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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悲剧人生的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

李益的负心使她的感情世界破灭,孤独去世;

士子对婚恋和科举的态度兼李益母亲的决定,导致了霍小玉沦为悲剧。

关键词:

霍小玉,悲剧原因

Abstract:

ThefamousYaJuanwachuan"

HuoXiaoYubiography,describesHuoXiaoYutragedyinlife。

Thispaperfromthethreeaspectsoftragedy.ThefeudalsystemwillHuoXiaoYuheavilybytheking'

sdaughterbecameprostitutes,TheLiYiscornedthefeelingsoftheworldthatshedied,lonely,FormarriageandtheimperialattitudeandLiYimotherdecided,HuoXiaoYuintotragedy.

Keyword:

HuoXiaoyu,Causesoftragedy

目录

一、森严的封建社会制度2

二、所托非人的爱情7

三、士子对科举仕途的追求和婚姻制度的残酷11

爱情历来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反映在文学中就出现了众多的情爱作品,这些涉及爱情的作品深深打动了千百年来的读者,历久弥新。

唐传奇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中颇为特殊的文学形式,其中涉及爱情的作品,为数不少。

有人曾统计1979年张有鹤先生编选的《唐宋传奇选》,其中三分之二为爱情作品。

有动人心魄,惹人竞读的《任氏传》《莺莺传》《李娃传》,还有《霍小玉传》也十分的让人动容,令人垂泪。

为一个在封建桎梏下无望挣扎的弱女子动容,为一个把爱情当作毕生追求的跋涉者动容,为一个被至爱所负甚而失去生命的至情之人动容。

天地之间,亘古之时,有什么是可以永留万世,让人吟咏再三至悲而泣喜而乐上天入地把生死置之度外为之奋不顾身的,唯有爱情。

《霍小玉传》中描写的霍小玉的一生,正是这贞烈爱情的最佳代表。

把霍小玉的悲剧一生放到黑暗的封建社会,纵使小玉有如花美貌,也只能落得个凄凄惨惨戚戚的下场。

霍小玉的短暂人生使人不得不发问、细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她沦为男性社会里的悲剧。

黑暗的封建社会的束缚,森严的家族宗祠的桎梏,加之男权玩弄女性的思想,她的悲剧的一生可以说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的。

她的被辜负抛弃,她的被逐出侯门,她的红颜早逝,一切都是注定的。

她的命运如此,纵使她曾经想在这命运下求得半刻安稳和幸福,也只能是徒劳而已。

而本文将从不同的方面分析霍小玉悲剧产生的原因。

一、森严的封建社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一定的文学内容总是一定社会制度的反应,之于唐传奇同样如此。

从初唐王度的《古镜记》发展到中唐,唐传奇进入了成熟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诸如《长恨歌传》《李娃传》《任氏传》《莺莺传》等相对成熟的作品。

蒋防的《霍小玉传》显得尤为突出,被称为中唐传奇的压卷之作。

作者蒋防字子征,一作子微。

义兴(今江苏宜兴)人。

元和中,官右拾遗。

蒋防作《鞲上鹰》诗说:

“几欲高飞天上去,谁人为解绿丝绦。

”李绅识其意,与元稹共荐之。

【1】。

长庆元年(821),自右补阙充翰林学士。

二年,加司封员外郎。

三年,加知制诰。

四年,李绅被逐,蒋防亦贬为汀州刺史不久改连州刺史。

集一卷,今存诗十二首。

【2】蒋防活跃于元和到长庆时期,时为中唐,唐朝经过安史之乱,社会稍显安定,经济恢复,生活颇为富裕,士子们追逐风流,商贾来往贸易,各民族之间往来密切。

女性比之初唐及以前又显自由和解放稍许,唐代文学中也会出现一些描写女性自由恋爱的小说。

例如同为唐传奇的《非烟传》。

豪门姬妾步非烟因丈夫粗俗不堪,和书生赵象相恋。

女性自我权利意识已然萌发,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然而对于在封建社会,处于劣势地位的女性而言,出身地位已经决定她们的命运走向,反抗不了。

我们先看看在《霍小玉传》中,媒婆鲍十一娘怎样向我们交代霍小玉沦为妓的缘由。

“鲍具说曰:

“故霍王小女,字小玉,王甚爱之。

母曰净持。

即王之宠婢也。

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

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

”【3】霍小玉本是霍王的女儿,金枝玉叶,身份高贵,如花美眷,应是在闺阁之中度过青春之年,其后嫁于高门大族之人,因其父过世之后,“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4】,将其赶出家门,这才使得身份高贵的霍小玉沦为地位卑下的妓,开始了她悲惨的命运。

为何她的父兄认为她“出自贱庶”,在父亲“初薨”之时就迫不及待将其逐出呢?

原因在于她的母亲净持。

净持出身低微,后被霍王收为宠婢,诞下霍小玉。

唐代社会,“出身论”远比现在想象的严苛。

她的母亲净持出身低微,没有豪门大家作为背景,霍小玉就注定不可能得到高门女子的婚姻。

稍显幸运的是,她的母亲作为霍王的宠婢,她还算过上了幸福的年少时光,沦为妓之后还能周济李益的中表弟崔云明,拥有越姬乌丝栏素缣,紫玉钗之类昂贵的物品,已不算最为悲惨之人。

虽然算有些钱财谋身,但还是因为赤裸裸的地位低下“宠婢母亲”的原因,在父亲去世之后被她的兄长推向社会的深渊。

沦为妓之后的霍小玉是清醒的,和李益初初相识,琴瑟和谐当享感情之美好时,就生出了悲观之感。

文中如此写道:

“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观生曰: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

今以色爱,托其仁贤。

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

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5】二人本是男才女貌,两情相悦,正在热恋之时,霍小玉却大发悲秋伤春之感,自言其为倡家,自知没有有良缘良人,不可能与李益永浴爱河,白头到老,才会在“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涕流满面,心中哀愁之深可见一斑。

霍小玉深知自己的命运,无法拥有常人的感情生活,但却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或者说完全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这无能为力使得她的挣扎显得惨烈悲哀。

自进入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伦理制社会以来,中国妇女的命运都由男子决定的。

封建社会的女子从来都是作为男权势力之下的附庸存在,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白居易有诗曰“人生莫做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6】,正是女性地位的真实写照。

唐代,以薛涛笺闻名的才女薛涛,被众多的男性诗人赞美和追捧,如边塞诗人王建在《寄蜀中薛涛校书》诗中称赞薛涛道:

“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

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

”薛涛得到了盛名,和当时著名诗人元稹、白居易、张籍、王建、刘禹锡、杜牧、张祜等人都有唱酬交往,韦皋还曾拟奏请朝廷授薛涛以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衔。

对于沦为妓的薛涛而言,已经是无上的荣光了。

但她依然写出了悲过班婕妤的《十离诗》。

这十首诗是用犬、笔、马、鹦鹉、燕、珠、鱼、鹰、竹、镜来比自己,而把韦皋比作是自己所依靠着的主、手、厩、笼、巢、掌、池、臂、亭、台。

只因为犬咬亲情客、笔锋消磨尽、名驹惊玉郎、鹦鹉乱开腔、燕泥汗香枕、明珠有微瑕、鱼戏折芙蓉、鹰窜入青云、竹笋钻破墙、镜面被尘封,所以引起主人的不快而遭厌弃。

这十首诗中,才貌双全的薛涛把自己贬低到何等低下的位置里去了,真真如张爱玲所说是“低到尘埃里去了”,结果呢,因为韦皋发怒,一纸贬书送到她面前。

薛涛才明白,自己再怎么声名远播也是他捧出来的,能够掌握自己生死的,是韦皋。

她心中的悲戚涌上来,让她认清了自己的处境和身份。

艳名是虚名,才名是虚名,觥筹交错,男欢女爱都是假的,唯一真实的是—她是一个妓女,需要依靠别人的慈悲怜悯才可以立足于世。

这就是身为妓或者女子的悲哀。

依附于人,必须依附于男子,终身成为男子墙上的一缕蚊子血,嘴角的一粒饭。

则貌“若琼林玉树,互相照曜,转盼精彩射人”【7】唱歌婉转“发声清亮,曲度精奇。

”【8】,腹中多有才气,“管弦之暇,雅好诗书”【9】的霍小玉又能如何。

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于李益身上。

拿短暂的感情去依附,婚姻与她是绝缘的。

西蒙·

伏波娃指出:

“对男人来说,女人所表现在他们眼中的只是一个性感动物,她就是‘性’,其它什么都没有。

”【10】所以,霍小玉才会在担心色衰被遗后说“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

一生欢爱,愿毕此期。

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

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11】这种思虑担忧,正如诗经《氓》里写“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女性对于色衰被抛弃天生有种不安全感。

原因就在于封建社会里,女性只是作为男性陪衬出现,冠男子的姓氏,成为某某氏,面目模糊到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还被大多数男性作为玩弄的对象。

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性总是作为一种生育和服务工具,被男性随意玩弄践踏,生死不由命,也不由己,更别说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就算是士子喜爱结交妓女,也是置女性为自己手中的玩物,这就是薛涛《十离诗》的真实反应。

渺小的霍小玉对婚姻本已没有奢求,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也视作幻想,不贪图名分,不能白头到老,欢爱八年是唯有的心愿。

悲戚渴求至此,霍小玉抛弃了所有作为女性的尊严和希望。

正是在彻底的抛弃掉自尊之后,才会越来越低贱,最后早早死去。

同为唐传奇的《李娃传》,作者白行简描述了一个几乎为童话的传奇故事,荥阳公子赴京应试,与名妓李娃相爱,几乎被其父鞭挞至死。

后流落街头,得李娃救护督促,发愤用功,应试得中。

其父回心转意,接受李娃为儿媳,最后李娃成了汧国夫人。

一个沦为妓的女子,没有受到时人的践踏,反倒有高门公子为其倾情一生,差点献出生命,最后还幸运的被公子的家人所认同,简直是匪夷所思。

《李娃传》给了我们俗常百姓一个美好的灰姑娘般的结局,然而这只是白行简的一个美好愿望而已。

依照唐朝时的典例而言,这是不可能的。

唐代的社会规范里,妓女的地位很低,按当时的婚姻标准,为官宦人家作妾尚不够格,若作正妻绝无可能。

孙棨在《北里志·

王团儿》中所记亲身经历的与妓女宜之的交往,可作本篇的一个旁证。

妓女宜之才貌双全,她以诗探孙棨之心——“只问仙郎有意无?

”孙棨答诗中“泥中莲子虽无染,移入家园未得无”之句,明确表示尽管对方是出污泥而不染的莲子,也不能娶回家中。

这说明谈爱情尚可,要婚姻则不可。

【12】所以,《李娃传》在描绘美好给人希望时,《霍小玉传》偏偏给人最真实的一面,两相对照,李娃的幸福虚假得令人生疑,霍小玉的悲剧真实得让人唏嘘。

二、所托非人的爱情

人生在世,“生年不满百,常忧九十九”,对爱情的渴求是人之常情。

当霍小玉已经知道自己不可能拥有婚姻的时候,对于一个女性而言,青春少艾,自然的想追求爱情。

正如歌德所说那个少女不怀春。

马克思认为,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心中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强烈感情。

【13】《牡丹亭》中闺中少女杜丽娘叹道“天呵,春色恼人,信有之乎!

常观诗词乐府,古之女子,因春感情,遇秋成恨,诚不谬矣。

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

忽慕春情,怎得蟾宫之客?

昔日韩夫人得遇于郎,张生偶逢崔氏,曾有《题红记》、《崔徽传》二书。

此佳人才子,前以密约偷期,后皆得成秦晋。

(长叹介)吾生于宦族,长在名门。

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诚为虚度青春,光阴如过隙耳。

〔泪介〕可惜妾身颜色如花,岂料命如一叶乎!

”【14】,少女思慕爱情的心赤裸可见。

霍小玉想求一爱郎的心也就可以理解了,她对待爱情如赤子般的心在文中也处处可见。

最初,鲍十一娘为李益说霍小玉时特别提到,霍小玉追求的爱人,“不邀财货,但慕风流”【15】;

其后,李益为霍小玉书写山盟海誓的时候,霍小玉拿出越姬乌丝栏素缣,可见霍小玉并不缺钱。

她所图的,仅仅是爱情。

在与李益相识之前,霍小玉已经知道李益这个人,常爱念李益的诗作。

净持在他们相见时说“‘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即此十郎诗也。

尔终日念想,何如一见。

”【16】可见霍小玉对李益才华的爱慕由来已久。

见到李益后,“玉乃低鬟微笑,细语曰:

‘见面不如闻名。

才子岂能无貌?

’”【17】;

之后“生起,请玉唱歌。

初不肯,母固强之”,蒋防把一个少女情窦初开之时羞羞答答,内心欢喜的样子全部描绘了出来。

然而霍小玉自卑于自己“本为倡”的身份,对于和李益的爱情,不可能由婚姻的形式继续下去,只想和他在一起八年。

原文中如此写道:

“玉曰: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

’”【18】。

二人至此“婉娈相得,若翡翠之在云路”【19】,共度了二年的美好的时光。

此后的状况却急转直下。

后年春,李益得授郑县主薄,面临个人前途的时候,他们的爱情显得如此的脆弱。

在誓言“皎日之誓,死生以之。

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

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

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20】之下,李益背叛了霍小玉,另娶华族卢氏之女为妻,再无音讯,“书题竟绝”【21】使得小玉“私令侍婢潜卖箧中服玩之物”【22】,进而“羸卧空闺,遂成沈疾”【23】。

李益竟然还“潜卜静居,不令人知”【24】,隐瞒其行踪,不让霍小玉知道他的下落。

“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见,竟无因由。

冤愤益深,委顿床枕。

自是长安中稍有知者。

风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

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

”【25】最后才在豪侠黄衫客的帮助之下,让小玉在临死之前见到了李益一面。

书中写道“玉沈绵日久,转侧须人。

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

”【26】小玉已是病入膏肓之人,忽闻李益到了,“欻然自起”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她对李益情之深堪比非烟之于赵象。

见到李益后“玉乃侧身转面,斜视生良久遂举杯酒酬地曰: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

君是丈夫负心若此!

韶颜稚齿,饮恨而终。

慈母在堂,不能供养。

绮罗弦管,从此永休。

征痛黄泉,皆君所致。

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27】霍小玉的痴情可见一斑。

汤显祖在《紫钗记题记》中说,“霍小玉能做有情痴,黄衣豪侠能做无名豪”。

【28】霍小玉性格中最突出的就是“痴情”,就是对爱情的坚贞。

但可悲的是,痴情之人所托非人。

她和李益之间的爱情,与其说是爱情,还不是说是赤裸裸的肉体关系更来的直接。

文中的李益“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

先达丈人,翕然推伏。

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久而未谐。

”【29】在封建社会中,唐代的文明较为开放,妇女地位相对提高。

唐传奇中的爱情小说,描写士子和妓女爱情的很多,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关。

当时的都市繁华,青楼兴盛,士子常常留连于此。

而妓女们大多通晓诗词歌赋,丝竹声乐,性格温柔可人,容貌美丽出尘,士子很乐意与他们结交。

比如上文提到的薛涛。

而李益正是在等待授官的空闲时间里,思慕“名妓”,求一短暂的伴侣。

从一开始就不是为爱情而爱情,更多的是性。

霍小玉与李益初次见面之后,小玉直言“见面不如闻名。

”【30】这里直接的提到了色貌,可见小玉也知其本意。

而李益更为赤裸的答“小娘子爱才,鄙夫种色。

两好相映,才貌相兼。

”【31】可见他们二人的感情本是建立在色之上,脆弱之极。

这正如张生之于莺莺,在得到之后,毁其为“妖物”。

所以李益在得官之后,返家就被要求商量婚事,美其名曰“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31】“以辜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期望,遥托亲故,不遗漏言。

”【32】。

霍小玉去世之后,“生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33】,不过是鳄鱼的眼泪。

因为在李益休了卢氏妻子之后,也“得名姬曰营十一娘者”【34】,这样看来,加诸在霍小玉身上的妓女身份,显得很讽刺,更加凸显李益的负心和薄幸。

唐传奇很多作品多是为了应和佛教的因果轮回思想,比如《任氏传》里,任氏的死,所以蒋防在《霍小玉传》中也安插了了霍小玉死之后李益的情况,不会对李益生出同情,反而更多的鄙夷。

三、士子对科举仕途的追求和婚姻制度的残酷

封建社会里,士子对科举仕途的追求从来都是最炽热的。

历史上出现的众多文豪,豁达如苏轼者,不羁如李白者,都在追求科举,仕途的道路上孜孜不倦,所以吴敬梓才会在《儒林外史》里塑造出如范进般执迷科举的角色。

但是科举的道路从来都是难走的,科举的要求更是严格,唐代典例,《通典·

选举三》中有记载,唐代吏部,兵部选择官吏,应选之人,事前必须将自己的姓名,籍贯,父祖官名,内外族姻,年齿形状等等情况,具体交代,由郡呈尚书省审核,并明文轨道刑家之子及工贾殊类之徒,均不得应选。

娼妓正好属于“殊类”之列。

如果李益娶了霍小玉为妻子,那就不但有损门第,葬送他本人的前途,他的子孙也将受到莫大的影响。

而他选择的表妹卢氏,却是唐代时候的大家。

唐代是一个很重门阀的社会,尤其是统治阶级的婚姻表现的特别强烈。

当时山东的旧姓大族,一般都互为婚姻,他族之人,即使多出聘金,也常常遭到拒绝。

后来,门阀制度渐次没落,但崇尚门第的风气在唐代社会仍在延续。

唐代一些旧的士族世家虽然已经衰落,长期无人成为显宦,但社会声望很高,受人仰慕。

他们之间互为婚姻,以礼法家教自鸣清高。

唐高宗时宰相李义府为子向山东士族求婚不遂,怂恿朝廷下诏禁止最著名的士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赵郡李氏等七姓十族不得自为婚姻【35】。

为了泻私欲,连皇权都动用上了,可见世家大族地位之高。

唐太宗时,为了抬高当朝达官贵人,他深恶“山东士人好自矜夸,以婚姻相尚”【36】,对官修《氏族志》以清河崔民干为第一等大为不满,下令重修,把崔民干抑为第三等,指出:

“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

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买。

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应改革。

”【37】并一再表示:

“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38】,“问名姓在于窃赀,结禑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竟结婚媾,多纳货贿有如贩鬻”【44】,“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39】。

但经此压抑,山东士族旧家自称“禁婚家”,反而身价更高。

后来唐文宗为之大发感慨:

“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

”【40】,连皇帝都自叹不如的高门大姓,士子们对与高门的婚姻的追求自然是赤裸炽热的。

从唐代社会习俗和士人的普遍心态看,当时的婚恋观念和门第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门第观深深地影响着婚恋观。

婚姻攀高门成为普遍的社会风气,这不仅为满足世人的虚荣心理,而且也和功名利禄的追求相辅相成。

《隋唐嘉话》载薛中书元超谓所亲曰:

“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

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

”[41]三恨中一、三两条是仕宦问题,第二条就是婚姻问题。

这具体而形象地说明了在士人的人生历程中,仕宦和婚姻的密切关系:

以仕宦始,以仕宦终,婚姻只是其中的插曲,还是以仕宦第一。

换个角度说,若是婚姻攀上高门,又能成为仕宦的阶梯,因而为了达到仕宦的终极目的,士人们在婚姻上就往往不择手段。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到,家庭、婚姻关系的本质,就是一种经济关系。

”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

【42】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

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

在这种条件下,关于婚姻问题的最后决定权怎能属于爱情呢?

【43】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自古以来都没有的。

至多只是在浪漫事迹中,或者在不受重视的被压迫阶级中,才有这样的事情。

【44这深刻而透彻的剖析,指出了婚姻的实质及它与爱情的矛盾,并且几乎涵盖了人类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所有共性和深层问题,李益与霍小玉的婚恋矛盾,唐代社会乃至整个古代社会的婚姻问题,莫不如此。

李益正是出于上文提到的陇西李氏,他的妻子出于范阳卢氏。

所以,同门阀大族结婚,是李益的一种荣耀,也有利于他今后的前途,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唐代著名的诗人元稹写的《莺莺传》,据陈寅恪先生考证,原型是元稹和一位女子相爱的故事,虽然相爱,元稹也没有和她结婚,另娶了高门之女。

【45】又据,唐《户婚》,栽“人各有耦,色类须同。

良贱既疏,何宜配合.”<

唐六典》卷十六:

凡客户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媲偶”。

一直就有的良贱不婚的传统,加上现实前途的原因,李益选择卢氏抛弃霍小玉是必然的。

作者强调“卢亦甲族也”,与卷首的李益“门族清华”遥相呼应,正是在门当户对的陇西李氏面前,霍小玉身份如此低微,根本不可能获得李益的婚姻。

在残酷的门阀制度和婚姻制度之下,霍小玉只能以悲剧结局。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文中也提到了这么一点,“未至家日,太夫人以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

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46】。

在李益没有到家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帮他把婚姻决定好了“言约已定”。

古代婚姻,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家长对儿女的婚姻有着绝对的决定意义,唐代的法律也对此做了规定。

家长制度之下,母亲已经为李益择好姻缘,太夫人“严毅”,李益“逡巡不敢辞让”,自然就只有辜负霍小玉了。

霍小玉与李益这桩爱情悲剧,正是风尘女子的血泪控诉。

宋人洪迈说它“凄婉欲绝”【46】,明代胡应麟称赞“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此篇尤为唐人最精彩动人之传奇,故传诵弗衰”。

【47】郑振铎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里称其“最隽美者”。

《霍小玉传》作为唐传奇的名篇,其中包含的意蕴丰厚而深刻。

其深层意蕴在于,这实质上是社会客观腐朽因素扭曲主观美好感情的一出颇具典型意义的爱情悲剧。

从悲剧内涵出发去解读其意蕴,更能准确理解其典型意义。

鲁迅先生曾给悲剧下了精辟的定义,他说:

“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49】恩格斯也指出“悲剧表现的是“历史的必然性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50】,在封建社会里,至情的霍小玉必然要与社会腐朽落后的因素发生冲突,冲突的结果必然以霍小玉的失败而告终。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出典型的爱情悲剧。

在各种导致霍小玉悲剧的因素里,李益的负心寡情薄义固然使人生厌,造成悲剧根源的封建门阀制度和士子对婚恋科举的不计手段的追求,更是令人痛恨。

在经历千年之后的今天,霍小玉的悲剧仍然令人感叹,在她的背后,还有无数个“霍小玉们”,这其中的深层次的原因,更值得深思。

参考文献:

[1]:

刘昫《旧唐书》[M],中华书局1975年版

[2]:

张有鹤选注《唐宋传奇选》中的《霍小玉传》[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

[3]西蒙娜德波伏娃著《第二性》[M],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

[4]《说郛三种》第六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汤显祖《牡丹亭》[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7]《中国古典小说鉴赏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汤显祖研究论文集》[C],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本

[9]季光《饱蘸血泪写平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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