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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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docx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

附件3:

 

北京市区(县)(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

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

区(县)[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字[年]第号

拟分立的

物业项目名称

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立原物业管理区域为

提供材料:

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

3.新分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

区域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注:

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附后。

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

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

物业服务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业主大会

办公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

区域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注:

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附后。

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

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

物业服务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业主大会

办公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依法做出上述变更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受托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保证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

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经审核,申请表中申报的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市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新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业主应当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方式,并按照本市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审核人:

(签章)

审核日期:

年月日(盖章)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填表说明

1.【编号】“[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横线处填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划字[年]第号”,第一个横线处填写年度,如“2010”,第二个横线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填写,如“01”。

2.【物业项目名称】填写拟进行分立物业项目名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3.【申请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业主大会名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全体业主。

4.【业委会备案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不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号。

5.【申请内容】与业主大会决议一致。

6.【提供材料】

(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应当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

决定申请分立物业管理区域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4)新变更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格式参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7.【新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填写分立后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如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成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自行增加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北京市区(县)(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

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

区(县)[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字[年]第号

拟合并的

物业项目名称

(一)

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合并的

物业项目名称

(二)

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

 

业委会备案号

 

申请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并以上物业管理区域为

提供材料:

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

3.新分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

区域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

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

物业服务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业主大会

办公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依法做出上述变更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受托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保证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

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经审核,申请表中申报的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市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管理的有关规定。

新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业主应当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方式,并按照本市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审核人:

(签章)

审核日期:

年月日(盖章)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合并)填表说明

1.【编号】“[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横线处填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划字[年]第号”,第一个横线处填写年度,如“2010”,第二个横线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填写,如“01”。

2.【物业项目名称】填写拟进行合并物业项目名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3.【拟合并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填写拟合并的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如果多个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自行增加拟合并的物业管理区域。

4.【申请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业主大会名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全体业主。

4.【业委会备案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不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号。

5.【申请内容】与业主大会决议一致。

6.【提供材料】

(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应当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

决定申请分立物业管理区域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4)新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格式参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确认书

(物业项目名称)全体业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于年月日接到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关于变更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经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名称等)进行审查,现对新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确认。

特此告知。

附件:

1.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民下政府

所在社区居委会

物业管理

区域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物业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建筑物总面积

平方米

总套数

 

业主总人数

物业服务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业主大会

办公用房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备注

分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就每个新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告;合并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告新合并的物业管理区域。

附件2: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3: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4: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部;

扶梯部。

2.绿化率:

%;

楼间、集中绿地平方米;

砖石铺装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米;

【沟渠】;

【蓄水池】个;

【化粪池】个;

【雨水井】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个;【草坪灯】个;【】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个;

【污水泵】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4.【燃气调压站】;

5.消防设施包括;

6.监控设施包括;

7.避雷设施包括;

8.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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