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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力促远洋渔业发展。

支持和推动中际远洋渔业公司收购连江县远洋渔业公司旗下13艘二手远洋渔船,目前该公司已取得农业部远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

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旗下20艘远洋渔船获得农业部审批,准予在朝鲜以东海域作业,成为福建省首家在朝鲜东部海域生产作业的远洋渔船。

1-12月,我市远洋捕捞总产量达1.3万吨,同比增长29.2%。

3、加强产业交流合作。

组织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等28家渔业企业(商家)和信豪(福建)水产有限公司等2家渔业加工企业组团分别参展2017年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和2017年中国(青岛)国际渔业博览会,进一步推介我市渔业品牌,扩大我市渔业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

做好第十五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项目和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共征集对接项目及技术需求共5项。

(二)优化服务,全力助推海洋经济增长

1、开展海洋经济调查。

成立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核实海洋经济调查区域分类资料,梳理底册数据,并公开招投标采购社会化服务,委托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开展我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截至12月25日,已完成全市1939家海洋经济调查底册清查工作,占全部底册清查任务的96.4%。

2、推进海洋经济项目建设。

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类涉海项目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明确各单位职责,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把惠渔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我市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重要经济红藻规模化养殖及产业化”被确定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指导晋江力绿公司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及预案安排表的编制、审核工作。

组织开展2017年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第二批)、我市2016年度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2017年,我市共获得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431万元,兑现本级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726.55万元,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推进深沪渔港经济区建设。

出台《渔港建设及产业融合工程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督促省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加快编制深沪中心渔港整治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批;

加快推进渔港清淤,完成清淤工程倾废许可申请。

截至12月,渔港建设及产业融合工程包共完成投资257.3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1.44%。

在做好渔港建设和产业融合工程包基础上,同步推进深沪休闲海钓、华峰旅游商业街、科任水库公园等项目,1-12月,深沪渔港经济区建设共完成建设投资额13648万元。

(三)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海洋强市建设

1、精准服务重点项目用海。

集成电路工业园9宗用海手续报批工作顺利推进,1、2、3号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提请泉州市政府审查,4、5、6、7号填海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已组织专家审查,正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填海指标。

全力推进晋江滨海新区项目,一期工可获批,正提交省发改很审查初步设计,着手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力争年内工程招标。

完成福大科教园区用海项目环评和论证报告编写。

指导泉厦漳城市联盟公路完成晋江段用海补偿工作。

2、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

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省海洋研究所编制《晋江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对重要海洋功能区实行分级控制。

成立晋江市用海联度工作小组,建立晋江市用海联度会议制度。

出台《2017年晋江市储备海域计划》,进一步探索完善海域收储制度。

完成晋江市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和海上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对重点渔港及海岸线实行24小时监控。

3、加强海洋生态资源修复。

持续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完善海漂垃圾整治奖惩制度,2017年下达日常整治资金865万,专项经费按照岸线5万元/公里•年的标准下达。

加快推进安海湾海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项目地质勘探、水深测绘等工作,项目建议书已经泉州发改委批复,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已着手编制。

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在深沪中心渔港、泉州湾海域以及晋阳湖、九十九溪等重点水库湖泊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鱼苗260万尾、对虾苗1.35亿尾。

4、持续开展海洋环保宣传。

顺利举行第五届6.8“世界海洋日”系列宣传活动,包括首届“鲍鱼文化节”、第二届“海洋杯”篮球赛、第二届蓝色海洋主题摄影绘画大赛等,启动《晋江海岸公园》宣传片拍摄,全国公益性海洋图书馆华峰小学海洋图书馆正式开馆启用。

承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福建赛区)电视总决赛,聚集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等省内11所高校学生参赛,省内20多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进一步营造关心海洋、认识海洋和经略海洋的氛围。

(四)严格监管,维护海上生产秩序

1、加强海洋执法监察。

立足创新工作模式、融合执法资源,将海警、海事、海监、渔政四家涉海单位海上执法力量“四合一”,成立全国首家县级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

依托警渔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和市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两个平台,联合海警、海事、边防等相关涉海执法部门开展“碧海”、“海盾”、“蓝剑”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海上采砂、倾废、围填海等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共立案海上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件11起,上缴罚款金额110万元。

落实海岛、海岸线及用海工程项目常态化巡查机制,今年来,共出动巡查110次,出动人员429余人次,执法船艇53航次,巡查里程超过1114海里。

2、加强渔政渔监执法。

全市立案查处渔业案件8宗,有一起未结案,罚款金额4.5万元。

继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确保2017年底全市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拆解率达到登记上报数的70%以上。

严格执行农业部新调整的伏季休渔制度,落实渔船监管,伏季休渔期间未出现渔船违规现象。

结合全市推行“两随机一监督”创新服务之机,建立了海洋渔业执法市场主体和执法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综合施措,全力保障渔业行业安全

1.抓好渔业安全生产。

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北斗信息平台向各渔村干部、渔民发送安全生产信息150余条;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1次,发放资料3500余份;

开展各类渔业知识与技能培训8期,累计培训845人次。

严格海上巡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重点检查船员持证、渔船标识、渔具使用等情况,累计开展港内、海上巡查53余航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登船检查166艘,依法查获违规渔船8艘。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基础上,建立防汛救灾体系建设,落实任务分工,制定岗位职责。

深入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2.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

以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为重点,对我市水产养殖环节开展例行监测,今年来共组织水产品质量抽检5次,采集样本65个,合格率为100%。

实施水产品检打联动机制,今年来,共检查水产品养殖场户27家,无发现使用违禁药物问题。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水产品养殖户日常检测数据库和水产品养殖场户执法监督数据库,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等相关宣传材料近200份,培训渔民60人次。

强化金砖会晤水产品供应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圆满完成任务。

3、维护渔业行业发展安全。

继续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1-9月份,全市参与政策性渔业保险渔船200艘,签单保费7,067,782.54元,报案28起。

全市参与政策性渔业保险渔工3225人,签单保费4,754,611.45元,报案40起。

针对“紫菜是塑料做的”网络谣言风波,牵头召集30多家会员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在海峡都市报、晋江经济报发布严正声明,依托媒体对紫菜科普常识和行业知识工作的正面宣传。

积极配合申请注册“晋江紫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晋江紫菜”宝贵的商标知识产权资源。

4、加强渔业船员培训。

积极开展渔业船员培训,确定2017年为“船员培训年”,全年共开展7期普通船员培训,共666人考试合格后取得证书;

开展1期职务船员培训,共82人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证书。

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培训,今年全市渔业船员持证率提高25%以上,为历年培训力度最大、培训效果最好一年。

三、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海洋与渔业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海陆统筹,扎实推进深沪渔港经济区建设,力促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深化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以深化海洋综合管理、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实施依法治海治渔为重点,集中集约高效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开创全市海洋与渔业新局面。

(一)培育发展海洋经济方面

1、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组织开展我市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

持续推进阿一波食品公司海苔夹心休闲食品自动化项目、福建深标水产有限公司冷库建设、深沪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2、深化深沪渔港经济区建设。

做好深沪渔港清淤工程扫尾工作,持续推进深沪烟墩山海丝文化公园、深沪镇第三农贸市场、深沪镇文化中心至美食广场立面景观工程等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深沪渔港产业融合。

(二)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方面

3、加快现代渔业建设。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渔业实际,围绕鲍鱼、对虾、牡蛎、海带、紫菜等特色品种,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渔业和促进渔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强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4、推动现代渔业转型升级。

组织开展我市现代渔业扶农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远洋渔业、渔船更新改造、工厂化养殖、冷库技改、休闲渔业等项目,重点推动福建中际远洋渔业公司收购连江远洋渔船项目、金井镇围头村创建农业部“最美渔村”、深沪休闲海钓基地建设、科任“水乡渔村”创建等项目。

5、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计划开展3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分别在深沪湾、围头湾、泉州湾海域以及在草洪塘、溪边、虺湖等重点水库湖泊进行放流。

放流品种主要为黑鲷、真鲷、日本对虾、长毛对虾、黄鳍鲷、石斑鱼以及淡水鱼类等,并根据省、泉州市下达的任务作适当的苗种放流调整。

通过增殖放流增加渔业资源量和生物种群结构,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6、组团参展2018年涉渔博览会。

组织我市渔业企业(商家)组团参展2018年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和2017年中国(青岛)国际渔业博览会,进一步推介我市渔业品牌,加强产业交流合作,推进渔业产业升级增效。

(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7、开展2018年党政领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与环保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联席制度,落实晋江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计划项目,做好晋江市2017年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准备工作。

8、持续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海洋督察发现问题,重点整改深沪湾核心区养殖问题和泉州湾、安海湾水质问题,即时整改,立行立改,持续长效。

9、深化我市《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监督指导各考评责任单位抓好海漂垃圾整治工作,2018年计划按照岸线5万元/公里•年标准,计划投入865万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整治资金,全面推扩海漂垃圾整治市场化运作,力争泉州市考评成绩前三。

10、出台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制度。

根据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研究并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实行海洋环境分级控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11、强化晋江市近岸重点海域水质监测。

1.落实近岸重点海域监测工作,沿晋江市近岸海域布设五个站位,并重点跟踪两个集控区等重点水域水质变化。

2.监测晋江市各入海口海域重金属。

3、开展晋江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13个站点水质监测。

12、深化省级海洋公园建设。

落实《晋江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重点指导市衙口、科任、围头、塘东、石圳五个省级海洋公园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

1、统一规划五个省级海洋公园。

2、加强省级海洋公园海洋环境卫生整治。

13、推进海湾生态修复工程。

重点抓好安海湾海域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安海湾海域环境整治工可编制,海洋环评、通航论证、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18年完成立项各前期工作,2018年底前具备施工条件,计划2020年完成施工。

14、保障重点项目用海。

服务福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园、晋江滨海新区、福大科教园、晋金供水工程等市重点项目用海申请,指导重点项目依法用海,落实海域使用补偿工作。

15、推进晋江市海域储备和出让。

以福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园、晋江滨海新区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为抓手,组织项目用海公开出让。

16、加强海洋文化知识普及宣传。

举行第六届晋江市“6.8世界海洋日”系列宣传活动。

举办“海洋杯”篮球赛、海洋环保志愿行动、海洋科普知识进校园、“海洋杯”篮球赛、蓝色海洋主题摄影绘画大赛等系列活动,承办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福建赛区)。

(四)海洋渔业执法保障方面

17、强化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行动。

在联合省海警二支队三大队、晋江海事处等相关涉海执法部门,构建三方海上执法基础上,联合海警、海事、边防等相关涉海执法部门开展“碧海”、“海盾”、“蓝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破坏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围填海、海上非法采砂、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和非法采捕红珊瑚及制造、销售使用违规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18、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按时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严格规范渔船检验,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力度,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海上作业渔船动态管控,提高渔业安全水平。

19、强化伏季休渔监管。

根据农业部伏季休渔制度调整规定,制定我市休渔方案,加强休渔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伏季休渔工作。

20、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以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为重点,对我市水产养殖环节开展例行监测,计划组织水产品质量抽检60个样本以上;

二是加强水产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水产品养殖户日常检测数据库和水产品养殖场户执法监督数据库,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五)海洋渔业改革创新方面

21、建设科技管海综合平台。

完善晋江市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和海上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同公安部门沟通联系,推进视频系统建设进度,加大对重点渔港及海岸线的监控力度。

争当省级示范,并以此为平台,实现用海审批、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防灾减灾的现代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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