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辩论赛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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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处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教育个人,而且还包括了警醒他人犯同样或相似的错误。
相信杀一儆百,杀鸡儆猴这些大家都听过。
举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就是醉驾,今年是实行“醉驾入刑”的第八年,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规定:
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自醉驾纳入刑事犯罪后,较“醉驾入刑”前的五年分别下降8.9%、13.7%、17.8%。
通过这组数据可以证明,处罚能够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能够提前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处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
(二)攻辩
对方辩友通过·
·
意在说明奖比罚对安全生产的促进更大,但我方认为上至社会,下到企业,没有规矩,不成方园,罚相对于赏有看更好的效果。
我方通过以下观点反驳对方观点并进一步强化我方立论:
1、安全生产事故得不到杜绝,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我方之所以认为惩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主要是赞同其带来的威严性和权威性。
奖励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减少员工错误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若想强化这种作用,非处罚不可。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古至今,罚之功效大家有目共睹。
2、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在以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下进行的,一切利润、金钱与之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因此,对事故发生的警惕性比生产的积极性更重要。
仅靠奖励未必能起到警惕作用,而惩罚具有强制性,能管制和约束人的行为,从而防患于未然,更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奖励的度难以把控,较难具有普适性。
从马斯洛需求理论来说,人们对于奖励的需求确实在层级上要高于处罚,但层级越高,适用的人群数量越少。
而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让尽可能多,甚至是全部人能够安全的工作。
这也说明,惩罚的普适性更好,适用人群更广,也比奖励作用效果更好。
4、赏,能告诉人,应该如何努力做到更好。
罚,是给所有人规定了一个底线。
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大家不犯那些不能犯的错!
因为一旦犯错,往往就是祸及一生、伤害全家幸福的错误。
因此,唯有罚,方可给人以告诫和警示;
唯有罚,才能使安全生产不被沦为一纸空文;
唯有罚,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坚守底线,让大家不必犯生命的代价。
这是处罚的意义所在,也是安全生产的意义所在!
(三)质辩
1、《安全生产法》中处罚占的比例大,奖励小?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处罚均有相关规定,为什么却没有奖励相关法律?
法律不单独立出奖励机制?
不能依靠条例的多少。
国家只有一个总书记,能有许多的总书记吗?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2奖励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2、对奖励促进安全生产,那么我想请问奖励这个度该怎么把控呢?
奖励不在于多少,是对人的一种激励和肯定,竞争是社会前进的一种动力,没有竞争,社会怎么会进步?
没有竞争,企业生产就会停留在原来的状态,不会前进!
质辩小结:
第一,我们不否认适当的奖励有时能能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但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缺乏的并不是生产积极性,而是对事故发生的警惕性。
要做到安全生产,全凭一腔热血,胡干蛮干,显然是不可取的。
惩罚具有强制性,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人的行为,提高对事故发生的警惕性,从而达到管制目的。
第二,从安全生产和发展自身来看,奖励仅为一种能对安全生产锦上添花的管理手段,但惩罚却能为安全生产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从当今社会发展来看,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例子比比兼是。
安全生产问题将会是一个个企业经营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无安全何谈发展,做为一个管理者,只有首先使企业能安全生产,才会进一步考虑到企业的发展问题,否则,空中楼阁,何来锦上添花。
第三,惩罚相对于奖励有着更好的效果。
心理学家告诫我们,奖励固然可以强化某种良性行为,但它又有使人只对所获奖品感兴趣而对被奖行为本身失去兴趣的危险。
而且,奖励不可能适用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违反了交通规则,和蔼可亲的交警,奖励我们下次不要违反,可能吗?
相反适当的惩罚,效果会更好!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处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
我方质辩结束!
谢谢!
(四)自由辩
1、对方辩友说奖励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我方请问,开车也属于安全生产一种,为什么交通法都是处罚,而没有对司机系好安全带要进行奖励。
而且,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法律条文中绝大多数都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用大量条款来进行奖励,这是为什么?
2、安全生产是需要所有员工来遵守的,而奖励要想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可谓难于上青天,请问对方辩友怎么解决普适性问题,能保证绝大多数甚至是全体员工的因奖励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请问对方辩友,有没有听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个典故?
您觉得怕井绳是因为井绳真的会咬人还是因为对被蛇妖这一行为心有余悸呢?
一朝和十年所形成的时间上的鲜明对比,是否也证明了惩罚带来的深刻影响?
是否证明了惩罚更适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4、没有错,井绳不一定会咬人,但是它依然有很强的警示作用,我们说惩罚比奖励重要,不是说安全事故一定发生惩罚一定用得上,而是因为有惩罚措施的存在,不管安全事故发生不发生,它都对每一个工作人员有着极强的约束和警示作用,这一点,您方不会不明白吧?
5、我所接触到的工友们罚钱后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为什么要扣我钱”,这样就明白了处罚的原因,避免了同类错误的发生,达到了处罚的目的。
奖励如何达到这种深刻的效果呢?
7、你说奖励提升工作激情,激情对于安全管理生产真那么重要吗,我们看大跃进运动,就是不断激情四射,结果全凭一腔热血,胡干蛮干,这如何谈论安全生产?
(五)总结陈词
在安全生产中,相对奖励而言,处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
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奖励的积极作用,也并不是说惩罚更重要就一定是要滥罚、重罚。
理由如下:
首先,对方辩友所言奖励更为重要,长此以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安全生产成本一再上升,在企业日益感觉重压的同时,奖励的激励和示范效应却越来越弱,人们的预期往往会超越企业的承受,使得奖励的意义淡化甚至奖励本身的落实也难以为继。
同时,惩罚和奖励相比较,奖励作为一种位阶较低的选择性价值,必须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并利益最大化这一终极目标价值而存在,各位试想,企业作为一种逐利性社会组织而存在,有哪一个企业经营者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呢,又有哪一个企业经营者会在安全生产,又都能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的的条件下而漠视惩罚呢?
其次,我方之所以认为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主要是赞同处罚带来的威严性和权威性。
特别对于一些屡教不改者,惩罚就更加是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上至社会,下到企业,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惩罚措施务必摆在首位。
唯有罚,方可给人以告诫和警示,唯有罚,才能使安全生产不被沦为一纸空文,唯有罚,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凝聚员工的向心力,更好地促进生产的安全运转。
(六)其他支撑性材料
1、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缺乏的并不是生产积极性,而是对事故发生的警惕性。
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在以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下,所以不能掉以轻心,仅靠批评教育未必能起到作用,惩罚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加大考核力度,从重处罚,给相关部门、企业、人员以警示,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电力工作需要很高的危机意识,而且在工作中危险点很多,很多时候,稍有不慎,便会酿成惨剧,一个人可以在短时间内不犯所有错误,也可以在长时间内不犯单个错误,但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他绝不会在任意时间内犯任何错误,人性是不完美的。
事实可以证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人性中的弱点恰恰是事故的源头,松懈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你若打开任何一个有关的安全案例分析书籍,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安全事故都往往起源于类似种种,正如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人非圣贤,谁没个松懈大意的时候,谁没个狂妄自大的时候,谁没个心存侥幸的时候,这一松懈,很可能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3、惩罚相对于奖励有着更好的效果。
4、处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教育个人,而且还包括了警醒他人犯同样或相似的错误,这种模式更深刻。
当一个人被处罚了之后,会被其他人所警醒,起到预防作用。
5、我们不否认适当的奖励有时更能能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但是,要做到安全生产,全凭一腔热血,胡干蛮干,显然是不可取的。
其实,处罚也可以提供积极性,为了避免犯错而被处罚,就会特别注意安全生产,生产中做到认认真真,这也是一种积极效应。
因此,我方始终坚持认为,处罚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
6、在安全生产中,相对奖励而言,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
7、我方之所以认为对安全生产促进更大,主要是赞同处罚带来的威严性和权威性。
明朝朱元璋重典治贪,让明朝的吏治情况好了百余年。
清代史学家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对明初吏治的评价是:
“几有两汉之遗风,且驾唐宋之上。
”特别对于一些屡教不改者,惩罚就更加是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8、企业的安全生产在以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下,一切利润、金钱、工作进度都显得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或者根本就不应该用利弊的权衡来影响加大处罚力度的进程。
在当今我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年代,只有加大惩罚力度,才能真正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9、安全生产事故得不到杜绝,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某人认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到对工作影响不大,所以没有经常按照规程规范进行安全生产,还向别人宣传自己的经验:
“出错了没有什么大不了,没有人管~”。
一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被领导处罚当月奖金后,他猛醒,经常提醒大家要以他为鉴,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安全生产。
由此可见,只有亲身经历才能给那些“经验人”有所触动,日常的口头教育、学习对他们来说毫不在乎,因为自己有“丰富经验”。
如何解决,对其进行重罚,当效益受到影响他不能不重视,岗位受到触动他不可能仍然我行我素。
10、在安全生产中,缺乏的不是积极性,而是警惕性。
惩罚具有强制性,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人的行为,从而达到管制目的。
处罚具有实效性,能及时遏制已发生的违规行为。
11、赏,能告诉人,应该如何努力做到更好。
罚,给所有人规定了一个底线——什么,是不可以犯的错。
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就是,让大家不犯那些不能犯的错!
因为安全生产中一旦犯错,往往就是祸及一生、伤害到全家幸福的错误。
因此,用处罚的手段,让大家明确、并且坚守底线,用处罚手段,让大家不必犯生命的代价,这,才是处罚的意义所在。
对方也许认为,奖励可以带来更好的积极性,这固然不错。
但是,安全生产中,缺乏的不是积极性,而是警惕性。
我方提倡重在处罚,为的就是,不要有人受处罚,尤其是,受到安全这方面的,来自客观规律的,因为那种来自机器的,来自违反大自然规律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是最叫人遗憾、后悔的伤害!
因此,重在处罚,将在所有参与生产者的内心,多加一条保险丝。
保险丝的存在,绝不是为了被熔断,被触犯,而是为了多一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