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改变你一生的48条法律常识Word格式.docx
《可能改变你一生的48条法律常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可能改变你一生的48条法律常识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
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合同法
▶4、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5、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
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8、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9、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10、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11、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
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12、不当得利
参见我前面答过的
问:
甲因银行疏忽,其银行卡内多长一万元,然后甲用一万元去炒股,获利五千。
后银行发现。
问甲应该返还多少钱给银行,为什么?
答:
甲使用不当得利1万元炒股所得的5000元,不属于不当得利的孳息,而是营利所得。
依法,应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
不当得利之1万元,返还银行。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通意见》131条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担保法
▶13、定金
虽然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14、保证的方式
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
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15、保证债务的从属性
保证债务被称为从债,其存在依赖于主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
意思是,如果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了,则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自然消灭。
▌侵权责任法
▶16、产品责任之加害给付
这里不解释了,同合同法的加害给付。
▶17、机动车交通事故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
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好意搭乘的情况下,司机过失造成乘车人受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18、宠物伤人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时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19、高空抛物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20、竞技体育受伤
竞技体育中的人身损害除非严重违反规则或故意伤害,否则排除侵权法适用。
▌婚姻法
▶21、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22、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诉讼和仲裁法
▶23、诉讼时效
除人身伤害、不合格产品、租金、保管物纠纷为一年外,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很多人(包括法学新生)把诉讼时效理解为,某个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不用还了。
这是错误的。
如果债务经过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
即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如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仍需归还借款。
债权并不以诉讼时效消灭而消灭。
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
▶24、除斥期间
一般为1年,也有三个月的。
经过除斥期间,消灭的为原权利,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这个就比较狠了,即权利本身没有了。
如合同的撤销权,在得知合同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5、诉讼或仲裁条款
看过不少合同,在争议条款里面写上「如发生争议,可向XX法院起诉,也可以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种条款无效,只能选择其一。
▶26、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彭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违反举证原则。
▌其他应该知道的
▶27、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很多说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的报道,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应当退还购买费用。
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28、名誉权
名誉权即公民获得社会正当评价的权利。
如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
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29、隐私权
隐私权即公民对其私人特定的信息有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
仍然以小偷为例,公布其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
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30、劝酒侵权
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1、大学生兼职
虽然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保护,但不能只看劳动法,劳动法只是特别法,没有劳动法我们还有其他的法律可以用。
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是雇佣关系,用民法通则。
不是雇佣关系,可以是合同关系,用合同法。
不是合同关系,可以是侵权关系,用侵权责任法。
保留好证据就是了。
▶32、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担心。
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刑法
▶33、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
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
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
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34、没收财产
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
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以收缴。
如罪贩张三经营房地产合法所得100万元,非法经营所得10万元。
这里10万在判刑之前就会收缴,100万合法所得,在执行刑罚时罚没。
▶35、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义正词严的念出来的时候听起来貌似很严厉,其实,你懂的。
▶36、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
实际上,死缓不是刑罚,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
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
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37、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
而且,该罪是行为犯。
即你袭击司机即构成,不需要任何损害结果。
出现损害结果,法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9、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
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40、高利转贷罪
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
如果你获利颇丰,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41、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
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
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
两个都要救。
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42、关于熊孩子的父母
曾在豆瓣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熊孩子毁了他表姐2w多元的耳机。
细节我忘了,但是假设在这类案件中,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43、关于骗奸
有控制辨识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存在因上当受骗而被强奸的情形。
所以被骗着睡了就不要瞎嚷嚷了。
普通人在上下属关系被胁迫「潜规则」的,不成立强奸。
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军嫂。
▶44、关于间接正犯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报道,说某母亲在商场看中一款首饰,指使孩子将首饰拿走。
事后以孩子不懂事为由搪塞过去。
严格来说,该母亲利用孩子作为工具盗走首饰,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45、黑吃黑
黑吃黑一样构成犯罪。
▶46、偷自己的东西
如果在小偷手中偷回,是不构成犯罪的。
偷回自己的东西属于私力救济。
但是如果小偷偷走之后已经转手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取得并占有,你再去偷,涉嫌盗窃罪。
▶47、妨害公务罪
前两天看见一个人在知乎问,他一个澳门的朋友打了警察,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该怎么办。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涉嫌罪与非罪的问题,除非律师去调卷,否则很难了解案件的全貌。
所以也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
像这个打了警察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警察当时并非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是不构成此罪的。
另外,如果警察着便衣且未表明身份,过失也不构成此罪。
▶48、拾得遗失物
适当参考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
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对于占有他人的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遗失人如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
《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