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客车配件总成外包维修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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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合同执行1+1方式)

发动机电控部件维修

3

座椅坐垫维修

60

4

上海电驱动公司驱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维修

200

招标方不保证入围方年度费用达到招标文件所预报金额,只能以年度实际维修为准;

本次公布招标各分包入围两名,投标方可同时对4个分包进行投标。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资质和业绩要求:

(一)大体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给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给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第一、三包投标人须具有汽车配件维修资质或生产制造企业资质;

第二、四包投标人须具有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和具有驱动电机生产厂家售后效劳资格;

3)、2020年至今有一个公交客车配件总成外包维修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本次项目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情愿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18年5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刻2018年6月5日前,都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

023—)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不是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和有关事宜。

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分包(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同意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刻及地址和开标时刻及地址

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

2018年6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刻)。

投标地址和开标地址: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

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咨询大厦1-9楼(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超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址,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重庆两江公共交通

联系人:

余教师

联系: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88号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光大建设治理

肖彬、刘春燕

电话: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兴盛大道55号D1-14-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一、说明

重庆两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余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按各分包内的项目名称报价为最高限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分为四个分包,包含离合器维修、发动机电控部件维修、座椅坐垫维修、上海电驱动公司驱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维修。

本次公开招标各分包入围两名,投标方可同时对4个分包进行投标。

本合同服务期为二年(合同执行1+1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采购人在第一年服务期内对入围人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期限仅为一年;

如考核合格,自动执行第二年合同,则本合同期限为二年。

(一)采购人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委托入围人对公交客车配件总成外包维修(离合器维修、发动机电控部件维修、座椅坐垫维修、上海电驱动公司驱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维修)。

入围人不得转包第三方维修。

维修结算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价格为准(未约定的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二)采购人将所需修理的配件及总成集中,清点型号,数量登记后交付入围人签字,并负责按清单接收修理后的验收入库工作。

交付和接收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运输费用由入围人负责。

(三)维修产品质保期:

质保期见《维修报价一览表》。

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并赔偿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产品维修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GJ《公共汽车修理技术条件》),所使用的零配件产品技术质量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并能提供配件质量合格证明。

严禁降低产品等级,以副厂冒充正厂,经采购人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人承担。

因入围人所维修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入围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保留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权利。

交付地点:

交付和接收地点由甲方指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付款方案:

本次入围项目采购人不向入围供应商支付任何款项,招标方不保证入围方年度费用达到招标文件所预报金额,只能以年度实际维修为准。

双方按月对帐,入围人开具维修明细单据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由入围人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围人垫资,滚动支付方式执行。

二、投标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第二、四包投标人须具有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和具有驱动电机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资格;

3)、2011年至今有一个公交客车配件总成外包维修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的投标;

注:

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围资格,并将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采购人澄清时,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前。

1、采购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18年5月21日

17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2018年5月21日17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采购人和招标机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已负责。

四、投标文件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报价要求:

投标方应对选择的投标分包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报价的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工时费、税金等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年使用量为暂定数量,投标方不得修改;

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除非另有规定,报价方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此次外包维修项目的投标报价均为包含一系列相关费用后的最终报价;

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入围与否,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凡因投标方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并应充分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各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分包为单位分别进行交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

投标保证金账户:

详见: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随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

①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②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规定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进行下载,咨询电话:

(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

③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备查。

④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入围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入围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数量:

1份(采用U盘作为载体);

各投标人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分包投标,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只提供一套(按实际所投分包勾选分包号),投标函部分按分包分别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函部分、资格、技术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装入同规格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

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六、开标及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

开标会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

推荐入围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投标人为该分包入围供应商(可以同时入围4个分包)。

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排列;

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注册资金排列。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的,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

七、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

20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八、授予合同

采购人依法确定入围人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入围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现金),用于采购人对入围人维修总成情况的综合考核,若入围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入围人同意由采购人的公司质管部鉴定金额为准),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清偿的,入围人同意采购人从当月产生的维修费中扣减。

2、入围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维修任务,连续3次出现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公司质检部门认定为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入围人赔偿相关损失。

3、采购人保证按时向入围人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向入围人支付违约金。

九、纪律、监督和投诉

29

投诉质疑,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23号令修改后的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重庆市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部门:

重庆两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审室

联系方式: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的执行,由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相关规定中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下浮%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投标人入围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补充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不具竞争力的。

(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专家组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为恶意低价报价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招标项目相关情形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招标范围:

交货期:

质保期:

交付地址: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址有关的法律、法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阻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探、设计、监理、咨询效劳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同意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品级较低的投标人确信资质品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数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式前附表

(5)评标方式

(6)合同条款合格式

(7)技术规格及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并认真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数内容,投标人没有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数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致使其投标被拒绝。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回答。

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刻10日前提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答,并将回答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遗内容可能阻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刻15日前发布,发布时刻至投标截止时刻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刻。

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但不指明质疑和澄清问题的来源。

若是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的时刻距投标截止时刻不足15日的,那么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

6.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能够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查寻并自行下载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

若是修改招标文件的时刻距投标截止时刻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利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资格、技术、商务部份

(3)其他资料

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报价明细表等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

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以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装订。

1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人应按报价明细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刻、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可采纳以下形式之一种:

(1)银行转帐;

(2)银行电汇;

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需从投标人大体账户转出。

未按和第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未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入围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入围人不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3)入围人不按本须知第条规定须支付招标代理效劳费和入场交易效劳费而未支付的。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维持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投标文件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是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需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能够用复印件。

投标文件若是有涂改和增删,必需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因笔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若是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致使投标文件被拒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早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刻

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在投标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刻以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机构。

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投标人修改或撒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章、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标记,派人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址,并标明“修改”或“撒回”字样。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不然,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

撒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8.开标

开标时刻及地址:

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刻、开标地址公布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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