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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一览表``````````````````````````````````````````````````````54

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工程概况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全长24.86km,设计河道底宽林城--职教西校段为25m,职校西校--画溪桥段为30m,杨湾~新塘太湖口段为55m,河底高程统一为-1.80m;

长兴港通航标准为Ⅴ--Ⅵ级,其中画溪桥--杨湾段属长湖申线老航道,为Ⅴ级,杨湾-新塘太湖口段为Ⅵ级航道。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杨湾-新塘段ⅵ标段河道堤防,起点为长运桥(YX0+000),终点为新塘大桥(YX7+208),整治河道长约7.21km,其中:

新建沿河两岸堤岸13.997km(左7.09km,右岸6.907km)。

防洪标准:

50年一遇。

建筑物等级:

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林城~画溪桥段河道堤防,起点为林城叉口(LH0+000),终点为画溪桥(LH11+374),整治河道长约11.37km,其中:

新建沿河两岸堤岸21.99km(左岸11.075km,右岸10.915km)。

沿线有生态绿化及桥梁、泵闸等相关建筑物。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画溪桥~杨湾段ⅶ标段河道疏浚,起点为画溪桥(HY0+000),终点为杨湾长云桥(HY6+275),疏浚河道长约6.28km。

20年一遇。

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岸坡防护:

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和护坡复合断面。

堤身加固:

采用均质土堤断面型式。

防浪墙:

堤顶设置防浪墙,采用倒“T”型断面型式。

工程投资:

约2.5亿。

1.2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施工安监导则》;

(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11)《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15)《关于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四级”台帐制度的通知》(浙水人[2006]15号);

(16)业主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17)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4适用范围

本本细则适用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5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安全文明施工监控体系建设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监理组长分管、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下图。

3.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管理措施、程序和流程

3.1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

3.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8)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4)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7)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8)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墙措施、总平面布置、

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

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3.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流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流程如下:

3.4监理部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

3.4.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安全设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审查承包人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等;

必要时,监理可在施工初期,对安全设施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考察;

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设施满足要求。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核查承包人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前是否进行验收查验,手续是否齐全。

核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专人管理及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核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装置。

核查承包人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具有检测合格证明。

核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设施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核查安装、拆卸起重机械等设施,是否具有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现场监督。

核查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是否进行自检及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核查设施是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及有效期。

核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核查设施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登记标志。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主要审核承包人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相符性和有效性。

(4)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审查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布置,是否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审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足够的消防设备。

审查各类房屋建筑布置是否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

审查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小型油库等布置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特别是炸药库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审查特殊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等加设避雷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的设置,是否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

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是否配备防污染的设施。

审查场内道路、铁路交叉口及其它交通设施布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明显交通标志;

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审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布置是否避开天然危险地带,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3.4.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在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

审查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地面、深坑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拟采取的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施工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泥石流等)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必要时,承包人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监理采用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方法审查。

(3)对承包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

尽管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

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

开工前:

对体系的管理网络内人员的组成、危险源的识别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开工后:

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缺陷与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不断完善,补充调整预案的可操作性。

事故发生:

纪录和分析预案不足之处,事后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

3.4.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当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3)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4)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就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3.4.4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报告登记档案。

并按规定报送“工程事故月报表”。

(2)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必须及时,施工现场向监理、业主单位报告、按照下级向上级报告原则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报告。

(3)得到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隐患情况,并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相关要求实施。

在作业现场发现特殊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的,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3.4.5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检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检查设备的进场、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和管理制度等。

(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督促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其内容是否符合项目法人与承包人拟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10)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费用的使用计划及是否专款专用;

(11)督促承包人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2)检查承包人施工作业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3.5安全管理监理组织措施

为切实保证安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主动、有序、高效地得到处理,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各项安全工作的处理能力,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发生后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处理,监理部应急救援组由全体人员参加。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职责,适应工程施工和国家安全管理的形势需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保证上下联系畅通,监理部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监理部应急救援组,组长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现场监理人员组成,负责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文明施工。

人员及职责见下表:

监理部安全管理体系成员

序号

姓名

成员

岗位

安全职责

1

曾辉

组长

总监

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检查、监督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李凤君

副组长

安全监理

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制定与修改,协助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徐海山

监理

安全管理,监督安全生产、技术落实,协助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4

张英东

5

王守伟

组员

质量负责

协助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制度,服从统一指挥

田丽萍

田洪江

资料负责

安全资料,协助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说明:

1、监理部全体成员都具有协助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职责。

2、随着工程的进展,组员中根据施工工序的进程情况作相应调整。

3、人员有变化时,监理部将及时相应作出书面确认。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

4.1.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设置专职安全员。

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1.2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4.1.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1)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拆除、水上施工、临水作业、灌注桩、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1.4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

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

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4.1.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4.1.6安全教育核查要点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

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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