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408945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13.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办节目制作标准Word格式.docx

4、隐私权的规定。

对未成年人可能导致负面评价的报道,对法律规定个人享有隐私权而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实的报道,对涉及名誉权的新闻报道,对被采访人有特殊要求的报道,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对其姓名、图像、声音等应作技术处理。

第二章通用标准

5、节目稿件。

新闻、新闻焦点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及其它社教类栏目的稿件应该导向正确,事实清楚,主题突出,叙述准确,逻辑严密,语法正确,节目内容符合事物的内在规律,表达方式符合节目定位,符号的使用符合汉语规范,不得直接使用未经翻译的外来语及其缩略语。

6、视频图像。

拍摄的视频图像应能完整体现节目内容,现场(场景)交待正确,环境与细节(局部)运用合理,景别丰富,构图规范,焦点准确,色彩还原真实,画面信息充实,符合视觉规律。

固定镜头没有明显的抖动感,运动镜头稳定流畅,画面的起幅落幅符合标准并均不少于5秒。

视频图像拍摄应注意光线的运用,较好地体现被摄主体的细节、质感、层次以及所处的环境。

人物采访避免在过亮或过暗的环境中拍摄,面光和轮廓光的角度和比例应适当。

除隐私权规定的情景外,新闻、纪实性专题、纪录片及其它社教类节目不得对视频图像及其颜色作技术处理。

视频图像的拍摄应使用三角架。

7、声音。

电视节目的各种声音应运用恰当,以符合节目定位和内容需要。

主音(配音、现场声、采访同期声)应清晰准确,音量适中(音量表)。

背景声(音乐、现场环境声等)与主音应有明显区别,音量应控制在主音的五分之一以下。

声音的录制应符合技术规范。

主持人(记者)在主持节目、配音或外出采访时,语言应符合国家汉语规范,吐字清楚,语气连贯,语调、语速基本一致,语气重点准确,语意清晰,断句正确。

8、视频及声音的剪辑。

视频图像及声音的剪辑应流畅清晰,符合内容进展,符合节目要求,电视时空的构建、呈现和转换应符合视觉、听觉规律。

采用特殊方式(航拍、水下、微距等)拍摄的视频图像以及三维动画制作的视频图像的使用应符合节目内容需要、恰到好处,不宜过多过滥,而且应考虑成本因素。

9、节目标题。

新闻、专题、纪录片及其它社教类栏目的标题应准确体现节目内容、突出节目主旨,文字简练,语意准确清晰。

标题字数在16字以内为宜,不得超过20字。

带副标题的,主标题宜在12字以内为宜,不得超过16字。

10、字幕制作。

电视节目中的字幕应有助于节目内容的展示,增加信息量,起到补充、强化、美化作用。

字幕的制作应符合节目风格风格等定位,形态简洁,清晰美观,大小适中,无文字错误。

字幕制作中不得直接使用未经翻译的外来语及其缩略语,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加注中文语义。

生僻字应加注汉语拼音及声调。

字幕的出法一般采取下横排式,确实需要采用竖排字幕的,字幕应出在被采访人的视线前方或与视频图像主体相对的位置。

标题字幕应突出醒目,在屏幕下方约五分之一处。

新闻标题时长以10秒左右为宜,其它节目标题根据需要确定时长。

出标题字幕时应在标题下方预留一行游动字幕的位置。

标题字幕也可以电视画面的形式制作展示。

各栏目可以制作独特的标题样式,报台总编室通过,并经台分管领导或总编辑审定后使用。

配音、同期声字幕应尽量做到与视频图像对应,一句话一行字幕,语句过长时,字幕断句应符合汉语语法或表达习惯,一行字幕不得超过20字。

配音、同期声字幕一般出在节目标题的位置,与节目标题位置有冲突时出在标题上方。

满屏字幕一般以6——8行为宜,每行字数不超过20字。

图表、挂角、拟声等字幕(图标等)根据节目风格和内容需要制作显示,以不损害视频图像表达为原则。

以游动字幕形式发布新闻或其它信息时,每条新闻或其它信息以30字以内为宜,不应超过40字;

每次以发布4——6条为宜,可以重复游动3次。

游动字幕出在标题下方专用位置。

11、标准字体。

黄石电视台标准用字以黑体、宋体、楷体为主。

12、片尾字幕。

片尾字幕以左飞和上滚两种形式呈现,新闻、社教类栏目、文艺节目的片尾字幕的基本格式和内容由台总编室制定,报台领导审定后执行,各栏目不得自行更改。

具体格式分别见附件一、二、三。

第三章新闻节目制作标准

13、新闻条数。

新闻或资讯类栏目应该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表现形态多样。

10分钟的新闻栏目不少于6条新闻,其中自采本地新闻不少于3条;

20分钟的新闻栏目每期不少于12条新闻,其中自采本地新闻不少于10条;

40分钟的新闻栏目每期不少于20条新闻;

60分钟的新闻栏目每期不少于26条新闻,其中自采本地新闻不少于18条。

日播的经济、生活资讯类栏目:

15分钟栏目不少于10条资讯,30分钟栏目不少于20条资讯。

14、单条新闻。

一般情况下,重点报道、经济报道、成就报道、现场报道、调查报道、连续报道、系列报道、舆论监督等可用长消息的形式予以发布,长消息不得超过240秒(重大会议新闻或重大事故的现场报道等经过批准的除外,但在该消息前应该有准确的时长提示),一期新闻节目中只能发一条长消息;

根据新闻内容及其重要程度,重要动态消息、经济报道、现场报道、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新闻评论、生活报道等也可以用短消息的形式予以发布,短消息时长不超过90秒;

一般动态消息采用简讯或快讯的形式予以发布,简讯或快讯不超过30秒。

时政新闻中,市领导正职的重点报道一般不超过120秒,特殊情况下也不应超过长消息的时长,常规报道不超过90秒;

需要报道的市委常委、省级部门领导、中央司局级领导的活动一般发布60秒

在节目播出前96小时截稿,由当期节目编导将文字稿件传送至责任编辑,视频剪辑应于节目播出前48小时完成,审片在节目播出前24小时完成。

19、视频资料。

新闻中使用本台历史视频图像资料的应作明确交待或标明资料来源。

新闻中可以引用其它正规媒体发布的视频图像等新闻资料并注明该媒体名称,可以使用经本台记者核实的公开征集的视频图像,但不得使用未经调查核实的外单位、私人、网络或其它来源的视频图像。

20、新闻编排、编辑。

新闻节目应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前后照应,版块安排合理,同类或同题新闻应尽量串联编排,合理掌握新闻节奏。

新闻节目中开办的各种子栏目应适度适量,播出内容应符合子栏目开办宗旨和定位,不得张冠李戴、滥竽充数。

新闻编排由责任编辑制作播出编排单,由制片人或部门主任确认,经主审台领导签字后执行。

新闻稿件和编排单应由责任编辑及时传送至台节目监审部门。

新闻及新闻性专题的视频图像宜多用固定镜头,视频素材的剪辑以硬切为主,不得出现夹帧、黑场、跳轴等现象。

新闻采访人(记者等)字幕出在新闻标题起始位置上访,或出在本条新闻即将结束画面的右下角,也可以配音的方式表示。

直播新闻节目的编辑应不迟于节目直播前30分钟将单条新闻及其它需要播出的视频资料整理打包,传送至直播平台,并做好直播的准备工作,直播开始后,负责按导播的要求完成播放视频资料、上字幕等工作。

21、主持人。

主持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单条新闻的配音工作,在不影响后期制作的前提下,每月应配合记者完成出外采访6次。

直播类日播新闻(资讯)节目中,直播主持人应衣着得体,形态大方,情绪饱满,主持时语音正确,语意连惯,表达流畅,杜绝错别字,杜绝“嗯、哼、啊、哈”等等多余的语气词。

新闻主持人(记者)在主持节目、配音时不得改变稿件内容,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报请责任编辑、制片人或部门主任处理,在主持时不得改变给定文字的语意及其重点。

节目直播时,主持人应严格按照给定的文字播报导语和结语,不得脱离稿件随意发表评论,《新闻直通车》节目中的“微主播”应“就事论事”,点到为止,选择发布的内容由直播后台把关,不展开讨论或评论,以免产生事实、概念、逻辑和导向等错误。

第四章社教(经济)类栏目、纪录片、专题片制作标准

22、节目内容。

社教(经济)类栏目、纪录片、专题片的题材应符合节目定位,以黄石地区的政治文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自然变迁以及事件、人物等方面的现实题材为主,以历史题材为辅,内容应具有社会教育意义,反映社会、生活现象及其客观规律,揭示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视角独特、主题突出、富有感染力。

以上内容的题材由编导提出,写出拍摄预案和选题申请表,报制片人提请频道总监批准,重要题材还应得到台总编辑批准。

台总编辑或分管台领导可以指定相关部门、相关栏目制作指定题材的节目。

23、编导任务。

社教(经济)类栏目编导每月应完成不少于35分钟节目的拍摄、采访、撰稿、剪辑制作(字幕)工作。

专题片编导每月应完成不少于25分钟节目的拍摄、采访、撰稿、剪辑制作工作。

纪录片编导每月应完成不少于15分钟节目的拍摄、采访、撰稿、剪辑制作工作。

社教(经济)类栏目、纪录片、专题片等节目的制片人同时应完成编导的工作任务量。

24、截稿时间。

社教(经济)类栏目的截稿时间在节目播出前48小时,审片在节目播出前24小时;

纪录片、专题片的截稿时间为节目播出前120小时,审片为节目播出前48小时。

播出的纪录片、专题片还应制作内容预告片至少提前96小时播出。

纪录片、专题片的稿件由编导撰写,不得有抄袭行为,对其它媒体或公开出版物的内容直接使用而未作说明的,超过200字的即认定为抄袭,但可以引用其它媒体或公开出版物的内容(事实、过程、结论等)并说明来源。

社教(经济)类栏目、纪录片、专题片的终审稿件应于节目播出后的48小时内传送至台节目监审办公室。

25、视频图像的拍摄、剪辑。

镜头拍摄规范,用光讲究,画面丰富,细节真实,剪辑得当,组接符合规律,镜头运用讲究贴切,现场感强,感染力大。

历史视频图像的使用应谨慎周全、严格控制,并须以配音、字幕的形式作说明。

纪录片使用本台历史视频图像(不包括同一拍摄对象在一个时间区间内的间断拍摄)一般不得超过正片时长的10﹪,专题片使用本台历史视频图像一般不得超过正片时长的30﹪,社教(经济)类栏目根据内容需要使用但一般不超过40﹪。

资料片根据委托单位的需要使用该单位自行提供的历史视频图像,需要在本台播出的,节目质量应符合播出要求,并按《黄石电视台播出节目审查规定》进行审查、播出。

纪录片、专题片严禁使用外单位、私人提供的视频图像。

确需使用的,须由节目编导写出书面说明和申请,由部门主任负责核实该视频图像的真实合法性,报台总编辑审查批准,并在节目中说明来源。

违规使用的,将追究编导、制片人、部门主任的责任。

纪录片、专题片的剪辑应树立本台特有的风格,以自然平实为基调。

同期声的使用应简洁合理,符合电视规律,有助于说明、印证节目内容,力戒繁复、啰嗦、冗长、不着边际。

视频图像由本期节目编导根据配音剪辑成片,由画面编辑负责配乐、上字幕、包装完善、上载播出。

第五章大型活动类节目制作标准

26、大型活动类节目主要是指由本台承担制作播出任务的各种晚会、知识竞赛、户外集会等大型活动。

这些活动应该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公众利益,不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环节设置合理,节奏把握恰当,氛围渲染到位,节目进程流畅,富有艺术感染力。

27、大型活动来源有本台自身组织的活动和承接社会单位或个人委托制作、录制的活动两种。

承接社会组织或个人委托制作、录制的活动应签订相关合同,在收取定金后才能启动相关制作程序,并在播出前收回全部制作费用,不需要播出的,应在费用收回后才能移交活动磁带或光盘。

28、大型活动的组织实行导演负责制,导演应就具体的大型活动撰写工作台本,工作台本由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预算、市场营销方案、活动具体方案、工作人员等组成。

其中,活动具体方案应包括节目主题、主要内容、制作(播出)方式、制作(播出)时间、宣传方式、现场要求(如演员、嘉宾、音乐、短片、舞美、音响、灯光及特殊效果等)等内容。

活动导演应就具体活动组织基本的工作班子,工作人员可在全台抽调,也可由活动所在部门的人员组成。

大型活动工作台本应报台领导审批、并送台总编室存档。

29、大型活动导演应当与广告部门主任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协商广告植入的方式方法,设计相关的环节,预留空间和时间。

一般情况下,导演应当提前15天与广告部门协商,特殊情况下,也应当提前7天,以便于广告部门组织广告投入。

30、大型活动节目中需要插播的短片由导演组织拍摄、制作,或经台领导同意协商其他相关部门制作。

短片应该在大型活动正式录制的24小时之前制作完成,并由导演、部门主任会同主管领导审查后备用。

31、大型活动的串场词由导演或导演约请的人撰写,由台分管领导或总编辑审查。

32、大型活动、谈话类节目主持人可以临场发挥,使节目气氛更活泼精彩,但应恪守道德底线和职业规范,语言可以幽默但不低俗,形态可以夸张但不激烈,张驰有度,大方得体。

33、大型活动的视频图像应注重现场细节的展示,多用中景、近景、特写镜头,多从艺术的角度使用镜头,运动镜头的使用应恰到好处。

不同摄像人员拍摄画面的色彩应一致,同一景别镜头的画面尺寸应一致。

镜头的切换既要符合视觉(电视)规律,又要符合艺术规律,流畅而富有美感。

文艺及谈话类节目的视频剪辑包装可以使用更多的艺术方式。

34、大型活动承担部门应做好现场监督,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完成录制。

导演是活动现场的主要责任人,部门主任应承担活动现场的监督责任。

重要大型活动台主管领导应该到现场监督,特别重要的大型活动台主要领导应该到现场监督。

第六章其它规定

35、《黄石周刊》、《黄石声屏网》等媒体标准自行制定,报台审查批准后实行。

36、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与本《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