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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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

《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

(征求意见稿)简介

一、规划背景

为提高贵港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地震灾害,保障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在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各要害系统不遭到较重破坏,重要工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特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修改(2012年)》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含工业园区、教育园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98万。

三、规划总体任务

加强贵港市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逐步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防灾能力,尤其要提高城市、大中型变电站、大中型企业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御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对城市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与紧急救援能力,以减轻未来城市地震灾害影响,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四、规划基本要求

1、规划编制模式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贵港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规划按乙类模式编制。

2、城市抗震设防基本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适度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建筑工程应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应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特殊设防类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度确定地震作用。

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和医院中的重点设防类建筑按提高一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基础设施设备的抗震措施

基础设施的电气设备应选用抗震性能好的产品;地面或杆架上的配电变压器应采用螺栓与基座锚固;备用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屏等设置地脚螺栓与基础锚固;蓄电池组应设有防止掉落、倒塌的防护措施。

4、城市建设用地抗震适宜性

贵港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地区为适宜建设区。

北部山区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区域和南部南山附近的岩质崩塌地质灾害区域为较适宜建设区,可采取一般整治措施满足城市建设要求。

五、城市抗震防灾空间布局

规划分4个一级防灾分区,19个二级防灾分区,形成“一带、三轴”的防灾空间格局。

“一带”指贵港市抗震防灾空间格局的郁江水系分隔带;

“三轴”指由南广高铁、迎宾大道、中山路形成的“两纵一横”两条城市救灾主干道及次生灾害蔓延隔绝带。

六、城区建筑抗震防灾

重点排查抗震性能存在隐患的建筑,加强对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的抗震加固保护。

其中,三合社区棚户区、南江村棚户区、东湖公园东侧震塘棚户区、堤路园棚户区、东湖城棚户区、郁江江南大桥棚户区等为抗震薄弱区。

七、城市基础设施抗震防灾

1、交通系统

南广高铁、黎湛铁路的行车调度、运转、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建筑,贵港火车站候车楼,以及贵港港的水运通信和导航等重要设施的建筑为重点设防类。

西江大桥、枢纽大桥、青云大桥、罗泊湾大桥、郁江东环特大桥、郁江铁路桥为重点设防类。

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对建(构)筑物开展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不满足要求的建筑进行加固改造。

2、供电系统

贵港火电厂的主厂房、电气综合楼、网控楼、调度通信楼、配电装置楼、烟囱、烟道、碎煤机室、输煤转运站和输煤栈桥、燃油和燃气机组电厂的燃料供应设施划为重点设防类。

仙衣滩水电厂的主厂房、电气综合楼、网控楼、调度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划为重点设防类。

500千伏逢宜变、220千伏港北变、220千伏石牛变、220千伏太华变、220千伏江口变、220千伏启航变、220千伏芙蓉变、220千伏凌湖变、220千伏运通变、220千伏八塘变、贵港牵引站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就地继电器室、阀厅划为重点设防类。

对供电系统中重点设防类建筑应进行全面的抗震性能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采取加固、改造措施。

加强对重点的保障变电站、发电厂的定期检测、维护。

制定电力系统的地震应急、抢修预案。

3、供水系统

龙井床水厂、南江水厂、城北水厂为城区生活用水的主要供应水厂,其主要取水站泵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送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等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已建的龙井床水厂、江南水厂部分建(构)筑物不满足现行抗震设防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按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供水系统应设置2个及以上的水源点,供水管网应布设为环状管网,并增设备用水井。

按照每2万人不少于1辆的标准配备49辆应急供水车,并规划应急供水车路线。

4、供气系统

贵港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的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

已建供气建(构)筑物中的各类设备,凡是没有采取锚固措施的,在近期内完成锚固。

管线并宜采用柔性接头,避免穿越抗震危险地段以及河道、震陷等抗震不利地段。

5、医疗系统

贵港市人民医院、贵港市中心医院、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贵港市中医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港北区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三医院191临床部、贵港市妇幼保健院、港北区妇幼保健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贵港市中心血站、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

对2000年及以前建造的和建造年代较早的医疗卫生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应结合维修改造,尽快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规划重点保障类医院作为一级分区的救援中心,分别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三医院191临床部、贵港市中心医院、贵港市妇幼保健院、贵港市人民医院、港北区人民医院、贵港市中医医院、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6、通信系统

网通枢纽楼及通信生产楼、应急通信用房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开展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不满足要求的建筑进行加固改造。

已建通信系统中的各类设备,凡是没有与楼、地板基座锚固措施的,应尽快完成锚固。

对重点地段和杆路的特殊设备,如终端杆、飞线杆等应增设拉线撑杆和梆桩等措施。

重要电信设备应自成体系,具有自备电源。

7、消防系统

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开展建(构)筑物、机电设备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不满足要求的建筑、设备进行加固改造。

结合消防专项规划,按照每个一级防灾分区不少于一个消防站进行布局,对次生火灾严重区域的消防站优先建设。

8、排水系统

城西污水处理厂、西江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对排水系统建(构)筑物、机电设备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未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和设备及时进行抗震加固改造。

八、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贵港地震次生灾害源主要有灾、水灾、毒气泄漏扩散及地质灾害等。

应注重房屋抗震薄弱区等次生火灾源的控制与改造;合理选择水利工程建筑场地,避开地层构造复杂、有活动断层地段和大滑坡体,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区;近期采取对有毒物质危险源进行监管的措施,远期应结合城市建设将危险源逐步搬迁至安全区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兴建的项目,必须同时做出防止发生地质灾害的方案,对重要建筑适当提高设防标准。

九、避震疏散规划

1、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1)场所

选择小公园、小广场、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间)等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依托小型公园、广场、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操场等设置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将民族文化公园、新世纪广场、贵港体育中心、东湖公园(包含东侧规划绿地)及南山公园作为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2)防灾据点

规划贵港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建设中路人防地下工程等场所作为防灾据点。

2、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1)水上通道

利用郁江航道作为避震疏散通道。

(2)空中通道

各个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周边应有足够的净空距离满足救灾直升机起飞和降落的需求。

(3)陆路通道

包括救灾干道、疏散主干道、疏散次干道、铁路。

3、疏散路线

人员疏散:

利用居民住宅附近的小公园、小广场、专业绿地、高层建筑物中的避难层(间)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进行临时疏散。

震中后期在安全、可行的条件下,有序地向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移动。

人员安置:

1分区主要向新世纪广场、民族文化公园、体育中心进行安置,2分区主要向园博园进行安置,3分区主要向东湖公园进行安置,4分区主要向南山公园进行安置。

一十、地震应急和恢复重建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地震应急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成立的贵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

2、救灾物资保障措施

规划扩建1处自治区粮食局贵港粮食储备库,新建3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3、区域物资保障联动

在自身物资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分先后顺序,依次接收以下城市的物资:

玉林、来宾、南宁、柳州、梧州。

规划将石卡物流园、罗泊湾物流园、江南工业区物流园、西江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作为区域救灾物资转运场地。

一十一、近中期建设规划

1、建筑加固改造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拆迁:

共3处。

一般建筑抗震调查与加固改造:

共3个片区。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抗震性能普查鉴定:

共5处。

2、基础设施加固改造

对17处变电站、1座水厂、11所医疗卫生设施、3座消防站、1处网通枢纽楼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抗震加固和改造。

3、避震疏散场所建设

对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应急标识及应急设施进行改造。

建设改造7座校园固定避难场所。

建设1座防灾据点。

4、物资保障储备

建设1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5、信息化建设

完善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贵港)、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贵港)。

6、防灾减灾安全工作

开展2个重点区域地震小区划示范工程。

建设1处自治区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处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建设10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组建1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建设1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一十二、规划图纸(部分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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