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发425号附件1财政合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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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引进公共卫生医师。
(2)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培训工作。
查阅报表、人员汇总表和培训通知、总结等资料。
平均每万服务人口配置不少于1名公共卫生医师。
达不到要求按比例得分。
各区卫生局每年至少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1次。
未开展培训扣1分。
职能下沉
(1)将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落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应核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任务。
按照核定的任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的40%。
查阅文件。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查看服务开展情况。
1.未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部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不得分。
2.没有核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任务不得分,补助资金低于40%扣1分。
信息报送
1
及时、真实报送本辖区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资料。
市卫生局基妇科对该项工作直接评分。
未按时报送,每延迟1天扣0.1分,扣完为止;
报表存在数据真实性、逻辑性等问题,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乌海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总分100分)
组织管理(15分)
资金保障
4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内卫发〔2011〕46号)要求,市、区按照各区服务人口和补助标准,市、区财政局于4月底前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于5月底前将将中央、自治区级的补助资金及确定的配套资金数量预拨各区卫生局。
(2)各区卫生局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任务和服务人口数,每年5月底前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70%,预拨到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
查阅经费拨付、管理、标准等文件。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查看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未单独设账的机构查看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低于规定标准,每差额10%,扣1分;
有冲抵或挪作他用的,扣2分。
2.项目经费未按要求及时拨付基层医疗机构,每迟拨一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3.没有规范使用资金,扣1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0分)
居民健康档案
12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
电子健康档案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面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等记录完整,并及时更新、补充。
查阅各区医改监测统计报表,并通过电话、实地访问等形式,随机抽查至少10份健康档案,核实真实性、规范性和动态使用情况。
查看各区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月度核查情况通报。
建档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发现健康档案不规范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收到卫生局通报扣1分,未整改扣1分。
健康教育
5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的种数不少于12种。
(2)播放音像资料的种数不少于6种。
(3)宣传栏数不少于2个及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
(4)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和每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
(5)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镇达到70%以上。
(6)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现场查阅资料,考察设施建设情况,并在镇(街道)调查健康知识知晓率。
实地调查至少5个服务对象。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的种数不少于12种,覆盖人群达30%以上,入户检查宣传材料的可及性,每户至少能看到1-2份。
(占1分,没有资料扣1分,每少一种扣0.1分,扣完为止)
(2)播放音像资料的种数不少于6种,根据需要随时播放和定期播放,每次视听人员不少于5-10人,针对内容选择人群,每年至少覆盖2-5类人群可根据年龄、性别、行业或病种划分人群类别。
(占0.5分,没有播放扣1分,每播放少一种扣0.2分,扣完为止)
(3)宣传栏数不少于2个及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对宣传栏质量、数量和观看人次做出评估。
(占1分,没有宣传栏扣1分,每少一次更换扣0.3分,扣完为止)
(4)每年至少开展9健康咨询活动和每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根据社区覆盖人口数的比例确定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全年活动至少覆盖辖区居民10%,活动主题要贴近居民、贴近生活,健康教育讲座应有不同层次的人参与至少3-6类人群,12次讲座至少覆盖辖区居民10%。
(占1分,没有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或健康知识讲座扣1分,每少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5)居民66条普及形式至少3种,覆盖人数50%以上,并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覆盖,镇(街道)调查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占1分),街道达80%以上得1分,镇达到70%以上得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6)没有接受培训或学时不够扣0.5分
乌海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总分100分)
儿童保健
儿童健康管理率≥96%
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
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
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查看各区相关统计和信息管理资料,在镇(街道)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机构抽查母子保健手册(或健康档案)10份,实地入户核对至少5名服务对象或家长核实。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资料填写、分类不规范或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0.1分,抽查一名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2
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资料填写不规范、分类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0.1分,抽查1名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60%以上。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没发现1例扣0.1分,抽查1名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早孕建册率≥70%,
产前健康管理率≥95%。
为辖区内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查看各区相关统计和信息管理资料,在镇(街道)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机构抽查母子保健手册(或健康档案)10份,实地入户核对至少5名服务对象核实。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早孕检查、至少5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
100%。
建册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资料填写、分类不规范或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0.1分,产前健康管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抽查一名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产后访视率≥95%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产后访视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资料填写不规范、分类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0.1分,抽查1名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老年人保健
6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老年人健康体检不易扩大检查内容,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查看各区报表等相关资料,核实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查看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登记簿,计算健康管理率。
查阅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电话、实地访问等形式抽查至少5人,核实真实性和规范性。
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扣完为止。
高血压管理
高血压健康管理率≥20%
辖区应管理高血压人数:
辖区内常住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18.8%(国家高血压平均患病率18.8%)
对辖区内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对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
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查看各区报表等相关资料,根据被考核单位(辖区)服务人口数,估算出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数;
查看报表或患者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统计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数,计算管理率;
抽取10份患者健康档案,查看档案中随访记录次数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记录,计算规范管理率;
抽查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计算控制率。
通过电话、访视等方式,在镇(街道)抽查至少5个高血压病例,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每发现1份不相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30%
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30%
糖尿病管理
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到20%以上
辖区应管理糖尿病患病人数:
辖区内常驻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9.7%(国家糖尿病平均患病率)。
对辖区内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对35岁及以上确诊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查看各区报表等相关资料,根据被考核单位(辖区)服务人口数,估算出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数;
查看报表或患者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统计登记、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计算管理率;
抽查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计算控制率。
通过电话、访视等方式,在镇(街道)抽查至少5个糖尿病病例,核实真实性、规范性。
每发现1份不相符合扣0.1分。
糖尿病规范管理率≥30%
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20%
重性精神病病例管理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20%以上;
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
辖区应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病人数:
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数*1%(国家平均患病率1%)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根据机构服务人口数量检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
(2分)
2、查看机构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录入情况(2分)。
3、查看各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建档情况报表等相关资料。
(0.5分)。
4、通过电话、实地访视等方式在每个机构抽查至少2个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核实其真实性、规范性。
(0.5分)
1、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未开通系统的机构扣0.5分,未设立数据管理员扣0.2分,不能熟练操作者扣0.2分。
3、报表资料不完整扣0.3分。
4、抽查中发现1例不真实者扣0.5分,未按病情分类调整随访时间扣0.5分,表格填写不合格扣0.5分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
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
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查看各区计划免疫工作报表,在镇(街道)采取随机拦截调查至少10名儿童,分别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不达标,不得分;
每发现1份不相符合扣0.2分。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核实传染病有无漏报、迟报等现象;
2、查看传染病纸质卡片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和对应的网络直报卡片的一致性;
3、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项和缺项,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登记是否完整;
4、现场查看、查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相关培训资料、直报人员现场操作。
不达标,不得分1、传染病未上报1起扣0.2分;
未及时上报1起扣0.2分。
2、未规范报告卡片,每张扣0.2分;
有瞒报不得分。
3、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未规范填写扣0.2分。
4、无相关制度扣0.2分;
无相关培训资料扣0.2分;
直报人员操作不熟练扣0.2分。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结核病患者推荐率100%,追踪率95%,规范管理率100%,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80%。
查看是否有结核病患者转诊、追踪、随访登记,
是否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对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辖区有结核病患者时,无转诊、追踪和随访登记每项扣0.2分,未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对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每项扣0.3分。
医疗卫生人员布病防治技能考核达标率和高危人群人间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核实是否有可疑布病症状及体征者报告登记和对已确诊布病患者建立档案。
是否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对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辖区有布病患者时,无可疑布病症状及体征者登记报告和未建立档案每项扣0.2分,未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对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每项扣0.3分。
中医药服务利用情况
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并加强有关宣传。
实地核实是否设置中医诊室,配备中医类人员,并查看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情况,是否有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
未设置中医诊室扣3分,未配备中医类人员扣1分,未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和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每项扣0.2分。
合计
100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报告率达到95%
及时发现、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实地巡查。
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按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报告率≥95%,得2分;
低于95%,每下降一个百分比扣0.2分。
工作记录填写不完整扣0.5分,报告不及时扣0.5分
满意度(12分)
居民满意度≥80%
1.在镇(街道)开展调查,入户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随机调查至少5个服务对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采取同样的方式调查30个服务对象。
1.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2.抽查的机构调查问卷每半年达不到30人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