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借条标准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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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爱你不容易常见借条纠纷及陷阱类型分析
1、借条?
欠条、?
收条、名称不能忽视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呢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凭证有以下三种:
借条、欠条与收条。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一旦诉诸法律,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
借条它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仅凭借条可以很简单的证明借款关系,法律上比较明晰,无需其他证据予以佐实。
欠条它一般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结算后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要求欠条出具的法律原因。
仅凭欠条,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因此法律关系相对复杂。
收条?
一般作为收到钱、物一方,写给送交者的凭据。
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出具收条的一方和接受收条的一方具有借款关系。
另外,名称不同,还会引发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即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
如果写明是借条,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日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可以在主张还款时计算诉讼时效;
但如果写明的是欠条,虽然事诉讼时效同样是两年,但却是从欠条上写明的日期计算诉讼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正确的做法是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2、到底是谁借了钱借款人名称不可只写三哥、四妹
在民间借款时,出借款项的一方为出借人,借款的一方为借款人。
由于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是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如亲戚关系,或者朋友关系。
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X、李X将借款人写成三哥、四妹之类,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实际生活中,这类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因此,借条上应写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已明确实际的借款人到底是谁,这种三哥、四妹之类的习惯的称谓实不足取。
3、借条居然也有枪手警惕李鬼签名
是己借款,非己写条这样的纠纷日前在南京通过刑事侦查的方式尘埃落定。
王X向张X借款10000元,在张X要求王X书写借条时,王X恰巧接到一个电话,离开现场,不久王X返回,将一张已经写好的借条交给张X,张X看借条数额无误,签的名字也是借款人的名字而且笔记似乎也没有问题,便将10000元交给了王X。
后张X向王X索款时,王X却不认帐了。
张X无奈凭借借条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于王X否认借款事实并否认欠条是其所写,因此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笔迹鉴定,鉴定后却确认借条不是王X所写。
法院依据鉴定结论驳回了张X的诉讼请求。
后该案经张X申诉到_____要求抗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侦查。
后经侦查,王X才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这个枪手最终导致了张X民事诉讼的败诉。
4、打借条不仅仅只是签名借条内容要自己书写
上一个案例是出借人疏忽大意导致遭遇假冒签名引发的纠纷,而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一方同样存在法律风险,本例所述就这这方面的例子。
一年前,笔者曾代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丁X向周X借款1_________元,周X自己将借条写好,写明借款额度为1_________元(小写,本借条未写明大写),丁X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后周X持丁X所签名欠条起诉丁X归还借款1_________0元。
丁X提出当初写明的是1_________元而非1_________0元,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一审败诉。
笔者接受二审委托后,经多方努力,调取了其他间接证据,二审法官结合新证据,结合生活常理,查明:
周X在1_________后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X签名后便在后加了0。
?
本案虽经依法改判,但当事人每想起为此案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办案支出都唏嘘不已。
而本案还能给给广大读者另外提供一个重要的提示:
那就是,如果当初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不是用小写而是用大写或是大小写均采用的方式,这样的纠纷可能就会避免,有关借款金额大小写引发的纠纷在借款纠纷中属于多发性的纠纷,一定要引起广大读者的注意。
5、白纸黑字方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应当写入借条
李某向孙X借款1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为年息2%。
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
今借到孙X现金10000元。
孙X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
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_____》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为此,利息约定应当在借条中明确,但需要注意的是:
自然人之间的利息约定不应当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就会不受保护。
根据1991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从以上角度分析得知,目前民间约定俗成的两分息、三分息已经明显超越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6、这个还字不简单当心汉字以及语句的歧义
里某借武某50000元,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
两个月后里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
里某借武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
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最后武某的权利虽得到保护,但该案诉讼百般周折,至今仍作为经典案例出现在各大教科书上。
_________年6月,钟X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黄X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的内容为今借黄X人民币陆万元并署名及借款时间。
同年6月30日钟X归还了2万元,但在还款时黄X未出具收条,而钟X只在借条的金额后注明6月30日还贰万元。
因余款久拖未还,黄X诉至法院,称钟X至今分文未还,并称借条中的6月30日还贰万元是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故要求法院判令钟X归还借款6万元。
对此,钟X虽辩称已归还了2万元,但由于借条上的注明内容存在歧义,又无其他证据佐证而感到懊悔不已,于是私下找到黄X论理,并录下了当时的对话内容,该录音清楚地证实了还款的事实,并提交法庭作为查清本案事实的一份关键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录音资料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依法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钟某提供的录音资料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虽属偷录仍为有效证据。
最终,所在地法院依据该录音当庭作出了前述判决。
但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录音证据,该案将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战争。
7、横看成岭侧成峰还款期限确定与否各有利弊
我们都知道,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打借条的时候,是否应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呢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已形成比较一致的观点:
写明也好,不写明也罢,在具体问题中是各有利弊的。
我国《_____》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此在实践中就需要注意,在注明还款期限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因此如果借款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款,出借方一定要记得在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及时主张权利。
在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则有权随时主张还款。
同时,借款人也因应注意,如果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就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以免发生纠纷;
而如果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在有偿借款中,你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
到底是否明确借款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8、有借条不一定赢官司续接时效要记牢
上面我们提到了还款期限是否在借条中明确的问题,那么以下的案例告诉您:
补足并确定时效证据是非常关键的,这也是民间借贷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_________年8月,张XX的表弟王X来找他借钱,说是准备开店做些小本生意。
张XX便借了2万元给王X,并书面约定一年内归还。
转眼一年的期限到了,张XX认为王X的生意还在起步阶段,双方又是亲戚,便没有去催要。
_________年7月,张XX不得不拉下情面向王X讨要,但王X表示生意刚起步,没有还款能力,并信誓旦旦的保证将还款期限向后推一年,一定归还。
无奈之下,张XX只能同意,但遗憾的是,双方并没有出具任何文字材料。
转眼间一年的时间又过去了,当张XX再去索要款项时,王X却拒绝还款,说是过时效了。
张XX准备聘请笔者与王X打场官司。
笔者了解情况后明确地告诉张XX,打官司不一定能赢。
为什么因为他已经错失了胜诉的时限。
9、借款也要看目的违法借贷法律不予保护
上面的张XX手握借条,因时效挠头不已,而钟老板同样是手握借条也要不回钱,原因是:
他与贷方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这是10几年前的一个真实案例。
某年年初,钟XX的老同学谢X找上门来,向钟XX借10万元。
当时,钟XX问谢X借钱准备投资什么项目,谢X说是要开一家赌博游戏室,钟XX认为这虽然利大但风险也大,所以没有答应。
可后来谢X又几次找到他,并承诺不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影响到债务的履行,在谢X的软磨硬泡之下,钟XX还是把钱借给了他,并在借条上注明一切责任由谢X本人承担。
结果,谢X的游戏室没开多久便被公安机关查封,谢X也受到了处罚。
这下钟XX慌了,三天两头上门讨债,谢X每次都说暂时无力偿还,让他宽限一段时间。
再三思量后,钟XX把谢X告上了法庭,可法院不仅没有支持钟XX的诉讼请求,还对钟XX处以罚款。
其实,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借款的用途不会对还款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不论借款人借钱是用于正当经商还是非法活动,出借人都可以向其主张债权,因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还可以予以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你看钟老板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借款的时候一定要看借款的目的,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另一种借款就是在赌桌上的借款,想象上面的案例,你可要三思而后行了。
10、注意保留其他证据借条外的功夫同样重要
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来讲只要有了正规的借条,借贷关系一般上可以确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借款人不予出庭配合,这样的借贷纠纷就只能缺席开庭审理了,但实务中缺席审理的案件对原告方举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又是法庭甚至要核实双方借款的基础关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更重要的是法庭还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
所以对于大额度的借贷,可以考虑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
另外在打借条的同时,可以请求第三人作为见证,要求提供保证人等等,这些工作都可以比较好的留存证据,无论缺席与否,你都可以高枕无忧。
11、我已经归还了你的奶酪还款后一定索要借条
王X和李X是多年相交的好朋友,_________年9月,王X因资金紧张向李X借3万元,当时王X给李X立下借据,定下还款日期。
11月5日,王X请李X和表兄张X一起吃饭,在饭桌上,王X当着张X的面把欠李X的3万元钱还给李X。
因李X当时没带借条,王X就没收回借条,过后也没有向李X索要这张借条。
王X考虑自己和李X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了解信任,还款时还有张X在场作证,李X不会因为3万元钱而丧失良心的。
可让王X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今年5月,李X竟以这张王X未曾收回的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X偿还借款3万元。
日前,经审理,法院认为证人证言的效力低于书证,加之张X与王X有亲属关系,所以没有采信张X的证言,依据李X提供的借条,法院判令王X偿还李X借款三万元。
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有借款之类的事情发生,还款时一定要收回借款时所打的借条,如果当时收不回借条,可以暂缓还钱或让对方出具详细说明收到此笔款项的收条,也可以过后及时追回借条,以免引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文中的王X可谓了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述啊。
二、借条:
其实你也很简单如何万无一失打借条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对民间借贷中容易存在的问题作了初步的了解。
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那几个部分,怎样打借条才能真正有效的避免纠纷,未雨绸缪呢,那么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
1、名称:
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
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
7、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证人。
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8、语言文字:
打借条,在书写上一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