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祥煤矿瓦斯零超限管理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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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通风系统管理13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14
(三)加强瓦斯检查管理15
(四)加强巷道贯通安全管理16
(五)加强排放瓦斯管理17
(六)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9
七、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计划20
(一)瓦斯超限情况统计及分析20
(二)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计划22
矿井瓦斯“零超限”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黔安[2015]8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全省煤矿实现“零死亡”的意见》、《盘县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6月份安全监管工作例会精神的通知》、以及“一活动,两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控严防瓦斯超限,我矿对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防严控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事故时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从两个方面落实瓦斯“零超限”工作要求。
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防止瓦斯超限事故,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上下功夫。
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
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
1、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加强瓦斯治理过程管控,严格规定动作,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瓦斯“零超限”。
2、瓦斯排查治理也要做到“六个零”和加大瓦斯超限处理力度,对瓦斯超限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控严防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阮慈
副组长:
石加启
成员:
谭成流赵小高段小平刘善法李刚段廷应
段所稳刘泽万孙希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主任由李刚同志担任。
(二)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1、组长负责全矿瓦斯治理管理的全面及技术指导工作。
2、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治理管理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3、刘善发、李刚、段廷应负责全矿瓦斯治理管理的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4、谭成流、段小平正负责全矿瓦斯治理管理的具体实施。
5、赵小高负责全矿瓦斯治理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机电管理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6、段所稳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7、刘泽万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工作中防突、瓦斯抽采工作。
四、严防严控瓦斯超限管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
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防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基本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
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
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2)、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在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措施上狠下功夫。
(1)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矿井要设立专用回风井、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串联风;
要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分析,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要保持风门、密闭、风窗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
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4)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严格执行每10天定期测风制度,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
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保证系统和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3)、按照“抽采达标”的标准,在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装备齐全、运行可靠”上狠下功夫。
(1)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以优先开采保护层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
(2)严格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和效果检验消突达标,遵循不达标不进行采掘作业活动的原则,坚决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3)严格将消突、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做到“抽、掘、采”平衡;
严格有计划、有措施的先决行动条件,实现抽掘采措施计划的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4)完善瓦斯抽采系统装备、仪器,实行定期检查维护,适时监控运行状况,随时观测分析数据,加强管控。
(5)严格“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多措并举”的原则,加大抽采管控力度,有效防止瓦斯超限。
4)、按照“监控有效”的标准,在落实“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措施上狠下功夫。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的传感器等设备必须齐全,安装设置必须符合AQ1029-2007行业标准,系统运作必须不间断、不漏报。
(2)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要准确,真正起到报警、断电功能,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
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进行设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3)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必须保证瓦斯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
中心站必须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和地点,当采、掘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传感器声光同时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4)严格落实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
当瓦斯超限或异常时,要迅速反应,做好记录,正确应对,及时上报和处置,形成闭合式管理体系。
(5)建立、完善和落实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4)、按照“管理到位”的标准,在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措施上狠下功夫。
(1)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团队,配齐配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要细化、分解和落实各科室、生产队、作业班组和每个职工的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职责。
(2)要根据井下条件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充实、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使瓦斯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科学有效。
(3)要坚持和落实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瓦斯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真正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
(4)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一通三防”管理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
(二)全面落实“瓦斯治理攻坚”管理措施
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十项攻坚”。
建立健全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
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确保我矿实现瓦斯事故为零。
(三)规范“两防”管理措施
1、防尘和防火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防尘和防火必须与通风和防瓦斯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处罚。
2、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有效制约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制定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贯彻执行。
(附:
荣祥煤矿瓦斯事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
五、严防严控瓦斯超限具体工作内容
(一)合理采掘布置,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1、合理采掘布置
(1)优化系统布置。
我矿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专篇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
充分考虑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采掘工作参数,实现安全高效。
(2)合理组织施工生产。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一定杜绝串联通风作业,同一个采区同一个煤层只能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
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工作面进度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的协调。
(3)按设计要求进行采掘布置,坚持正规开采。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安全出口,形成负压通风、杜绝进行式开采。
(5)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作进风巷,一段作回风巷。
(6)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风、扩散风;
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7)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等主要通风位置的配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不存在无风、微风等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超限的情况。
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5%,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5%。
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3/4。
(8)局部通风机安装“三关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和风量符合“规程”规定,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
(9)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备保持完好。
(二)消突、抽采达标
1、严格将消突、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2、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以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
3、坚持以优先开采保护层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严格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和效果检验消突达标,遵循不达标不进行采掘作业活动的原则,坚决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4、采掘过程中,加强局部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适时、准确、真实有效性。
5、抽采设备、管路系统安装到位,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管理;
加强对抽采系统数据观测和管控管理,定期分析调整或及时调整抽采控制参数。
6、采掘工作面实施防突、抽采措施钻孔必须严格设计、施工和过程管控,视频监控跟踪到位,监视、验收程序到位,严禁弄虚作假。
(三)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市瓦斯监控中心联网,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2、配齐配足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到位。
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程规定。
4、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
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高浓度瓦斯传感器校验必须在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每周送校工作。
6、配备三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值班,并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四)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综合治理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制度,加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的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责任管理制度。
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等安全措施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3、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挂你水平,配足配齐专职瓦斯检查员,专职瓦检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专职瓦检员每班每个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不少于3次,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瓦检员必须及时填写井下瓦斯记录牌板,瓦斯记录手册和瓦斯报表。
6、矿长、总工程师每天审阅瓦斯报表和瓦斯监控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
7、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及瓦斯治理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六、严防严控瓦斯超限管理措施
(一)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矿井主要进风巷的和回风巷必须达设计要求,并保证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
存在问题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整改。
2、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
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由机电科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3、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安全、机电、生产副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4、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电科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5、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其工程工作由通风科负责在5月底完成。
6、通防科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7、采区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杜绝串联通风。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
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3、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电科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安全科配合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
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4、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
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
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掘进工作面迎头临时风筒更换采用硬质风筒。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能保证主备风机能自动切换;
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主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及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保证局部通风机主备切换和两闭锁保护装置反应灵敏,运行可靠。
(三)加强瓦斯检查管理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挂点、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
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科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
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技术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5、井下机电硐室和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6、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必须坚持“撤人、断电、限量”排放的原则,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四)加强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技术科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调度室、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由通防科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2、调度室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排放瓦斯管理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
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
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瓦斯浓度达到3%时,按原路返回。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含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含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领导提出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派救护队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撤人、断电、限量”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9、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排放。
10、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严禁1个采区内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六)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监控监测方面的措施
针对本矿井的实际情况,除配足安全监控一般设备外,必须配备温度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并配备红外线便携式测温仪,对重点防范区域,班长配备便携式多参数检测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的观测和预报。
对井下煤层自燃进行预测预报,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
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
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
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4、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5、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七、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计划
(一)瓦斯超限情况统计及分析
据统计,我矿截止2015年5月31日,矿井瓦斯超限次数共计5次。
如下表:
荣祥煤矿2015年1月-5月底瓦斯超限情况分析统计表所示。
通过分析:
本矿2015年1月至5月底瓦斯超限共5次,超限最高浓度1.39%,超限时长最长3分28秒。
存在瓦斯超限值均在1.5%以下,时长较短。
导致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为现场管理及对监控系统的日常巡查维护不到位,供电系统故障导致瓦斯超限。
荣祥煤矿2015年1月-5月底瓦斯超限情况分析统计表
日期
超限地点
最大值
(CH4%)
超限时间
时长
超限原因
处理措施
防范措施
3.23
1037采面T0
0.86
22:
36:
15
~22:
52
30秒
因打雷下雨造成双回路停电。
经电工处理恢复供电。
加强高压线路的检查。
3.26
1037采面T3
0.72
33:
09
37
3分28秒
4.4
1037采面T0、T1
1.39
02:
10:
00
~02:
11:
14
1分29秒
因采面上隅角顶板垮落,使瓦斯突然涌出。
顶板垮落稳定后自动恢复正常。
加强上隅角瓦斯处理。
4.8
1037采面T1
0.82
18:
30:
~18:
45
45秒
5.21
1036回风巷T1
0.88
25:
11
~10:
18
7秒
放炮后迎头风筒脱节,处理风筒造成瓦斯瞬时涌出。
处理风筒后恢复正常。
加强放炮后的通风管理工作。
(二)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计划
综上分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确定我矿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计划如下:
荣祥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计划表
序号
实施时间
实施内容
参与人员
瓦斯超限
目标计划
1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瓦斯“零超限”实施领导小组
计划瓦斯超限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瓦斯超限值不超过1.5%。
2
规范管理制度,强化瓦斯治理培训考核力度。
3
规范工作体系。
4
2015年7月。
认真复查,加强措施、管理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