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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反措.doc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文件

闽电调〔2009〕311号

关于下发福建省电力系统

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9年度)的通知

公司各直管电业局,福州、厦门超高压局,水口发电公司,尤溪流域公司,电建一、二公司,电力试研院,电力设计院,各直管县供电(电力)公司,二级供电局:

《〈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9年度)》已编制完成,现予以下发,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与省调通中心继保处联系。

附件:

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9年度)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1—

主题词:

保护事故电力继电保护通知系统措施

抄送:

各直调电厂。

本部:

基建部、生产部、安监部,敬东、林韩、新生、家松

同志。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9年4月16日印发

—2—

附件:

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

(2009年度)

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是对生产、运行等实践中运行经验的积累和各种事故教训的总结,对于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事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福建电力系统发、供电单位,从事电力系统科研、设计、施工、制造和检验等单位等均必须贯彻、落实各项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

《福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9年度》由福建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编写和审定。

本反措主要起草和审定工作由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

事故措施修编评审组完成。

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修编评审组成员如下:

组长:

任晓辉

副组长:

黄巍、陆榛

成员:

黄见虹、吴晨阳、宋福海、华建卫、唐志军、周健、

林传伟、王金友、张毅、陈琼、曾剑毅、袁树林、腾逸鹏、

郭茂林、王惠蓉、吴小妹、吕庭钦、杨杰、卢彤、余恺、郑建国、钟步隆、林志强、叶桂中、林峰、陈月卿、郑宁敏

目录

1总则..........................................5

2整定计算......................................5

3保护装置类....................................7

4直流系统、二次回路及抗干扰....................19

5运行检修管理..................................32

6防止交流串直流反措............................38

7高阻接地故障反措..............................43

8低频低压减载、备自投等安全自动装置............45

9GPS时钟同步系统..............................46

1总则

1.1《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9版》(以下简称《反措2009版》)是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及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福建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国家电网和福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结合福建电网的实际情况和实施经验而制定的。

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2009版》,

结合本单位运行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并认真对本部门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

1.2《反措2009版》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但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部分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1.3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均应执行《反措2009版》,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原省公司颁发的继电保护反措,凡与本文有抵触的,应按本文件的规定执行。

2整定计算

2.1加强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原始参数审核的流程化管理,市县调应实现微机化整定计算程序的应用;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若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应侧重于防止保护拒动。

【释义】对于在整定方案中出现的失配、灵敏度不足等情况均应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2.2调度部门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特点,每年编写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要求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方案和调度运行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3在整定方案的制定上应严格遵循局部服从整体,下一级服从上一级的原则,地区电网要严格按照省调下达的限额进行定值整定。

原则上低一级电网的故障不得造成高一级电网保护越级跳闸。

2.4并网电厂和直供用户涉网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原则、技术指标和定值设置应满足所接入电网的要求,并满足《电网运行准则》的要求。

并网机组的失磁、失步、阻抗、零序电流、复合电压闭锁过流、过压、欠压、低频和高频等保护的原理和配置方案在初设阶段应得到所辖调度部门审核同意,有关涉网保护定值应在启动前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

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边界定值和限额的要求,每年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复算、校核和调整。

2.5并网电厂应重视和加强厂用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配置和定值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防止系统故障时,厂用电系统保护特别是辅机保护、低电压保护、厂用电接地零序保护失配误动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2.6各电厂在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时应遵循《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电网运行情况和主设备技术条件。

并注意以下原则:

2.6.1在整定计算大型机组高频、低频、过压和欠压保护时应分别根据发电机组在并网前、后的不同运行工况和制造厂提供的发电机组的特性曲线进行,同时还需注意与汽轮机超速保护、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以及过励、低励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

2.6.2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发电机、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作、然后再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

2.7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校核、审核、批准制度。

地调应确保有两人真正参与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校核工作。

3保护装置类

3.1线路保护

3.1.1纵联保护应优先采用OPGW光纤通道,相关通道设备和路由组织应满足传输时间、安全性和可依赖性的要求。

3.1.2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微机型线路保护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双重化配置除应满足4.5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两套保护装置应完整、独立,安装在各自的柜内,每套保护装置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2)两套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3.1.3为提高远方跳闸的安全性,防止误动作,对采用非数字通道的,执行端应设置故障判别元件。

对采用数字通道的,执行端可不设置故障判别元件。

3.1.4不允许在线路两侧同时投入保护的“弱电源回答”功能。

3.1.5电流差动保护通道不得采用光纤通道自愈环,应采用点对点方式,以确保保护装置收、发时延一致。

非电流差动保护和辅助保护通道可采用光纤通道自愈环。

电流差动保护所用的光纤通道要求时延≤12毫秒。

3.1.6为防止使用光纤通道的线路保护因传输通道错接而造成保护不正确动作,要求电流差动保护应在装置中设置地址码,非电流差动保护和辅助保护应在通信接口装置中设置地址码。

3.1.7线路电流差动保护不能采用差动电流作为装置的启动量。

3.1.8为防止光传输设备异常导致大量的保护退出运行,单套光传输设备承载的220千伏及以上线路保护和安控装置不宜超过6套。

3.2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

3.2.1对220kV双母线、双母线分段等接线的变电站,若无母差及失灵保护将导致系统暂态稳定问题且无法采取临时措施解决,应双重化配置母差保护。

3.2.2双重化配置除应满足4.5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用于两套母线差动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辅助接点、切换回路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2)新建、技改的双母差双失灵保护,其失灵启动应采用间隔保护单对单启动对应失灵保护方式,并严格核查线路(元件)保护、母差失灵保护直流对应关系;正常运行时,双母差双失灵保护均投入跳闸。

3.2.3微机型母差保护、失灵保护中判别母线和母联开关运行方式的开关量输入接点应采用开关场的母线刀闸和开关的辅助接点,不允许采用经继电器重动的接点,开关量引入采用220V(或110V)直流控制电源。

3.2.4220kV母线差动保护(3/2接线母线除外)应采用装置内部的失灵电流判别功能;变压器、发变组间隔的失灵电流判别元件应采用相电流、零序电流和负序电流按“或逻辑”构成。

为解决变压器低压侧故障时失灵保护电压闭锁元件灵敏度不足的问题,元件支路应设置独立的解除电压闭锁开入回路,并采用主变保护跳220KV侧接点动作解除失灵电压闭锁。

3.2.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发变组)的断路器失灵时,除应跳开相关联母线的全部断路器外,还应跳开本变压器连接的各侧电源的断路器(对发变组应跳主汽门和灭磁开关)。

释义:

每套母差保护出口接点采用“一对一”方式接入变压器本侧断路器的两路跳闸回路及变压器失灵判别保护,经电流判别(主变保护内部)带延时跳各侧断路器(暂不考虑220千伏主变旁代运行中的失灵联跳主变中低压开关问题);500KV变压器220KV侧开关失灵采取通过220KV母差保护直接跳500KV侧开关的方式。

3.2.6母差失灵保护装置的软硬件故障、重要闭锁信号(如TA断线、TV断线、差动异常、闭锁异常、直流消失、自检错误、识别错误、电压闭锁开放等)必须与正常运行监视信号(如刀闸变位、母线互连、母线分列、开入变位等)严格分开,严禁将以上两类信号并接发信。

在母线倒闸操作、母线互联、旁路操作后运行人员要对母差失灵保护屏上的各刀闸位置、互

联信号等进行监视确认,并建立定时巡视核对制度。

3.2.7中阻抗母差保护(特指RADSS、REB103型母差保护),其母联开关所有合闸回路(含自动、手动合闸)必须通过母差保护装置出口,就地不得手合母联开关。

母联兼旁路开关充当母联功能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3.2.8接入RCS916失灵保护装置的刀闸接点必须采用双位置或磁保持接点。

3.2.9加强母差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管理,非微机型装置内长期励磁的继电器要加强校验工作;中阻抗型装置内电流回路切换继电器接点由于正常运行时频繁切换大负荷电流,要求定检时加强切换继电器及其节点的检查。

3.2.10微机母差保护确保有大差元件,其母差失灵单元与电压闭锁单元的A/D(VFC)、CPU等硬件必须完全独立;母差保护电源和刀闸开入电源要分开,在刀闸电源丢失后母差保护能够记忆原运行状态确保可靠跳闸。

3.2.11220千伏(3/2接线除外)母差保护动作时,要求该母线上的线路纵联保护联跳对侧开关。

3.2.12中阻抗母线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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