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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市总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一是严密筹划实施。

结合总队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排查、加强片区协查等6项工作措施,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在此基础上,召集渝中、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四个片区农业执法牵头单位,研究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片区协查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片区协查要重点把握的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督促各片区立即行动起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认真组织拉网式排查。

在专项整治中,由总队牵头,各区县执法大(支)队配合,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对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种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逐一进行了排查,确保了排查面100%,不留死角。

三是积极转变工作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为确保三个100%目标实现。

总队坚持以案情为牵引,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在人员上,打破科室界限,集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2个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暗访抽查;

在时间上,破除八小时坐班制,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做到闻令则行,有案则动,变被动等案源变主动查案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项整治期间,总队先后对江北金宏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光大奶牛养殖基地、渝蓉奶牛养殖场、树荣化工有限公司、永川康仕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永亨油脂有限公司、涪陵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乙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突击检查。

截止6月底,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先后对255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39家农业生产合作社,23个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工作扎实到位。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总队立案3件,督办移交案件114件,移送公安办理2件,发出整改通知10份;

各区县执法大(支)队查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130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款32.4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00.9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第二篇:

礼泉县2111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第三季度,我队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服务三农,在农药、化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为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留岗,否则待岗学习。

通过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及廉洁从政制度、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文明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并且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责,划分区域,派专人分包重点乡镇,并且经常联系沟通,将本区域内日常工作互相交流,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做到了点面结合,不留死角。

要求执法人员签定责任状,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将严厉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二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认真完成局交办的项目建设任务。

(一)、加大标签查处力度,确保标签规范。

7月份组织全队职工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门市进行标签抽查,并及时整理上报。

共抽查标签262个,对不合格的22个农资品种进行了登记保存,劝退、责令改正了8个品种,禁止经营13个品种。

(二)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高毒农药全面查,农药标签重点查,产品质量经常查”的指导思想,在用药高峰期,集中查处五种违法行为:

即生产、经营未经登记和假冒登记的农药产品、制售假劣及禁用农药、标签不规范的农药产品。

结合市场检查,以除草剂为重点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查处,并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对在低毒农药特别是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50

辆次,查获不合格农药0.8吨,查处违法案件48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21起,无农药登记证号案件2起,以肥充药案件12起,无证经营案件14起,共处罚款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三)加强秋季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对本县域的肥料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以及叶面肥料为重点,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

有效成份或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不符;

转让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

标签不规范等。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法经营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使农民真正用上优质放心肥。

年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10辆次,查处无肥料登记证案2起,不合格化肥46吨,共处罚款0.6万元。

(四)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

为了规范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摸清底子,我队决定从9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大培训,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经营水平,使每个经营人员达到精通业务、掌握法规、热情服务的目的。

凡培训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和

农资登记备案证,不合格的将通过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现已完成石潭、南坊、叱干三乡镇126户农资经营人员的登记工作,择期将集中进行培训。

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计划到年底,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人员全部培训完。

(五)成功处理了三起药害事件

一起是叱干镇西马庄果农高继春12亩事件,经过我们多方努力,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一起是赵镇文家河刘小明等22户果农80亩果园药害事件,给果农挽回损失6万元,一起是昭陵下玉兰崔祖元等4户果农8亩果园药害事件,在果业局处理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我队同志的艰辛努力,最终给群众挽回损失0.7万元。

这三起事件共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1、农业执法基础设施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缺少必需的

快速检测检验设备及取证设备,尚未实现办公自动化。

2、对流动摊点摊贩的监管还存在盲区,有些经销商隐蔽

性较强,对我们的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继续搞好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计划到年底全部培训完毕。

2、继续开展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篇:

2020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农业局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以依法管好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进行了有力查处,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形成了务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树立了文明、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

现将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执法大队作为农业局一个下属执法临时机构,除了严格执行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根据省、市执法规范要求,健立、健全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职责管理制度,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学习宣传有步骤,检查监督有力度,处理处罚有依据,整个过程有程序。

二、加大农资市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坚决铲除坑农害农行为。

假冒伪劣查处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6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市部668个次,查处农药、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8余起,其中立案查处8起,有效的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1、严查农药经营批发门店,农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按照区农业厅的文件精神,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

今年春节刚过我们就发动全县执法人员投入到执法工作中来,在做好农药产品的标签管理和质量抽检工作的同时,以农药经营批发门店为重点,认真对农药的“源头”进行检查。

2、加强蚕种管理主要是对县经营蚕种企业华虹蚕种场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和经营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其次是对县内蚕药经销商私自购销蚕种情况进行调查和立案,并对蚕种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

5月25日、6月11日与县工商局、蚕业办、畜牧局组成蚕种联合检查组,对本县内销售的蚕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查获无证经营蚕种案3起,其中一起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已移交公安机关。

通过这次联合执法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不法商,规范了我县蚕种市场,保障了我县蚕业生产健康发展。

3、加强毒鼠强杀鼠剂和禁、限用农药的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和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管好限用高毒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药经营、批发企业其仓库内是否存有违禁高毒农药和毒鼠强进行检查,乡村经营门市部,包括季节性经营农资产品的商店重点检查,做到了下乡镇,进村庄,到门店的地毯式清查,不留死角。

同时,加大了对蔬菜产区甲拌磷、氧化乐果等限用农药的查处力度,并对于全县5个蔬菜瓜果特色品牌基地进行广泛宣传。

蔬菜基地必需张贴《关于公布国家禁止、限制使用农药品种的通知》。

据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企业63余家,各类门市部194余个,禁用高毒农药在全县范围内基本杜绝,限用农药在蔬菜产区也基本没有销售。

4、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针对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未审先推、经销散种子、未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等问题,县农业执法部门在开春种子销售前对全县的所有的种子经营门店全部发放了《关于规范种子经营的通知》同时发放统一的种子经营档案册子到全县各种子经营门店。

对于部分杂交水稻种子适宜种植的时候特殊,县农业执法大队及时对各种子经营门店全部发放了《关于应注明种子种植范围的通知》,要求各门店对特殊种植范围的种子在销售单据上注明只限在早稻或晚稻种植,避免引起种子纠纷案件。

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今年我县的种子市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种子市场明显好转。

截止目前,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63余人次,检查种子经营单位350余家次,发放通知652份,清理整顿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5、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今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农资价格比往年有所提高,因此个别业户为牟取暴利,以各种方式制售假劣农资。

同时,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无证生产、标签内容不规范等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县农业执法大队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对农资经营批发大户的检查力度。

对辖区内大的批发企业,重点抽检市场占有率高,销量大的农资产品,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封存,追查来源与去向,并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今年共抽检了3个肥料产品,2个农药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三、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检查活动,确保节假期间人民的安全。

我们按照区、市文件精神,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前对全县农药经营

门店进行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检查,并请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使高毒、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市场销售。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今年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农资市场运营中还存有一些问题。

如个别农药生产企业存有以继续使用商品名为主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一证多用、转让登记证号等问题。

针对我们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明年将一是继续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检举农资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假的良好氛围,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抓大案要案及有影响力的案件,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在全社会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继续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查处,推进保质量保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的进展。

三是联合县工商局、质监局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

蒙山县农业局执法大队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四篇:

市农业执法2020年工作总结

市农业执法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把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案件查处,积极推行农资诚信经营,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从而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有效地整顿了农资市场秩序,有序地引导了生产、经营、使用农资行为,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繁荣。

现将2020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我们始终把农资打假护农工作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切实担负起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督促工作。

及时学习、传达、落实部、省、市相关文件或会议的要求,及时起草制订重大行动的方案和意见,初步建立起农资诚信单位信息资料库,认真处理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督促查处大案要案,确保工作有实招,有实效。

2月17日全国、全省召开农资打假护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了市农业、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农机、海洋渔业等农资打假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农林(农经)局负责人,市、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收听收看。

全国、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局局长、党组书记朱瑞琴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为了进一步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3月15日我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农林(农经)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和农技推广系统守法经营责任状》。

为抓好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年初印发《2020年南通市农资打假行动方案》,后相继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清查甲胺磷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执法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确保国庆期间农资市场秩序稳定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明确各阶段农资打假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行动的具体时间部署、各阶段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保障措施。

(二)前移重心、完善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最根本要件,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是当前服务“三农”、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安定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们将工作的重心前移,在加大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同时,努力防范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避免给农民造成损失。

严把生产、流通这两个环节,努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实现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并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

1、开展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活动。

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在不同的时期有的放矢对各类农资进行市场巡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发现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对存在问

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教育或处罚。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的农资产品实行质量抽检,对存在问题的责令经营主体不得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全市共抽检农资815个批次,其中种子337份、农药154份、肥料186份、兽药10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128份。

针对去年出现的肥害事件,特别加强了复合肥料的监控,查处的42起肥料案件中有39起肥料抽检不合格。

通过实行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有效地避免伪劣农资流到农民手中。

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使用假劣农资造成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行”活动。

为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节本增效,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农业生产事故和经济损失,我们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各地举行了真假农资对比展、农业法律知识竞赛、识别假劣农资技巧讲座等。

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劣常识,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教育农民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并推介了一批放心农资产品。

如东由政府主办、农林局承办,举行了大型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启动仪式,海门在常乐、货隆、万年、三阳等镇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

3、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我们针对各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先后在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农业信息网、江苏农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形成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质量,满足生产需要,维护农民权益,为全年粮食和农业有个好收成提供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打击经营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净化我市农资市场,从源头上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0月份,全市在海安集中销毁今年以来部分假劣农资共19吨,其中种子2吨、兽药5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2吨,货值20多万元。

这些农资中有的根本不含有所标明的成份,有的属违禁兽药,有些是劣质种子、兽药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这些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将严重干扰我市农资场秩序,危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损害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意识,促使农资生产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形成了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整顿规范,有效净化农资市场秩序

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从解决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继续严厉打击六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

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

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五是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

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88人次,检查企业3897个(次),整顿市场196个(次),累计立案查处149起,其中种子19起,农药42起,肥料42起,兽药28起,饲料12起。

查获违法农资数量77.12万公斤,涉案金额150.98万元,涉案人员185人,罚没款82.05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818万元。

1、抓住重点,专项治理。

我们以对农业生产影响大、问题比较突出的种子、农药、兽用生物制品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兼顾其它农资产品,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统一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每期农产品检测结果,对高毒农药残留进行追根溯源,对农贸市场经营业主不能说明来源的,建议该农贸市场对其进行清退。

针对南京等地宠物狗因食用澳洲优格(optima)狗粮后出现中毒死亡现象,1月份突击开展了清查“优格”宠物饲料的紧急行动。

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由局领导带队,对六个县(市)各类农资重点区域进行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教育或责令当地处理。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的农资产品实行质量抽检,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责令经营主体不得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

7-8月份,根据全国、全省农药监管年的整体部署,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检。

8月20日至9月10日,全市组织开展了种子市场专项执法互查,检查(请关注好范文网:

w)种子经营大户全覆盖,乡镇检查面超过50%以上。

9月份对全市重点监控单位进行了肥料抽检。

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了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11月份组织开展了秋冬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按照“三延伸”选准“切入点”,农资打假工作从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

农资市场管理从单一查标识、证书向内在质量管理延伸;

农业执法工作从单一农业投入品管理向以农业经济秩序的全面监管延伸。

做到“四个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教育帮助相结合,质量监督检验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相结合。

4-5月份,我局对全市所有农药生产企业,采取检查标识和农资质量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

3、重拳出击,查处大案要案。

我局去年底查处的无证生产农药案,3月份当事人已全部履行到位,罚没款238799.6万元。

如皋市农林局查处的中黄13大豆种、武香粳14水稻种子案进行了处理,罚没款近10万元。

如东县农林局查获经营无登记证农药货值近90万元,已移交给公安部门。

海安县农牧渔业局查处一蚕种案涉及数量1565张,移交给司法机关,当事人被判处缓刑一年、罚金1.5万元。

全市查处的案件既有数量又有质量,在全省案件评比中名列前茅,并有4个案件获全省优秀案卷。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部门协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市农业局作为全市农资打假的牵头部门,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力抓紧抓实抓好。

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之间,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配置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开展各有特色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互通信息,联合办案,优势互补,重拳出击。

3月份,市农业局、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机局、供销社联合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202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6-7月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与市监察局一起进行调查处理。

县(市)农业部门在春耕和秋播时牵头组织工商、质监、供销社、电视台等单位分组分片进行农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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