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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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责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博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和制度建设、以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对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
按照有关管理权限的规定,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现有行政编制22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名。
2、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委行政编制核定人数为22人。
2017年初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职人员14人,年中调出4人(行政编制),调入6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退休2人,录用大学生志愿者2人,2017年底实有1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人,大学生志愿者2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经核定机构数为1个,目前尚无下属机构。
2017年度收入2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支出2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降低39.17%。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
加快了支出进度。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209万元(含上年额度结转15万元),年末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90%,增加67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自治州纪委拨入10万元办案经费汇入县纪委基本户,2017年7月按照州纪委要求上缴国库,12月该笔资金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拨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计入其他收入10万元。
2017年度支出预算为209万元,年末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90%,增加67万元。
原因同上。
本年收入合计27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66万元,占96.38%;
其他收入10万元,占3.62%。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0万元,占97.83%;
项目支出7万元,占2.17%;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3.69%。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退休2人。
财政拨款支出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
其中:
基本支出261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较上年减少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上年额度结转15万元,支出了6万元,结余9万元。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没有专项资金拨款,没有结转。
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209万元(含上年额度结转15万元),年末执行数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27%,增加57万元。
2017年度支出预算为209万元,年末执行数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27%,增加57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1.53%。
支付了上年额度结转6万元的专项资金。
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支出205万元;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12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1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
人员经费预算数为187万元,实际执行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6%,增加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实际执行27万元,完成预算的337%,增加19万元,项目预算数为15万元,实际执行6万元,完成预算的40%,减少9万元。
主要原因:
2017年较2016年查办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同比较上年增加5倍多,同时派出人员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群众工作督导,时间长达一个季度,全部费用均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86万元,比上年减少6.09万元,同比下降51.0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94.54%,比上年减少1.31万元,同比下降19.1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5.46%,比上年减少4.78万元,同比下降1493.75%,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万元。
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
具体是:
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7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6.1万元,实际执行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07%。
2017年度博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44.90%,2016年新成立巡查机构,采购大量办公设备,2016年度县纪委换届,新换届人员外出参加培训,2017年度未发生上述费用,。
博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2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
实际采购1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1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1万元,其中:
共有车辆2辆,价值30万元,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
已缴国库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万元,为廉政教育基地维护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
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
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行政运行(01项)核算的是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项)核算的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核算单位退休职工5%独生子女奖励金及个人取暖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补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补贴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核算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核算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