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重大维修自检报告文档格式.docx
《电梯安装重大维修自检报告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梯安装重大维修自检报告文档格式.docx(8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电网输入电压,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的±
7%之间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易爆气体及导电尘埃
4.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轿厢、底坑应清洁,无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相关现场(例如基站、轿厢门口)放置标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必要的封闭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编号
1
钢直尺
001
7
钳型表
007
2
钢卷尺
002
8
兆欧表
008
3
塞尺
003
9
接地电阻测试仪
009
4
关门测力器
004
10
声级计
010
5
拉力测力计
005
11
转速表
011
6
万用表
006
12
照度表
012
检验结论(问题较多可附页或见检验意见通知书):
自检合格
(章)
签发日期:
年月日
质量检验员签字:
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电梯安装、重大维修自检报告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自检结论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1)制造许可证明,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合格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证书中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与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的相应内容一致。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出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8)对于轿厢面积超出4.6项规定的载货电梯,还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设计计算书。
无此项
1.2
安装资料
(1)报检时查验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报检时查验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查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查验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必要时可于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5)查验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应当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检验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以及竣工日期。
(7)检验施工过程质量或者人身伤亡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如发生相应事故)应当真实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1.3
改造及重大维修资料
(1)检验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维修重大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查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改造的相关图样和计算资料以及施工方案应当满足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后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查验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4)查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检验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检验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7)检验施工过程中质量或者人身伤亡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如果发生相应事故),应当真实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1.4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
安全技术档案
①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
②监督检验报告
③定期检验报告
④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⑥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⑦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⑧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⑨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1.4
使用资料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
有机房
(1)应当采用楼梯作为机房通道。
通道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
无需经过私人房间。
(2)采用梯子必须符合
①通往机房或者及其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面不能被移动。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②高度超过1.5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
-75°
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
(3)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2.2
机房通道门
(1)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
1.1m
2.1m
(2)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2.3
机器设备间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它用途。
2.4
安全空间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0.7m
1.0m
2.2m
(2)控制柜固定可靠,下部四周应封闭。
(3)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
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
)
(4)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2.5
地面开口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mm。
55mm
2.6
线槽
(1)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
(2)电梯动力与控制信号线路应分离敷设。
对于屏蔽动力电源线允许与控制线路一起敷设,但两者需相距100mm以上。
2.7
照明与电源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2.8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且有效;
电梯运行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3
2.9
主开关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它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无机房
(2)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3)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4)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5)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6)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它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14
2.10
驱动主机
(1)曳引机承重梁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2)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4)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改造、维修时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5)曳引轮、导向轮垂直度偏差均不大于1.5mm。
曳引轮、导向轮平行度偏差均不大于1mm。
1.0mm
(6)应设挡绳装置,其余钢丝绳间隙为3~5mm。
4mm
(7)无机房电梯固定曳引机的导轨夹螺栓应紧固,锁板角应折弯,并且安装锁销。
(仅对无机房电梯适用)
15
2.11
制动装置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被制动部件还应当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或者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运行。
(3)制动器闸瓦打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应不大于0.1mm。
(仅对碟型马达电梯适用)普通马达按国标要求。
(4)制动器中间螺母垫片应可用手拧动,垫片与底边的间隙最小为0.5mm。
(仅对碟型马达电梯适用)
(5)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轴瓦均匀紧密地贴合在制动轮上。
16
2.12
紧急操作
(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不适用碟式马达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幅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应急救援程序:
在机房内应当设有应急救援程序。
17
2.13
限速器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编号,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测试证书内容与实物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它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校验报告。
(4)限速器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
0.4mm
18
2.14接地
(1)进入机器设备间起,供电电源进线应当是5根导线,其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9
2.15电气绝缘
(1)动力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1.00MΩ
230MΩ
(2)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0.50MΩ
320MΩ
(3)安全电压的绝缘电阻应当≥0.25MΩ
1.7MΩ
20
2.16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铭牌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2)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安装正确、可靠、有效。
保护装置固定自动板距曳引绳表面间隙应1.5~2.1mm;
防旋转定位销已安装正确。
(仅适用有齿轮曳引机)试验方法:
空轿厢停放在井道底层,人为打开制动器,使轿厢向上溜车,达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使轿厢止停,或以额定速度上行,人为使制动器维持在开启状态,再短接保护装置动作电磁线圈,使保护装置动作,轿厢止停。
注意:
电梯制动、减速、止停均应有保护装置独立完成。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复位,应有熟悉该装置性能的专业人员轿厢操作。
1.8mm
21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
井道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22
3.2
曳引
机驱
动电
梯顶
部空
间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
①轿厢导轨应当提供不小于0.1+0.035v2(m)进一步制导行程S。
a)轿厢在顶层平层时:
S=S1-(S2+S3)
b)轿厢上导靴至导轨顶端距离S1=0.94m,对重撞板至缓冲器距离S2=0.24m,缓冲器压缩行程S3=0.17m
S=1.10m
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最低部件水平面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S
b)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水平面与井道最低面间的距离S1=2.29m
对重撞板至缓冲器距离S2=0.24m,缓冲器压缩行程S3=0.17m
S=1.88m
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附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S
b)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S1=1.48m
对重撞板至缓冲器距离S2=0.24m,缓冲器压缩行程S3=0.17m
S=1.07m
④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
0.6m×
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均可)
(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有不小于0.1+0.035v2(m)的制导行程S
①轿厢在顶层平层时:
②对重上导靴至导轨顶端距离S1=1.3m,轿厢撞板至缓冲器距离S2=0.22m,缓冲器压缩行程S3=0.17m
S=0.91m
23
井道及相关设备
3.3
井道安全门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期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4
3.4
井道检修门
(1)高度不小于1.4m,宽度不小于0.60m。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25
3.5
导轨
(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3m
2(个)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应当采用双面连续焊缝,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0mm;
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5mm。
0.6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
轿厢(1960)对重(1400)
轿厢导轨为0~+2mm
(1)
(1)
(1)
对重导轨为0~+3mm
(2)
(2)
(2)
1mm
2mm
(5)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局部缝隙应小于0.5mm。
(6)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小于0.05mm。
0.03mm
(7)轿厢和对重导轨接头处修光长度分别在300nn和200mm以上。
400mm
26
3.6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
0.14m
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0.3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27
3.7
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连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层门地坎直接连接垂直表面,由光滑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
有足够的强度;
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高0.35m
宽
0.025m
28
3.8
井道内防护
(1)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地面至少2.5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2.5m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设置隔障。
(3)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4)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