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管理规范文档格式.docx
《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管理规范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管理规范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主要利用部位的外观、营养、风味、贮藏、加工等品质;
(四)产量性状:
单株产量、单位面积产量等;
(五)抗病虫特性:
对主要病虫害的抗性;
(六)抗逆性:
对旱、寒等不良环境的抗性。
第十五条圃存种质资源必须具有同一地点2年或2个生育期(一年生)以上的鉴定评价数据,才能编入热带作物种质资源目录。
第十六条种质圃应根据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种质创新,丰富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
第十七条种质圃应进行合理规划,具有安全的围护设施,完善的道路和排灌系统,配备必要的工作间、实验室等辅助设施。
第十八条种质圃应制定田间管理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土肥水管理、树体管理、病虫害防控、更新复壮等栽培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规程管理,确保种质资源正常生长。
第十九条种质圃应有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科研和辅助人员。
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经验。
第二十条农业部适时组织种质圃认定。
(一)建设水平较高的种质圃的依托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报《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认定申请表》(见附表三),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农业部;
(二)农业部组织专家进行考评(见附表四),考评通过的种质圃经农业部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由农业部授予“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并公布;
(三)“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种质圃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档案资料。
第二十二条种质圃所保存的种质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损坏。
第二十三条种质资源保存区位图、圃存种质资源名录、技术档案等,禁止外传。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种质圃用地。
种质圃不作为盈利活动场所。
第二十五条种质圃应依照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数据标准,制定本作物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库,并按要求向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信息平台提供数据。
第二十六条种质圃有义务向国内有关科研、教学、生产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种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利用。
第二十七条种质利用者须向种质圃提出利用申请(见附表五),所申请种质资源只能用于科研、教学、生产等,不得直接申请新品种保护及其他知识产权;
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种质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种质利用者须提供种质利用情况信息反馈表(见附表六)。
对不反馈信息或信息反馈不实者,种质圃有权不再向其提供种质资源。
第二十九条种质圃不得私自向境外提供种质材料。
需提供的,应按照农业部相关规定报批。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追回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表一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种质收集信息表
附表二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种质保存信息表
附表三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认定申请表
附表四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考评表
附表五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申请表
附表六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情况反馈表
附表一、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种质收集信息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收集号
圃
编号
作物名称
种质
名称
外
文
名
学名
科名
属名
类型
采集
部位
收集
数量
收集地点
地理位置
时间
收集人
保存地点
经度
纬度
海
拔
填写说明:
1、收集号:
引进或采集时的编号;
2、圃编号:
入圃后补填,与附表二圃编号一致;
3、外文名:
国外引进种质的外文名称;
4、种质类型:
指野生种、地方品种、选育品种、品系、遗传材料等;
5、收集地点:
最小行政区划单位或引种单位;
6、保存地点:
入圃前保存的地点。
附表二、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种质保存信息表
圃编号
种质名称
外文名
种名
特点
入圃时间
保存
方式
1、圃编号:
“NYB”+地名拼音首字母+作物名称拼音首字母+5位序号,如“农业部儋州橡胶树种质资源圃”圃编号为“NYBDZXJS00000”;
2、种质类型:
指野生种、地方品种、选育品种、品系、遗传材料、其他;
3、保存数量:
单份种质资源保存的株数或丛数;
4、保存方式:
活体或离体。
.
附表三、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认定申请表
圃名称
圃地址
圃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
地址
邮编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性质、人才、工作基础,实验室等配套条件)
圃基本情况
面积(亩)
土地权属
安全设施
田间设施
(电、排灌、道路等)
辅助设施
(大棚、工作间、繁育设施、气象站等)
其他
种质保存
(保存种质的科、属、种、份数)
制度建设
(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工作成效
(创新利用成果、学术论著、共享交流)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附表四、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考评表
负责人
申报单位
项目评审内容
级别
分值
赋分
评分
权重
得分
种质圃用地应为申报单位自有土地
必备条件
1.区位情况
立地条件。
A
8.0-10
5%
B
6.0-8.0
C
0-6.0
2.安全设施
围栏、围墙等保护设施。
10%
3.田间设施
电、排灌、道路等。
4.辅助设施
大棚、工作间、繁育设施、气象站等。
5.管理水平
圃内规划、圃内外环境和形象、植株长势。
6.种质保存
保存数量和丰富度、利用价值、种质布局、鉴定评价工作、信息资料。
30%
7.制度建设
技术规程、档案等管理制度。
15%
8.发展前景
产业服务与应用前景。
9.人员情况
人才队伍、技术力量。
10.技术成果
创新成果、共享利用、社会效益。
考评意见
合计
专家签字
专家组组长:
专家:
附表五、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数量
申请种质
类型
地方品种□育成品种□高代品系□引进品种□野生种□
近缘种□遗传材料□突变体□其他□(说明)
材料
植株(苗)□块茎□籽粒□试管苗□茎(枝条)□叶□芽□
花(粉)□组织□细胞□DNA□其他□(说明)
利用目的:
申请承诺:
1.共享利用情况反馈时间:
;
2.利用成果标注种质提供方;
3.未经允许不能提供给第三方;
4.其他:
。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提供种质资源圃意见:
负责人:
提供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附表六、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情况反馈表
利用单位(人)
联系地址
电话
利用时间
利用数量
提供单位
获得日期
利用种质
地方品种□育成品种□高代品系□引进品种□
野生种□近缘种□遗传材料□突变体□其他□(说明)
植株(苗)□块茎□籽粒□试管苗□茎(枝条)□
叶□芽□花(粉)□组织□细胞□DNA□其他□(说明)
利用过程:
利用效果:
种质利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