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笳十八拍表达的是实用word文档 2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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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笳十八拍表达的是
篇一:
《胡笳十八拍》英译研究?
《胡笳十八拍》英译研究
作者:
黄雁鑫
来源: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X年第01期
摘要:
英译中国古典名曲,向世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基于此,就《胡笳十八拍》一曲,从现代翻译标准和翻译理论出发,探究和比较现存译本,提出将《胡笳十八拍》译为“EighteenStanzasinNomadicReedPipe”,并附乐曲英文简介,以此将中国名曲《胡笳十八拍》以及“文姬归汉”的历史悲情故事介绍给西方读者,引起共鸣,推动世界文化的交融。
关键词:
中国名曲;英译;翻译理论;蔡文姬
中图分类号:
H315.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7836(201X)01012203《胡笳十八拍》既是骚体叙事长诗,又是古琴曲,相传为东汉末年蔡琰感怀身世所作,为我国古代十大名曲之一。
蔡琰,字文姬,名儒蔡邕的女儿,史书记载她“博学而有才辩,又妙于音律”。
但她生逢乱世,命运坎坷。
早年丧父、丧夫,后为匈奴所俘,身陷南匈奴,失节事胡十二年。
汉与匈奴修好之后,曹操派使臣花重金将其赎回,使其归汉,她因此不得不抛弃两个年幼的儿子,骨肉天各一方。
琴曲《胡笳十八拍》的音乐沉郁、含蓄、耐人寻味;琴歌《胡笳十八拍》以琴伴唱,琴声融胡笳哀音,始则深沉哀怨,继而慷慨悲歌,原诗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感人肺腑。
郭沫若认为它“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的《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1]200,称赞它是“多么深切动人的作品呵!
那像滚滚不尽的海涛,那像喷发着熔岩的活火山,那是用整个的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叫”[1]201。
“胡笳”后来也成为唐宋诗人作品中一个独特的意象,被赋予了离国之痛和边塞之苦的深刻内涵。
《胡笳十八拍》诗最早见于朱熹《楚辞集注·后语》,其题下注:
“《胡笳》者,蔡琰之所作也。
东汉文士有意于骚者多矣,不录而独取此者,以为虽不规规于楚语,而其哀怨发中,不能自已之言,要为贤于不病而呻吟者也。
”但《后汉书·蔡琰传》中未见记载,故学术界对其作者归属争论较大,本文暂录此诗为蔡琰原作。
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翻译中国古典名曲,向世界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文化具有东方特质的人文内涵,有必要通过翻译向西方宣传其精华。
其次,中西文化的交融使得越来越多的西方读者对中华文化感兴趣,希望揭开东方文化的神秘面纱,这无疑对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再者,作为文化交流载体的演出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开展,它们强烈呼唤相对统一而规范的译文的出现。
《胡笳十八拍》承载着中华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文化,浓缩了中国古典艺术的精华,但至今在翻译界和音乐界都未见其英译版本的比较或评论文章。
目前见于媒体网络的翻译林林总总、杂乱无章,包括
“EighteenStanzasontheNomadReedpipe”①、“EighteenStanzasontheBarbarianReedpipe”②、“EighteenVersesSungtoaBarbarianWhistle”③④⑤、“BarbarianReedWhistleSonginEighteenStanzas”③④⑤、“EighteenSongsofaNomadFlute”⑥⑦、“EighteenAirsfortheFife”⑧、
“EighteenStanzasontheTartarPipe”⑨、“EighteenPiecesforBarbarianPipes”⑩等,尚无统一的翻译。
本文从现代翻译标准和翻译理论出发,探究和比较现存译本,将《胡笳十八拍》译为“EighteenStanzasinNomadicReedPipe”,并附乐曲英文简介,力求将名曲《胡笳十八拍》以及“文姬归汉”的历史悲情故事介绍给西方读者,以引起共鸣,推动世界优秀文化的融合。
英译《胡笳十八拍》的难点在于如何翻译“胡笳”和“拍”,所有现存翻译版本的主要区别和争论焦点也在于此。
翻译作为科学,是现代科学精神的产物。
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把“信”放在了第一位。
英国泰特勒(Tytler)提出的翻译三原则的第一条原则即为“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71。
刘重德在前两者的基础上,结合自己长期的翻译实践,提出“信、达、切”[3]。
他们都强调翻译的忠实性。
忠实性是翻译最基本的指导原则,既是翻译科学性的最终目标,又是衡量翻译科学性实现与否的标准。
忠实性内涵有三方面,包括形式上、意义上和风格上的忠实。
翻译“胡笳”首先要分别考虑“胡”和“笳”选词的忠实性。
“笳”是中国古代匈奴的一种吹管乐器,汉代时已有两种胡笳:
一种是管身和簧分开、芦苇制或木制管身、管上开三孔的胡笳,流行于广阔的蒙古民族地区;另一种是张骞通西域后传入的木制管身、三孔、以芦为簧的胡笳,流行于广大的中原汉族地区。
《太平御览》引《蔡琰别传》载:
“笳者,胡人卷叶吹之以作乐也,故曰胡笳。
”唐刘商拟作《胡笳十八拍》诗序中说:
“胡人思慕文姬,乃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之音。
”因此,从选词上看,为了符合忠实性,应该把“笳”翻译成“reedpipe”。
此中的“reed”有两层含义,一是突出胡笳的材质为芦叶,二是明确胡笳中有“簧”。
而“whistle”(anypipethatisblowndownitsendandproducessoundsontheprincipleofafluepipe),“flute”(awindinstrumentconsistingofanopencylindricaltubeofwoodormetal)和“fife”(asmallhighpitchedflutesimilartothepiccoloandusuallyhavingnokeys,usedesp.inmilitarybands)都与“笳”的含义不符。
“胡”是中国古代汉人对匈奴的蔑称,指其为不文明、未开化的游牧民族。
“Tartars(来自:
)”主要指唐代以后的北方民族,最早出现在公元5世纪。
而文姬归汉的故事发生在207—208CE,应是南匈奴时代。
所以从选词的忠实性上看,
“Tartars”也明显不合适。
韦努蒂(Venuti)[4]在1995年提出归化(domesticatingtranslation)与异化(foreignizingtranslation)理论,着重探讨了翻译与理解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指出翻译中存在两种情况:
使作者靠近读者(归化)、或使读者靠近作者(异化)。
清华大学许建平教授对“归化”和“异化”法的运用建议如下:
“跨文化翻译的英译汉似可采用异化的手段作为归化的补充,以适当吸收一些源语的异质成分。
而以外国读者群体为对象的汉译英则宜走归化之路。
”[5]使用“归化”法的译文,符合读者的文化语境,容易达到文化共鸣。
“Hun”有破坏者和野人的意思,是barbarian的典型,通常指四世纪西迁到欧洲东部,并入侵东、西罗马帝国的匈人,在欧洲的历史上曾经称霸一时,欧洲的古文献对此民族及其在欧洲的事迹有若干叙述。
本来可以说是个不错的运用“归化”法的译文,但能否使用这个翻译,关键问题出在忠实性上。
对于中国汉代的匈奴和欧洲的匈人(匈奴)是否有血缘关系或系同一民族,学术界尚无定论,有很大的分歧。
由此,对“胡”的翻译,如果死守忠实性,也许就只能用拼音“Xiongnu”加注了。
但曲名中出现英语母语国家人们无法理解的用词,无助于文化传播。
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Nida)[6]在1964年撰写的《翻译科学探索》中提出“动态对等”和“读者反应论”,80年代改用“功能对等”,意思是翻译时要遵循效果对等原则,即译语读者和信息之间的关系与源语读者和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相同的。
它的目标是寻求与原文信息最贴近、最自然的对等语,要
求译者在翻译时不要拘泥于原文的语言结构而应掌握原文的意义和精神,采用解释或变通的手法处理文化差异。
“在Nida看来,最佳的译文无论在表达方式,遣词造句,还是在行文风格等方面,完全纳入译文读者的文化范畴,符合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
”[7]运用奈达的“功能的动态对等”和“读者反应”理论来翻译“胡笳十八拍”中的“胡”字,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barbarian”意为“insensitive,uncultured,orbrutal”,表面上看来是个不错的对等词,但依据奈达的理论来分析,也不合适。
谈到“胡”字,中国读者脑海中往往会产生“天苍苍,野茫茫”的意境,而“barbarian”一词意义浅显,缺乏诗化的美感,与译文不相匹配,无法让西方读者对译文产生与中国读者相一致的反应。
“nomadic”虽然和“胡”字意思上有差异,无法完全形式对等,但它突出了游牧民族的特性,容易让西方读者理解“胡笳”是游牧民族的乐器。
当然,“nomad”也可以做形容词,有“游牧的”的意思,但它另有“游牧部落的人、流浪者、游牧民”的名词解释,所以在翻译曲名时,宜选用纯形容词“nomadic”。
关于《胡笳十八拍》中的“拍”字,郭沫若在论文《为“拍”字进一解》中认为,《胡笳十八拍》的“拍”字可能是古匈奴语[1]248,明确指出“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就是《胡笳十八首》。
?
拍?
字是古匈奴语头首字的译音”[1]250。
由此该曲也可以被理解为由十八首歌曲构成的套曲。
当然,历来对“拍”的理解众说纷纭,也有说是指乐曲和诗歌的段落,原因在于《胡笳十八拍》第一拍中有“笳一会兮琴一拍”的诗句,最后一拍有“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意指蔡文姬采用胡笳的音调编成琴曲十八段,这也是曲名《胡笳十八拍》的由来[8]。
所以翻译“拍”字,到底是用“stanza”,还是“verse”,或是“song”很值得商榷。
赖斯(Reiss)、费米尔(Vermeer)和诺德(Nord)提出功能翻译理论,主张翻译必须为目的服务[9],它的基本原则:
一是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二是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
[2]29。
如果将“拍”翻译成“song”,可以明确告诉西方读者《胡笳十八拍》就是歌曲十八首。
相反的,如果偏重《胡笳十八拍》的诗歌性质,“stanza”是最佳选择。
笔者认为,《胡笳十八拍》源于“文姬归汉”的故事,首先应该突出其叙事长诗的性质,告诉西方读者此曲的渊源,因此,本文选择“stanza”作为“拍”的英译。
研究了“胡笳”和“拍”的翻译问题后,还必须考虑两者之间的介词问题。
到底是“EighteenStanzasofNomadicReedPipe”、“EighteenStanzasonNomadicReedPipe”、“EighteenStanzasforNomadicReedPipe”还是“EighteenStanzasinNomadicReedPipe”?
《胡笳十八拍》虽以“胡笳”命名,但“蔡文姬归汉以后,或在归汉的途中,把胡笳的音律用琴弹出了”[1]202,所以已不再是胡笳曲,用“of”、“on”和“for”会让人误以为此曲就是用胡笳演奏的乐曲,而用“in”则避免了这样的误解,遵循了翻译的忠实性。
另外,《胡笳十八拍》是长诗的标题,它的翻译也应该符合许渊冲提出的诗词翻译“三美”论,即意美、音美和形美。
“in”与“Eighteen”押韵,听上去更有美感。
全球化的趋势要求翻译能淋漓尽致地传递各民族文化内涵,最大程度地再现不同民族文化的特色与差异。
要把“胡笳十八拍”介绍给西方读者,仅用寥寥数字的曲名翻译显然无法完整讲述文姬归汉的悲情故事,无法向西方读者全面再现当时的历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