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使用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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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
(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
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
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
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
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
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
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
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
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一、履带吊作业注意安全事项
一、操作手必须了解该机的结构、原理、及性能,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履带式起重机行驶时的有关规定:
1、通过松软道路及铁路、水管、电缆时,应铺设木板。
2、不得快速行走,转弯时不得过急,角度过大时,可分几次转变,每次转弯角度不得超过20°
以防链轨脱落或翻车。
3、长距离行驶时,对行走机构要进行定时的检查保养,转盘、起重臂卷扬机制动器必须刹住,以防脱滑和下落。
三、开车前准备工作中注意事项:
1、根据吊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起重机摆放位置,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并用枕木沿履带横向铺平或铺钢板:
对工作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范围内的障碍物应予以清除,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2、起重机启动前,应先松开离合器,各操作手柄处于空挡位置上,方可启动。
3、发动机启动后,必须检查各仪表、传动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并须经空载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工作。
冬季操作前须按规定预热各传动机构。
四、工作中注意事项:
起吊重物时,速度要均匀,转动及下落要低挡慢速轻放,严禁忽快忽慢和自由落构。
2、起吊重大及易滑物体时,在物体吊离地面10-50cm时,要仔细检查索具、绑扎是否安全牢固,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机身是否稳定,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起吊。
3、禁止在斜坡进行吊装作业。
严格执行公司“十不吊”的规定,做到超负荷不吊,斜挂不吊,无旗无哨无人指挥不吊,绳子打结不吊,埋入地下物体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绑捆不牢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视线不表不吊,起重机占位基础不牢不吊,远离物体拖拉不吊。
4、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动作配合要协调,升降速度应一致;
分抬重物时,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额定荷重的80%。
5、满负荷工作时起重臂变幅不允许超过75度
6、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不论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重物等与架线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以防触电;
输电线路的电压14千伏
以下14-20千伏≥60KV电话线
与架线的距离1.5米2米0.01(V-50)+31.5米
五、履带式起重机装车注意事项:
履带式起重机装拖车时,履带要对准拖车跳板,爬坡应小15°
必须刹住各部制动器,并用垫木将履带垫紧,不得前后窜动,尾部配重用枕木垫起、起重臂放于零位、垫牢、然后用绳索绑扎固定。
六、吊装工作完毕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每天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如采用气压制动器或油压制动器则应将吊钩放下),起重臂停放在40-55度之间,如遇大风,起重臂应顺风停放,各部制动系统刹住,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做好清洁及例保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七、补充说明:
起重机操作手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本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当风力大于6级或遇雷雨大雾时禁止作业。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重机作业范围的地面应平整坚实。
在带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
(见表一)
表一:
起重机与输电线路最少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水平安全距离
垂直安全距离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0米
35——110千伏
2.5米
4.0米
154千伏
5.0米
220千伏
6.0米
1、启动发动机前应按规定执行检查保养作业,启动后要对起重机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操纵灵活,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起重作业。
2、吊重物时,应将吊件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绑扎是否可靠,再平稳提升,并注意吊钩到顶。
降下吊件时必须匀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
回转时不得过快,禁止突然制动及变换方向。
3、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人员要熟悉吊机性能)动作前须鸣号。
如发现信号不清、重量不明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
对其它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听从。
4、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工作,不准斜吊。
两机或多台机抬吊作业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重量分配合理,单机负荷不得超过其额定的80%。
5、起重机吊重时,应尽量避免起落吊臂。
当接近满负荷时,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要求(一般不超过78度)。
6、严禁任何人员在吊臂下方站立或通过,吊物时要注意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偏移,发生翻机事故。
7、禁止把起重机当作水平运输机械使用。
如在吊装就位必须作短距离移动,吊件应用绳索拉住,要将吊臂置于履带正前方,吊件离地不得起过50厘米,其吊重件应小于允许荷重的2/3。
8、起重机正在作业时,不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将吊件放下,并将起重机制动。
工作完毕应将吊臂置于45度左右的位置,吊钩收起,各制动器刹住,各操纵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停熄发动机,并关门上锁。
9、起重机自行走时应将吊臂降到15-20度位置,刹住旋转、升降制动器,吊臂过长应拆卸后才能行走。
通过水管、电缆、铁路等地面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转向。
下坡严禁空档滑行。
10、用平板拖车或铁路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度,装车后应将所有制动器刹住。
用三角木将履带楔紧,并用钢索绑牢。
11、履带吊安装在方驳上进行水上作业时,必须加固与方驳成整体,履带下铺以3厘米左右垫板以防打滑(禁止用枕木作垫板),其起重负荷应减少20%,扒杆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3度。
允许四级风以下作业。
履带吊机在码头自行上船时,应充分研究其安全措施。
12、利用履带吊机临时改装陆上打桩机,要同时遵守履带起重机及打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改装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予以保证,施工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
一、成槽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⑴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且熟练操作,方可上岗,学习人员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⑵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认真观察机械状况及指示,仪表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交给其他人员负责;
⑶操作人员按照机械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项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⑷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⑸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夜间作业时,应设置充足照明;
⑹操作人员按照施工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去做,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范;
⑺操作人员在施工中,随时检查钢丝绳和刹车带的运行状况,严禁钢丝绳在卷筒上重叠斜绕,严禁在转动时用手拉脚踩钢丝绳,电缆收放应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破损漏电,每次提钻,检查钻头各紧固螺丝,发现松动及时扭紧;
⑻作业前必须检查钻机和螺栓,卡环是否牢固可靠,确认后方可使用;
⑼机械不得带病作业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⑽工程完工后,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采取措施,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
行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
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
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
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