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第二部分 税法部分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Word格式.docx
《初级会计第二部分 税法部分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会计第二部分 税法部分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Word格式.docx(9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来源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
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个人的机构、场所所在地、住所地
【例题·
多选题】
(2018年、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
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BCD
单选题】
(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丙公司
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
D.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判断题】
(2018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
『正确答案』√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正确答案』ABD
(2013年)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
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A.甲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
B.乙国企业转让中国境内公司股权取得的收入
C.丁国企业在中国境外为中国公司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
D.丙国企业通过其代理商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税率(★)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0年调整)
(2016年)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优惠税率为( )。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B
单选题】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9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
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50×
20%=50(万元)
B.250×
50%×
20%=25(万元)
C.100×
25%×
20%+150×
20%=20(万元)
D.250×
20%=12.5(万元)
考验三:
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金额
(一)收入总额
1.收入的形式
形式
具体内容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注意】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2.收入的类别
类别
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
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
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的“所有权”
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利息
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
租金
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权使用费
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
接受捐赠
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其他收入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收入确认的时间
收入类别
确认时间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
采用预收款方式
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验
一般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安装程序简单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
分得产品的日期
在各个纳税期末(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承租人应付租金或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4.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认
(1)销售货物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注意】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②以旧换新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商业折扣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现金折扣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⑥买一赠一
赠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注意】买赠行为增值税的处理与所得税的处理不同。
【举例】某企业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货物,2019年6月销售甲商品40件,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8万元,同时赠送乙商品40件,乙商品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为7.2万元。
税种
计税基础(万元)
增值税
销售甲产品收入=28
合计=28+7.2=35.2
视同销售乙产品收入=7.2
所得税
销售甲产品收入=28×
28÷
(28+7.2)
合计=28
销售乙产品收入=28×
7.2÷
⑦产品分成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2)提供劳务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租金
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记忆提示】权责发生制。
5.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货币形式的有( )。
A.债务的豁免
B.现金
C.应收账款
D.存货
『正确答案』ABC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C.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D.汇兑收益
『正确答案』ABCD
(2015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是( )。
A.提供生产设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B.提供运输工具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D
(2018年)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一批,并于9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
甲公司9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
下列关于甲公司确认该业务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9月10日确认销售收入
B.9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
C.9月21日确认销售收入
D.9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
(2017年、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按照出租人实际收到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实际收到利润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17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BC
(2019年)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收入按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不得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B.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应当以扣除回收商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017年、2018年改)甲电子公司2019年9月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为45.2万元。
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9折优惠,购买发票上已分别注明。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
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是( )。
A.36万元
B.40万元
C.40.68万元
D.45.20万元
『正确答案』A
(2017年、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
A.将外购货物用于捐赠
B.将外购货物用于偿债
C.将外购货物用于广告
D.将外购货物用于赞助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注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注意】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注意】“2和3”所指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方须“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转让股权收入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财政拨款收入
B.转让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
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并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
(四)税前扣除项目概述
1.成本
2.费用(见“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3.税金
(1)不得扣除的税金
“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2)准予扣除的税金
其他税金,包括“不得抵扣”计入产品成本的增值税。
【说明】准予扣除的税金又进一步分为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扣除的税金”和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扣除的税金,如不得抵扣的增值税即属于此类,但《经济法基础》考试未做要求,此处不再赘述。
4.损失
(1)准予扣除的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失+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2)不得扣除的损失
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
各种行政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
(3)损失金额的计算——净损失
准予扣除的损失=损失的存货成本+因不得抵扣而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
【举例】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元,增值税1300元,已经认证抵扣,本月因库房管理不善全部被盗。
①购入时
借:
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
银行存款 11300
②被盗时:
管理费用 11300
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4)损失资产收回的税务处理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损失的申报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法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
(6)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追补
①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②确属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③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印花税
(2014年)企业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五)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计算基数
扣除比例
特殊规定
职工福利费
实发工资薪金总额
14%
-
工会经费
2%
职工教育经费
8%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分别为2%、14%、8%,则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应税所得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金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5+80+40=135(万元)
B.540×
2%+540×
14%+40=126.4(万元)
C.540×
14%+540×
8%=129.6(万元)
D.15+80+540×
8%=138.20(万元)
『答案解析』
项目
限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
可扣除额
超支额
540×
2%=10.8
15
10.8
4.2
14%=75.6
80
75.6
4.4
8%=43.2
40
合计
135
126.4
8.6
【提示】三项经费要分别计算扣除限额,不能合并。
2.保险费
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下列费用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
A.基本医疗保险费
B.基本养老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住房公积金
(2018年、2019年)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选题】某公司2019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数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