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站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定文件之程序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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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JCZ-B-01
4
2.
档案管理程序
**-JCZ-B-02
10
3.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JCZ-B-03
14
4.
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程序
**-JCZ-B-04
20
5.
人员培训考核程序
**-JCZ-B-05
24
6.
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JCZ-B-06
27
7.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JCZ-B-07
29
8.
量值溯源程序
**-JCZ-B-08
33
9.
检测工作方法控制程序
**-JCZ-B-09
36
10.
检测车辆管理程序
**-JCZ-B-10
39
11.
记录的控制程序
**-JCZ-B-11
42
12.
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JCZ-B-12
47
13.
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程序
**-JCZ-B-13
50
14.
投诉处理程序
**-JCZ-B-14
52
15.
客户服务程序
**-JCZ-B-15
55
16.
新项目评审程序
**-JCZ-B-16
57
17.
期间核查程序
**-JCZ-B-17
60
18.
能力验证程序
**-JCZ-B-18
62
19.
允许偏离的管理程序
**-JCZ-B-19
65
不合格反馈和纠正措施的控制程序
**-JCZ-B-20
67
第2页共2页
21
检测用计算机及软件控制程序
**-JCZ-B-21
70
22
事故分析报告处理程序
**-JCZ-B-22
73
23
质量监督程序
**-JCZ-B-23
75
物质管理程序
**-JCZ-B-24
76
25
年度报告程序
**-JCZ-B-25
78
26
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分析程序
**-JCZ-B-26
79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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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第0次修改
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外来法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有关部门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确保质量工作依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测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资料和外来法规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站长负责批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2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性文件和记录格式的编制和批准;
3.3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批准质量记录格式;
3.4检测组组长负责本部门技术性文件和记录的审核;
3.5质量管理组负责标准、规范、法规文件的收集、查新、保管,负责所有文件的发放控制及跟踪;
3.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持有人应熟悉并认真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7质量管理组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4、程序
4.1文件的编号
4.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及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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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号
文件类型
分类号
质量管理手册
A
B
作业指导书
等技术性文件
C
质量计划和
质量记录表格
D
4.1.3质量计划、质量记录编号格式
4.1.4外部文件编号依B-XXX(流水号)的方式编制文件编号;
4.1.5本公司的简称为:
**-JCZ
**-JCZ-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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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文件的编制
4.2.1质量管理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管理性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制;
4.2.2作业指导书和技术性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制;
4.3文件的审批
4.3.1质量管理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由质量负责人审核,站长批准;
4.3.2作业指导书和技术性质量记录格式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3.3管理性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组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4.3.4所有文件批准后,均由质量管理组负责编号按《受控文件目录》登记。
4.4文件的发放
4.4.1文件由质量管理组负责在规定范围内发放,保证有关人员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4.4.2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质量管理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特殊情况下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客户提供有关文件时,由站长批准;
4.4.3文件发放时要注明分发号和文件受控状态,并记录于《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表》,由领用人签收。
操作者和执行人员能方便地得到相关作业指导书、技术标准和法规性文件。
4.5文件的修改
4.5.1作业指导书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修改:
**-JCZ-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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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检测项目的规范、标准有改动,原作业指导书不适应时;
b.检测设备更新时;
c.关键设备出现变动需改变操作时。
4.5.2文件修改的申请、编制、审核和批准与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相同;
一般由原编制部门负责填写《文件修改申请》,并负责办理。
4.5.3文件修改后,质量管理组应将修改后的文件,根据《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全部回收作废文件。
现场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必须是有效版本。
4.5.4文件修改一般采用换页形式,文件重大修改,应重新印发或改版。
4.5.5质量管理组应定期对文件修改情况进行核对,编制文件修改一览表,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4.6文件的作废和销毁
4.6.1质量管理组按《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收回作废的文件并作记录。
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
4.6.2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质量管理组填写《文件销毁记录》,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4.6.3用于知识累积和延续历史的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质量管理组对其加盖“历史资料”进行标识,单独存放。
4.7文件的使用
4.7.1质量管理组应经常检查使用的文件是否为受控的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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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使用者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不当之处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但不得擅自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涂改或增删。
4.7.3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质量管理组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
4.7.4文件应妥善保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有损坏和遗失应及时补领。
使用人申请补领时,需填写《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
4.8文件的借阅
4.8.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得借出或转赠他人,非本公司人员不得外借或复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8.2公司有关人员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4.9外来文件的控制
4.9.1外来的法规性文件如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等经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确认后可直接引用。
非法规性文件的引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4.9.2外来文件如标准等由质量管理组负责收集,统一编号、加盖受控章,填写《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发放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收回旧文件。
4.9.3质量管理组必须及时查找新标准、规范和规程,每年年初到有关部门核查外来文件是否有新的版本,对口使用部门协助跟踪。
4.9.4质量管理组应及时更换过期文件。
按《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收回作废的文件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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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检验工作中用到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标准和技术资料,需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方可使用,在检验工作结束后,应随同检验报告一起归档。
4.10.保存在计算机系统内文件,其控制执行《检测用计算机及软件控制程序》。
4.11本程序在计算机系统内文件,其控制执行《档案管理程序》。
4.9.2如《档案管理程序》与本程序有冲突,执行本程序。
5质量记录、报告和表格
5.1《受控文件目录表》
5.2《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表》
5.3《文件修改申请表》
5.4《文件修改记录表》
5.5《文件销毁记录表》
**-JCZ-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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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档案客观证据和追溯性的作用以及文件资料、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的备份作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的归档和保管、检索。
3.1质量管理组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的归档和保管、检索的管理;
3.2检测组负责车辆检验原始记录及抽样记录的档案管理。
4.1档案范围
4.1.1车辆检验原始记录及抽样记录。
保存在计算机系统的相关文件资料、有关技术会议的技术资料、技术文献等;
4.1.2质量文件
a.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计量认证申请文件副本;
b.检验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作业指导书。
4.1.3外来文件
a.国家、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b.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其它相关标准;
c.公司机构设置、管理层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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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主要仪器设备档案
4.1.5人员技术档案
4.1.6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其它记录:
a)质量计划、体系审核和评审记录及报告;
b)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会议记录;
c)标准物质与重要物质采购、验收记录;
d)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记录;
e)试验室比对、验证试验与校核记录及其评审记录;
f)计算机软件及其有关文档;
g)新项目和非标准方法开发应用记录;
h)用户投诉的处理记录;
i)委托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或保护专利的有关资料;
j)检测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记录。
4.2档案资料的管理
档案资料由公司资料管理员统一管理。
各部门收集其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按有关程序文件的要求送资料管理员归档保管。
4.2.1属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外来文件的资料要即时归档备份。
4.2.2仪器设备档案、人员技术档案建档后,新产生的资料和记录及时归档。
4.2.3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产生后,暂时相关部门保管,每季度归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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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资料管理室应配备防盗、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
4.3.2档案管理员应维护适当的贮存环境,保证记录的安全贮存,防止档案资料不正常的损坏和丢失,对损坏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补或复印。
4.3.3档案不得随意捆放,应将档案分类建立目录后存放在档案柜中。
档案柜应有明显标识,以便检索和查询。
4.4档案的查阅
4.4.1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应在规定范围内传阅。
4.4.2本公司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有关保密性的资料,需经站长或质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阅,一般不外借、不复制,确因需要,应由站长批准。
其它资料按规定登记查阅。
4.4.3外单位人员查阅有关保密性的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站长批准,只限定在指定地点查阅,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
4.5档案的保管期限
4.5.1档案的保管期限由相应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规定。
未明确规定的一般保存期为5年;
4.5.2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经质量管理组登记造册,报站长批准后,可延长保存期;
4.5.3超期的档案资料,经质量管理组登记造册,报站长批准后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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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档案的保密
所有涉及委托方利益的文件资料、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验报告都应为委托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或扩散。
不允许在电话中或传真中泄露委托方的资料、检测数据。
如泄露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7执行本程序如与《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有冲突,执行《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5质量记录
5.1《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
5.2《档案资料入库记录表》
根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对公司各部门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及结果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持续有效,并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各要素的内部审核工作。
3.1站长负责批准年度审核计划;
3.2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委派审核员,批准纠正措施和审核报告;
3.3质量管理组负责内部审核的组织工作;
3.4受委派的内审员负责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实施内部审核,编写审核报告,并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5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6技术负责人对质量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
4.1内部审核计划的编制
4.1.1每年年初,质量负责人应编制一份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各部门或各要素的审核频次应取决于其现状和重要性,并考虑前几次审核所发现的问题。
审核计划一般包括审核要素、审核日期等,审核计划由站长批准。
有特殊情况,可按一定的程序修改审核计划,修改后的计划,需站长批准。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的审核程序
4.1.2审核每年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和部门,另外出现下列情况时质量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附加内部审核:
a.出现质量事故,或客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b.内部监督连续发现质量问题;
4.1.3每次审核可根据需要审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全部要素和部门,也可以专门针对某几项要素或部门进行重点审核。
4.2内部审核前的准备
4.2.1根据内部审核计划安排,质量负责人于内审前两周组成内审小组,指定内审组长。
由审核组长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的要求负责本次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4.2.2审核组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组成,内审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资格并与被审核的部门无直接责任关系的人员。
4.2.3受委派的内审员应在实施审核前研究有关的文件,根据审核要求和受审核部门的具体情况,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
4.2.4由审核组长提出本次“审核实施计划”。
报质量负责人审核,站长批准后实施。
批准后的审核实施计划应在内审前一周通知被审核部门。
4.2.5审核实施计划的内容:
a.审核的要素;
b.受审核的部门;
c.受审核时间的安排;
d.内审员分工。
4.2.6被审核部门收到内部审核通知后,如果对审核的日期和审核的主要项目有异议,可在两天之内通知审核组,经协商可另行安排,但应在本季度内安排。
4.2.7被审核部门要确定陪同人员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3内部审核的实施
4.3.1内审员根据《内部审核检查表》对受审核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应客观公正,发现不符合项要详细记录;
4.3.2内审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现场考核,收集证据等,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4.3.3现场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现场让该项工作负责人确认,并保证当事人充分认识不合格的存在,以利纠正。
4.3.4审核组应分析所有的观察结果,确定不符合项;
内审员就不符合事实、类型、结论等内容填写《不符合报告》。
4.3.5审核组长根据内审员的需要发给《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编上序号;
内审员填写不符合项的详细内容。
4.3.6召开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核组成员会议,报告审核结果,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4.3.7技术负责人于每年度管理评审前两周,对质量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
4.4内部审核报告的编制
4.4.1内审结束一周内,审核组长根据审核结果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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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内部审核报告》交质量负责人审批;
4.4.2内部审核报告内容
a.审核的目的,要求,范围,依据,日期;
b.审核组成员,被审核部门;
c.审核计划实施情况;
d.不符合项及判断依据;
e.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结论以及今后的建议等。
4.4.3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a.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
b.被审核的部门;
4.4.4将审核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5纠正措施
4.5.1被审核部门收到《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后,在一星期内对不合格项提交纠正措施计划,包括采取的长期预防措施,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4.10.2当审核中发现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有问题时,被审核部门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立即书面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所有委托人。
4.5.3被审核部门收到《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不作出反应时,质量负责人应向站长报告;
4.5.4如果不能就纠正措施要求或纠正措施性质达成一致意见时,质量负责人应向站长报告。
4.6纠正措施跟踪
4.6.1当已到纠正措施预定完成的日期或质量负责人接到完成的通知时,质量负责人应通知内审员验证其完成情况;
4.6.2负责验证的内审员应检查该纠正措施已完成并表现有效后,在《不符合报告》中的验证栏中签字;
4.6.3在下次审核时,内审员应检查纠正措施是否仍然有效,否则应重新发出《不符合报告》,在表中说明原来发现的问题;
4.6.4如在商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该项纠正措施,质量负责人应委派内审员进行跟踪检查,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重新确定可接受的完成期限,质量负责人应加以追查并向站长报告。
4.7记录的保存
4.7.1质量管理组应保存一份内部审核档案,包括《内部审核报告》、《不符合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和《审核记录表》;
4.7.2审核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5.1《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计划表》
5.2《内部审核计划》
5.3《内审员委派表》
5.4《检测公司内审会议议程》
5.5《首、末次会议表》
5.6《内部审核检查表》
5.7《内部审核记录表》
5.8《现场审核记录表》
5.9《不符合项报告》
5.10《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5.11《内部审核报告》
最高领导层每年或适当时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适用性、有效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体系持续适用和有效。
适用于公司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3.1站长主持管理评审。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管理评审的计划,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编制评审报告,并组织评审结论的实施;
3.3公司最高领导层,各部门负责人和站长指定的人员参加管理评审;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负责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3.5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1管理评审计划
4.1.1质量管理体系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