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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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评定为P等;
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
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音乐测评结果为A等。
①初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A级测试;
②初中阶段通过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B级、小B级测试;
③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奖的(包括群体节目奖)。
活动项目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
④初中阶段参加镇(街道)教办、学校组织的(至少以年级为单位)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活动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项目(考虑到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仅限10人及以下)第一名获奖者,如评为等级奖的,则获奖人数应控制在相应名次总数内。
本条总获奖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B、美术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个方面。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②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美术实践活动;
③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美术技能。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知识(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
基础理论知识(欣赏评述)为必测内容,采用笔试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并根据成绩确定为P等或E等;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17至18册(人民美术出版社)教材内容为主,适当涉及初一、二教材部分内容。
造型表现(绘画、工艺制作等)、设计应用(创意设计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
教师根据其测试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美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美术测评结果为A等。
①初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美术方面)A级测试;
②初中阶段通过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美术方面)B级、小B级测试;
③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书画摄影要现场核准的竞赛),并获得名次奖或等级奖的。
④初中阶段参加镇(街道)教办、学校组织的(至少以年级为单位)艺术(美术)活动,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者,如评为等级奖的,则获奖人数应控制在相应名次总数内。
二、运动与健康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方面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②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体育活动。
2、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主要反映在初中阶段学习体育掌握的技术水平。
每个学生均须参加2项技术动作的测评。
由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定。
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不能评为A等。
运动技能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表(男生)
项目
1000米跑(分)
跳远(米)
跳高(米)
技巧(套)
篮球运球(秒)
篮球投篮
(个/分)
排球垫球
(个)
P
4:
25
3.76
1.09
完成
18.2
3
E
26及以上
3.75及以下
1.08及以下
未完成
18.3
及以上
2—0
运动技能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表(女生)
800米跑(分)
10
2.94
0.96
22.5
5
11
2.93
及以下
0.95
22.6
4—0
技术动作测试要求:
①1000米跑、800米跑
场地器材:
200米以上的田径场跑道。
也可使用其他不规则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
发令旗一面,秒表若干块,使用前需要校正,要求同50米跑。
测验方法:
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测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注意事项:
测试人员应向受测者报告剩余往返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测试人员应告诉受测者在跑完后应继续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受测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②跳高、跳远
场地器材、测试方法与要求:
与田径规则、田径裁判法要求一致。
③技巧
男:
侧手翻——向左(右)转体90度——鱼跃前滚翻——挺身跳
女:
前滚翻成直腿坐——后倒成肩肘倒立(稍停)——单肩后滚翻成单膝跑撑——跪跳起
1、200×
100×
10cm海绵垫子2块或50×
100折叠垫8块
2、平整场地一块
测试要求:
从静止的准备姿势开始,结束时要求稳定。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较优一次的成绩。
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场地的平整和垫子的厚度,必要时安排保护人员。
④篮球运球
测试方法:
在标准的篮球场地上进行,分别在一个中圈和两个罚球圈的两侧、顶点上摆放标志筒或标志杆,以最快的速度运球沿“8”字形路线进行(绕罚球圈和中圈)。
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出发点和往返点为篮球场的两条端线任何一处(除篮板以下区域)。
要求:
始终用外侧手运球,行进间中经过两次换手变向运球。
测试过程中不要碰任何一个标志筒或杆。
每圈上的两标志筒或标志杆的连线均与端线平行。
⑤篮球投篮
以篮圈投影垂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向场内划一圆弧(女生无距离要求)。
开始时受测者在弧线投篮,并开始计时;
受测者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至弧线外再投篮,当计时员发出“到”口令时,停止投篮(若与口令同时出手且中篮,应计算该次成绩)。
以一分钟内进球的次数为量化标准。
用正确的投篮动作测试,抢篮板做好判断,动作迅速,测试过程中球远离自己快速拣回继续进行;
投篮时不得踩线或过线,不得带球跑,违者投中无效。
⑥排球垫球
受测者两人一组对垫(间距:
男生5米、女生4米),进行垫球三分钟,按连续完成次数计算,取最多一次的完成值。
时间计算:
从计时员发出“开始”口令至计时员发出“时间到”为至,若最后一次连续垫球时间与“时间到”口令几乎同时时,应计算该次成绩。
3、健康水平
每位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其中,必测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选测项目为三项:
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男生坐位体前屈(女生仰卧起坐)。
健康水平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测评结果,直接确定为P、E两等。
测试标准及要求:
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测试与评价。
1、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均达到P等,则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
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为A等。
①初中阶段参加过省运会、宁波市运动会、市运会各项体育比赛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者。
③初中阶段参加镇(街道)教办、学校组织的(至少以年级为单位)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市教育局命名的业余训练点校和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的特色项目等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项目前二名(主力队员,限8人)获奖者。
获奖人数累计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三)“三残”学生凭有效证明,直接视作P等,但不能确定A等。
(四)因病不能参加测评的,可申请延缓测试,但须提供市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有效。
延缓期至学校安排的补测期。
三、实践与服务
实践与服务测评分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两方面。
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的,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
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的,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的,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
A、社会实践
测评内容包括完成社会实践的课时情况和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
1、完成课时情况
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完成课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完成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包括必须在市级社会实践基地完成3天实践项目)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可评定为P等,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评定为E等。
测评的具体内容:
(1)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劳技课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初中阶段积极参加学校、班级(个人或小组组织的应报学校备案)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含社会调查、学科实践等),累计不少于2周;
(3)初三或初二年级参加市级社会实践基地集中考核。
由社会实践基地实施考核,确定等第。
2、社会实践表现:
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等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
测评结果分P、E两等。
评价标准:
全程参加活动,不无故缺席,活动积极,有良好的习惯及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探究能力与创新意识。
1、完成课时情况和社会实践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A等:
①初中阶段参加学校、镇(街道)教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的优秀营员、优秀学生、先进个人、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的。
②初中阶段参加由宁波市教育局或宁波市教育局与宁波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获奖的;
③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奉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奖的;
④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奉化市中学生劳动技术操作比赛获奖的。
⑤初中阶段参加奉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并获奖的。
B、社会服务
测评内容包括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与公益活动、家校服务两方面。
1、社区服务与公益活动
社区服务与公益活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与各项公益活动的次数、态度、表现及成效等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
2、家校服务
家校服务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参加值日或值周、义务劳动,其他为学校或班级的服务,在家帮助长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等的态度、表现及成效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议、同学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
1、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家校服务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社会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社会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
①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或“学雷锋积极分子”的。
获奖人数累计每项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②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劳动积极分子的。
获奖人数累计应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③初中阶段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方面特别突出的,并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书面表扬或表彰的。
四、探索与研究
探索与研究包含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三方面。
其中,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操作测评结果呈现为A、P、E等,鉴于目前学校开设课程的不平衡现象和操作技术上的因素,2008年,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项的测评暂不设A等,测评结果只呈现P、E等。
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的,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A等;
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E等。
A、信息技术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
已参加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获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免于信息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测评,免测项分别视作P等。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测评内容: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A、积极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出勤率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课时量。
B、遵守课堂纪律,不擅自玩游戏或网络聊天。
C、负责任地、规范地使用计算机。
D、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能联系实际,进行信息技术应用。
E、主动参与课内外活动,乐于帮助他人,善于与他人合作。
2、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主要根据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结合新课标的要求,内容为初中信息技术教材中所涉及的关于信息、信息技术、计算机硬件、软件等知识,以书面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由市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考试样卷,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试卷进行适当的修改(修改后的试卷在测试后报教研室备案),理论测试由各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45分钟,测试结果分P(60分或以上)、E(60分以下)两个等第。
测试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3、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主要是反映学生通过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后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测评方式是按题目要求上机完成一个作品。
测评结果分P(60分或以上)、E(60分以下)两个等第。
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试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认定
1、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
①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浙江赛区)获奖者。
②参加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
③参加宁波市中学生纵横码汉字输入比赛获等级奖的;
④参加宁波市中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等级奖的;
⑤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电脑作品评比获等级奖的;
⑥参加奉化市中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等级奖的。
B、科学实验操作
(一)测评内容、分值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实验操作两方面,分值为10分。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测试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参加实验操作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
测评方法:
学习品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①积极参加科学实验探究活动,每学期须完成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实验(病、事假除外)。
②遵守纪律,无故意损坏仪器、偷窃仪器、扰乱他人实验等严重违反实验室规则的现象;
③能主动参与课内外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
2、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的测评内容由教研室在本届学生的初中阶段使用的《科学》教材中选取,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初公布实验操作测评范围,测评前一天明确试题(一套共3个实验)并领回试卷及所需仪器清单,测评时由学生抽取其中1个进行实验。
测评日期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确定,一般在一天内完成,每批每个实验开设8-24组,每批人数最多为48人。
实验开始前15分钟学生抽取一个实验题目,每个实验的测试时间为20分钟。
测试由2名教师对应监考8名学生。
扣分分值应由2名监考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评分表上注明扣分点且签上名字。
每校设立一个考点(条件不具备的初中分部可以到总部参加考查),各考点组成测评考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本考点的测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有:
安排考务室1个,准备室1个;
测评实验室2个,每个实验室准备24组器材;
落实考务、安全和调度人员;
编制好《测评工作手册》。
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人员编制测评试题、测评要点和要求、评分标准,并对考点科学学科教研组长进行培训;
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实验操作组织工作;
由市中招改革领导小组对各考点实验操作的测评进行巡视督查。
在学习品质为P等的前提下,实验操作得满分(10分)的评定为A等,9-6分的评定为P等,其余为E等。
经补测成绩及格直接评定为P等,但其实验操作测试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C、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的测评主要根据学生参与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表现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表现测评结果为E等。
2、学习效果
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
测试由学校命题,采取纸笔开卷测试形式,由教师根据测试结果评定为P等或E等。
评定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
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效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效果测评结果为E等。
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
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E等。
学校审美与艺术测评成绩表(表一)
班级学号姓名
测评项目
音乐
美术
分项
等第
学校补测
学习品质
课时量
音乐实践活动
美术实践活动
认知表现(任选一项,在所选项上打“√”)
基础理论知识
(必测笔试)
演唱()
选型·
表现()
演奏()
设计·
应用()
综合艺术表演()
综合·
探索()
参赛
获奖
或
艺术
特长
水平
测试
情况
颁证部门、项目、等级(名次)、时间等:
总评
等第:
教师(签名):
学校运动与健康测评成绩表(表二)
测评
分项
学习
品质
课外体育活动
运动
技能
项目1名称()
项目2名称()
项目3名称()
项目4名称()
健康水平
(在所选项上打“√”)
身高标准体重()
总等第
台阶测试()1000米跑(男)
肺活量体重指数()
50米跑()立定跳远()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
握力体重指数()
参赛及
参赛部门、项目、等级(名次)、时间等:
学校实践与服务评价表(表三)
社会实践
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