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规章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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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公用品领取制度及财产登记制度..............8
八、卫生管理制度................................9
九、保卫和保密制度.............................10
十、工作联系制度...............................11
十一、处理来信来访制度.........................12
十二、值班制度.................................13
十三、公务接待制度.............................14
一、学习制度
1、政治理论学习按计划、有步骤进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2、机关干部和居委会主任,无特殊情况,周三下午为学习日,并做好记录。
3、业务知识学习由各部门安排,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4、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1、副科级领导有事需书面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有事,三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事处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3、村(居)委书记、主任外出一天以上需向办事处书记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4、村(居)委成员有事外出,三天以内需向村(居)委主要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办事处主任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5、若不按以上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手续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三、会议制度
1、主任会议由主任决定主持召开,每月一至二次。
研究行政方面的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可与党工委会一道开联席会议。
2、办公会议,由书记或主任主持召开,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当月工作,安排次月工作,协调有关工作,原则上每月底前召开,特殊情况次数,时间可机动执行。
3、部门会议由分管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每半月一次研究部门工作。
4、按时参加上级机关要求参加的会议,并根据情况适时汇报和传达,需要协作的要开好内外部协调会。
()5、内部会议要做好保密,会议内容不该扩散的决不允许外传,要做好会议记录,适时进行会议纪要。
篇二:
新嘉街道机关规章制度汇编
一、考勤制度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值班制度
四、机关学习制度
五、接待工作制度
六、物资管理制度
七、微机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保密工作制度
十、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十一、政务公开制度
十二、民情汇报制度
十三、会议制度
十四、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五、廉洁自律制度
十六、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请假,请假人要持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单,签批后交党政办公室存留。
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须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再向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请假;
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先向部门分管领导请假,再向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请假;
副科级干部请假须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再向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打招呼;
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全年请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未请假而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机关工作日实行早晚两次签到,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办事未能到机关签到的,要电话报党政办说明情况,严禁替签,替他人签到的,替签人和被替签人均按旷工处理。
3、除街道统一组织的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外,工作时间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外出办事必须留人值班,未经允许不得离岗办私事,否则,按旷工对待。
4、党政办公室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平日考勤情况与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一)卫生责任
1、机关卫生实行部门和个人负责制,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部门内部也要责任到人。
2、机关公共场所责任区,由党政办公室提出方案,经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按部门划分。
3、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由卫生保洁员专人负责。
(二)卫生标准
1、部门办公室卫生
(1)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烟蒂、无纸屑。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等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桌面洁净、整齐。
(3)门窗玻璃定期擦洗,保持窗明几净。
(4)墙面、天棚无灰网,空调、灯具无尘迹、电线走向整齐、美观。
(5)茶具、烟灰缸、痰盂每天一洗刷,室内杂物、纸篓废纸及时清理。
(6)墙壁挂牌整齐美观,无乱挂乱摆现象。
(7)提倡无烟办公室。
2、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1)地面每天一清扫,保持无杂物、无垃圾、门窗玻璃每周一擦洗,保持洁净。
(2)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
一次,卫生间保持洁净、无异味。
(3)遇有雪天(含双休日、节假日)住驻地及就近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尽早到机关,参加义务扫雪。
3、有关要求
(1)机关卫生要一贯保持,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烟蒂、杂物等,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卫生习惯。
(2)建立考核制度,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党政办负责日常卫生的督查,机关每月组织1-2次卫生大检查,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汇总,结果纳入年终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1、每位机关干部都必须按要求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空岗、不缺岗,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示批准,并通知值班组长。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未经值班组长批准擅自离开值班室视为缺岗。
2、值班人员中交班时间为上午8:
00,夜间值班必须按作息时间要求到岗,必须在机关住宿。
3、值班组长必须高度负责,确保政令畅通,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安排值班人员翌日早晨7:
00前打开大厅前后门,值班组长确需换岗需经带班领导批准。
4、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凡是发现陌生人进入机关内,必须问个明白,同时要严格检查,凡客人来访,必须于夜间九点前离开机关,一律不准外人在机关住宿,凡发现机关以外的人留宿机关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值班期间,每个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值班期间机关发生盗窃及其他问题,完全由个人自负。
同时,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早晨要将值班室的行李整理好、卫生打扫好。
篇三:
2街道社区规章制度
失职追究制度
第一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故意过失、渎职、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集体或服务对象遭受损失,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街道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失职:
(一)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应该办理而又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
(二)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工作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粗暴。
(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aB岗工作制度,擅离职守,给工作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
(四)工作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给工作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
(五)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对群众举报或投诉不及时处理;
打击、刁难、报复举报(投诉)人。
(七)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四条责任追究和查处
根据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程度,对失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告诫、离岗培训、调离岗位、辞退、党纪政纪、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罚。
同时,责任追究同年度考评、评优及干部使用挂钩。
(一)失职错误轻微,没有造成大的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失职错误较为严重,造成较大的不良后果,给予告诫。
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一年内被告诫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较差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给予离岗培训或调离原岗位;
离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岗位,或调离原岗位后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干部按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由责任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街道、社区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第二条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办理,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第三条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时限,尽可能简化和规范审批环节手续,优化办事规则和程序,压缩办事时限。
第五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设施便利,秩序井然。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以便群众监督。
第三条语言文明、待人诚恳、举止大方、热情服务,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第四条凡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及时受理,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受理、刁难办理人员。
第五条对有关人员前来查询业务受理情况、咨询有关政策的,应及时告知,不以任何理由拒绝。
对办结的事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第六条按公开承诺时限,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对个别紧急事项,做到随到随办。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不接受办理人员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不接受有价证券、礼金,不收受香烟、小食品等。
在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吃小食品。
第八条在社区设立服务监督意见箱及监督电话,对反映的情况查实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处理情况。
全程代办制度
第一条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应遵循公开、公平、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在服务中,要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高效、业务熟练、热情礼貌、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
第二条各社区要制定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社区主任为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项目表》,设立全程代办服务电话。
第三条社区代办受理事项包括:
承办“六站一室”、工商服务部等工作;
为居民提供咨询和解释等工作;
其他可适宜由社区代办受理的事项。
第四条社区代办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第五条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完成时限,对申办人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
第六条需街道办事处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服务事项,需要主动与配合部门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第七条当服务事项完成时,应及时回复申办人,要将办结的手续及凭证交送申办人。
第八条全程代办工作应建立回访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申办人回访。
第九条社区应把实施全程代办制度和社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使全程代办工作成为社区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桥梁。
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每个社区按照具体业务职责划分工作岗位,为a岗,同时为a岗配备一个岗位,为B岗。
第二条各社区按照职责相近为主、工作相似为辅的原则,为a岗工作人员配备B岗人员,明确B岗人员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当a岗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由B岗人员自动顶岗。
a岗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条当aB岗工作人员同时不在岗时,由所在社区站室负责人及时协调,确定顶岗人员。
第五条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对a岗工作负责,要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当a岗工作人员返岗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a岗工作人员有责任向B岗人员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