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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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修订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
(2009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部署,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的科目、测评要素、内容、方式方法及实施程序,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经验,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实际,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能力素质要求和职位特点,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本考试大纲是全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的基本依据。
考试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环节之一,一般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第三条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命制试题,突出检测分析和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广大干部平时加强学习,积累实践经验,提高领导能力。
第四条本考试大纲主要适用于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干部或者其人选的公开选拔考试,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厅局级、处级机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竞争上岗考试,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或者其人选的考试。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参照本考试大纲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考试,可参照本考试大纲执行。
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公共科目笔试
第六条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公共科目笔试方式与试卷结构如下:
(一)测试方式为闭卷。
(二)试卷满分为100分或150分。
(三)测试时限为150分钟或180分钟。
(四)试题难度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试卷中不同难度的试题比例为:
较难试题约占20%,中等难度试题约占60%,较容易试题约占20%。
(五)试题内容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六)试题类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
客观性试题包括判断题、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主观性试题包括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申论题等。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一般以主观性试题为主,选拔职位的职级越高,主观性试题的比例应越大。
第八条公共科目笔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一)理论素养。
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领导工作中需要的其他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二)公共知识素养。
对履行领导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科目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
(三)政策法规水平。
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对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
(五)文字表达能力。
以规范、准确、简练、清晰、严密的文字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
测评要素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第三章专业科目笔试
第九条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专业科目笔试方式与试卷结构如下:
(一)测试方式为闭卷。
(二)试卷满分为100分或150分。
(三)测试时限为150分钟或180分钟。
(四)试题难度根据选拔职位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试卷中不同难度的试题比例为:
较难试题约占20%,中等难度试题约占60%,较容易试题约占20%。
(五)试题类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
客观性试题包括判断题、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主观性试题包括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一般以主观性试题为主,选拔职位的职级越高,主观性试题的比例应越大。
第十一条专业科目笔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一)专业知识素养。
对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二)专业政策法规水平。
对党和国家有关专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三)专业管理能力。
根据选拔职位要求,运用专业管理知识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选拔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能力。
该项具体测评要素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测评要素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第四章面试
第十二条面试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评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第十三条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一)综合分析能力。
通过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抓住问题要害,揭示事物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和变化规律的能力。
(二)语言表达能力。
清晰、准确、简洁、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使之易于被人接受的能力。
(三)组织协调能力。
围绕工作任务,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协调责权利各方面关系,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能力。
(四)人际沟通能力。
倾听和理解不同观点,通过信息、思想、观点、情感的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的能力。
(五)决策能力。
面对问题和机遇,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和判断,并作出科学决断的能力。
(六)创新能力。
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面对突发事件,及时迅速作出正确反应,采取适当方法和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八)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
该测评要素根据选拔职位的特殊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九)个性特征。
应试者表现出来的情绪稳定性、责任心、自信心、成就动机、自我认知等特征。
具体测评要素及各要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第十四条在面试环节中,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根据需要也可选用或综合使用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公文筐测验等其他测评方法。
面试由考官小组负责测试和评分。
考官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同一职位的面试应由同一考官小组负责测试和评分。
考官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
考官小组中应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
考官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实施前应对考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一)结构化面试。
该方法要求对试题构成、测评要素、评分标准、时间控制、考官组成、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等各环节,按结构化要求进行规范性设计。
考官在与应试者以问答方式当面交谈的过程中,根据应试者的回答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二)无领导小组讨论。
该方法要求一组应试者(一般5至7人)在不指定组长的情况下,围绕给定的问题展开讨论。
考官根据应试者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三)角色扮演。
该方法要求应试者扮演某一领导角色,在模拟的工作情境中对一系列人际关系和工作问题进行处理。
考官根据应试者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四)公文筐测验。
该方法要求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对与工作有关的文件、报表、信件、电话记录等公文进行处、理。
考官根据应试者处理公文的方式、方法、结果等情况,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第十五条结构化面试及其他测评方法的程序如下:
(一)结构化面试的程序:
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应试者抽签排出面试顺序;考务人员宣布规则;应试者入场;主考官宣读指导语;主考官提问,应试者回答问题;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程序:
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考务人员将有关资料发给应试者;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按给定的时间准备;应试者进行自由讨论;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三)角色扮演的程序:
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主考官对角色要求进行说明;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考官根据需要进行讨论;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四)公文筐测验的程序:
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考务人员向应试者发放材料;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考官根据需要进行讨论;考官根据需要对应试者进行提问;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作为本考试大纲附件随文颁布。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本考试大纲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考试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04年4月11日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一、政治
该部分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总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
1.哲学
(1)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与发展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2)物质和意识
世界的物质性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3)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4)认识和实践
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认识运动的总规律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发展的辩证性质真理与价值
(5)社会规律和人的活动
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的活动的自觉能动性
(6)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形态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形态的划分和更替
(7)阶级和国家
阶级的起源和实质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
(8)社会意识及其形式
社会意识的本质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作用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9)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10)社会进步和人的解放
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社会进步及其标准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全面发展
2.政治经济学
(1)商品与货币
商品货币价值规律
(2)资本与剩余价值
货币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及其生产过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资
(3)资本积累
资本主义再生产与资本积累资本有机构成和相对人口过剩
(4)资本的流通过程
资本的循环资本的周转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5)剩余价值的分割与国民收入分配
利润和平均利润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借贷资本和利息资本主义地租资本主义国民收入分配
(6)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