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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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2.docx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2

第一部分 概 述

   生产经营是一种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中,根据对象的不同,以不同的方式向自然界索取或对其进行加工的、有组织、有目的进行的人类活动。

一般而言,生产经营单位既是这种活动的组织者,也是这种活动的场地使用者。

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着不同的、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因素。

例如,矿山采掘可能发生坍塌、漏水、瓦斯爆炸;交通运输可能发生撞车、沉船、飞机失事等等;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害风险。

因此,员工们要了解危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员工告诉危险,这既是双方的法律义务,又是双方的法定权利。

而让每名员工掌握相应的预防事故的知识、技能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则更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

显然,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正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这一职责,员工享有这一权利,进而促进安全生产的不可或缺的最佳形式。

 第一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用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同样要求:

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员工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

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未能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项目部将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着力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培训,项目部将按照规章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此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将实施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应了解和熟悉岗位作业环境,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本领,从而预防和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作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二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安全培训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法律规定对员工的教育制度。

一、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劳动纪律。

(四)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五)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项目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的各种设备、车辆、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与安保中心、车管中心共同实施。

项目部级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共同组织实施。

五、“三级”安全教育与其他安全教育的关系

   “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础的安全教育,新员工除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外,还必须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接受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代替其他教育,新员工只有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六、特种作业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

(一)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工作内容等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构成重大危害。

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的。

同时,要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

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等。

实际操作包括:

实际操作要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等。

(五)“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按照实施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具有基础性、保障性、持久性的重要工作。

我们每个人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安全生产的密切关系。

而安全管理则是使这种重视和认识得以保持,并促进工作推进的重要手段。

 第一节 基本概念和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常用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

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什么是事故和伤亡事故?

   通俗的说,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

也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和灾祸。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死亡事故。

(三)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地点有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浓度和时间有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四)什么是危害和危害识别?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而危害识别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五)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

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

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故障的各类因素。

主要包括:

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因素等。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七)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安全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头等大事。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安全工作无小事”。

因此,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而言,更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当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诸多工作中,认真做好预防工作也是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因为,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安全工作中,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把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世间任何事物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即然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或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做为经济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同时,要求全体员工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时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做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从容应对,确保安全。

2、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

一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

主要表现在“重生产、轻安全”上,把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空洞说教多,具体落实少,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违章追究不利。

三是只重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但对预防事故重视不够,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甚至对已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致使事故发生。

因此,“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从小事做起,狠抓细节,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好、做到位。

对于广大员工来说,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的意义更大、更重要。

因为,广大员工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遇到危害的可能性会更大些。

所以,要经常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作业之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预防措施、应急办法等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只有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步调一致,才能实现。

换言之,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企业来说,只有建立健全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了这个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中,进而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员工只有了解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用,才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上下合力、互为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生产管理领导、内设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和各单位的领导层、承担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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