同审查工程价款和付款申请;
8、参加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
六、工程质量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核查;
2、质量综合评定监理意见;
3、填写核查监理意见表。
七、工程验收
1、审查承包单位提出验收的技术资料;
2、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三方进行初验;
3、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峻工验收,并共同签署竣工证书;
4、写出验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八、竣工结算
1、协助业主审核工程结算清单,确定工程总造价。
九、监理工作总结与评定
1、总结监理部实施监理的经验教训;
2、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写出监理总结;
4、监理工作质量评定。
十、工程交工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交工文件;
2、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的签发;
2、缺陷责任期内:
监理、验收承包商完成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某些缺陷的修补;
第九节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目标进行控制,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施工协调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安全控制
工程安全控制的总目标是:
工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确保安全施工下,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并符合业主的规定要求。
监理部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全面、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地动员和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分析、识别安全工作重点,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免受损失,达到在施工过程中防止、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的目标,促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施工企业的工作效率,保障工程最终按照计划进度、计划质量和计划投资,安全、顺利竣工、如期交付使用。
(一)安全控制的原则
1、动态相关性原则的原则
工程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环境、工艺的变化而变化,项目监理部要做好安全的动态管理,每项工程施工前要做好危险、危害因素评估,制订预防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专人跟踪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2、整分合原则
项目监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跟踪安全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全体监理人员也必须参与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既分工,又合作,有力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3、反馈原则
工程施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监理部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信息要准确、迅速,以采取措施和对策,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建筑施工中主要伤害及危险源识别
建筑工程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五大类伤害。
建筑施工发生五大类伤害的危险源如下:
1、高处坠落:
人员从临边、洞口、井口等处坠落;
从脚手架上坠落;
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施工人员从作业区坠落。
2、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撞这些线路造成触电;
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
因电线破皮、老化,开关箱等触电;
潮湿环境引起漏电触电。
3、物体打击:
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吊装设备、货运汽车、道路汽车等对人的伤害。
5、坍塌:
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
地层下陷引起施工周边建筑物坍塌、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
综合施工现场的各种情况,分析、识别、发现危险点(典型危险点如:
空压站、起重吊车、高空作业、脚手架、高压带电体、桩基施工),对危险点的人、机(机械)、料(材料)、法(方法)、环(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素进行统筹的分析研究、分级划分并建立危险点控制清单,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对危险点进行严格、重点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弱、消除危险点的潜在危险因素,最终达到消除或杜绝潜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行突出重点的安全管理、全面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
(三)工程监理部的安全责任
1、工程监理部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项目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职责。
4、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驻地监理部日常的安全监督进行管理。
5、应根据业主的有关文件要求,健全监理部的安全监督机制,驻地监理每周应会同承包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监理总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记录;
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
(四)安全监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开展好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的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审核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开工前安全检查
项目开始实施前,驻地监理部必须组织开工前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必须向驻地监理部提交如下资料:
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b.经审批的项目安全开工报告
c.政府安全监督书
d.经审批的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方案
e.项目监理和专职安全主任安全教育或培训合格证
f.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
g.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测报告
h.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驻地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审核资料,必要时到现场核实,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2)日常安全巡检
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巡检中要把安全作为一项必要内容进行检查,对照《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安全风险控点进行重点巡视;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反应,必要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严重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巡检情况要在监理日志上记录。
(3)质量检查验收时同时检查安全
在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时同时进行安全检查,隐蔽验收时,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时,不许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在旁站过程中,除了进行质量方面的检查外,必须对现场的安全状况密切关注,发现有不安全状况或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改正,情况严重时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进行施工;
(4)监理例会前安全专项检查
在每次监理例会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风险点进行检查,重点是已发通知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
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