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2526519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89 大小:50.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9页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9页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8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手册Word下载.docx

(1)应设置水冷却系统及液压系统检测和报警装置。

(2)应设置防治水进入型腔的安全设施。

(3)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或设置专人监护。

《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GB20905)第102条

高压造型机

合型区防护罩强度不够,开口处未与控制系统耦合导致溶液飞溅伤人。

机械伤害灼烫

(1)应在合型区前设置移动式防护罩,其开口处应通过两个机械限位开关与控制系统相耦合。

(2)防护罩应有一定强度,并能抵抗溶液飞溅。

《压铸单元安全技术要求》(GB20906)第

522条

(二)熔化与浇注

冲天炉炉体

炉体腐蚀严重,连接部位不牢固及泄爆口损坏,导致铁水泄漏和炉体爆炸。

物体打击灼烫其他爆炸

(1)应经常定期检查炉底门两套机械闭锁装置是否正常、闭锁是否牢固、炉底板是否有裂纹等。

(2)泄爆口应确保释放压力的速度能保证炉体结构不受损,设置部位不会对操作者造成伤害。

《冲天炉与冲天炉加料机安全要求》(GB

21501)第565/524

电弧炉金属炉壳

接地装置不良引起金属炉壳带电,导致周边操作者触电。

触电

(1)应将金属炉壳和部件直接接地,或将部件与接地的炉壳机座相连接;

并安装过电压继电器,当炉壳与大地之间出现危险电压时,能切断电弧炉供电。

(2)各运动部分应采取机械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电热装置的安全第2部分:

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2)第1741/

1744条

电加热熔炼炉

冷却水管漏水,接触高温金属溶液而引起爆炸。

(1)应设置水冷却系统的水温、水压检测和报警装置。

(2)应设置防治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3)定期维护、检修,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或设置专人监护。

熔炼炉周边溶液(熔渣)坑

坑边和坑底未设置防止水流入的措施,或坑内潮湿、积水,导致溶液(熔渣)遇水爆炸。

(1)应设置防治水进入坑内的安全设施。

(2)工频炉应设置能在紧急倾炉或漏炉溶液外溢情况下,盛装全部熔液的贮存坑或钢包;

贮存坑周边应设置栅栏或加盖保护,坑内应无积水、积油。

(3)及时消除坑内积水。

《电热装置的安全第3部分:

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3)第B2条

熔炼炉操作平台

环境恶劣,平台严重锈蚀或垮塌,导致操作者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

(1)作业面操作平台结构应坚固、可靠,台面应采取防滑措

施,平台周边应设置护栏。

(2)护栏的结构尺寸应符合工业梯台的规定,锈蚀时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及吊索具

起重机主要部件及吊索具强度不够或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导致熔融金属倾翻。

起重伤害灼烫

(1)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5

部分:

铸造起重机》(JB/T76885)的相关规定。

(2)吊运熔融金属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在安全要求特别高的起升机构中,应另外装设安全制动器;

并应装设防止越程冲顶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应分断更高一级的动力源。

(3)吊索具应定期检查,吊钩和横梁应定期进行探伤检验。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Q0002)第六条/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

总则》(GB

60671)第411条

浇注使用的浇包

浇包未烘干,与高温溶液接触导致爆炸。

(1)应编制浇包烘干工艺,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执行。

(2)浇注前应进行专项检查。

《钢液浇包安全要求》

(GB25683)第4120

地坑内浇铸

地坑铸型底部有积水或潮湿,与高温溶液接触导致爆炸。

(1)砂型底部距地下水面的距离必须大于15m。

(2)地坑浇注作业前应检查是否积水或潮湿,且保持干燥状态。

(3)浇铸坑周边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措施。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第322条

(一)锻造

锻造机

锤头破裂,或零部件松动,锻打时飞出伤人。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设备上的螺钉、螺母和销钉等连接件均应采取可靠的防松措施;

双柱式锻造机械应设置可靠的保险杆,且连接牢固。

(2)锤缸的顶部应设有锤杆缓冲装置,锤头与锤杆在楔紧时,

不得破碎,楔紧后不得松动;

锤头应无裂纹、无破损。

(3)上述内容应在每班工作前进行检查。

《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17120)第

514条

自动锻压机

离合器与制动器未联锁或失灵,导致滑块意外运动伤人。

机械伤害

(1)应设置制动系统,并能阻碍滑块的运动和支撑滑块,且在任何位置均能发挥作用。

(2)离合器与制动器的控制系统应联锁并有效。

《自动锻压机安全技术要求》(GB28244)第

6138条

空气/蒸汽锤、

模锻的操作

作业前未空转和预热,造成锻模、锤头碎裂飞出伤人。

(1)空气锤开锤前应空转。

(2)锻模、锤头和锤杆及工具,在工作前应预热。

《锻造车间安全与环保通则》(GB13318)第

726条

(二)冲压

冲压机械安全装置

光电保护和双手操纵装置失灵,导致人体进入冲模区。

(1)应配置一种或多种安全装置,多个侧面接触危险区域则应在每个侧面提供安全装置。

(2)设置的光电保护装置和双手操纵装置应分别符合GB27607

-2011第5311条和第5312条的规定。

《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要求》(GB27607)第

536条

冲压生产线防护栅栏

开口处未设置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灵,导致人体进入冲模区。

(1)冲压生产线工作区域防护栅栏的开口处,应与主机联锁,

确保主机运动停止后防护栅栏的门才能够打开。

(2)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5310条

冲模调整和设备检修

未使用安全栓等防护措施,上滑块下行挤压伤人。

(1)冲模安装调整或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故障时,应使用安全栓等安全防护装置。

(2)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或设置专人监护,并对所有液压都能做到有效控制。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第811条

焊接(切割)作业区域

未设置防护屏板,飞溅火花引燃易燃物质发生火灾。

火灾其他爆炸

(1)在允许操作的地方和焊接场所,应设置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以形成焊接隔离间。

(2)及时消除作业周边及下方的易燃易爆物质。

(3)定期清扫焊接通风除尘管道中的积碳等杂物。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第414条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集聚在有限空间内的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导致爆炸和人员窒息。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临时作业前必须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2)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在工艺文件中注明安全要求。

(3)焊接(切割)的操作现场必须具备足够的通风条件(包括自然和机械通风)。

(4)动火作业前应检测低凹处、地坑和容器内的可燃气体含量,超标时严禁作业。

9448)第51条

氧-可燃气体焊接与切割

气瓶受热导致瓶体爆炸和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火灾。

(1)氧气瓶与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不得靠近热源;

乙炔瓶应配置回火防止器。

(2)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应平整牢固。

(3)软管材质应符合要求,且无泄漏、磨损、老化。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六十四条第

2款、《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第102/

104条

电焊设备

一次线绝缘破损,二次线接头过多或搭接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导致人员触电和可燃气体爆炸。

触电其他爆炸

(1)一次线绝缘无破损,二次回路宜直接与被焊工件直接连接或压接。

二次回路接点应紧固,无电气裸露,接头宜采用电缆耦合器,且不超过3个。

(2)焊机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操作,应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3)禁止搭载或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设备可移动部位,以及PE线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第424152条

四、机械加工工艺

(一)金属切削加工

车床、铣床、

镗床和钻床

防护罩缺损,自动进刀手柄(轮)无弹出防护装置,导致设备部件和加工件飞出伤人。

(1)有可能造成缠绕、吸人或卷入、刺割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

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罩,防护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的相关规定,并确保有效。

(2)转动部位的连接销、刀排的突出高度应符合标准。

(3)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

15760)第5231条

磨削机械

砂轮有裂纹或防护罩缺损,导致破碎的砂轮飞出伤人。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1)砂轮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砂轮有裂纹或其他损伤严禁使用。

(2)砂轮防护罩应将砂轮、砂轮卡盘和砂轮主轴端部罩住,防护罩钢板应具有一定的强度。

(3)砂轮与卡盘压紧面之间应衬以柔性材料的衬垫。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4674)第35条

(二)铝镁金属机械加工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

局不符合要求,发生粉尘爆炸时,易加重事故危害。

(1)建筑物应设置符合《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

2008)要求的泄爆口。

(2)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GB50016的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第51、

52、53条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1)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

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

(2)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3)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4)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5)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

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3m/s。

(6)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7)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器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储水池(箱)、水质过滤池

(箱)及水质过滤装置不得密闭,应有通风气流,池(箱)内不得存在沉积泥浆。

(GB15577)第66、

73、74、75条

电气系统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

(1)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1、GB124762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2)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

(3)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

(GB15577)第63条

车间及作业要求

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导致粉尘爆炸

(1)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

如需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止加工作业的状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2)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厚度大于08mm的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

(3)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

(4)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表面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

(5)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应不产生碰撞火花。

(GB15577)第45、

82、83条

(续表)

(三)木制品加工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5)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

20m/s。

加工设备

设备加工时产生火花、火焰引燃木屑、粉尘,导致火灾、粉尘爆炸。

木材加工设备,包括工艺过程中的干纤维仓及木粉仓、破碎设备、铺装机、砂光机、输送设备、热油加热系统及加热设备、干燥系统、人造板机械、切削、成型、刨光及打磨等,应符合AQ4228的要求。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

4228)第6、7条

(4)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

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动火作业引燃木屑、粉尘,导致火灾、粉尘爆炸。

(2)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厚度大于32mm的积尘层,应进行木屑、粉尘清理。

(4)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应不产生碰撞火花。

82、83条,《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第9条

五、热处理与电镀工艺

(一)热处理

液氨储存及使用

液氨泄漏引起中毒和窒息、火灾或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液氨储存及使用场所应设置检测和报警装置,电气设备应

为防爆型,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2)现场应设置防止氨气泄漏逸散的喷淋装置,并应设有冲洗水源和冲洗设施。

(3)氨气瓶不得接近火源和在日光下爆嗮。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第517条

加热炉

加热炉区域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电气部分无屏护或接地不良导致触电、可燃气体泄漏导致爆炸。

中毒和窒息触电其他爆炸

(1)盐浴炉炉口应设置排风设施,电气接点应进行屏护;

炉膛

底部应设置放盐孔,并设有干燥的熔盐收集器;

工具和工件应保持干燥。

(2)可控气氛多用炉淬火室应设置安全防爆装置,炉门应联锁。

(3)保护气氛和可控气氛炉,应设置超温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低温自动停止通入生产原料气并报警的装置。

(4)燃油(或燃气)炉应设置可燃物泄漏报警装置,烟道应安装防爆门;

点火和熄火保护应灵敏可靠。

(5)液氨作为制备气氛的原料时,其管路严禁用铜和铜合金材料制造;

金属管道应设有防静电装置。

(6)现场应配备防毒面具。

(7)用于轻金属热处理的盐浴炉空炉时的盐浴温度不得超过

550℃;

对镁合金轻金属热处理时盐浴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

GB15734-2012表4的规定。

15735)第74/711条

淬火油槽

槽液渗漏和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火灾

(1)槽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裂纹和变形。

(2)淬火油和回火油的工作温度至少应比其开口闪点低80℃以上,不得渗漏。

(3)大型淬火油槽槽口四周应设置氮气或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现场应配置喷雾灭火枪。

15735)第79条

整体热处理(或气体加热炉)操作及检修

可燃气体未吹扫或置换不充分引起中毒和窒息、爆炸。

(1)可控气氛、保护气氛加热炉(或气体加热炉)在通入可燃生产物料前,应用中性气体充分置换掉炉内空气;

停炉期间应在管路上设置两处以上关闭阀门,以确保关闭严密。

(2)使用无前室炉渗碳,在开启炉门时应停止供给渗剂;

使用有前室炉时,在工艺过程中严禁同时打开前室和加热室炉门;

停炉时应先在高温阶段停气,然后打开双炉门,使炉内可燃气体燃尽。

(3)使用高真空油扩散泵时,扩散泵真空度达到10Pa时方可通电加热扩散泵油,而停泵时则扩散泵油应完全冷却后方可停止排气。

(4)检修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检测作业场所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确认符合安全状态方可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