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软硬件集成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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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软硬件集成项目
北京市*******统计与监测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第四包:
软硬件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
招标人:
北京市*******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
二〇一三年五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北京*******受北京市*******中心委托,对北京市*******统计与监测平台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第四包:
软硬件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的投标。
1.招标编号:
*******
2.项目名称:
北京市*******统计与监测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3.招标内容:
北京市*******统计与监测平台建设(一期)项目-软硬件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
4.本包预算金额?
?
?
?
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7日至-----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
00至4:
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316室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时整(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
-------------时整(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会议室
11.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联系。
北京*******(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100020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com
联系人:
*******
开户名(全称):
北京*******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是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部分的具体补充和修改,表中条款号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号。
若本表中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中内容矛盾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本招标文件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
“*”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条款号
内容
1.1
招标采购单位
采购人:
北京市*******中心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
地址:
电话:
*1.2.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状况良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业主、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联的单位,包括其上级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所属集团下设公司、挂靠单位等,不得参与投标;
(6)须具备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
投标人针对所投标内容均报用户指定现场交货人民币价。
*3.1
本包投标人应提供¥1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
支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外埠:
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特别提示:
如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北京*******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请注意各银行电汇的工作时间(一般办理电汇汇出至到帐时间为2个工作日)。
*12.1
投标有效期:
90天
13.1
投标文件:
正本:
1 份
副本:
7 份
电子文档:
1份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一层东楼大厅会议室
17.1
投标截止时间:
----------------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一层东楼大厅会议室
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即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方法。
分值分配如下:
价格部分40分、技术部分60分。
适用于投标人须知的增加或说明的变动:
*1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培训方案。
*2
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货款,运费,安装,培训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价格,投标人不能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
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招标人都有权废除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4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本身产品说明书及样本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
*5
若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附件7要求的格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7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公章。
*8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正本的《主要硬件设备的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附件7-5)、《主要硬件设备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附件7-6)及《主要硬件设备的制造厂家和机构(或代理商)在北京地区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描述》(附件7-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1.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有效。
1.2.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1.2.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1.2.7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
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2.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照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5招标采购单位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废除其投标,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5.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5.2响应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失实的。
1.6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
1.6.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6.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6.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资金来源
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规范
第五章招标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标细则
4.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3作为投标风险,投标人应当注意:
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若干实质性要求及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未做出响应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如延长投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
7-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
7-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7-4投标人情况表(格式)(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5主要硬件设备的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