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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不赂者以赂者丧,盖⑥失强援⑦,不能独完⑧,故曰‘弊在赂秦’也。

现在先解释这一段里边比较生的一些词语:

①:

兵:

兵器,武器。

②赂秦:

割让土地给秦国,向秦国行贿。

贾谊《过秦论》说:

“于是从散约败,争割地而赂秦。

”③或曰:

或者说,有人说。

这是设问,下边的“曰”是对设问的回答。

④六国互丧:

六国彼此都灭亡。

秦始皇十七年灭韩,十九年灭赵,二十二年灭魏,二十四年灭楚,二十五年灭燕,二十六年灭齐。

⑤率:

一概,全都。

⑥盖:

用在句子开头的虚词,下边陈述理由。

⑦强援:

强有力的援助者。

⑧独完:

单独保全。

这一段用现代语来说,大意是:

六国的灭亡,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武器不锋利,作战的本领不好,毛病在于拿土地贿赂秦国。

拿土地贿赂秦国,亏损了自己的力量,这就是灭亡的原因。

有人说:

“六国陆续灭亡,都是因为贿赂秦国吗?

”回答道:

“不贿赂秦国的国家,由于别的国家贿赂秦国,影响了它们而灭亡。

这是因为,失掉强有力的外援,不能单独地保全。

所以说‘毛病在于贿赂秦国’。

这一段,第一句劈头就明确地提出了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第二句紧接着就解释为什么“赂秦”就会亡国。

第三句是设问,第四句是回答。

为什么要设此一问,有此一答呢?

这是因为六国里边,真正割地赂秦的只有韩、魏、楚三国,至于齐、赵、燕三国,并没有直接割地赂秦。

熟悉历史史实的人,可以根据这一点提出“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的疑问。

作者为巩固自己的论点,使论点无懈可击,就用设问的办法,主动地提出这个可以引起争论的问题,然后用“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这个理由,来回答那个疑问。

这就是说,由于诸侯中出现了赂秦的国家,不赂秦的国家失掉了强有力的支持者,那就必然不能单独地保全。

对于可能发生的疑问既然作了回答,作者这就可以有理由地用肯定的口气,再一次地重申自己的论点:

“故曰‘弊在赂秦’也。

我们看,作者提出的论点非常明确。

这一段里边的话,都是从逻辑上确立这个论点的。

每句跟每句之间,意思连接得很有条理、很紧密,作者写文章的时候,考虑得极为周到。

再看第二段:

秦以攻取

(1)之外,小则获邑

(2),大则得城。

较秦之所得(3),与战胜而得者,其实(4)百倍;

诸侯之所亡(5),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

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6)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7),暴霜露(8),斩荆棘(9),以有尺寸之地(10)。

子孙视之不甚惜,举(11)以予(12)人,如弃草芥(13)。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14),然后得一夕安寝。

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15),奉之弥繁(16),侵之愈急。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17)矣。

至于(18)颠覆(19),理固宜然(20)。

古人云:

“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21)。

”此言得之(22)。

(1)以攻取:

用战争夺取。

(2)邑:

小城。

下文的“城”指大城。

(3)所得:

指秦因六国赂秦而得之地。

(4)实:

成果,这里指成果的数量。

(5)诸侯之所亡:

六国诸侯所失的土地。

指六国因赂秦而失去的土地。

下文“战败而亡”的“亡”,也指失地。

(6)固:

本来,原本。

(7)思厥先祖父:

他们的先人祖辈父辈。

思,句首助词,没有实在的意思。

厥,其,他们。

先,先人。

祖父,这里是说祖辈父辈。

(8)暴霜露:

如同说“冒霜露”,不避霜露。

(9)斩荆棘:

披荆斩棘,表示创业艰难。

(10)尺寸之地:

形容土地之小。

(11)举:

皆,都。

(12)予:

给,或者写作“与”。

(13)草芥:

比喻轻微的东西。

芥,不足贵的草。

(14)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

例如公元前三三一年,秦大败魏兵,第二年魏献河西之地求和。

前三二八年,又献上郡十五县于秦,前二九○年,献黄河东岸地四百方里于秦。

(15)厌:

同“餍”,饱,满足。

(16)奉之弥繁:

送给他越多。

之,代秦国。

下文“侵之”的“之”代赂秦的诸侯。

弥,越加。

繁,多。

(17)判:

分。

意思是清清楚楚的。

(18)至于:

到……的结局,终究。

(19)颠覆:

被推翻,就是灭亡。

(20)理固宜然:

道理本来应该这样。

然,如此,这样。

(21)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这是战国时苏代对魏安{34EC_02}王说的话,见《史记·

魏世家》。

事,侍奉。

(22)此言得之:

这话对了。

得之,得其理。

之,代上边说的道理。

秦国在用战争夺取土地以外,,小的就获得邑镇,大的就获得城市。

秦国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比由于打胜仗所得到的土地,其结果要大到一百倍;

诸侯所丧失的土地,比由于打败仗所丧失的土地,其结果也要大到一百倍。

,秦国最大的欲望,诸侯最大的祸患,当然不在战争上了。

他们死去的祖辈父辈,冒犯着风霜雨露,披荆斩棘,这才有了很少的一点土地。

子孙对那土地不很爱惜,全把它送给别人,就好象抛弃毫不值钱的小草一样。

今天割五座城,明天割十座城,这才能睡一夜安稳觉。

但是起来后向四境一看,秦国的兵又来了。

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强暴的秦国的贪心永远没有满足,送给秦国的土地越多,对诸侯的侵犯也越急。

所以用不着战争,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就已经分得清清楚楚了。

最后终于灭亡,按道理本来就应该这样。

古人说:

“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好象抱着柴救火,柴燃烧不完,火就不会熄灭”。

这话把道理说得很透彻。

这一段紧接上文,阐明为什么诸侯以土地赂秦必然自取灭亡的道理。

开头“秦以攻取之外……固不在战矣”三句,分析秦国的疆域之所以能够大量地扩展,六国诸侯的土地之所以大量地丢失,主要是由于土地的割让,而不是由于战争。

这三句话,雄辩地论证了“非兵不利,战不善”,有力地证实了“弊在赂秦”。

“固不在战矣”这一判断,语气说得非常肯定。

以下“思厥先祖父……而秦兵又至矣”四句,述说诸侯想用割地的办法换取和平,而实际上秦国却并不因此片刻停止进攻。

以下“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数句,根据寻常的事理,论证六国用割让土地的办法侍奉秦国,必然要把土地割让完毕为止。

写议论文所用的证明方法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用事实来证明,就是摆事实,举例子;

一种是用逻辑关系来证明,就是用科学推理的方法,做出有说服力的结论。

这一段先用摆事实的方法,证明六国之亡非亡于战争,证明赂秦并不能阻止秦兵的进攻;

然后用科学推理的方法,用“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这个寻常事理,推论出“至于颠覆,理固宜然”这个结论。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跟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相照应。

这一段里边,也一些排比句,如“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

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等等。

也有一些对偶句,如“暴霜露,斩荆棘”,“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等等。

在散文中适当地插入这些句子,文章就显得有力,气势就显得壮盛。

这段末尾“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这一比喻,是个无可争辩的普遍真理,只要说出来就人人能理解,所以很能说明问题。

作者把这个比喻紧接着引在自己的结论之后,对于巩固自己的论点,加强文章的说服力,具有良好的效果。

再看第三段: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

(1),何哉?

与嬴

(2)而不助五国也。

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

燕、赵之君,始有远略(3),能守其土,义不(4)赂秦。

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5)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荆卿为计(6),始速祸焉(7)。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8)。

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9)。

洎(10)牧以谗诛(11),邯郸为郡(12),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13),可谓智力孤危(14),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向使(15)三国(16)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17)不行,良将(18)犹在,则胜负之数(19),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20)。

(1)终继五国迁灭:

终于随着韩、赵、魏、楚、燕五国的灭亡而灭亡。

齐国在六国中灭亡最晚,所以这样说。

“迁灭”犹如下文说的“革灭”,意思是“灭亡”。

“迁”和“革”都有“改变”的意思。

(2)与嬴:

结交秦国。

与,相与,相友,结交。

或者把“与”解作“助”,也通。

嬴,秦王的姓,这里指秦国。

(3)始有远略:

起初有远大的谋略。

下文“至丹”的“至”,“洎牧”的“洎”,“用武而不终”和“不终”,都和这个“始”照应。

略,谋略,打算。

(4)义不……:

持大义不……,按原则不……(5)斯:

这。

(6)至丹以荆卿为计:

到燕太子丹,以派遣荆轲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

至,到了。

丹,燕王的太子名丹。

荆卿,就是荆轲。

“卿”是表示尊敬的词,当时的人尊重荆轲,称呼他“荆卿”。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刺秦王,没有成功,荆轲被秦国杀死。

(7)始速祸焉:

这才招致祸患。

始,这才。

速,动词,召,招致。

(8)赵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

《史记·

苏秦列传》记苏秦到燕国游说燕文侯,说:

“秦赵五战,秦再胜而赵三胜。

”(9)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

赵世家》说:

赵幽缪王三年,“秦攻赤丽宜安,李牧率师与战肥下,却之。

”四年,“秦攻番吾,李牧与之战,却之。

”者,指次数。

再,再次。

李牧,赵国的良将。

曾大破匈奴,匈奴十多年不敢近赵边城。

他几次打退秦军的进攻。

公元前二二九年,秦将王翦攻赵,李牧领兵抵抗。

赵王听信宠臣郭开的谗言,使人代李牧。

李牧不受命,被杀。

第二年,王翦破赵,虏赵王,灭赵国。

下文说的“牧以谗诛,邯郸为郡”,就是指的这件事。

(10)洎:

及,到了。

(11)诛:

杀。

这里是说被杀。

(12)邯郸为郡:

赵国的都城邯郸成为秦国的一个郡,就是说赵国灭亡了。

邯郸,现在河北省邯郸市。

(13)处秦革灭殆尽之际:

处在秦国把别的国灭得将要完了的时候。

(14)智力孤危:

智谋和力量单薄而无依靠。

(15)向使:

假使。

向,假设连词。

与“假若”同。

(16)三国:

韩、魏、楚。

(17)刺客:

指燕国荆轲。

(18)良将:

指赵国李牧。

(19)胜负之数:

胜败的命运。

(20)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假如跟秦国相比较,或者还不容易决定。

当,倘若。

量,判断,估计。

齐国并没有贿赂秦国,终于也随着五国灭亡,这是为什么呢?

跟秦国交好而不帮助其他五国。

五国都灭亡了,齐国也就不能独存。

燕国和赵国的国君,起初很有远大的谋略,能够保卫他们的疆土,坚持正义,不贿赂秦国。

所以燕国虽然是个小国,可是灭亡得并不早,这就是用兵的效果。

等到后来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作为的计策,这才招来祸患。

赵国曾经对秦国作过五次战,打了两次败仗,三次胜仗。

后来秦国两次攻打赵国,都被李牧打退。

等到李牧因为被人诬蔑而为赵王所杀,都城邯郸变成了一个郡,可惜赵国用武力却没能坚持到底。

而且燕、赵两个国家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将近消灭干净的时候,可以说智谋和力量都很单薄,作战被打败而亡国,确实是不得已的事。

假使韩、魏、楚三国都爱惜他们的国土,齐国不依附秦国,不派遣刺客荆轲去刺秦王,良将还活着,那么胜败存亡的命运,如果跟秦国相比较,也许不能轻易下判断呢。

第二段是就割地赂秦的韩、魏、楚三个国家之必亡说的,这一段是就未尝赂秦的齐、燕、赵三个国家说的。

开头“齐人未尝赂秦……齐亦不免矣”三句,用“与嬴而不助五国”作理由,说明没有赂秦的齐国为什么也不免于灭亡。

以下“燕、赵之君,始有远略……惜其用武而不终也”六句,先总说燕、赵义不赂秦,再分说燕之灭亡由于派荆轲刺秦王,赵之灭亡由于赵王听谗言杀了良将李牧。

作者在这几句话里,称赞燕国一度收到“用兵之效”,惋惜赵国“用武而不终”,意在阐明对敌人坚持斗争的重要性。

以下“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一句,说明燕,赵失去强援,也就难免亡国。

语意之间,认为燕、赵的灭亡,尚有可以原谅的地方。

这一段,从开头到“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分析齐、燕、赵三国之亡是由于失去外援。

这也就是直接论证第一段所说的“不赂者以赂者丧”,间接论证“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以下“向使三国各爱其地……或未易量”一句,是根据作者自己的看法提出来的假设,推论如果韩、魏、楚不割地,齐、燕、赵的外交、*、军事路线正确,六国和秦国谁胜谁负,还不能轻易地断定。

这是反过来对不赂秦则国未必亡加以申说。

再看第四段:

呜呼!

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①。

悲夫!

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极威②之所劫③,日削月割,以趋于亡。

为国者④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①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秦国的人吃饭都吃不下去的。

这是比喻的说法。

食,动词。

之,等于“而”。

不得下咽,咽不下去。

②积威:

积久的威势。

③劫:

胁迫。

④为国者:

治理国家的人。

为,治。

唉!

用贿赂秦国的土地,来封给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心,来礼遇天下的奇才,合力向西,那么我恐怕秦国的人连饭也吃不下去了。

真可悲叹啊!

有这样的有利形势,却被秦国积久的威势所胁制,每天割地,每月割地,以至于走向灭亡。

治理国家的人,不要为积久的威势所胁制啊!

这一段是惋惜六国为秦国的积威所胁制,所吓倒。

这篇文章的第二、第三两段,主要是根据历史事实发表议论。

这一段则完全根据自己的看法发议论。

作者先指出六国本来有很好的抵抗秦国的条件,可是竟为秦国的积威所吓倒。

然后顺理成章,用沉痛的心情,警告治理国家的人,应当吸取这个教训。

作者认为“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就能使“秦人食之不得下咽”,现在看来,他对所谓“谋臣”“奇才”的估价未免失之于高。

不过六国的国君如果想要抗拒秦国,那么团结各方面的人才,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之一。

“团结就是力量”,无论在古代在现代都是一样的。

再看第五段,也就是最后一段: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①,是又在六国下矣②!

现在先解释这一段里边比较生的短语:

①从六国破亡之故事:

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从,随。

故事,旧事,前例。

②是又在六国下矣:

这又在六国之下了,就是说不如六国。

是,这。

六国和秦国都是诸侯之国,六国的力量比秦国弱,可是还有可以不依靠行贿而战胜秦国的情势。

如果拿着一个一统天下的大国,而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这就又在六国之下了。

这一段是警告北宋当局不要对敌人用纳银输绢的办法换取和平,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和内容来看,写到第四段的“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本来是可以结束的;

可是作者却不在那里结束,又添了最后一段这两句话。

这两句话是在论述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发出来的感慨。

从文章的结构来说,这是中心论点的引申,好象没有也可以;

从写作的目的来说,这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主旨,这两句话却非常重要。

这里谈一谈这篇文章的风格和渊源。

苏洵、苏轼和苏辙父子三人的文章,多半得力于《战国策》和《史记》。

宋朝的古文家王安石曾说三苏的文章是“战国之文”。

三苏里边,苏洵尤其擅长作策论。

他的策论一般写得极为雄辩。

明朝的古文家茅坤评这篇《六国论》说:

“一篇议论,由《战国策》纵人之说来,却能与《战国策》相伯仲。

”《六国论》的笔法,有的地方确实象《战国策》。

其中论六国赂秦之失策的话,主要的部分就是出于纵人之说。

试看《六国论》说: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

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这很明显地是出于战国时期主张六国合纵拒秦的有名的外交家苏秦的话。

苏秦列传》记苏秦游说韩宣惠王,说:

“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阳、成皋。

今兹效之,明年又复求割地。

与,则无地以给之;

不与,则弃前功而受后祸。

且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

以有尽之地,而逆无已之求,此所谓市怨结祸者也,不战而地已削矣。

”又如《六国论》所引“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这个比喻,是苏秦的弟弟苏代的话,苏代也是主张合纵拒秦的。

这不都是“由《战国策》纵人之说来”吗?

再谈一谈这篇文章的结构。

这篇文章一开头就先提出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然后就着论点层层深入,反复论证:

先论直接割地赂秦,则“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

继论齐、燕、赵三国虽然没有割地赂秦,但是赂秦的国家既然相继灭亡,那么他们失去强有力的支援者,也就不免于灭亡,这就是所谓“不赂者以赂者丧”,仍然是“弊在赂秦”。

然后转过来从反面说,指出六国如果不赂秦,团结天下的人才并力抗秦,那么秦国人就不可能平安无事;

指出六国之亡,是由于被秦国的积威所吓倒。

最后说,六国都是诸侯之国,他们如果不赂秦而起来抗秦,既然还有获得胜利的可能,那么堂堂的天下大国,那就更没有重蹈六国灭亡覆辙的道理了。

这篇文章的脉络很清楚,结构极为完整。

再谈谈这篇文章对语言文字的运用。

这篇文章一共用五百四十多个字,表达了这么多的意思,这是由于文章的结构谨严,作者对所要说的这些话应该如何前前后后地加以安排,考虑得很周密,尤其是由于语句写得精炼有力。

这篇文章里边,不仅没有可有可无的话,就是必须说的话,也不曾过多地使用笔墨。

例如第一段,提出了文章的中心论点,还解释了有关论点的两个问题,话并没有说许多,意思却表达得十分明确。

最后一段,讽刺北宋朝廷不要用纳银输绢的办法向契丹和西夏屈辱求和,话只说了两句,并没有直接谈时事,宋、契丹、西夏这些国名都没有出现,可是这两句话却能使读者清楚地领会到里边还有文章,读起来只觉得意思深远,不禁要反复吟味。

第二段,用“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来描写创业的艰难;

用“举以予人,如弃草芥”来描写向敌人屈膝的国君对祖国的疆土毫不爱惜;

“今日”“明日”,极言割地之频;

“五城”“十城”,极言献地之多;

“一夕”极言苟安时间的短暂;

“起视”“又至”,极言秦人的入侵片刻也不肯停止。

在严肃的讲道理的议论文里,运用这样一些描写形容的语句,很能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

第三段,一边叙述历史事实,一边就加以分析评论,写得极为简洁。

最后谈谈苏洵为什么写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论述战国时期六国灭亡的原因的。

作者先论证六国的灭亡,由于赂秦,然后提醒治国的人应当吸取这个历史教训。

读这篇文章,应该知道作者并不是单纯地评论古代的历史事件,而是借古讽今,警告北宋统治者不要采取妥协苟安的外交政策。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软弱的一个王朝。

宋太宗以后,国势就渐渐衰弱。

宋朝初年,北边已经有敌国契丹,宋仁宗时,西边又出现了敌国西夏。

宋朝受着这两个国家的威胁和侵犯,却不敢对他们进行坚决的抵抗,只想用屈服妥协的办法,向他们纳银输绢换取和平。

宋真宗景德元年,与契丹缔结澶渊之盟,宋朝答应每年给契丹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宋仁宗庆历二年,契丹派使者到宋朝要求割给他们晋阳和瓦桥以南十县的土地,结果定盟由宋朝每年给契丹增加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

庆历三年,西夏向宋朝上书请和,宋朝每年赠给西夏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

宋朝这样一再向敌人屈服妥协,结果增加了敌人的财富,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带来无穷的后患,而实际上并不能换得和平。

苏洵尽管不理解秦国当时已经具备了统一全中国的条件,不过他写这篇文章借古讽今,向北宋统治者敲起警钟,指出对敌人不用武力抵抗而只是一味屈膝求和,结果必然招致灭亡,这些意见在今天看来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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