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兰国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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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兰国原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管理目标:

规范设备的使用、操作和修理以及盘活项目部固定资产。

管理要求:

降低设备的故障率,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管理职责

1、项目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1.2、负责对项目部所属设备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报公司审核批准。

1.3、审定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1.4、负责对公司重大设备购置、调配方案和设备改造、变卖和报废等计划进行审批;

1.5、对项目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并督促机电物资部实施。

2、项目技术部管理部门职责

2.1、项目技术部管理部是项目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项目设备资源需求计划,机电物资部配合。

2.2、负责审核项目现有设备资源能否满进度计划要求,并提出审核建议;

3、项目工程管理部部门职责

3.1、项目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单位,负责项目现场设备资源的调度管理;

4、项目安全管理部部门职责

4.1、项目安全管理部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现场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并牵头组织设备安全检查,机电物资部配合。

4.2、负责下达设备安全检查整改意书,并跟踪监督其实施情况。

5、项目财务管理部部门职责

5.1、项目财务管理部是项目资产的管理单位,负责及时办理设备资产的入帐手续;

5.2、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兑现设备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奖罚;

6、综合事务部部门职责

6.1、综合事务部是项目办公设备和小车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办公设备和小车的日常管理。

7、机电物资部职责

7.1、执行公司的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负责本项目部所有生产设备管理;

7.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需要,负责本项目部生产设备的进场、转场和组织工作;

7.3、负责项目部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

7.4、负责新购设备的验收并执行公司的验收程序。

7.5、负责项目部设备基础资料的统计并向公司机电物资部上报统计情况;

7.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需要,负责制定项目部生产设备检修和安装计划任务。

8、工区和厂队职责

8.1、负责项目部所属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日常作业;

8.2、负责项目部所属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8.3、负责执行项目部所属生产设备检修和安装计划的实施;

8.4、负责项目部所属生产设备封存、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和看管。

9、设备操作人员和机长职责

9.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9.2、严格遵守各项规程规范和规定;

9.3、正确操作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定额指标;

9.4、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

9.5、及时、准确填写设备生产、维修、消耗和交接班等原始记录;

9.6、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使用、懂用油常识)三会(会正确操作、会日常保养、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设备分类

主要大型设备:

执行《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的等级划分。

大型设备:

执行《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的等级划分。

机械设备是主要的固定资产。

1.2、凡属固定资产的设备都要建帐,每半年清点一次,保持帐、物、卡相符。

1.3、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剂、报废等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1.4、为防止资产流失,每半年各厂队必须派专人协助机电物资部门对其所有的设备进行清查。

三、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操作风险金制度

设备操作风险金:

在设备发生事故时,当月当班设备操作人员风险金归零;若没有发生事故,项目部在6个月后返回风险金。

返回金额计算:

返回金额=1.2*风险金

1.1由设备所在使用单位根据上岗证提交名单,机电物资部考核推荐报项目部批准,任命主要级别以上设备的使用保管责任人。

(机长)

1.2凡从事设备操作使用的人员均向项目部交付设备操作风险金,具体金额见附表一[设备操作风险金明细表]。

设备发生责任事故,违规操作等处罚金不从风险金中扣除。

1.3需新增设备操作人员时,由项目商务部跟据进场人员工种情况向设备操作人员收取设备操作风险金(以下简称“风险金”)。

1.4设备操作人员只交付自己所操作使用的一种设备的风险金,不重复交付;

1.5设备操作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凭机电物资部签发的“设备状态签定表”(见附表二)在财务部办理退还风险金手续,未办理正常调动手续而擅离项目部,则属当事人自动放弃风险金。

1.6出库的公用设备由使用单位领导指定使用责任人。

否则,机电物资部认定单位主要领导为当然的使用保管责任人。

2、设备日常作业项目

2.1、各机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2.2、各机组的机长要负全面责任管理和维护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安全;

2.3、各机组的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2.4、各机组的操作人员要加强设备的日常例行维护和定期维护及保养;

3、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1、各工区和厂队对其使用设备建立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规范,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

所有设备都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和使用,机组人员应相对稳定,设备机长的任命和调动应得项目部机电部门同意,机电部门将对机组人员实行考核,对不合格者应予以撤换;

3.2、设备的使用应具备适宜的工作条件,当工作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或有碍设备安全运转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不听劝阻者,机电物资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3.3、设备在多班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并在设备上进行交接班,交接班应包括以下内容;

3.3.1、交清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工作面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3.3.2、交清机械运转及使用情况,尤其是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方法和经过;

3.3.3、交清机械保养情况。

3.3.4、填好各项机械运行原始记录,记录不全者不得参与红旗设备评比,发生设备事故后定性为责任事故。

3.3.5、各工区和厂队应特别重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而且应根据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严格督促机组人员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如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等),做好“十字”作业,并在生产间隙时作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3.3.6、未经允许,设备不得超温、超速、超压、超负荷运行,应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按期保养”。

设备应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失修失保,更不允许“以修代保”。

在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时应认真检查、分析和鉴定,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带病”运行;

4、润滑管理制度

4.1、机械设备所用润滑油(脂),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选用;

4.2、如果一时无法达到4。

1的要求,可选用理化指标与要求一致的同类润滑油,选用代用润滑油须经机电物资部门批准;

4.3、根据保养规程,对机械设备进行润滑检查,定期更换发动机、变速箱润滑油。

如发现在更换期内润滑油变质或异常,必须首先查出原因,处理后更换新油;

4.4、存放润滑油的容器(油罐、油箱、油壶、油盆)必须清洁,内壁无腐锈;

4.5、不同品种的润滑油不得掺杂混用,以防污染;

4.6、发动机、变速箱等大修后,走合期满即行换油;

4.7、根据季节变化使用规定标号的润滑油;

4.8、润滑油的采购、供应应严格控制油品的质量;

四、设备安全及事故管理制度

1、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1、设备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各工区和厂队要建立设备安全管理网络,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1.3、主要大型设备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禁止用明火烧水、取暖;

1.4、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方向,灯光、刹车是否齐全、灵敏,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2、设备的事故管理

2.1、设备事故及分类

2.1.1、凡由于保管、使用、保养、修理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起的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设备及附件的精度或技术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均为设备事故;

2.1.2、设备事故按损失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

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300000元;

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300000—3000000元;

特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3000000元以上。

2.2、事故性质的划分

2.2.1、责任事故:

①、因违反操作规程与保养规程所造成的事故;

②、因修理质量问题,事先可以检查发现排除而未能查出排除所造成的事故;

③、因施工条件恶劣,有碍机械作业,但事先未采取有效措施,盲目指挥,盲目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④、设备技术状况不良而事先未认真检查,科学分析,未作出技术鉴定和采取有效措施,“带病”作业所造成的事故;

⑤、因未按季节变化使用和保养设备所造成的事故;

⑥、因不作科学分析、计算,任意超速、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或擅自改变设备技术性能而造成的事故;

⑦、有意破坏设备造成的事故;

2.2、非责任事故

①、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造成的事故;

②、制造质量不佳、设计不周、材料老化而又无法预测和补救引起的事故;

3、设备事故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费

3.1设备事故的直接损失费包括:

3.1.1、因事故致使设备报废时,该设备净值减去可回收的残值,或因事故致使设备修理时,该设备由于事故而损坏部分的全部修复费用和因修理支出的装卸费,场内运输费;

3.1.2、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而一次性支出的医疗、安葬抚恤费和因事故造成财物损坏而支出的赔偿费,其它因机械事故而产生的停工、停产损失和因事故损坏的设备需送外地修理的往返运输费,以及其它行政性开支均属间接损失费;

4、设备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4.1、凡属设备发生事故,各厂队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和保护现场;

4.2、事故发生后,各厂队应协助机电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损失情况等)和取证工作,并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彻底调查清楚,做到“三不放过”即:

(1)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

(2)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报告

(1)凡设备发生事故(不论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事故发生机组应立即向机电物资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对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2个小时内向机电部门报告;机电物资部门一旬内向项目部上报处理意见报告。

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设备的修理质量,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内容和检修制度。

1、设备故障维修诊断程序

1.1、设备发生故障。

当班操作人员首先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故障不会进一步扩大,然后向本单位领导部门和机电部门报告故障情况。

1.2、设备故障诊断

修理人员首先应进行故障诊断,力求判断故障一次到位。

当修理人员进行故障诊断时,当班操作人员要如实向修理人员提供故障前和故障后设备的运行情况。

以利于故障的快速诊断;

1.3、设备检修

当修理人员查找故障时,当班操作人员和机长要配合修理人员查明故障、排除故障修复设备。

但在查找故障时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4、检修报告

设备检修完毕,主要负责检修人务必填报“设备检修报告”(见附录三)并上报机电物资部;以利于总结经验和后续检修。

2、设备维修

2.1、设备维修应遵循维护和修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强制保养,状态监测“时”、“需”结合(即按时修理和按需修理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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