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搅拌器技术协议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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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清水池搅拌器
3.1.1工况条件和性能要求
1).工作场所清水池内;
2).液体温度t≤40℃;
3).液体密度ρmax≤1100kg/m3
4).液体pH值7
5).浸没深度Hmax≤3.5m
6).工作制连续
3.1.2规格
1)直径800mm
2)搅拌速率60-84rpm,
3)高3500mm
4)材质要求合金或衬胶
要求放置在长3000mm,宽3000mm清水池中。
3.2反应箱搅拌器
3.2.1工况条件和性能要求
1).工作场所反应箱内;
3).液体密度
4).液体pH值5-7.5
3.2.2规格
2)搅拌速率42rpm,
3)材质要求合金或衬胶
要求放置在直径2600mm,高3500mm反应箱中。
3.3压滤水箱搅拌器
3.3.1工况条件和性能要求
1).工作场所压滤水箱内;
4).液体pH值7-7.5
3.3.2规格
2)搅拌速率60-84rpm
3)材质要求衬氟塑料合金
3.4.2技术要求
卖方应为本工程提供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潜水搅拌器,及其控制仪表、电气等全套设备及附件。
A.一般要求
1).卖方所提供设备、附件、备件及技术服务,均应满足本协议书各项要求;
2).卖方应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制造经验,卖方同类产品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二个业绩并提供连续运转三年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文件,以证明提供设备可靠性;
B.标准与规范
1).采用标准;
ISO(国际标准)
其它等同标准
2).所有量度、尺寸、重量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表示,也可采用ISO1000所认可某些非国际标准单位
3.4.3技术文件
A.卖方需提供技术文件
1).搅拌器产品合格证,搅拌器制造质量保证书、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说明书、产品样本、技术参数和安装图纸;
2).电机及电气控制图纸资料;
3).备品备件清单。
3.4.4设备技术要求
1).搅拌器安装有轴承罩、主轴和搅拌叶片。
如采用水平搅拌器,卖方确保密封。
2).接触被搅拌浆液搅拌器部件材质,适于被搅拌浆液特性,而且能耐磨损和腐蚀。
3).叶轮和主轴材质卖方有责任选择合适材料,并提交给买方确认。
4).每台搅拌器及其附属设备布置方式便于操作、维修和拆卸,而且不中断装置运行。
5).为便于检修搅拌器,提供需要吊耳、吊环及其他专用滑轮。
6).采用低速搅拌器,搅拌器能有效防止浆液沉降。
7).所有搅拌器转动件进行单个部件和组装后整体件静、动平衡试验。
4标准
4.1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中国国家标准(GB)要求。
如下列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从订货之日起至卖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卖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2设备制造、验收和材料应符合标准及规范:
用于设备主要部件材料应符合ISO\内工业规范中所规定标准,或具有同等机械性能。
如某一特殊材料没有标准,则按材料制造厂标准。
4..3卖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卖方提供一份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及准备正式使用有关标准和规定目录清单。
4.4卖方负责设计工作
1)搅拌器工艺和布置设计。
2)搅拌器设计制造及基础安装设计。
3)提供远方操作及重要报警信号清单。
4)搅拌器启停控制及联锁保护设计。
5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先进、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且设备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协议书要求。
5.1.2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1.3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5.2.供货范围
本工程共需要3台潜水搅拌器,每台(套)搅拌器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部分:
5.2.1搅拌器主设备本体及附件:
1套
5.2.2电动机:
1套
5.2.3控制柜
5.2.4支架、滑轮组件等附件
5.2.5供货范围内设备防腐油漆。
5.2.6专用工具及清单。
5.2.7备品备件及清单。
5.2.8卖方应提供包括以上供货范围及未列出,但为搅拌器正常运行所必须系统及部件。
表1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范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1
搅拌器
台
3
1.2
电动机
1.3
主机固定导架
1.4
支撑架
1.5
手动升降器
1.6
滑轮组件
1.7
起吊架
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技术资料
1.1卖方提供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卖方资料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所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
1.4卖方提供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资料。
1.7卖方应向买方提供14套技术图纸资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技术图纸资料。
卖方所提供电子版图纸资料格式为:
图纸资料为AutoCADR14、文本资料为WORD、表格资料为EXCEL。
2交货进度
设备交货顺序按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进度详见商务合同。
7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要求。
1.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买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监造和检验标准。
这些标准应符合附件1规定。
2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2.1质量保证
2.1.1供方应有可操作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文件,并在生产本规范书中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2.1.2供方应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确认设计图纸要求。
2.1.3需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时候,对设备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记录进行检查。
如果需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住厂监造,供方应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方便。
2.1.4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供货范围内所有配套产品生产厂家和分承包商资格原则上应经需方和设计院确认后才能采用。
2.1.5在产品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产品或配件,供方都必须及时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2.1.6如发现任何与供方质量保证文件不符操作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供方必须及时修正按质量保证程序进行生产。
2.2检验和验收
2.2.1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各个阶段均应按照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2.2.2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阶段试验和验收供方应邀请需方派员参加,需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派员参加或不参加。
需方不参加试验供方应将试验结果送交需方确认。
2.2.3最终产品供方应通知需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依据本技术规范书规定对任何与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档案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进返修直至产品达到规定质量要求。
2.2.4制造厂内需方验收不做为最终产品合格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2.2.5设备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见下表:
设备性能试验主要项目
试验项目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1
制造厂标准车间试验
√
2
机械运转试验
运转状态及噪音等
性能试验
流量-扬程、效率、轴功率、NPSHr等曲线
4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
2.2.6设备在验收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至少应包括:
主要零部件材料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无损探伤结果、焊接质量检查结果(包括超过两次返修记录)、压力试验与性能试验结果及与标准和图样不符项目。
2.3开箱检验
2.3.1设备运抵现场后,需方应通知供方在一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开箱检验。
2.3.2如果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又未同需方协商到达工地时间,则需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部件与装箱单不符等情况,供方应承担责任。
2.3.3如果需方不通知供方,擅自开箱检验,则发生一切后果由需方自己承担。
2.3.4开箱检验应有安装单位人员在场,开箱检验后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零部件遗失和设备损坏。
8技术服务
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目是保证所提供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供方要派出合格、能独立解决问题现场服务人员。
供方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供方原因,下表中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费用由供方承担。
1.2供方服务人员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要求。
需方不再因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供方须及时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搅拌器安装指导
1人/2天
工程师
设备调试,性能验收
培训
1.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供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6.1由于供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1.6.2供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问题而增加现场服务人天数;
1.6.3因其他供方原因而增加现场服务人员。
1.7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7.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和制度;
1.7.2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了解合同设备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工
作
简
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现场服务)
单
位
评
价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每人一表)
1.8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职责
1.8.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8.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程序和方法。
在设备安装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重要工序和进度表,需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供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需方确认工序不因此而减轻供方技术服务人员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任何问题供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安装验收
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处理等
调试
开机调试搅拌器至正常运行
注:
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1.8.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8.4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供方现场服务人员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需方协商。
1.9需方义务
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技术规范书中列出
培训内容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搅拌器使用方法
1人/1天
技师
1人
由买卖
双方商定
搅拌器日常维护
2.3培训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费用由供方承担。
买方:
***************************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
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