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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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

福建市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

文登市广厦岩土工程公司

6、建设地点:

山东省文登市米山东路西

7、总建筑面积:

77232.6㎡

8、栋数、层数:

五栋1#-2#楼为地上十八层,3#-4#楼为地上十四层,5#楼为地上十三层;

1#-5#楼设地下室一层

9、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10、计划工程总投资:

1.5亿

11、计划开工工期:

2009年9月18日

12、计划竣工日期:

2011年6月13日

13、工程总工期天:

633天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3、《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重大事故(机械、伤亡、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为零。

2、争取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且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制度等。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6)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等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10)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11)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1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1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14)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

1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

16)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1、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理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组织机构如下:

2)加强对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审查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建设中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

5)对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建设程序、遵循法定制度以及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拒绝实施监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改正、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是否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报监书。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6)审查施工现场拟投入使用的大型机械、机具以及电器设备等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以及现场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审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建设危险源监控措施。

8)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水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9)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0)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1)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在例会上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12)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公司。

13)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3)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日常安全监理工作,每天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发现和处理的安全生产问题。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5)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对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拆装、脚手架搭设及现场临时用电等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6)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8)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9)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情况作出评述。

11)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专业监理意见。

2)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监和建设单位报告。

4)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

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1、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公司管理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别编制。

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险源控制要点,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2、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项目监理组内部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补充。

4、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巡视旁站情况、安全状况的处理等内容)。

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存处及编号。

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5、对属于“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

6、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7、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必要时应抄报安监站。

8、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

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机械

5、脚手架工程

6、临时用电工程

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为主进行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1)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规划;

(2)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

(4)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2)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3)该专项工程所拟采用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5)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1)审查程序

(1)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并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2)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

2)审查内容

(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2)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

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

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位证书是否齐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人员与证书是否相对应;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3)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1)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2)《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A2),报送项目监理部;

2)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签字。

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签;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1)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能否指导安全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已审核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未经审核或审核结果认为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进行此项工程的施工;

(4)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可结合质量监理同时进行。

6、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通过,未编制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检查其交底记录,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巡视检查,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4)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当施工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当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7、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项目监理部应在安全监理方案中编制《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并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的验收情况;

2)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临时设施、钢管、扣件等)进场前,应将设备使用合格证、安全检测报告等资料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

3)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的复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使用合格证、安全检测报告、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按规定组织验收或进行专业检测。

复核合格后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师签署“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并做好记录;

一)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并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模板支撑系统 

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

3.5mm钢管,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

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

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三宝”、“四口”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至少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

5、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

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

夹角为45--60度;

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

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

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落地操作平台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差;

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八)个人防护 

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4年;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

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

4、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口”“五临边”巡视检查内容

“四口”是指: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种洞口;

“五临边”是指:

基坑周边、楼面周边、屋檐边、阳台边、通道两侧边等。

1、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楼面预留洞:

1)洞口边长为25~50cm的,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2)洞口边长为50~150cm的,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3)洞口边长在150cm以上的,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墙面的竖向洞口:

1)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2)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5、所有临边(无外脚手)均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的搭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必须固定牢(按有关方案规定设置);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十一)攀登与悬空作业巡视检查内容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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