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发展纲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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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发展纲要文档格式.docx

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一、重要意义

1.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对城市发展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绿色生态城区是以绿色、生态、低碳为标志的节能、环保型城市,是一种在生态环境综合平衡制约下的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

城市作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其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责任重大。

因此,探索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模式,是我国当前城市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示范和实践经验。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空间、能源资源、环境容量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今后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仍将保持较快速度,人地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还将进一步加剧。

西安浐灞生态区成为了西北地区第一个率先提出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有利于土地集约节约、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的城市建设模式,总结推广绿色生态技术和管理经验,对我省乃至西北地区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1.3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平台。

近些年来,西安市取得了巨大的建设成就,但也面临着土地、资源、人口、环境等承载力难以为继的局面,尤其是近些年来环境污染严重,雾霾现象明显增多。

生态区要进一步强化生态建设的先锋地位,必须创新城市发展理念,大胆先行先试,走有特色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我区创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是落实市党代会要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具体举措,为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要求。

依据十八大三中全会“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会议精神,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

立足于浐灞河流域生态治理,秉承生态建城、生态兴城的基本理念,坚持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积极应对能源与环境的不协调因素,努力探索一条适合生态区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建设模式。

从而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在工作中贯彻一下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贯彻落实陕西省各级政府下发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和节能减排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在实际建设中。

要坚持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政策支持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绿色生态发展的认识,充分调动市场的积极性,以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共同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二)规划先行,统筹推进。

高度重视规划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中的先导作用,进一步按绿色、生态理念完善各层级规划设计,完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指标体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等专项规划中的体现;

同时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障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三)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发展;

同时通过集中人力物力,政策、资金扶持等手段,重点支持大规模、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项目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在加快生态区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四)自主创新,因地制宜。

立足生态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等因素,合理制定生态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和技术路线;

发挥自主创新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适宜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应用,探索生态区开发和城市更新并重的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模式。

(五)合作共建,抓好落实。

积极推动西安市、浐灞区共建工作;

加强多部门、多专业、多学科的合作,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全面贯彻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理念和要求。

第3章:

重点任务

我们将建设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分解为一系列建设任务,在坚持原则与思想的前提下,保证完成任务,才能打造适合浐灞生态区自己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道路。

1、坚持生态治理

规划突出生态优先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完整保留浐河、灞河流域各类湿地、湖泊等水系。

健全城市的生态功能,尽量保存适应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的栖息地,改善种植结构,绿地、湿地建设以本土植物为主,速生、慢生植物搭配,提高绿地自身的稳定性和抗逆性。

建设小型动物的栖息生境及迁移通道,将更多的野生动植物引入城市,满足市民与大自然接触的天性要求。

建设河鸟岛,种植鸟类喜欢筑巢、集聚、采食、栖息的植物,采用拟森林的植物群落,增大鸟类栖息地保护区面积比例,以及提高绿化用植物本地化率。

有针对性地引进优良动植物品种以丰富本土生物多样性,同时应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问题。

积极建立完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加强对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西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促进生物多样性文化的发展和传播。

加强区域间和流域内的协调,扩大对外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促进生物多样性建设和保护。

2、保护城市绿色基质

加强区内生态绿地的保护。

提高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以及附属绿地建设面积,提升建设品质,形成合理布局、景观艺术特色、植物群落丰富,养护完善的绿地系统。

在规划期末全区域绿地率不低于35%。

加强区内防护绿地建设,控制并提升道路绿地建设水平,行道树宜选择荫浓、有观赏性、适宜西安地区生长的树种,尽可能选用乡土树种。

加强广场绿地建设,营造宜人舒适的景观文化广场,满足居民休憩娱乐及健身需要,广场绿地建设注重乔木、灌木和草坪比重,广场面积较大的应增设树池、花坛。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绿地率,一类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50%,二类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40%;

行政、文教科研用地绿地率应大于35%,商业金融绿地率应大于20%,其它经营性单位内部的绿地率一般为30%。

完善《立体绿化管理办法》,引导区内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培养立体绿化骨干企业,提升城市立体绿化设计水平,丰富使用途径和景观形态,年新增立体绿化面积近期不低于2.5万平米。

3、引导城市紧凑发展

强化城市空间管制。

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区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现有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加强用地增长边界管制,促进城市建设紧凑布局,集约发展,近期控制城市综合容积率达到1.0,中远期控制城市综合容积率为1.2-1.4。

同时,控制全区域内人口密度不低于0.6万人/km2。

优化空间结构。

按照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要求,大力推动各类规划建设,促进集聚型发展,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结构。

积极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带和重点产业的生活配套,促进居住、就业的平衡,减少大规模、长距离的通勤出行。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

加快研究制定生态区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效益,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加强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交通市政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改善居住区文体设施、商业零售配套条件,加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合理开发利用,适度鼓励用地功能混合,推动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5、打造绿色交通体系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各层次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

至建设目标远期(2020-2023年),全生态区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全面完善,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不低于70%。

利用规划区内轨道交通的建设完善交通体系。

同时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构建系统、连续、舒适的自行车“绿道”体系及慢行系统。

在公交站点周边规划建设自行车服务系统,方便出行接驳。

加快自行车停车场建设,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确保生态区自行车专用道系统与租赁系统全覆盖。

开展绿色道路规划建设。

开展绿色道路规划建设标准研究,在道路建设中优先布设公交、步行和自行车道,推广透水砖、降噪透水路面、LED路灯等的应用,加快推进城区绿色道路建设。

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和新能源汽车应用。

加快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配套充电站、加气站、充电桩建设。

6、完善生态规划体系

依据生态区建设要求,在落实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同时。

在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中体现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指标要求。

以法规形式确保生态区建设实施的严肃性,增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可操作性。

7、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相关绿色建筑文件,要求在住宅建筑和办公、商业、学校等公共建筑全面进行推广。

全区域内对新建建筑要求绿色建筑比例≥100%,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将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制定《浐灞生态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绿色建筑项目的实施过程。

从土地出让、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建筑施工图审查等节点,层层把控,切实要求建筑项目从立项到设计、建设全过程达到国家绿色建筑标准。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

实施绿色施工,在所有建筑工地推行建筑废弃物分捡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对有能力进行改造的建筑单位,进行集中改建,以使其达到绿色建筑的执行标准。

结合国家及省、市针对绿色建筑补偿办法,建立完善生态区绿色建筑建设奖罚机制,进一步调动市场积极性。

确定在国家、省市的补偿基础上增加生态区专项补偿,其中运行二星级补贴每平方米补贴45元(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二星级绿色建筑,调整为每平方米补贴15元),运行三星级每平方米补贴80元。

对未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建设单位,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建设单位名单,后期不得在生态区内进行项目开发。

自动请出生态区。

对通过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及奖励的,规划建设局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并收回其奖励。

8、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完成水系的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污泥处理厂建设,强力推进削减入河污染物。

至规划期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以上。

9、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多渠道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加强水资源调度配置,构建覆盖全区、互联互通、分片调蓄的供水水源网络。

全区推广中水使用,提供中水利用率。

积极推进雨水利用、再生水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

积极推广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雨水滞留入渗设施,降低地表径流系数。

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节水技术,鼓励再生水利用。

到2015年,全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

遵循循环经济理念,促进固体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

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各种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点建设,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70%,建筑废弃物利用率达到60%。

10、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工作。

积极参与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标准制定,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和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生态区试点经验和地域特点,开发低碳技术,构建国内领先、体现当地气候特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

通过技术推广和标准指引,有力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

加快开展各类基础性研究工作。

开展太阳能、风能资源调查,推进建筑节能、太阳能光伏(热)建筑一体化、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节水和再生水利用、智能交通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的科技创新。

建立高水平的技术交流平台。

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和地区的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

11、加强政策保障机制

加大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在政府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节水和水循环利用等各类重点项目。

研究通过土地出让条件设置、容积率奖励、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优先纳入城区更新计划等政策和措施,引导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出台鼓励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措施,制定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收费标准,完善公交价格调整机制,实行公交换乘优惠。

建立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

围绕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交通、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城区管理等重点领域,探索在规划许可、土地出让、设计招标、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与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中引入绿色低碳生态技术控制要求与资源利用、污染排放的约束性指标,建立从规划编制到实施全过程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机制。

12、全面发展绿色产业

生态区应充分利用优势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招商引资绿色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重点发展总部楼宇、软件与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移动增值服务、金融后台、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同时做精做优旅游、体育、餐饮、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

第4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工作。

管委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按其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二、制度保障

建立监督制度,接受住建部及省、市各级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任务的贯彻落实。

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将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职责分解指标体系中的相关任务指标,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完善实施机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管理创新,积极组织各类绿色示范项目的建设。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对限期内未完成计划任务的部门予以批评警告,对完成度较好的部门予以表扬。

三、法规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规划法律法规、条例等。

按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要求,修订各层级法定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利用法定规划的强制性与严肃性,提高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执行力度。

四、资金保障

完善鼓励政策,引导社会群体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制定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共担、投入与效益共享的资金筹措与融合的渠道。

建立专项资金,针对绿色建筑、生态补偿等项目进行奖励补偿,建立明确的奖罚机制,引导开发商、业主双方面重视生态区绿色生态建设。

五、技术保障

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与国内外优秀设计、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技术顾问机制,引入先进理论合理管理规划实务。

通过与高校、设计单位合作,申请专项课题研究,将学术研究与技术创新直接运用于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六、人才保障

以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工作为契机,抓紧培养、引进相应的人才,特别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规划管理人员及各绿色技术专业人员的培养。

总结

综上所述,浐灞生态区将按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要求。

制订阶段性目标及实时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甚至个人,修订各层级法定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及指标考核体系,大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多点启动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通过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各项建设,全生态区步入良性发展状态,各项指标达到住建部相关标准,同时完成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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