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度部门决算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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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配合县委、县政府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文化馆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开展文化宣传、文化艺术和科技知识培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与保护、相关的文化产业经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业余文艺创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5、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业余团队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培养农村文化艺术骨干和社区文化艺术人才。
6、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群众文艺理论研究和文化交流,编辑大众科普资料。
7、搜集、整理、保护畲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多渠道开展免费开放工作
在文化馆馆舍整体搬迁至农经局大楼的特殊情况下,文化馆结合市、县相关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免费开放进校园、进乡镇(街道)、进社区、进单位等工作。
全年先后在浦贝乡、小街乡、十街乡、绿汁镇开展免费开放进乡镇活动,举办了文艺骨干培训班4期,培训舞蹈表演、花灯表演、歌曲演唱、广场舞、少数民族礼仪歌曲等,共计培训1000余人次文艺爱好者。
全年在龙泉街道江口小学开展免费开放进校园工作,开设了舞子狮、龙灯舞,花灯、民族舞蹈、器乐、剪纸、美术等课程,全年共计开展培训240课时,6000余人次小学生参加培训。
全年在龙泉蔡营社区、江口社区、曾所社区、铜厂村委会、木厂村委会等基层开展免费开放进社区活动,辅导培训业余文艺爱好者50余课时2000余人次。
全年分别在社保局、老干局、审计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了免费开放进单位活动,辅导培训60余课时,辅导培训2400余人次。
文化馆结合实际,改造现有场所积极开展免费开放工作,洞经音乐“桂香社”、群星文艺队等业余艺术团常年开展活动,年均活动80余场次1600余人次。
2.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馆无论是组织承办县上重大文化活动,还是其它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始终都按照上级要求,精心谋划、创新形式、搭建载体,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2017年春节和“二月二”戏会系列文化活动以“中国梦·
家乡情”为主题,春节期间在龙泉广场舞台举办了群众大舞台演出1场;
精品文艺展演1场;
群众文艺展演2场;
春节焰火晚会1场;
新春圆舞曲广场舞会3场;
知名企业贺新春活动1场,参加演出业余文艺队12支,受惠群众达50000余人次。
二月二戏会期间组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共计20000余名观众领略了我县非遗表演项目的风采。
在龙泉文化广场承办了为期3天的第二届“中国梦·
家乡情·
广场美”广场舞大赛,共有53支代表队参加比赛,1200多人次同场竞技。
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20000余人观看了比赛。
二月二戏会期间,在龙泉公园举办传统花灯、滇剧演出3场,在易门会厅云南省话剧院演出3场,观众达15000余人次。
春节和“二月二”戏会期间在农村群众文化的舞台上。
有11支业余文艺队开展了送戏下乡活动,演出场次120余场次,演员300余名,约30000余人次观看了演出,极大地丰富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文化馆展演队参加了1月份在铜厂乡举办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文艺专场演出。
1月19日至3月6日在春节期间开展送戏下乡慰问演出活动,分别到龙泉、铜厂、小街等乡镇(街道)17个村委会,双柏县法脿镇进行了39场次的演出,受惠群众15000余人次。
4月份参加了玉溪市旅游酒店服务技能大赛。
6月参加了在通海举办的“自然文化遗产日”展演活动。
6至7月,文化馆26名职工参加了第五届聂耳音乐合唱周合唱展演的排练、展演、组织等工作。
7月,组织承办了第十三届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菌乡风采”文艺晚会,6支文艺队22个节目参演,观众3000余人次。
12月,文化馆将组织承办“12·
4”法治宣传日专题文艺晚会。
文化馆依托免费开放、老年大学、基层文艺骨干培训、非遗传承进校园等载体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爱好者的辅导培训工作。
年初在浦贝乡、小街乡、十街乡、绿汁镇开展免费开放进乡镇活动,举办了文艺骨干培训班4期,培训文艺骨干1000余人次。
全年结合春节、“二月二”戏会、野生菌交易会等重大文化活动,针对参加活动团体开展培训活动180余期,辅导文艺节目80余个,辅导培训人次达8000余人次。
4月底举办了易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文化馆、城区周围文艺队等106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采取了“菜单式、订单式”的服务模式,以“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为原则,专家老师将采用现场讲授、案例分析、讲师点评、现场互动、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对小戏、小品创作、音乐创作基础常识、舞蹈编导、如何做好基层免费培训活动服务工作等方面进行教学培训,800余人次参加培训。
12月将举办易门县群众文艺骨干培训班,预计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600余人次。
3.抓创作、出精品、扎实开展创作展演工作。
文化馆全年结合赛事和各类文化活动不遗余力地抓好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工作。
组织创作人员深入农村、深入生活,先后到铜厂妥甸岗、底尼、绿汁白沙坡,小街歪头山等地体验生活、收集素材,创作出小戏小品剧本3件,舞蹈作品2件,导排作品4件,执排作品8件。
其中彝族舞蹈《琴儿声声·
鼓生生》,花灯小戏《一张全家福》参加玉溪市新剧(节)目展演,舞蹈作品荣获剧目、创作一等奖,小戏荣获作品三等奖,1个表演一等奖,1个表演三等奖的好成绩。
创作的作品小彝剧《花好月圆》和花灯小戏《儿子的烦恼》参加玉溪市文艺调演,荣获2个创作三等奖,1个表演一等奖,1个表演二等奖,1个表演三等奖的成绩。
全年创作执排出《谷花恋歌》《妈妈,我错了》《统计者之歌》《假话真情》《反洗黑钱》等舞台作品。
11月,彝族舞蹈作品《琴儿声声·
鼓生生》将进行提炼修改参加云南省歌舞乐展演。
4.多措并举,大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文化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化遗产工作指导方针,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价值的大小、濒危状况、活动规律、生存状态等情况初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大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和传承工作。
年初,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我县豆豉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魏建堂,彝族“虎掌舞”传承人者贤,苗族服饰制作技艺传承人古菊珍,汉族“狮子舞”传承人王金德,彝族祭祀舞“跳哑巴”传承人卓贵,洞经音乐传承人郑世达6名县级非遗传承人成功申报为市级传承人。
6月,易门豆豉制作技艺作为传统技艺类项目正式列为云南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截止目前,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有49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16项,县级30项。
已命名的在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35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11人,县级22人。
“二月二”戏会期间县文化馆组织江口小学、绿汁镇白沙坡虎掌舞队、蔡营龙狮队、洞经音乐“桂香社”等共计160余人的传承队伍参加了春节和“二月二”戏会期间的展演活动。
其中,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县级传承人3人领衔参加了展演活动。
5月,易门豆豉制作技艺1名传承人参加了在澄江举办的全省非遗联展活动。
6月,积极组织参加文化自然遗产日的活动,组织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2人参加在大理举办的全省“文化自然遗产日”展览活动。
组织易门豆豉制作技艺和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2人参加在通海举办的全市“文化自然遗产日”展览活动。
9月,组织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2人参加由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第七期)暨2017年剑川石宝山歌会节。
10月组织文化馆职工1人参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
全年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分别在江口、铜厂、西山、浦贝、木厂小学实施龙舞、狮子舞、地会舞蹈、花灯舞蹈、彝族花鼓舞、皮影戏、制陶技艺等非遗项目进校园传承工作,8名非遗传承人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全年辅导培训学生3000余人次。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部门决算包括:
本级决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均为事业编制;
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8人。
其中:
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详见附件)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2017年度收入合计486.7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456.05万元,占总收入的93.69%;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30.74万元,占总收入的6.31%。
与上年对比,减少42.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2017年度支出合计525.26万元。
基本支出412.74万元,占总支出的78.58%;
项目支出11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1.4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35.15万元,主要原因为:
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7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万,主要原因为职级晋升、工资晋升导致工资额度调整。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1%;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9.05万元,主要原因为:
财政紧张,上级拨款减少,导致项目减少。
本年度项目具体为:
2017年春节、“二月二”系列活动、三区人才工作、免费开放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合唱比赛。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2%。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8.31万元,主要原因为:
缩减三公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5%。
主要用于宣传事务支出255.1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1万元,因项目缩减,与上年支出有差异;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
5.住房保障支出3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53.02%。
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所以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38.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
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比预算减少、公务用车频率降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23万元,增长18.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8元,下降0.1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46.94%。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较为丰富,活动频率较高,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占51.68%;
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48.3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文化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次,接待人次200余人。
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合唱比赛、重要节点文艺节目编导修改、展演调研及省市展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资产总额21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2万元,固定资产104.35万元,无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万元,原因是:
演出设备陈旧,为圆满完成演出任务,新购一批演出设备,其中调音台1台6500元,EW322G无线话筒2支17600元,EW322G3无线话筒2支17600元,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演出用)6200元,共计4.79万元;
流动资产减少27.84万元,原因是:
公益性演出不收取费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219.17
114.82
104.35
0
5.57
98.7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