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外国语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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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合格人员按考核结果进一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学校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控制在15%以内(校级领导除外)。
绩效考核等次有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按照学年考核中师德考核、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师互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出总分来进行评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可确定为不合格(法律法规及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如被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等等;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不遵守规章制度,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行为的;
4.当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用、聘任、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按优秀、良好、一般或者更多等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等次;
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九、组织领导
根据县教育文件精神,成立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小组及年度工作、师德、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四个考核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1.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
鲁正良
副组长:
孙雄伟骆百官沈金泉
组员:
章卫东汤国卫吴炳华钟琦芳嵇新泉鲁孝全朱丽芬吴多贵邵文仙陆晓聪李莉鲍国强
2.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小组
副组长:
孙雄伟
骆百官沈金泉章卫东邵文仙鲁孝全朱丽芬吴多贵吴炳华
3.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小组
汤国卫鲁孝全朱丽芬吴多贵
4.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
骆百官
章卫东钟琦芳陆晓聪丁建凤丁忆华吴淼华贾林芳高玉莲秦乾飞
十、其他
1.学校原有的教代会通过的各项制度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方案在听取全校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学校颁布实施,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其他未尽的考核细则今后逐步完善,具体的津贴发放及调整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后进行修改。
4.本方案由三届首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同意后,自2010年1月起试行。
附件1
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学奖励制度(讨论稿)
为了鼓励教师更好的完成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教学奖励制度。
教学质量考核分集体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以年级考核确定教师人均金额,以班级考核来确定班级金额,以个人所任学科列县名次来确定教师个人金额。
一、初一、初二年级教学质量考核
(一)集体考核
1.年级考核
根据年级有关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政)平均分和优良率两个指标在全县的名次总平均进行年级考核,确定年级人均金额。
年级总平均第一名,人均金额2000元,名次每下降0.1,人均金额降50元。
2.班级考核
以年级排名前30%、前60%及后20%人数三个指标总名次确定班级金额占年级总金额的比例。
(十个班):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名
第十名
11%
10.5%
10%
9.5%
9%
(八个班):
13.5%
13%
12.5%
12.5%
12%
11.5%
(二)个人考核
根据所任学科平均分和优良率两个指标在全县的名次来考核个人,在所任班级中所任学科总名次第一名金额占班级总数的21%,每下降一个名次金额降0.5%。
注:
★以上学科质量考核均以县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
★班级考核和个人考核中名次并列金额取平均。
★社会政治折算成二个班。
二、初三年级教学质量考核
根据年级中考重点高中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以上人数占全县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以上总人数比例考核年级,达到25%人均5000元,每上升1%人均金额增加800元,每下降1%人均金额减少800元。
(最高不超过人均12000元,最低不低于初一、初二平均数)
根据班级中考情况,以总人数确定班级金额占年级总金额的比例。
总人数=重点高中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以上人数×
2+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公费线以上人数。
根据所任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政)在中考中的平均分和优良率两个指标在全县的名次来考核个人,在所任班级中所任学科总名次第一名金额占班级总数的21%,每下降一个名次金额降0.5%。
★以上学科质量考核中的班级考核和个人考核中名次并列金额取平均。
★初三年级每学年考核一次。
★体育教师质量考核由学校行政集体讨论决定。
三、初三提前自主招生考核
根据年级在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上人数占全县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上总人数比例考核数学、科学竞赛辅导教师,达到25%总金额5000元/学科,每上升1%总金额增加800元/学科,每下降1%人总金额减少800元/学科。
其它考试学科(语文、英语、社政)及非辅导教师(数学、科学)的奖励由学校行政集体讨论决定。
四、技能课教学质量考核
技能课(音、体、美、劳、计算机、实验员)教师按所在年级进行考核。
学校教导处根据技能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教学常规、辅导等情况,初一、初二技能课教师分别按所在年级教师平均金额的80%、70%、60%计算,初三技能课教师按初一、初二年级教师平均金额的80%、70%、60%加倍计算。
说明:
1.跨年级任教的教师应跨年级分别进行考核。
2.任教一个班的教师按照一个班考核。
3.后勤人员按初一、初二总平均70%计算。
4.学校中层按所任教学科考核。
5.学校校级、副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
以上考核制度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在考核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集体讨论决定。
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
2009年12月
附件2
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名优教师考核细则(讨论稿)
为了推进学校“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带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名教师,特制定名优教师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市、县名优教师。
二、考核办法:
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学年末由学校成立的名优教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三、津贴发放办法:
学年末由学校名优教师考核小组考核后,按照县教育局名校长名教师津贴发放办法发放。
四、考核细则
指标
内容
考核标准
权重
得分
师德
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无任何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5
教学
常规
参照《千秋外国语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有关规定。
教学常规检查为优等,学生评教考核为优等,每项各3分。
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占4分,未达到酌情扣分。
10
学科
成绩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显著,学科成绩在县内居领先水平或在校内同年级同学科中居前列。
期末测试平均分、优良率均进入县前二名,在校内同年级同学科中居前列,未达到酌情扣分。
20
示范
作用
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市、县、校至少开设2次示范课。
少一次扣5分
专题学术发言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以上专题学术发言,能有效促进本学科发展。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指导年轻教师
积极承担指导年轻教师的任务(具体见《师徒结对协议》有关要求),每学年至少指导一至两名教师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期末居前列或有较大进步)
未承担指导任务不得分;
指导教师成效不明显或未完成师徒结对有关要求酌情扣分
课题
研究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未主持或不参与不得分
教育教学论文
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县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或主持研发校本课程。
命题
每学期按要求出一份高质量试卷。
考核组依据试卷质量酌情给分;
未上交不得分。
随笔
每学期认真完成上交学校下发的《教学随笔》,并在教研组和学校交流
考核组依据《教学随笔》的质量酌情给分,未上交不得分
师生
和谐
任教班级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不低于95%
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
竞赛
能积极参加学科业务比赛,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按照获奖情况酌情给分,不参加、不辅导不给分
总分(100分)
附件3
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奖励制度(讨论稿)
一、学科竞赛辅导奖及课时补贴
1.学科竞赛辅导奖:
(元/人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片级
一等奖
1000
500
300
60
3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1)指导的学生所参加的竞赛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报名时,上报辅导教师原则上为原班级任课教师。
(2)语、数、外、科学及中考能加分的项目全额发放,其它不加分的项目如“三小”竞赛一等奖以下、书画、器乐、独唱、演讲、计算机等参照以上学科竞赛的80%发放;
各种征文、政治、历史小论文及摄影等参照以上学科竞赛的80%发放;
指导学生获奖由多人共同平等辅导的则由辅导教师均分,多人辅导分主要辅导和次要辅导的,主要辅导的以70%发放,一人辅导的均奖励给辅导教师。
(3)参加艺术类等级考试A级通过并能加分的,以省一等奖计;
B级通过并能加分的,以市一等奖计;
小B级通过并能加分的,以县一等奖计;
不加分的减半。
(4)团体获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元/次)
1500
600
400
800
优秀组织奖以同级别的团体二等奖计。
文艺汇演中的集体项目获奖参照以上团体奖发放。
同一比赛,团体与个人不重复计奖。
2.学科竞赛课时补贴:
如上一个班,带学生竞赛辅导,每课时补助7.5元;
如上两个班,带学生竞赛辅导,每课时补助15元。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均以奖代补)
(1)县田径运动会团体奖(元/次)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金额
1600
1400
1200
700
以上指甲级队奖励,乙级队、丙级队无奖励;
若未进入前六名但甲级队保级成功,保级奖励500元;
升级成功奖励500元。
(2)县级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广播操、眼保键操、艺术体操计团体奖(元/次)
900
若未进入前六名但甲级队保级成功,保级奖励400元;
升级成功奖励400元
(3)县乒乓球、羽毛球赛没有取得团体奖的,个人奖按人次计(元/次)
160
120
80
40
市级比赛相应名次加倍,省级比赛为相应名次3倍。
(4)定向运动只设团体奖(元/次)
奖次
450
(4)说明:
①若比赛项目未在上述内容内,按相应等级酌情发放;
②省、市级比赛若经层层选拔参赛,按上述标准发放。
若直接参赛,减半发放。
二、教师获奖奖励
1.各级各类先进(由学校推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全国劳动模范:
3000元
(2)省劳模、国家级系统内先进个人、全国级先进班主任:
1500元
(3)市劳模、省级系统内先进个人、省级先进班主任:
800元
(4)县劳模、市级系统内先进个人、市级先进班主任:
500元
(5)县先进个人、县级先进班主任、县级优秀辅导员:
300元
(6)校级先进个人:
100元
(7)省教坛新秀奖:
1000元;
市教坛新秀、市教学能手、教学中坚:
800元;
县教学中坚、县级教坛新秀:
300元;
县教学新苗一等奖:
100元。
2.教育科研成果
凡获各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按如下等第奖励课题组(元/课题)
2000
150
3.出版、发表论文
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无推销任务和审稿费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以个人名义编写书籍均无奖励),论文级别由教导处和教科室共同鉴定(元/篇)
2000字以上
50
1000-2000字
1000字以下
(凡在各级会议上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按以上标准的50%发放)
4.论文获奖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案例评比中获奖 (元/篇)
(凡杂志社评奖均降到县级)
5.业务比赛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业务评比中获奖(元/次)
省级
市级
县级
6.宣传报道
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的报道,省级50元/篇,市级30元/篇,县级10元/篇或稿费的2倍,取较高的发放。
7.指导学生习作发表
有学校名称的学生习作发行在正式出版物上,无审稿报名等经费,组织和辅导的教师发放奖金省级30元每篇,市级20元每篇,县级10元每篇,未具校名或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减半发放。
以上各项按最高级别计奖不予兼发。
三、教师论文评审、课题申报、外出培训(教研活动)、职称评审
教师参加教学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论文比赛,评审费由教师个人自负,论文获奖后按相应等第发放奖金。
教师参加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组织的科研活动,课题申报费、立项费由教师个人自负,课题获奖后按相应等第发放奖金。
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培训),在向校长室报销差旅费时,须向教导处递交教研活动(培训)的心得体会,否则差旅费自负;
教师职评费用按获得相应职称资格后由学校承担。
附件4
千秋外国语学校超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细则(讨论稿)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分配结构和方式,形成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学校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教职工超工作量津贴发放细则。
一、总则
1.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学校实际,暂定超课时津贴的基数按每位教师每月100元,然后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每一位教师的实际发放津贴。
每年发放超工作量津贴以10个月计,按月发放。
2.确定周基本工作量后,每周每超过一节加10元,上不封顶;
低于基本工作量的,每周每少一节减10元,扣完为止。
3.寒暑假期间或国定长假期间的突击性加班,由有关部门事先报计划,经由学校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按规定发加班劳务费30元/天。
其它属于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加班(包括周六日的一天加班),不再另发劳务费。
4.教师超工作量津贴计算方法(以每月计):
教师超工作量津贴=[(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标准工作量)×
2+奖补工作量]×
4×
10。
每月以四周计算。
二、细则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课堂教学周标准工作量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0—12课时,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2—15课时,体育、音乐、美术、劳技、信息技术为14—16课时为满工作量。
教师是否满周任基本课时标准以上述下限计,是否超课时则以上限计,超过标准的超课时以2倍计入工作量,不足工作量的以实际数计入。
6.由于学校安排工作(既不是个人工作责任与教学成绩的原因,也没有以任何理由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提出任何要求)而造成教师兼课量不足,由学校安排其它工作(如校刊、广播室、电视台、摄影摄像、电脑维护、实验管理、图书管理、学科竞赛辅导50%、学生文艺排演、宣传窗、学校宣传标语、会议接待、校内体育活动等等),根据教师接受程度且完成情况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可视为满工作量。
7.奖补工作量:
任教两门主课(包括任教不同年级同一学科)的,且各学科周课时均为5节以上,每周加补2课时。
老教师(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每周加补2课时,计入工作量。
特殊情况需要奖补的工作量,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酌情增补。
8.行政管理折算课时:
校级中层正职6节/周;
校级中层副职4节/周;
财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为满工作量。
9.因病、事、产假、婚假、丧假、进修缺课扣除详见《千秋外国语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
10.各学科的周课时,均由教导处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相应文件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得任意增减。
其它各类超工作量津贴:
(1)早自修、中午、活动课督班:
6元/节
(2)晚自修督班:
18元/次
(3)教师值周:
25元/天 (4)周六、日辅导:
100元/月+8元/节
(5)竞赛辅导:
15元/节 (6)零星代课:
8元/节
三、附则
11.若与本条例相冲突的制度,以本方案为准。
12.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办公会议。
附件5
千秋外国语学校师德(德、能、勤、廉)考核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制度,对本校教师实施师德能的考核,主要是针对教师一学年中德、能、勤、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发放考核奖金。
一、考核内容细则
1、教师必须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升旗及其他集体活动(含会议)。
如一月内无故缺席一次,均扣除1分,扣完为止(如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则除外),认真参加值日值周,如有一次未履行职责则扣除2分,(本条共15分)。
2、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教师因公外出需换好课,并通知年级组长。
(如需其他教师代课,则由年级组长安排,并做好记录);
教师确有事需要短时外出的,必须向年级组长或有关行政领导请假。
行政抽查发现未到而又未请假的一次扣除2分;
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中途离校均扣1分;
无故旷课的,每旷课一节扣除5分,(本条共20分)。
3、上班时间,思想和精神必须集中,保持办公室良好的办公气氛,做到不打牌、不下棋、不上网打游戏、不看电影、不炒股。
如发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2分;
累计满5次则扣完(本条共15分)。
4、教师要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做到不无故缺席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不上无准备的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课堂,不私自调课或将课改为活动课。
不随便坐着上课,不在课堂上吸烟、接电话、发短