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考语文二模分类汇编六记叙文阅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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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可是一回到治疗室,女孩就瘫坐在椅子上。
她想象着接下来的场面:
推开门,若无其事地走进值班室,将三支药放进自己的手包里……,这样想着,女孩儿突然就打了个寒噤,像是刚刚挣脱了一个可怕的梦。
她清醒了,清醒地意识到,那段路每走一步,都将践踏自己清白的良心。
⑦只是几分钟,却仿佛挣扎了一个世纪。
女孩儿鼓足勇气叫来了护士长,嗫嚅着说:
“12床正在滴注的盐水里,我……我没有配药……”护士长脸上绽开了一个欣喜的笑容:
“真的吗?
你连这个经验都有呀?
我正想提醒你呢,化疗之前,如果患者正在输液,必须用生理盐水冲净滴管中的残留药物。
”没容女孩儿再说什么,护士长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你真棒!
”
⑧女孩儿的试用期就在那一天提前结束了,院方同她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还预支了半年的工资让她给父亲治病。
女孩儿欣喜若狂,热泪盈眶,向着决定她命运成全她孝心的人们深深地鞠躬致谢!
后来女孩儿才知道,那其实是一场特殊的考试。
所有的一切都被护士长尽收眼底,只要那三支药放进手包,等着她的就是截然相反的另一个结局。
⑨慎独,那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道德素养,因为有许许多多的时刻,监督着我们一举一动的,只有我们自己的良心。
(选文有删改)
16.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女孩儿通过特殊考试终于应聘的过程。
(6分)
答:
=>=>=>聘用
17.这场特殊的考试“特殊”在什么地方?
(3分)
18.结合文章的内容和自己的生活谈谈你对最后一段的理解。
(字数120字以内)(6分)
参考答案:
16.试用;
藏药(偷药);
坦白;
(评分:
6分,每处2分)
17.这场特殊的考试,特殊在它是一场针对一个应聘学生的道德修养的考试。
考试中所设置的情境也比较特别:
如安排她单独护理一个和她的父亲相同病症的重症患者,就将女孩儿面对没有监督时能否做到慎独和自律的品质检验出来了。
3分)
18.答案示例:
生活中充满了各种诱惑。
面对诱惑之“利”能够以道义自律的人是高尚的,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时候能够慎独的人是尤其高尚的。
文中的女孩儿在面对可
以救治父亲重病的贵重药品的诱惑时终于选择了慎独,表明女孩儿内心还有良知监督着自己。
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
在面对利诱取舍时个人的道德修养高下也就昭然若揭了。
共6分,结合文章内容解释句子和联系生活分析内涵4分,语言表达2分)
【2011通州区二模】
(一)阅读下文,完成15—17题(共10分)
在地坛玩耍的那个孩子走了
①“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当2011年的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那个曾在地坛玩耍的孩子,静静地走了。
②史铁生,生生就是一块铁。
他的一生,阳光的颜色不多,铁的全身都是夜色。
他的一生,有太多命运的重创,仿佛铁锤一下下将肉身锻打成刀锋。
无形中他比常人多爬了些山,多趟了些河,多踩踏了荆棘。
21岁,如诗的年华,他失去了双腿。
30岁,而立之年,他失去了双肾。
最咸最苦的泪水都流到了心里,汇成河。
轮椅碾压的日子,仰头是天蓝,俯首是厚重。
③曾几何时,我们的这个时代是那么的喧嚣,曾几何时,我们的作家是那么的浮躁,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却绝然不同,他以他的方式给这个尘世带来一缕缕的芳香,让我们沉醉其间,又像是带来一颗仙果让我们品尝,口齿存香间,体悟到生命的尊严和壮美。
《我与地坛》,在解读着生与死的庄严话题;
《我与地坛》,又在咀嚼、品味、诠释、超越着苦难。
④不同于一般以写作为生、为稻梁谋的作家,史铁生的作品已经不单是仅供欣赏的文学作品了。
他的文字渗透了自己的生命体悟与感受,是在以灵魂撞击灵魂。
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既摧残了他,又成全了他。
就象珍珠之于蚌贝,那原本就是因砂砾异物折磨而分泌出来的。
这样的写作充满了一种向死而生的悲壮,充满了一个男人性格中全部的软弱与刚强。
他常常说自己每天都在面对死神,死神多次吻上他冰凉的额头,却又屡屡飘然离开。
⑤于是你也就理解《我与地坛》中的那个一度迷惘的身影了。
那座已经荒废五百年的古代园林,却成了一个失魂落魄的孩子的心灵憩园。
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这些美丽的景色对那个走投无路的灵魂恰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天天坐着轮椅跑到这里看园墙,看草木,看蜂蝶,看暮鸦归巢,雨燕高歌,经常“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绝对不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
⑥“现在我常有这样的感觉,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我的地方,一夜一夜地等我。
”史铁生曾经这样写道,“死是一件无法急着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能完全错过了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面对死亡他就是这样淡然。
⑦终于,2011年的元旦,他去过他的节日了。
他停止了自己的探索前行的脚步。
不,不,不,史铁生并没有离开我们,他的瑰丽的思想、扼住苦难命运的勇气、以及他所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依然让我们能感受到他的那颗为时代光影跃动的博大心灵,依然继续探索前行。
⑧带着我们一起。
15.文章抒写了史铁生怎样的生活境况和态度,阅读②—⑥段,填写表格。
(4分)
境况
态度
第②段
成长经历
对命运的坚强
第③段
作品价值
第④段
创作目的
②
第⑤段
③
对生活的迷惘
第⑥段
面对死亡
④
16.第⑦段里作者连用了三个“不”字,说说它的表达作用。
(2分)
17.结合全文,理解本文题目。
(不超过150个字)(4分)
15.①对社会的思考②对生命的体悟③地坛游憩④对死亡的淡然每空1分。
16.作者连用三个“不”字否定自己前面的话,表达不愿史铁生离去的强烈情感;
另外用三个“不”字作转折,更突出史铁生不朽精神的永恒价值。
每点1分。
17.答案要点:
本文题目耐人寻味。
首先,它不同于一般悼念文章的题目,它具有文学性,具有画面感,表达了作者沉痛的感情。
其次,与文章线索《我与地坛》紧密结合(是文章表达情感的线索),符合史铁生的生死观。
另外,暗示了史铁生散文代表作《我与地坛》给读者印象的深刻和它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伟大。
每点1分,语言表述1分。
【2011朝阳区二模】
(一)阅读《荷包蛋》,完成第16~18题。
(共15分)
荷包蛋
①在田野里画水彩写生,画完时夕阳斜铺过来,各种植物的气息氤氲入鼻,身心大畅。
携着画具,慢慢往我书房所在的村子移步。
四周全是绿野,忽见百米外大片藕田一侧,有间小砖房,坡顶上的烟囱逸出白烟,便朝那里拐去。
小屋里是位五十来岁的藕农,我边喝他递来的热茶,边跟他聊天。
②他从南方来,承包了这百亩湿地,不仅种藕,还种茭白,经济效益很好。
我去时他已烧好饭准备吃,大钵的白米饭上盖浇着清炒藕丁茭白,闻着好馋!
他问我要不要吃一碗,我说买一碗吧。
他说卖是不卖的,信得过就吃。
他给我舀了一碗,又到锅上去煎荷包蛋。
我说这菜已经很香,何必再煎蛋?
他说藕和茭白吃腻了,只有荷包蛋百吃不厌,你不来我也还是要煎的。
他把煎好的蛋往我那碗盖浇好菜的饭上一搁,真像一只荷包,热腾腾,滋滋响,被蛋白裹住的蛋黄微微跳动着,仿佛是他把自己那一颗好客的心,揣在荷包里,奉献给我了。
③鸡蛋是全球性食物,到处都有人煎蛋吃,但是,荷包蛋这个称谓,似乎只是我们中国才有。
出国访问时,吃过典型的西式早餐,一份煎蛋端上来,蛋白铺得很开,蛋黄跟没受过火似地裸露着,完全产生不了荷包的联想,吃起来感到半生不熟。
记得小时候看母亲煎蛋,总要用锅铲把边上已经凝固的蛋白,轻轻往当中卷铺过来,把蛋黄裹上;
后来自己成家立业,煎蛋时也这样处理。
记得我头一回离家住校读书,临行前母亲往我的榨菜肉丝面上,又搁了一个热乎乎的荷包蛋,咬开那蛋白形成的“荷包”,里面的蛋黄刚好脱生,不过嫩,更不老硬,那味道真是妙极了!
还记得我头一回出国访问归来,妻子也是煎荷包蛋给我吃,吃着那香喷喷的荷包蛋,回国回家的感觉,浓酽到眼睛发热。
有一回在饭馆,我非要点他们菜单上没有的荷包蛋,人家服务态度很好,给我端上来了,但一看吓了一跳,油汪汪的,不像荷包倒像个拳头。
也不能怪人家,荷包蛋原是家里小锅小灶的产物,它满溢着太平岁月里小康生活中的温馨亲情,那是所谓仕宦情、商海情都绝对不可与之相比的。
④藕农兄弟跟我说,他儿子去年考上了本省的大学,前些时暑假里还来这里帮他。
他也是常煎荷包蛋给儿子吃,儿子说这荷包蛋真香死人了。
我说:
“等你儿子有了成就,在这边买栋别墅,把你老伴也从家乡接来,你们住小楼,坐小车到处玩,那可就苦尽甘来啦!
”他挑起蛋头:
“苦?
现在我真是一点不觉得苦!
我冬天回去,春尽过来,我在这边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过自己喜欢过的日子,煎自己喜欢的荷包蛋吃,我觉得成了活神仙呢!
儿子以后就是成了你说的那样,我也不想去沾他的光,他能知道我心里喜欢什么才叫真孝顺!
⑤从藕农兄弟那小屋道谢出来,消化着那美味的荷包蛋盖浇饭,漫步在田野里,晚风爱抚着我整个身心,西边绿野尽头晚霞裹护着落日,恰似一份足够天下百姓共享的荷包蛋,引出我缕缕不绝的感悟。
莫道藕农不起眼,人微言深耐寻味。
小康胜大富,难得是怡然。
试问熙熙攘攘人世中,有几多能心怀对平凡的敬畏,对纯情的依恋?
(有改动)
16.阅读文章第②~③段,说出“荷包蛋”承载了哪些情意。
17.作者为什么写西式煎蛋和饭馆里的荷包蛋?
请从写法和目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4分)
18.文章第⑤段,作者为什么说“人微言深耐寻味”?
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150字以内)(7分)
16.①藕农的好客之情②家人的温馨亲情
(共4分。
每点2分)
17.①写法:
对比(衬托)
②目的:
突出家里的“荷包蛋”不但形美味美,还蕴含着亲人的浓浓情意。
(共4分。
写法2分,目的2分)
18.答案示例:
“人微”是因为他是一位不起眼的平凡藕农,他简单的话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过自己喜欢过的日子,煎自己喜欢的荷包蛋吃,我觉得成了活神仙呢”中蕴含着对幸福生活的独到感受:
做自己喜欢的就是幸福。
这也引发了作者对幸福的思考:
其实,生活的甜就在于平凡简单的追求与纯真质朴的情感之中。
(共7分。
“人物身份”2分,“话语及理解”2分,“作者的感悟”2分,“语言表达”1分)
【2011海淀区二模】
(一)阅读《薯忆》,完成第13-15题。
(共15分)
薯忆
①离开关中故乡,西行入陇,我定居兰州。
每当看到踏着秋色远道赶来的亲友解开布包儿,亮出还沾着几星泥土的紫红番薯时,我便禁不住直起目光,心头很有些“他乡遇故知”的热乎味儿。
我是土生土长的关中子弟,在我的半生阅历中,红薯烙下过一些很难抹煞的印记。
②家乡的红薯,是一种生命力极旺盛的庄稼。
③春节刚过去,农家院落向阳的角儿上便铺起厚厚一方细碎的、半干的马粪、牛粪,粪窝里埋进年前精选出来的大个儿红薯作母体,起秧发苗。
五月天急急忙忙收了麦子,闪亮的麦茬还遗留在野地里,镢头便从茬缝间掘出窝儿,墙角密匝匝簇拥起来的二尺多高的薯苗被剪成半尺长的茎节。
一根根埋进窝儿里,注进一碗清凉的井水,苗儿就在田野上落住根了。
④当一行行麦茬在来去倏忽的风雨里干霉腐烂时,薯秧儿也便悄悄地扯长绿蔓,巴掌形的叶儿开始覆盖地表,整个田垄由黄转绿,在悠悠南风里转换得很快。
仓颉造字,将“暑”略加变化,上方加盖个草头便形迹近“薯”,似乎巧妙地概括了暑天疯长这层自然物象上的意思。
⑤秋深了,红薯亢奋于泥土之中,胖大结实的块头硬是将沉重的黄土层拱起一个龟背,挤错开指头宽的长长的裂缝,土地大约被它挤疼了,疼得不自禁地咧开了嘴巴,薯儿那亮亮的红色,就从土缝里朝外窥视,透过地上半歪的绿髻儿窥视蓝天白云,窥视日月星辰,从湿润润的土层里睁开的是惊讶的、生疏的眸子。
秋霜浇醉枫叶、染红枝头柿子的同时,也催熟了这探出头来的红薯。
不经霜的红薯是不宜掘的,勉强掘出来,如咬木块而死硬,如嚼青果而微涩。
一旦经霜,立即就若梨若枣,甜脆爽口。
⑥这时节秋霜满地,我晨起上学是脚冷手冻。
散学赶回家吃饭,一进屋门,正拉风箱烧饭的奶奶便从灶膛里掏一个烤红薯,红薯在洁净院落里几个蹦达弹掉了灰烬火星儿,我飞快拾进手里,烫得不行,两只染墨水的红红的小手倒来倒去,唇对住热薯吹嘘不已,原有的冻馁之气顷刻间吹散了,没有了。
⑦在生计不很宽裕的农村,这时也正是家家户户麦子将尽而苞谷收获的换季时节,新出土的红薯总是显得那么适时那么得体。
苞谷粥里掺和了剁成菱角形的红薯块儿,黄澄澄的粥儿裹定薯块,筷子夹起来抿开粥便亮出一层比纸还轻薄的红皮儿,咬破红皮便是细腻腻的黄瓤,粥儿粘糊烫嘴,薯块之香很像那刚刚炒熟出锅的山板栗。
青瓷小碟儿里正有几撮绿闪闪的野菜相佐,大碗擎起,大口吸溜,食之不足却驱寒而耐饥,贪嘴过量也决不伤脾胃,在农家当然是既节俭又实惠的第一流饭食了。
三十几户的小小村庄逢个刚刚揭锅的早炊时节,温馨的香味在黄叶簌簌飘坠的村巷里弥漫开来,这村庄便像秋江里一叶小舟似地悠悠然荡入了半痴半醉的境界里……这就是最后一抹秋色,最美的秋色!
⑧红薯生长期短,贮藏期却长远,而且是搁置越久越甜脆。
若是存放得法,红薯直可与翌年结下的新薯接住茬口哩,仔细些的人家,长年四季都会有鲜艳硕大的红薯待宾客,赠亲朋。
国家困难时期,粮食紧缺,妈妈曾把那半窖红薯当做宝贝,精打细算,硬是让一大家子人熬过了那一大段艰难的时日。
⑨人生犹如流水,这都是渐渐遥远的往事了。
我投笔从戎,远走他乡,辗转到千里外的兰州工作,一眨眼又是十年!
⑩在兰州,红薯是罕物。
一斤红薯在关中三五分钱,在这里泥住一个盛过柴油的大铁桶烤烧个半焦半黄,香味洋溢,一斤要七角八角哩。
价钱够贵了,可我只要看见,就非买不可。
买一堆儿拎回去全家受用。
西北偏僻地方从未见过红薯的人家,还有城市高级宾馆里动不动和珍馐佳肴打交道的人,遇见红薯,恐怕就不会有这样一种兴趣、感情。
有一天,家里来了位书法家,我们请他留下一帖横幅。
他问:
“写什么话好呢?
”妻子说:
“写什么都行,只要有‘红薯’这两个字……”土里土气的红薯太平庸了,文雅的诗词里哪会有这两个字呢?
书法家为难了,我却恍然悟到十几年的城市生活,没有磨去妻子对红薯的这份深情,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深深地感到土地在人的精神上打下的印记是有形无形的,同时也是隽永而强烈的。
在我们的心中,红薯不就是那片让我们魂牵梦萦的土地吗?
(有删改)
13.文章中作者满怀深情地回忆了与红薯相关的几件事。
阅读文章第⑥—
段,补全下面的内容。
(5分)
(1)
(2)
(3)困难时期,我们家依靠红薯渡过难关。
(4)
(5)
14.阅读文章第⑦段内容,揣摩作者说新出土的红薯是“适时”“得体”的原因。
(1)“适时”的原因:
(2)“得体”的原因:
15.结合文章相关内容,简要分析作者是怎样写出自己对红薯深厚感情的。
(不超过150字)(6分)
13.
(1)小时候,我回家吃红薯解冻馁
(2)换季季节,红薯成就了温馨的乡村生活。
(4)在兰州,我买烤红薯
(5)写横幅时,要“红薯”二字
(共5分。
1、4、5小题各1分,2小题2分)
14.
(1)红薯在麦子将尽而苞谷收获的换季时节出土。
(2)使苞谷粥更可口(或“为苞谷的降临帮衬一臂之力”,意思对即可)。
每个要点2分)
15.答案示例:
第⑤段中“红薯亢奋于泥土之中,胖大结实的块头硬是将沉重的黄土层拱起一个龟背”,“就从土缝里朝外窥视,透过地上半歪的绿髻儿窥视蓝天白云,窥视日月星辰”,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方法,不仅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红薯生命力旺盛,而且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红薯调皮、可爱的情态,表达了作者对红薯的赞美与喜爱之情。
(共6分。
结合内容2分,红薯特点分析2分,情感分析1分,语言表达1分)
【2011西城区二模】
(一)阅读《时间怎样地行走》,完成第15-17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的一道风景。
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
②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
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却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
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
“都几点了,还不起床!
”要么就是:
“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
”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在我的想像中,时间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古板。
③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
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
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
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
④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
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手腕上跳舞。
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
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
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
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⑤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
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
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
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
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⑥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
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
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
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
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
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⑦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新添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
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
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选自《迟子建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有改动)
15.作者写出在人生的不同时期,时间不同的栖身之处,以及时间带给她的不同感受。
阅读文章,填写表格。
人生的不同时期
时间的栖身之处
时间带给作者的感受
童年
挂钟
上了初中以后
手表
后来
各种能显示时间的器物
十几年前到现在
时间永伴身边
16.联系上下文,分析第⑥段划线句中“刺痛”的原因有哪些。
17.结合文章第⑥⑦两段简要分析作者是如何把抽象的时间写得真切可感的。
并模仿作者的写法,写出在你的生活中时间是如何行走的。
(不超过150字)(7分)
15.答案示例:
①严厉而古板②鬼鬼祟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
③越来越显得匆匆④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
评分标准:
共4分。
共4点,每点1分。
16.答案示例:
我从第一次发现的白发中感到时光飞逝,人生苦短。
“白发”(或“时间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这一次露出了痕迹”)2分,“感到时光飞逝,人生苦短”2分。
17.分析示例1:
作者写时间“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会变戏法”……用了拟人的修辞方法,表现出时间无处不在而又形色匆匆的特点,将抽象的时间写得生动形象,具体可感。
分析示例2:
作者从视觉角度写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写出了时间悄无声息而又处处留痕的特点,将抽象的时间清晰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仿写示例1:
我的时间行走在上学的公交车里,行走在上课的铃声里,行走在课后的作业里。
仿写示例2:
我的时间在开了又关了的校门中,在长了又短了的校服中,在哭了又笑了的脸庞中。
共7分。
分析4分。
用具体事物表现抽象时间的写法,2分;
结合第⑥⑦两段,2分。
(例子如超出第⑥⑦两段内容,扣1分。
)仿写2分。
内容结合学生生活,1分;
写法与原文一致,1分。
语言表达1分。
【2011丰台区二模】
(一)阅读《望春》,完成15—17题。
望春
柯灵
①离开龙山,又是一度月圆。
小巷寂静的生涯,已渐觉相安若素;
而且俗务困人,每天被琐屑的工作缠绕,也不复再有余闲坐对幽窗,悠然作遐想。
只是龙山的望春花,至今还频来相扰,使人难忘。
②龙山山腰的宿舍,有一个小小的庭院,种着两树高大的梧桐,三四棵矮小的黄杨,一株望春花。
我迁入宿舍的时候,正是风雪连天的寒冬,梧桐早已落叶,望春花也只剩着疏落的空枝;
唯有终年常青的黄杨木,还透示着几分生意。
时节推移,渐渐由冬转春,气候虽已日渐暖和,大地却还沉睡未苏;
第一个泄露了春讯的,就是那一树望春。
草未曾茁青,树没有抽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