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介是和谐社会守望者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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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介是和谐社会守望者Word文档格式.docx

就是在开放和流动的现代社会系统中,媒介对人和社会的影响力仍然是强大的。

鉴于传媒对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人们赋予其多种技术性意义和价值,工具性价值和运作机制就是其中之一。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便过度地把新闻传媒工具化,特别是单声道的政治工具化,虽然取得了强传播和干预社会的效果,但这也把传媒的负面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使社会和新闻传媒同时变得僵硬、停滞、扭曲、畸形,这些历史教训值得汲取,同时也给我们以警示。

新闻传媒在社会系统中,是一个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的强资源支持系统,是既可以使社会肌体强健,又可以使社会肌体发生病变的细胞。

在建构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决不可忽略新闻传媒的作用。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我们不仅告别了“斗争哲学”,形成以发展为核心的时代思维;

而且走出了数千年来在战争(冲突)体系下确立的社会制度路径[5](第33页),进入了社会认同和社会内部“和平共处”的制度抉择时代。

最清晰的转型起点,是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实施的战略大转移的决策。

我国新闻传媒的转型也肇始于这一时期。

正是在这个时期,邓小平提出“要使我们党的报刊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

报刊、广播、电视都要把促进安定团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本的任务”。

他对新闻宣传工作在安定团结中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期望,“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对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很大”。

应该说,我国新闻传媒服务于社会和谐的取向,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起步了。

  在此后的持续经济转轨、发展和社会转型、整合的过程中,新闻传媒承载、顺应了其内在的要求,并被这一日益完形的制度框架所同化;

在回归理性和新闻本位的过程中,中国的新闻传媒经历了不断脱壳重生的蜕变。

在为改革与经济建设服务的大旗下,新闻传媒找到了为社会服务的切入点,也开始从无所不能的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控制、社会宣传、社会灌输、社会斗争的高地走下来,找到自己平实的立足和发展领地,在社会参与、社会沟通、社会整合、社会守望、社会疏导、社会监督的轨道上行进,这些背景构成了中国新闻传媒与社会同向发展的基本底色。

  二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正式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改革和发展开始加速,并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

这期间,新闻传媒在服务市场经济的信息和舆论领域独领风骚,在建设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和社会协调等方面也功不可没。

在这过程中,新闻传媒自身也开始接受市场的冲击和洗礼,在市场中为自己预设了位置,并不断加深地卷入了市场竞争,中国的新闻业取得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繁荣和进步。

当然在这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随着全球化程度加深和中国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新闻传媒的商业和市场属性不断地放大增强,市场的拼抢和竞争日趋激烈,传媒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趋于突出,传媒在社会责任与市场竞争的拉力及赢利冲动之间的牵扯日趋复杂。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新闻传媒对社会的作用是否消退的问题被提出来。

  另外,以互联网为主轴的电子空间(cyberspace)也在此时铺天盖地而来,媒介新技术的快速传播和笼罩,几乎把原有的媒介空间彻底地叠加、清理和颠覆了一遍。

“我们正快速进入一个用户积极主动和多媒体传播的新的媒介环境……(由此)媒介缺乏的状况转为媒介过剩的状况,从传播内容灌输给大众的泛播转变为针对群体和个人的需求而设计的窄播,单向的传播媒介转变为互动的传播媒介”。

新闻传媒继续能否发挥社会作用的现实问题也实实在在地摆在了世人面前。

  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正是在这一媒介环境激烈变动的背景下展开的。

也就是说,我国的新闻传媒在社会结构、社会的制度安排、社会的运行机制的创新和重构的过程中,不仅要有积极回应、支持和服务,实现媒介和社会之间良性的互洽性,而且要在这一进程中完成自身的体制改造、机制转换等多方面的创新,健全自身的自洽性机能。

  今天,发展中的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资源支持和硬实力上是有限的,构建和谐社会理应更多地倚赖于社会参与、社会调适、心理调适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协调。

新闻舆论场在这方面是大有作为且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的。

当前,新闻传媒要担当几个方面的任务:

一、引导社会动用必要物质资源来调节各阶层的利益,特别是要呼吁和帮助社会加强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关注和保护,新闻传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推进器。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对社会思维和社会观念的一次全新的转变,这需要有一种良好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环境,从而提高全民的精神素质,用良好的社会心理结构来优化社会结构,推动全社会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合力。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对社会各阶层的心理进行疏导和调适。

“现代化带来了社会多元化,此时,和平共处就成了一个社会的根本性问题。

换句话说,如何才能学会文明地对待由于利益和社会认同的多元化而产生的冲突,这是关系到社会生存的问题”。

必须在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之间取得平衡,使社会成员参与构建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的空间。

“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矛盾的冲突的社会;

而是一个有能力化解矛盾和冲突,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

新闻传媒要充当的是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共理性和公共信心的舆论支持。

新闻传媒对社会现实的真实、理性反映,有助于建立社会共识以及个体、群体与社会的理性认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调控。

  和谐社会的对立面,就是社会上存在着不和谐现象。

新闻媒介作为社会的守望者,是以助推社会结构健康和社会运行的顺畅为己任的。

其中下列三个要素对于社会是极为重要的:

一、新闻传媒的预警机制。

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关系往往充满张力,有着多种不可控因素。

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的过程中往往也潜伏着诸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

“作为传递信息的工具,媒体就是人类所利用的重要的社会雷达,……通过媒体监测自然、社会环境中的不和谐因素,建立积极有效的社会预警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对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利于社会的协调稳定”。

社会的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底线,新闻传媒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位,对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承担应有的责任。

对社会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冲突能够快速、准确地作出反应,有条不紊地组织、协调和开展好危机传播活动,从而充分地发挥其预警机制的作用。

二、舆情搜集和反馈机制。

新闻传媒是和社会舆论最接近的一个领域,可以不间断地保持与民间信息渠道的交流,对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给予关注,并把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出来,提供社会决策参考。

三、新闻舆论监督机制。

舆论监督是新闻传媒干预社会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新闻传媒社会影响力的主要立足点之一。

在和谐社会的建构中,新闻传媒介决不是糊稀泥的角色,他们必须直面社会,对社会中不和谐和影响和谐的问题进行建设性监督,通过新闻舆论的约束力,对社会问题、社会不公正现象进行监督和制约,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的进步。

  

  三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运用新闻传媒。

从政策层面分析,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新闻传媒的运用能力,都是中国共产党要加强的执政能力。

正如硬币的两面,新闻传媒对社会和谐的作用是很大的;

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其负面作用同样会给社会带来冲击和震荡。

  检视当前我国新闻媒介报道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可以使我们获得更清醒的认识。

应该说,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新闻传媒的运用,尤其是在一些传媒的报道上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和谐现象和问题:

  首先是片面报道。

传播学家施拉姆认为,每个人在自己的大脑中都有一张社会地图,人们用这张地图来寻找发展的方向。

为了保证地图的正确性,人们用社会雷达来监测环境,不断地修改社会地图,媒体就是人类所利用的重要的雷达。

但是我国有些新闻媒体没有担当好社会的守望者角色,他们不是为人们提供可资利用的社会的正确地图,而是提供一些胡乱涂鸦的漫画。

炒作和失语是最典型的表现。

在纷繁复杂、变化万千的现代社会,传媒的失语有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国古代有言: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在高度发达的资讯时代,一些重要、涉及民生的社会信息不能从正式传媒渠道表达,就会变成流言和谣言,“卷入社会离轨放大过程中的谣言,更具有权威性,因此也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谣言会破坏社会的和谐,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2003年在SARS开始肆虐时,我国新闻传媒集体的被动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再比如,一段时间内,在一些新闻传媒中,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没有位置和声音,他们生活中的最紧要问题,在传媒上实质性处于一种缺席和失语的状况,较多的只是一种戏说成分,甚至个别传媒对乡下人和外乡人“妖魔化”,导致弱势群体的形象扭曲,诱发了一些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而新闻传媒的炒作也会伤害社会的和谐。

一段时间,一些新闻媒体热衷于炒作社会上大款的生活方式和一掷千金的高消费方式,把社会中存在的少数生活现象当作普遍性的东西宣扬;

对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和不协调现象,过分的放大,反复传播,给人们的“心理模板”上刻上这是一个非常不安全的社会形象。

近段时间,很多传媒为弱势群体鼓与呼,尽心去做民生新闻,但有些新闻传媒又有一边倒的炒作倾向,比如,一提到民工工资,就说是“血汗钱”,一涉及到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就疾呼“还民工血汗钱”。

把劳资纠纷和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下解决的问题,变成一种悲情呼吁,仿佛这个社会到处充满压榨;

这自然容易引起民工恶性对待纷争,激化矛盾,也容易使社会公众对社会认识产生偏差,还会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这些都是对新闻报道的简单化、片面化理解和运用时所产生的问题,这种报道方式,不但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而且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

  其次是不平衡报道。

现今一些新闻传媒在报道方向和内容取舍上,偏重于城市,而忽略了农村,偏重于政治、经济的“要闻”,而忽略了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要闻”;

偏重于“眼球的吸引”,而忽略了心灵的“纯化”。

还有的传媒热衷于揭丑,对社会上一些异常的、负面的现象竭力放大,甚至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而又有些传媒则热衷于“正面宣传”,处处唱赞歌,似乎社会一片升平。

凡此种种,都会对民众产生误导,从而消解了对社会本质的正确判断力。

  再次是“金元”报道。

一些新闻传媒“嫌贫爱富”,唯大款、富豪为“上帝”,对他们的价值观念、利益需求、思想感情、生活方式不惜版面、时段,尽力予以表达;

“而反映普通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愿望、感情、要求和呼声的东西却少了”。

即使有一些涉及下层民众的报道,也多是悲天悯人、居高临下的姿态,显现的也只是民众被扭曲或悲情的形象。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传媒几乎成为少数强势群体的代言人和应声虫,成为商媒勾结和共谋的领域。

此外,一些行政权力利用传媒寻租的问题也没有绝迹。

传媒如此作为,都是以伤害社会和谐为代价的。

  其四是娱乐至上。

传媒娱乐功能的发挥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走向娱乐至上就不正常了。

一些新闻传媒常走边锋,用大量的“星、腥、性”的内容来招徕受众,并以之为自己的独家品牌,这不但污化了社会空气,麻醉了人的身心,遮蔽了新闻传播的“社会能见度”,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还有一种传媒娱乐至上的偏向,就是把普通老百姓的社会生活作为戏说对象,以之演绎报道的“精彩”,而不顾民众社会的真实感受、喜怒哀乐。

  虽然我们应该摒弃那种新闻报道“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僵化思维,但必须充分认识到,新闻报道的不和谐确实对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的制约作用。

如何保持新闻报道的相对和谐呢?

  首先应该在构建公共领域的条件下,坚持新闻报道的理性、人文性和建设性。

从一定角度说,反常性的东西对新闻报道自然更具有吸引力,但是新闻报道首先要肩负的是社会责任,信息流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以民众同政府的沟通交流、以社会认同、以对人的终极关注和关怀、以社会各阶层各得其所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

要做到这一点,新闻报道必须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更必须坚持以建设性的态度介入社会。

比如揭丑报道,我们揭露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是为了消减社会的信息不对称,而不能为社会制造“精神恐慌”。

新闻报道中的理性是至关重要的,决不能凭感性冲动,此一时,彼一时,随风倒,形成报道的浮躁和浅薄,一会是集体失语,一会是众声喧哗,追求那种不负责任的煽情效果。

比如,我们对保护弱势群体的呼吁,应该立足于现实,立足于协助政府和社会解决问题,同时也有责任提醒社会,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利益矛盾,理顺群众的情绪。

否则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会激化矛盾。

  和谐社会是一种价值系统,任何社会的和谐都是相对和谐,而且都要经历一个过程。

“政治革命可以在一夜之间爆发,技术革命也可能只要几年时间,但是社会革命却要几十年的时间”。

社会公平也是相对的公平,而且侧重于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如果把结果公平作为报道方向,就会伤害社会和谐的本义。

还有,社会中的有些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一定要全力解决好;

而有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靠进一步发展来解决。

对这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新闻报道要作出理性的判断,理性地报道和解释,在呼吁社会关注的同时,理顺社会的情绪,不能盲目地一边倒。

  其次,在着眼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要有全局眼光,辨证地、全面地看待和报道问题。

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闻传播服务中,报道应为民众提供理性的社会“认知模板”,从而协助构筑和谐社会的“规范模板”。

这就需要辨证地看待社会和社会问题,把握好新闻报道的“度”。

比如对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的揭露,既要让这些社会不能容忍的、破坏社会健康、和谐的东西曝光,又要有一定的把握度和报道弹性,应该给社会以公共信心。

再如,提供娱乐服务是媒体的本质功能之一,但不能走极端,不能过分,不能误导受众,不能用垃圾信息和文化伤害社会的肌体,应该给人们以高尚的思想和情操陶冶。

  要促进新闻传媒报道的和谐,最核心的问题是更新新闻报道的思维观念,不能在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社会面前,还保持僵化、淡漠化的老套套、老面孔,要努力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既给社会提供对称性的信息流通,又给信息以辨证理性的解读、分析和导航,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支持。

  四

  新闻传媒业是否发达,是否健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和谐的传媒发展。

当前我国不仅处在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临界点,而且我们的新闻传媒也处在一个发展的拐点。

媒介新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已经卷入的高度市场化和全球化竞争,使新闻传媒在经济生存和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许多制肘和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与我国新闻传媒健康、有序、和谐的构建应该是同步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我国新闻传媒,也有着明显的初级阶段特点。

这主要表现在传媒的结构和布局的不平衡;

突出表现在地区的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沿海和内地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媒介占有量和占有率的极大差距。

社会中,一方面有很多人接受的信息过剩;

而另一方面,还有许多信息匮乏的人群。

“正如物质财富上存在富裕与贫困的差异一样,在信息占有上的情形如出一辙,因经济窘迫而疲于奔命的人往往也是信息匮乏的人”。

传播信息沟的存在,使中国实际上存在两种媒介文化时间和空间,时间差和地域差的悬隔,使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在媒体中缺少自己的声音,缺少利益表达的渠道,这样自然会导致利益的分化、社会文化的断裂。

  同样,中国的新闻改革和媒介产业化也进入了一个瓶颈期:

承担着较强的社会责任的主流媒体(党和政府的机关报等),有日益被边缘化的趋势;

一些通俗性的大众性媒体,由于追求市场的卖点,而媚俗化、煽情化,淡漠了对民生主要问题的关注;

还有一些在市场中很有潜力和活力的专业化、分众化媒体,则把注意力投向高端、有影响力的人群,而出现了对社会民众负责的盲区。

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削弱了社会的公共理性;

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新闻传媒的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传而不通、流而不畅的问题并存,社会和各阶层交流和互动的场域相对缺失。

  从传媒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看,我们的新闻传媒也有较多的初级阶段特征。

在与市场经济对接的过程中,新闻传媒总体上是迟到者,市场的运作机制在一些传媒里缺席;

而传媒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运作机制,也存在缺席的问题。

媒介产业化经营和集团化运作,给中国新闻传媒产业做大做强带来了契机,也为传媒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打开了路向;

但是,从边缘开始突破的媒介体制和机制改革,在我国新闻业中表现得很不平衡。

一方面总体的机制尚未理顺,计划经济的新闻业运作方法开始失灵,而新的更具有适应性的体制尚未形成;

另一方面,各个媒体都处在机制转换的探索之中,一些高度市场化和走国际化道路的传媒,与一些欠发达地区仍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传媒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了。

  最突出的问题是新闻传媒的发展理念冲突和混乱。

“新闻消费主义突出新闻的消费性,即讲究实用性,迎合受众需要”,一些新闻传媒在“新闻消费主义”、“新闻平民化”的幌子下,热衷追逐、满足受众的感官需求,强调媒介的市场占有招术,而放弃了对人的深刻的关心和关注,淡化了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

而一些秉持对社会负责的传媒,由于其单线型灌输、影响的套路,使他们不但难以实现传播意图,使新闻传播“空转”,而且失去了受众和市场。

  上述种种,不但妨碍新闻传媒自身的发展,也会对传媒参与建构和谐社会带来极大的制约。

建构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对新闻传媒和谐发展的建构也是一个重大命题。

  首先是要创造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

社会对新闻传媒要给予宽容和理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从多方面强化新闻传媒的发展力。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要为新闻传媒提供良好的生存、施展的空间,推行行政公开、促进言论自由、加大政策扶持,实施制度创新等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传媒监管机制和体制。

特别是在坚持主流导向的前提下,对新闻舆论监督,要给予保护,给予更多的施展空间。

和谐社会决不是一团和气的社会,面对社会不和谐现象,新闻传媒的理性和建设性监督,是解决问题、消除不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一种简便易行的“阳光操作法”。

否则,把新闻传媒仅仅作为引导和影响人民的工具,是对和谐社会的简单片面性理解,只能导致南其辕而北其辙的效果。

比如当下一些新闻传媒搞有偿不闻,甚至以舆论监督为名、行要挟和敲诈之实,就是缺乏对舆论监督的正常保护和规范,而引发的畸形状态。

  第二,把新闻传媒的发展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来。

从一般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完备的法治社会。

中央领导层强调,为构建和谐社会,一要实现公平和正义,二要加强道德教育,三要加强法制[20]。

新闻传媒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一定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同时强化自身建设的法律依托;

社会对传媒的保护、调控和监管也要以法律为依归。

这不但是保证新闻媒介自身权利的要素,也是保证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前提。

  第三,创造性地调整新闻传媒的结构和布局。

针对我国媒介发展地区不平衡的现状,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新闻传媒,采取适当的扶持和政策倾斜;

要大力发展面对和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公共传媒;

对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媒体,加强社会责任的规范和要求;

对各种传媒都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推进社会和谐作为其发展的内在约束要素。

把坚持媒介为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理性和社会公共信心的服务导向,作为传媒结构调整的重点。

要适应社会多元化、社会阶层分化和受众日益窄化的趋势,适应市场化走向,实现新闻传媒对社会的全面覆盖,尤其是对大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满足条件,保证政府、社区、群体、个人的有效交流、理解和沟通,推进全社会的共识和认同的形成。

  第四、推进新闻传媒发展理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管理理念和机制的一次深刻转变,也是新闻传媒发展观念和体制的一次深刻转换。

建国以来,我国新闻传媒的发展方向大致经历了两次转型过程:

第一次是从为政治服务为中心转型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那次转型开辟了中国新闻媒介发展黄金时期,为我国新闻传媒的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这一次转型则是从为经济建设服务进化为社会系统的和谐健康服务的轨道上来,这是一种更深刻、更全面的转型过程。

我们不能把传媒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仅仅作为一种应时的任务,而要作为传媒发展的长期战略。

认识到这是传媒履行其最根本的终极目标?

社会责任的根本要求,这是新闻传媒发展和提升的一个良好的机遇期?

?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清理和反思两种影响和谐传媒构建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

一种是单向主义的传媒控制,认为只要把传媒“管住”“管紧”,通过单声道的议程设置和舆论造势,就可以取得足够强大的舆论影响力。

这是让新闻传媒重新回到过去“左”的路径的“旧套路”,它不但会让传媒难以在今天的社会里立身,而且还会浪费甚至扼杀可以为建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的、丰富的社会资源。

另一种是以商业表征来涵盖新闻传媒所有功能的市场主义,认为在媒介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注重传媒的“眼球经济”、注重传媒的“利润增长”理应高于一切。

这种“屈从”市场的论调与做法,会让新闻传媒走向歧路。

社会责任是新闻传媒的脊梁,没有这个脊梁,新闻传媒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我们要大力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媒介产业,同时,更要以担负好传媒的社会责任来做强媒介产业。

这是传媒健康、和谐发展的根本路向。

(注:

本刊有删节)

  作者简介:

罗以澄,著名传播学者,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本刊高级咨询专家。

  (编辑:

张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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